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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李波 2021年2月27日星期六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 信息披露DISCLOSURE C33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为有效防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境外业务所产生外币收付汇结算等过程中外币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套期保值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授权及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4、交易对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限定为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公司所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款时间相匹配,不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2、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3、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具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5、审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公司进出口业务形成了一定金额的外汇收支,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损失对公司经营业绩形成一定的潜在影响。
为防范外汇汇率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而开展的,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监事会意见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保荐机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内部控制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23日送达至每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2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吝宁宁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会议记录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23日送达至每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2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庆凯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总经理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依据本决议内容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富控 公告编号:临2021-016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所持公司 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阿里拍卖”上查询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3月10日10时至2021年03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010/01,户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公司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持有的6,825,000股公司股权,现将拍卖公告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颜静刚持有的*ST富控682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证券简称:*ST富控,证券代码:600634)。
评估价(处置参考价):634.725万元,起拍价:444.3075万元,保证金:45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特别提醒:
1、涉及该拍卖标的物所产生的税费及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将被暂停上市暨持续停牌的公告》*ST富控股票已于2020年11月25起停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决定的公告》,该股票已于2020年12月9日暂停上市。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相应风险竞买人自行承担)
3、本次针对股票的网络司法拍卖的处置参考价为该股票停牌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均价0.93元/股*6825000股。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如需办理委托事项,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其亲自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需提前向法院递交委托手续,经法院审核后,方可代理签署成交确认书。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了解标的物股票变更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咨询自2021年02月08日9时起至2021年03月09日17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10-87553232(李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 自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将被暂停上市暨持续停牌的公告》*ST富控股票已于2020年11月25起停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决定的公告》,该股票已于2020年12月9日暂停上市,相应风险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重点提示: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买受人悔拍,法院将组织进行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不能补足差价的,原买受人应予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2021年03月03日15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均可参加竞拍,本院工作人员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院工作人员和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的人员本人及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网络提供者不得参与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二、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03月18日17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建议通过银行付款,便于查找核对到账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1)京02执恢58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6083)注:以上数字及括号均为半角符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
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
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
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深圳 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94,894.56 197,914.89 -1.53 营业利润 11,010.29 27,963.28 -60.63 利润总额 10,966.14 27,935.86 -60.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283.44 18,645.73 -39.49 归常性属损于益母的公净司利所润有者的扣除非经
4,053.41 13,421.86 -69.80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5 0.45 -44.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7% 14.84% 减少9.27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323,123.31 309,950.81 4.2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09,105.48 197,455.98 5.90 股
本(万股) 45,275.69 45,155.44 0.27 归产(属元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4.62 4.37 5.72 注:
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2020年公司积极消除疫情影响,家用业务快速发展,商教、工程领域业务稳健,影院服务业务基本得到恢复,公司第四季度业绩实现了恢复性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9亿元,较去年同期 基本持平;实现归母净利润1.13亿元,同比下降39.49%。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2.31亿元,较期初增长4.2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0.91亿元,较期初增长5.90%。
(二)主要指标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下降60.63%、60.75%、39.49%、69.80%,主要原因是: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影院业务收入下降,家用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导致公司产品结构变化,综合毛利率降低。

2、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股份支付费用同比增加1,242.43万元。

3、报告期内非经营性损益同比有所增加,主要系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862.49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4,052.95万元等影响所致。

