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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王敬涛 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zqrb.sina.net 信息披露DISCLOSURE D55 股票代码:603799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审查及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定 价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审 查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上述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议案所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 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 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议案所述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 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 决。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公平、公正、公 开,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 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上年(前次)预计金上年(前次)实际发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额 生金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巴莫科技 188,018 81,787.15 公司客户阶段性结构调整 乐友公司 127,802 53.19 受疫情影响产线认证晚于预期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浦华公司 52,971 19,815.70 受疫情影响产线认证晚于预期 圣钒科技 8,092 728.32 公司客户阶段性结构调整 华友控股 1,000 1.92 小计 377,883 102,386.28 浦华公司 1,987 16.42 华友控股 200 151.24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巴莫科技
0 乐友公司
0 643.18
30.16 广西华友
0 2.48 小计 2,187 843.48 向关联人采购原辅料、废料、半浦华公司
0 104.43 成品等 小计
0 104.43 浦华公司 50
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铜陵华创
0 19.94 小计 50 19.94 浦华公司 10
0 关联租赁 华友控股
0 4.59 小计 10 4.59 合计 380,130.00 103,358.72 (三)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金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额大实的际原发因生金额差异较 巴莫科技 289,922 84,910.58 巴莫科技新增产能释放,对公司采购增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浦华公司 44,621 19,815.70 产线认证完成进入量产阶段 圣钒科技 6480728.32销预计售增产加品数量及价格 小计 341,023 105,454.60 巴莫科技 3,000
0 乐友公司 50 30.16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受浦华公司 50
0 托加工等 圣钒科技 1000
0 华友控股 200.00 151.24 小计 4,300 181.40 巴莫科技 10,421
0 可能从巴莫采购部分
废料等 圣钒科技 向关联人采购原辅料、废料、浦华公司 半成品等 友山镍业 1,5001,000500 0104.430 广西华友 200
0 小计 13,621 104.43 关联租赁 华友控股小计 6.00 4.59 6.00 4.59 合计 358,950.00 105,745.0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巴莫科技 公司名称:天津巴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要忠 注册资本:
19789.448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8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8月15日 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高科技电池材料产品;与信息产业配套的电源产品及相关材料、机电 产品(小轿车除外)批发兼零售;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 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陈要忠担任巴莫科技董事长。

公司副总经理张炳海先生任 巴莫科技董事。
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友控股相关安排,巴莫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与巴莫科技之 间的客户关系过往三年一直存在,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2、浦华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浦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要忠 注册资本:3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广华路86号1幢299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时间:2018年5月11日 经营范围: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钴酸锂、四氧化三钴、磷酸铁锂的销售;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货运:普通货运。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陈要忠担任浦华公司董事长。

3、乐友公司 公司名称:乐友新能源材料(无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要忠 注册资本:28536
万美元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科技创业园B栋8606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时间:2018年6月29日 经营范围:三元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陈要忠担任乐友公司董事长。

4、华友控股 公司名称: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雪华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288号6幢103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19日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控股公司资产管理;收购兼并企业;磷酸铁锂、有色金属的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华友控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第二大股东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陈雪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9.50%的股份。

5、圣钒科技 公司名称:内蒙古圣钒科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国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内蒙古浩普瑞新能源材料公 司办公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9年04月09日 经营范围:锂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储能装置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业务。
(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友控股持有圣钒科技
100%的股份。

6、广西华友 公司名称:广西华友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海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267号6楼601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0年04月17日 经营范围:园区基础、公共设施建设与运营;园区产业服务、招商代理服务;热源厂的建设与运营; 市政管理;物业管理;污水处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
(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友控股持有广西华友100%的股权。

7、铜陵华创 公司名称:铜陵市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四路西段3699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解铜箔、电解铜箔专用设备、覆铜板、线路板生产、销售及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友控股持有铜陵华创99.5%的股权。

8、友山镍业 公司名称:友山镍业印尼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00美元 注册地址:SopoDelofficetowerA,21stfloor,Jl.MegaKuninganBaratIIILot.101-6Kawasan MegaKuningan,JakartaSelatan12950,Indonesi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1、高镍锍及镍铁的工业生产,包括精炼、融合、集成和铸造有色金属基本形态;
2、焦炭 及半焦炭、硫磺、石膏、石灰、石灰石、矿石和其他任何产品的进口贸易;
3、矿石产品以及高镍锍、镍铁、 矿石和其他任何矿物产品的出口贸易;
4、港口集装箱、大宗散货和件杂货的装卸生产,以及与港口生 产有关的引航、船舶拖带、理货、驳运、仓储、船货代理和集卡运输等港口服务以及港口物流业务;
5、电 厂及辅助设施营运以生产电能;
6、贸易。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友控股间接持有友山镍业
29.25%的股权,友山镍业为 华友控股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 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交易价格 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市场化为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 整;若交易的产品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在锂电新能源产业 链中的竞争力。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上述关联方签订正常的业务 往来合同。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99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 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1年预计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浙江力科钴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科钴镍”)、浙江华友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进出口”)、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衢州”)、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衢州”)、浙江华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循环”)、衢州华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再生”)、HUAYOU(HONGKONG)CO.,LIMITED,(中文名:华友(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华友香港”)、LAMINIEREDEKASOMBOSAS(中文名:卡松波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MIKAS公司”)、CONGODONGFANGINTERNATIONALMININGSAS(中文名:刚果东方国际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CDM公司”)、浙江华友浦项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浦项”)、华金新能源材料(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公司”)、PT.HUAYUENICKELCOBALT(中文名:“华越镍钴(印尼)有限公司”,简称“华越公司”)、衢州华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新能源”)、PT.HUAKENICKELINDONESIA(中文名“华科镍业印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镍业”)、桐乡华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进出口”)、上海飞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飞成”)、HUAYOURESOURCESPTE.LTD.(中文名“华友资源私人有限公司”,简称“华友资源”)、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1年预计担保金额:5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5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为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为1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
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
●公司2020年末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591,474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822,594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为公司担保416,95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214,91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抵押金额137,020万元人民币。
对外部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0。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为了保证公司及公司各下属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预计2021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5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为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为1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的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友钴业华友钴业注册地为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二期梧振东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雪华,公司目前主要经营业务为锂电新能源材料的制造、钴新材料产品的深加工及钴、铜有色金属采、选、冶。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694,531.80万元,净资产为1,245,180.50万元,2020年实现净利润112,565.32万元。

2.力科钴镍力科钴镍注册地址为桐乡市翔厚村,法定代表人为钱兴坤。
力科钴镍目前主要业务为生产销售氧化钴、氧化镍、氧化铜、硫酸镍、四氧化三钴;钴酸锂的销售;钴、镍、铜金属及制品的批发业务;金属矿产品和粗制品的进口及进口佣金代理;生产设备进口佣金代理。
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
(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禁止、限制外商投资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力科钴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73.22%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友香港持有26.78%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力科钴镍总资产为71,974.90万元,净资产为22,257.52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938.68万元。

3.华友进出口华友进出口注册地址为桐乡市梧桐街道梧振东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鲁锋。
华友进出口主要经营业务为负责华友钴业本部除原料外的生产和行政物资采购,及为华友钴业海外子公司提供后勤保障所需之物资的国内采购及进出口业务。
华友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友进出口总资产为99,816.53万元,净资产为16,498.90万元,2020年 度实现净利润-1,595.84万元。

4.华友衢州华友衢州注册地址为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廿新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红良。
华 友衢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友衢州总资产为886,629.42万元,净资产为389,728.80万元,2020年 度实现净利润48,311.94万元。

5.新能源衢州新能源衢州注册地址为衢州市廿新路18号9幢1号,法定代表人为陈要忠。
新能源衢州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新能源技术研发;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钴酸锂、四氧化三钴、磷酸铁锂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能源衢州总资产为216,639.37万元,净资产为100,433.04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300.52万元。

6.华友循环华友循环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梧振东路9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雪华。
华友循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循环利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业设计;电子产品的销售;废旧动力蓄电池(除铅酸蓄电池)的回收(无储存)、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友循环总资产为118,984.81万元,净资产为107,385.62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627.22万元。