三、风险提示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峰科技”)以及公司子公司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等自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2月25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1,856.67万元,其中,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856.67万元,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0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对公司2020年度及之后年度的利润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接到公司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通投资”)的通知,神州通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名东称是大股否东为及控其股一股致东行或动第人一本数次量(质股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股否为限售是质押否为补充质起押始日质到押期日质权人用质押途 深有圳限公市司神州通投资集团是 34,000,000 6.95 2.74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中银国际证券-中银理 财“睿享”(封闭式)2021 否 否 2021年2月25日 2022年2月23日 年03期-中银证券-补充流动资金 致成9号固定收益类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 比例(%) 量(股) (股) 例 比例 (%) (%) 已质押股份限 名称售和冻结数量占已质押股份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占未质押股份 (股) 比例(%) 量(股) 比例(%) 深限圳公市司神州通投资集团有489,464,30339.50164,130,000198,130,00040.4815.990000 赣有江限新公司区全球星投资管理54,000,0004.3628,160,00028,160,00052.152.270000 新公余司全球星投资管理有限52,128,0004.2135,000,00035,000,00067.142.820000 黄绍武 14,362,431 1.16
0 0
0 0
0 0 10,771,823 75.00 合计 609,954,734 49.22 227,290,000 261,290,000 42.84 21.08
0 0 10,771,823 3.09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130,0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1.3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49%,对应融资余额38,70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一年及超过一年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261,29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2.8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08%,对应融资余额83,500.00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分红、资产处置、其他收入等多种方式获取的资金。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目前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提前回购、追加保证金等方式防范平仓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股东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1-02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 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融捷投资控股”)计划于自该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不超过8,800,000股A股,占其所持公司A股总股数的比例不超 过5.4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33%(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收到融捷投资控股出具的《关于减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 告知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应当及时予以公告。
截至2021 年2月26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称东名减式持方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股) 本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本次减持数量占公司
A 股数的比例(注1) 股总股本的比例 2020/9/14 93.79 162,000 0.006% 0.009% 2020/9/15 98.82 300,000 0.010% 0.017% 2020/9/16 105.15 200,000 0.007% 0.011% 2020/9/17 111.35 300,000 0.010% 0.017% 2020/9/18 114.08 200,000 0.007% 0.011% 2020/9/21 118.33 26,000 0.001% 0.001% 2020/9/28 106.85 400,000 0.014% 0.022% 2020/11/3 165.82 452,000 0.016% 0.025% 2020/11/4 166.76 900,000 0.031% 0.050% 2020/11/5 176.49 250,000 0.009% 0.014% 2020/11/6 194.16 100,000 0.003% 0.006% 2020/12/8 178.87 100,000 0.003% 0.006% 融捷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2/152020/12/212020/12/31 169.72191.49193.93 100,000100,000139,000 0.003%0.003%0.005% 0.006%0.006%0.008% 2021/1/4 205.22 150,000 0.005% 0.008% 2021/1/5 220.20 100,000 0.003% 0.006% 2021/1/7 225.00 49,778 0.002% 0.003% 2021/1/8 229.08 89,000 0.003% 0.005% 2021/1/11 240.54 50,000 0.002% 0.003% 2021/1/13 241.11 150,000 0.005% 0.008% 2021/1/15 225.75 250,080 0.009% 0.014% 2021/1/18 222.69 90,000 0.003% 0.005% 2021/1/20 224.77 308,400 0.011% 0.017% 2021/1/25 255.03 564,000 0.020% 0.031% 2021/1/26 261.77 2,000 0.000% 0.000% 2021/1/27 253.09 2,000,000 0.070% 0.110% 7,532,258 0.263% 0.415% 注
1:本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完成133,000,000股新增H股配售及其登记,本次配售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2,728,142,855股增加至2,861,142,855股。
融捷投资控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上述期间减持的本公司股份为其二级市场买入的比亚迪A股股份及比亚迪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93.00元/股至262.66元/股。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公司股份 股数 总数比例(注1)(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注2) 合计持有股份 162,681,860 5.96% 155,149,602 5.42% 融捷投资控股其中:无限售条集团有限公司件股份 162,681,860 5.96% 155,149,602 5.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1:融捷投资控股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按本次减持前公司总股本2,728,142,855股计算。
注2:本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完成133,000,000股新增H股配售及其登记,本次配售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2,728,142,855股增加至2,861,142,855股。
注3:截至本公告日,吕向阳先生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吕向阳先生及其配偶张长虹女士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89.5%和10.5%的股权,与融捷投资控股为一致行动人;吕向阳先生持有本公司239,228,62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8.361%。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融捷投资控股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减持方式、数量符合其减持计划,不存在不一致情形。

3、融捷投资控股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关于减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1-02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为促进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比亚迪”)及参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汽车金融”)的业务共同发展,公司拟将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股东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由人民币40亿元调整增加至人民币68亿元整,额度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2月25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双方依据市场利率、融资成本、市场回报率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计付存款利息。
比亚迪汽车金融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担任比亚迪汽车金融董事长之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020年8月28日,比亚迪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参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股东存款业务,存款总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及《关于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2020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在参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股东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由人民币20亿元整调增至人民币40亿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及《关于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
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在参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股东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由人民币20亿元整调增至人民币40亿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8号林凯国际大厦20层2001、2002、2012室
(4)法定代表人:周亚琳
(5)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6)设立时间:2015年2月6日
(7)经营范围: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8)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 持股比例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80%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合计 100%
(9)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4,508,965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026,242千元,2020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407,57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5,799千元(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本公司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担任比亚迪汽车金融董事长之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