7.资源再生资源再生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廿新路18号8幢3层,法定代表人为陈红良。
资源再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友循环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主要业务为资源再生技术研发;循环利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业设计;废旧电池回收、处置(危险品除外);碳酸锂、磷酸锂、铜箔、铝箔、硫酸锰、硫酸钠生产及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源再生总资产为147,693.44万元,净资产为61,381.77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853.60万元。

8.华友香港HUAYOU(HONGKONG)CO.,LIMITED,中文名:华友(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10日,注册地址为香港九龙红磡芜湖街69A号NanOnCommercialBuilding8楼802室;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主要从事钴铜原料及产品的贸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友香港总资产为582,525.22万元,净资产为291,412.13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1,770.24万元。

9.MIKAS公司MIKAS公司系公司在刚果(金)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注册地址为刚果(金)卢本巴希市阿纳克斯区若里西特街区CDM大厦。
MIKAS公司目前从事铜钴矿采选(其中华友钴业持有72%的股权,华友钴业全资子公司华友国际矿业持有28%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MIKAS公司总资产为223,036.33万元,净资产为58,050.00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369.79万元。
10.CDM公司CDM公司系公司位于刚果(金)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注册地址为刚果(金)卢本巴希市阿纳克斯区若里西特街区CDM大厦。
CDM公司主要生产、销售粗铜、电积铜等产品,同时从事钴矿料收购及加工业务,为公司提供钴原料。
截至2020年12月31日,CDM公司总资产为357,414.56万元,净资产为162,132.83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7,425.65万元。
11.华友浦项华友浦项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新西三路103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要忠。
华友浦项目前主要业务为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钴酸锂、四氧化三钴、磷酸铁锂的销售;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货运:普通货运。
华友浦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浙江华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华友浦项6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友浦项总资产为43,369.26万元,净资产为33,208.85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387.48万元。
12.华金公司华金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廿新路18号8幢1层,法定代表人为陈要忠。
华金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华金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浙江华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华金公司51%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金公司总资产为137,422.57万元,净资产为109,152.50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49.49万元。
13.华越公司华越公司系公司位于印度尼西亚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华越公司57%股权。
华越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地址为雅加达首都特区南雅加达行政市。
华越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非铁制基础金属的制造、金属与金属矿石的大宗贸易、水泥、石灰、砂石的大宗贸易、材料与基础化学品的的大宗贸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越公司总资产为296,523.84万元,净资产为167,917.04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523.27万元。
14.华海新能源华海新能源注册地址为衢州市廿新路18号28幢3层,法定代表人为陈要忠。
华海新能源目前主要业务为新能源技术研发;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生产、销售;钴酸锂、四氧化三钴、磷酸铁锂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源衢州持有华海新能源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海新能源总资产为239,753.21万元,净资产为69,501.63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835.52万元。
15.华科镍业华科镍业系公司位于印度尼西亚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华科镍业70%股权。
华科镍业注册地址为SopoDelOfficeTowerALantai16Jl.MegaKuninganBaratIIILot101-
6,Kel.KuninganTimur,Kec.Setiabudi,KotaAdm.JakartaSelatan,Prov.DKIJakarta,为公司年产4.5万吨镍金属量高冰镍项目的实施主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科镍业总资产为12,563.14万元,净资产为12,520.58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07万元。
16.华实进出口华实进出口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288号3幢221室,法定代表人为鲁锋。
桐乡华实进出口有限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以上经营范围不含砂石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华实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实进出口为新设公司。
17.上海飞成上海飞成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闻居路1333号A区七层707室,法定代表人为陈红良。
上海飞成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除国家专控)、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矿产品(除国家专控)及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咨询,会务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飞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华友进出口持有上海飞成7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飞成总资产为4,007.37万元,净资产为2,145.93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55.57万元。
18.华友资源华友资源注册地址为新加坡乌节广场乌节路150号#06-16,目前主要业务为有色金属及矿产品的贸易。
华友资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华友香港持有华友资源7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友资源总资产为18,109.71万元,净资产为12,000.99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158.02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采用母子公司互保、子公司之间互保的模式向银行等单位申请授信融资合理可行。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
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与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1,806,941万元人民币,为母子公司互保和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以及抵押。
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883,761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为公司担保526,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214,91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抵押金额182.270万元人民币,对外部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0。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036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0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7日下午14:00-15:30●会议召开地点: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公司欢迎有意向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在2021年4月6日下午17: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联系公司,并提出所关注的问题。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于2021年4月7日下午14:00-15:30通过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举行2020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21年4月7日下午14:00-15:302、召开地点: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会人员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陈雪华,总裁陈红良,副总裁、财务总监胡焰辉,董事会秘书李瑞(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7日下午14:00-15:30,通过互联网登陆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公司欢迎有意向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在2021年4月6日下午17: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联系公司,并提出所关注的问题。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联系人:李瑞王光普电话:0573-88586238传真:0573-88585810邮箱:information@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99证券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9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号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一号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9日 至2021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4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审查的议案》 √
6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7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8 《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9 《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 《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 11《议关案于》2021年度授权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的√ 12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3《务关额于度公的司议及案子》公司2021年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等业√ 14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 1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 16.01 《总经理工作细则》 √ 16.0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16.03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16.04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披 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11、12、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雪华、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英文 名称为“GREATMOUNTAINENTERPRISEPTE.LTD”)议案5、6回避表决,桐乡华幸贸易有限公司 议案5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 )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 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799 华友钴业 2021/4/12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21年4月16日下午17:00前送达, 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 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 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 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 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
18号 联系人:李瑞、王光普 联系电话:0573-88589981传真:0573-88585810 邮箱:information@ (三)登记时间:2021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审查的议案》
6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案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9 《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案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 11《保关总于额2度02的1年议度案》授权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 12《工关具于的公议司案及》子公司2021年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13《汇关期于权公等司业及务子额公度司的2议02案1》年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外 14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16.01 《总经理工作细则》 16.0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16.03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16.04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 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21-035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7,486,63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86元,共计 募集资金183,152.41万元,坐扣部分承销和保荐费用3,193.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9,958.82万元, 已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 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43.75万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9,315.0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95号)。
2.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9号文核准,
(1)本公司向芜湖信达新能一号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达新能)发行34,110,16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60元,购买其持 有的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衢州)15.68%股权。
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业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4号);
(2)本公司由主 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479,88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09元,共计募集资金 80,0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572.00万元(含税,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539.6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9,42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
另减除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不 含税发行费用1,345.0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115.3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79,315.0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利息收入净额 B1 172,313.09 B2 769.61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利息收入净额 C1 7,771.85 C2 0.2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利息收入净额 D1=B1+C1D2=B2+C2 180,084.94769.8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 G=E-
F 2.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8,115.3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利息收入净额 B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利息收入净额 C1 13,671.53 C2 241.9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利息收入净额 D1=B1+C1D2=B2+C2 13,671.53241.9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4,685.7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4,685.74 差异 G=E-
F 注:募集资金净额已扣减发行费用1,884.66万元,故项目投入不包含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本次交 易相关税费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1,884.6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2016年12月22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嘉兴桐乡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对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 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与子公司华友衢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5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2.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桐乡国支工行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76 14.31 募集资金专户 交桐乡通支银行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0143678.11 募集资金专户 中支行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367577676443 27.24 募集资金专户 分交行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034182 4,636.08 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4,685.74 此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系为应对公司不断增长的研发需求,为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 始终保持技术领先奠定良好的基础,为实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因此较难单独核算 效益。