(2)调整增加后存款额度上限:人民币68亿元。

(3)期限:董事会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2月25日。

(4)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双方依据市场利率、融资成本、市场回报率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计付存款利息。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的存款利率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调确定,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型同期限的存款利率。
本次交易遵循定价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市场公司现阶段经营实际和未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比亚迪汽车金融主营业务系为购车客户提供购车贷款,其中包括向购买比亚迪品牌全系车型的客户提供贷款服务。
公司向比亚迪汽车金融存入股东存款既有利于支持其业务发展,也有利于公司自有资金获取较银行同期存款更高利率的回报,同时有助于公司提高购车金融支持服务水平,对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有积极影响。
本次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系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及对行业、市场发展的预期综合做出的决定,该项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按照内控管理标准,加强对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所办理业务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比亚迪汽车金融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8.03%;公司与比亚迪汽车金融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8,989万元;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七、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审议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调整增加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利率依据国家政策确定,风险可控。
本次交易系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及对行业、市场发展的预期综合做出的决定,将有助于公司及比亚迪汽车金融实现共同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1-02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 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柯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柯女士计划于自该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不超过1,000,000股A股,占其所持公司A股总股数的比例不超过8.3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4%(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收到李柯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应当及时予以公告。
截至2021年2月26日,李柯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式持方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数量(股) 本次减持数量占本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数的比公司A股总股本 例(注1) 的比例 2021/2/24 214.597 210,000 0.007% 0.012% 李柯集价交中易竞2021/2/25208.000300,0000.011% 0.017% 2021/2/26 198.514 490,000 0.017% 0.027% 合计 - - - 1,000,000 0.035% 0.055% 注
1:本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完成133,000,000股新增H股配售及其登记,本次配售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2,728,142,855股增加至2,861,142,855股。
注2:小数点差异系四舍五入结果。
李柯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上述期间减持的本公司股份为其二级市场买入的比亚迪A股股份及比亚迪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95.77元/股至218.50元/股。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公司股份 股数 总数比例(注1)(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注2) 合计持有股份 11,921,400 0.417% 10,921,400 0.382% 李柯件其中股:份无限售条2,980,3500.104% 1,980,350 0.0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8,941,050 0.312% 8,941,050 0.312% 注1及注2:本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完成133,000,000股新增H股配售及其登记,本次配售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2,728,142,855股增加至2,861,142,855股。
注3:小数点差异系四舍五入结果。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李柯女士减持本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李柯女士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减持方式、数量符合其减持计划,不存在不一致情形。

3、李柯女士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关于减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1-01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
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
会议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在参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股东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由人民币40亿元整调增至人民币68亿元整,额度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2月25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双方依据市场利率、融资成本、市场回报率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计付存款利息;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1-004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 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经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英维克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英维克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已于2020年8月15日完成上述协议签署。
2021年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对原合作协议的土地出产率、税收出产率、投资强度的考核期限进行了调整。
本次《英维克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所涉及的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总金额、项目内容等主要条款较原合作协议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一)协议双方甲方: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地址:中山市金三大道中103号乙方:广东英维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西1号之一厂房D(二)项目变更内容
1.原协议中关于土地出产率、税收出产率、投资强度的考核期限作如下调整:
(1)原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第1目约定“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分期考核,每期建成投产后第4个完整会计年度起,连续3个完整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土地产出率(包含项目公司、入驻基地的其他企业土地产出率)不得低于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项目土地产出率1000万元/亩的标准,若低于市规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其项目公司返还已收到的所有扶持及奖励、奖补,若乙方有后期购地计划的,甲方有权取消或延缓后期土地的供应程序。
”现调整为“自2028年4月13日(即项目自土地交付之日起2555日)起三个会计年度内的至少一个会计年度实现土地产出率(包含乙方项目公司、入驻基地的其他企业土地产出率)不得低于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项目土地产出率1000万元/亩的标准,若三个会计年度内都低于市规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其项目公司返还已收到的所有扶持及奖励、奖补,若乙方有后期购地计划的,甲方有权取消或延缓后期土地的供应程序。

(2)原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第2目约定:“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分期考核,每期建成投产后第4个完整会计年度起,连续3个完整会计年度每年实现土地税收产出率(包含项目公司、入驻基地的其他企业税收产出率)不得低于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项目土地税收产出率50万元/亩的标准,若低于上述市规定标准,则乙方及其项目公司应在当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90日内按照税收未达标的差额部分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差额部分=(市规定的土地税收产出率-未达标当年实际实现每亩税收)×乙方项目公司分期对应的项目土地亩数。
’”现调整为:“自2028年4月13日(即项目自土地交付之日起2555日)起三个会计年度内的至少一个会计年度实现土地税收产出率(包含乙方项目公司、入驻基地的其他企业税收产出率)不得低于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项目土地税收产出率50万元/亩的标准,若三个会计年度内低于上述市规定标准,则乙方及其项目公司应在第三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90日内按照税收未达标的差额部分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差额部分=(市规定的土地税收产出率-未达标当年实际实现每亩税收)×乙方项目公司对应的项目土地亩数。
’”
(3)原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第3目约定:“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分期考核,每期建成投产后第4个完整会计年度,项目投资强度(包含项目公司、入驻基地的其他企业投资强度)不得低于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项目投资强度600万元/亩的标准,若低于市规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其项目公司返还已收到的所有扶持及奖励、奖补。
”现调整为:“项目投资强度自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3650日内,项目投资强度(包含项目公司、入驻基地的其他企业投资强度)不得低于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项目投资强度600万元/亩的标准,若低于市规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其项目公司返还已收到的所有扶持及奖励、奖补。

2.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3.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双方相应审议程序通过之日方可生效。
协议一式肆 份,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补充协议签署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签署的补充协议,是在原《英维克精密温控节能 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对土地出产率、税收出产率、投资强度的考核期限方面的要求更为宽松,有利于促进项目的顺利推进及达成。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英维克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陈涛先生提 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陈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仍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161,052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其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减持
股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陈涛先生任职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3日以邮件送达形式向全体董事送出,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朱晓鸥女士、屈锐征女士、文芳女士、刘大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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