2.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3。
2.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9,315.0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771.8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6,237.7636.9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0,084.94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募集资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截至 截至期累计 期末项目达本年度 项目可行 已更项变金承诺调整后承诺投本年度末累计投入金额投入到 实现的是否达性是 目(含投资总投资总入 额 额 金额 投入金投入 额 金额 与承诺投进度预定可效益入金额的(%)使用状[注3] 到预计否发效益生重 部变更)分[注1]
(1)
(2) 差额
(4)
(2)/态日期 大变
(3)
(2)-
(1)(1) 化 刚果(金) P矿E权527区铜收购钴是 143,202.76,964.676,964.6 37
1 1 76,964.61 100.00120月18年107,706.6是否 及开发项目 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是项目 414,350.0528,739.2258,739.275,771.8285,671.7[-注3,026]7.4789.3312202月1年— 不适用(诺未承效否益) MIKAS公司 扩建15,000 吨9,0电00积吨铜粗、是 51,848.551,848.5
5 5 51,848.55 100.0012001月8年171,779.2是否 制氢氧化钴 项目 不适用 补金充流动资否 25,600.025,600.025,600.0
0 0
0 25,600.00 100.00 —(诺未承效否 益) 合计-14813,152.41183,152.41183,152.75,771.819840,084.-3,067.4798.33-279,485.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对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进度进行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有所延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根据公司2016年12月26日三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刚果(金)PE527铜钴矿权区收购 及开发项目金额36,864.14万元。
根据公司2019年10月28日四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0年12 月31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600.00万元已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全部使用完毕。
对情况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83,152.4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79,315.07万元 [注2]主要系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承诺投资总额所致,本公司拟使用自用资金继续投入该项目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募投项目产出产品实现的净利润,按以下公式计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所得税 附件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0年度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556.1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556.19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募集资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截至 截至期累计 期末项目达本年 项目可 变更项金承诺调整后承诺投本年度末累计投入金额投入到 度实是否达行性是 目(含投资总投资总入 投入金投入金与承诺投进度预定可现的到预计否发生 部分变额 额 金额额 额 入金额的(%)使用状效益效益重大变 更)
(1)
(2) 差额
(4)
(2)/态日期 化
(3)
(2)-
(1)(1) 年产3万 吨(金属元量)动高力纯电三否池级硫酸 78,000.078,000.078,000.0 13,671.5 项目尚 13,671.533 -64,328.4717.53在建设-
0 0
0 中 不适用(完尚成建未否设) 镍项目 支付中介 机构费用 及本次交否2,000.002,000.002,000.001,884.661,884.66-115.34[注]94.23不适用-不适用否 易相关税 费 合计-800,000.0800,000.0080,000.015,556.19195,556.1-64,443.8119.4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根据公司2020年4月29日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0年12月31 日,公司尚有6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
情对况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本公司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本次交易相关税费承诺投资总额2,000.00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为1,884.66万元,与承诺投资差异115.34万元,主要系中介机构费用相应的进项税差异 附件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入金额
(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投资进度(%)
(3)=
(2)/
(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增加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投资额 刚果(金)PE527铜钴矿权区收购及开发项目 28,739.25 28,739.2575,771.8 25,671.7889.33 21022月1年— 不适用承(诺未否效益) MIKAS公司扩建15,000吨电积铜、9,000吨粗制氢氧化钴项目 刚果(金)PE527铜钴矿权区收购及开发项目 51,848.55 51,848.55 51,848.55100.0012001月8年11,779.27否否 合计 800,587.880,587.8075,771.877,520.3396.19 11,779.27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刚果(金)PE527铜钴矿权区分为鲁苏西和鲁库尼两个矿段,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实际,优先安排开发含钴资源较为丰富的鲁苏西矿段,而主要为铜资源的鲁库尼矿段将延后开发。
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系公司根据“两新三化”的战略发展规划,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近两年的高速发展及产业布局,需要增加部分研发装备资产及研发场地面积。
MIKAS公司扩建15,000吨电积铜、9,000吨粗制氢氧化钴项目则是利用低成本铜钴湿法冶炼技术优势和高品位的铜钴精矿资源优势,形成较强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对全球市场中钴金属控制力,同时为国内市场对铜、钴金属的持续需求提供保障。
鉴于此,公司将刚果(金)PE527铜钴矿权区收购及开发项目承诺的部分投资额66,237.76万元,调整为用于增加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募集资金14,389.21万元和新增MIKAS公司扩建15,000吨电积铜、9,000吨粗制氢氧化钴项目募集资金51,848.55万元,调整部分涉及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36.94%。
上述变更事项经公司2018年3月12日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和四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也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2018年3月28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批准上述变更事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根目据达公到司预战定略可发使展用规状划态,日对期钴有镍所新延材后料。
研究院建设进度进行调整,项 明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无 股票代码:603799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21-037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新能源锂电材料产业发展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钴新材料产业发展为核心,色为冶核心炼,加以工科、技三创元前新为驱体支和撑,正全极力材打料造制从造钴到镍资资源源循开环发回、绿收 以成为铜资镍源产节品约为、辅环助境,友以好自,有集矿采产、选资、源冶为、新基材础料,把深公加司工建为设一利用的新能源锂电产业生态。
通过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园 体的科技型跨国企业,力争成为全球钴行业的领先者。
为区新化材、料一行体业化保的持发全展球模领式先,全地面位实,在施“新两能新源三锂化电”材战料略行,在业钴成 客约户资创源造、保价护值环,为境股、保东障获员取工回利报益,同、提时升在员实工现素循质环、经构济建、和节为行业领导者。
谐社会等方面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为人类合理使用、科学以获客取户回为报中;践心行,为碳客中户和创的造发价展值理,念为,员开工发提资供源平、服台务,为社股会东、 应用钴、铜、镍等有色金属作出贡献。
勇担社会责任;为全球能源结构调整、人居生态环境改善 持续作出贡献。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 一进行: 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
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第议(。
二公)司项因的本原章因程收第购二本十公三司条股第份一的款,第应(三当)经项股、第东(大五)会项决、项依的照第原因二收十三购本条公规定司股收份购的本,公应司当股经份股后东,属大于会第决(议
一。
)项公情司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董的事规会定会或议者决股议东。
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公四司)项依情照第形二的,十应三当条在第(6个三)月项内规转定让收或购者的注本销公。
司股份,将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项项、情第形(四的),项应情当形自的收,购应之当日在起6个10月日内内转注让销或;者属注于销第;(属二于)让当给从公职工司的。
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 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第份二十5%九以条上的公股司东董,事将、监其事持、有高的级本管公理司人股员票、持或有者本其公他司具 股个份月内5%卖以出上,的或股者东在,卖将出其后持6有个的月本内公又司买股入票,由在此买所入得后收6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6会个将月收内回又其买所入得,收由益此。
所但得是收,益证归券本公公司司因所包有销,购本入公售司后董剩事 证的,券卖公出司该因股包票销不购受入6售个后月时剩间余限股制票。
而持有5%以上股份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或者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公机司构董规事定会的不其他按情照形前,款卖规出定该执股行票的不,受股东6个有月权时要间求限董制事。
会 在有权30为日了内公执司行的。
利公益司以董自事会己未的在名上义述直期接限向内人执民行法的院,提股起东在30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 诉讼。
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公法司承董担事连会带不按责照任第。
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 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通过。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30%;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六)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七)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七十七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第七十七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公司债券(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发行公司债券(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本章程的修改; (四)本章程的修改;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六)股权激励计划; (六)股权激励计划; (七)公司回购股份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
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过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第权七的十股八份条数额股行东使(表包决括权股,东每代一理股人份)享以有其一所票代表表决的权有。
表决 权股东的大股份会审数议额行影响使表中小决投权,资每者一利股益份的享重有大一事票项表时决,权对。
中小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 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投露资。
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露公。
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东董事投会票、权独。
立征董集事股和东符投合票相权关应规当定向条被件征的集股人东充可分以披征露集具股体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投票意向等信息。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机票权构。
的征规集定股设东立投的票投权资应者当保向护被机征构集可人以充公分开披征露集具股体东投投票 东制投。
票权。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意向等信息。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 票权。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九十六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
董事第九十六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 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 止。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止。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定,履行董事职务。
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 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公司董事均由股东大会选聘,公司董事选聘程序为: 公司董事均由股东大会选聘,公司董事选聘程序为: (一)根据本章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提出候选董事名单;(一)根据本章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提出候选董事名单; (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 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三)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三)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 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
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 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四)根据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四)根据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六)制订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证券及上市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证券及上市方案;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事项;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事项;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的提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事务所;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 事务所; 权。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对于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董事会应当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 权。
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对于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董事会应当提交股东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 大会审议。
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 士。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 会的运作。
” 第一百三十一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第一百三十一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 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 员。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九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四十九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 书面审核意见; 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 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 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 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 费用由公司承担; 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九)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 职权。
职权。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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