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27,qq小程序闪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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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王敬涛 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zqrb.sina.net 信息披露DISCLOSURE D27 证券代码:002923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数量为1,584,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85,869,600股的0.8527%。

2.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数量为254,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85,869,600股的0.1370%。

3.本次实际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212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839,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85,869,600股的0.9897%。

4.本次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5月13日。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1.2019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10日,通过公司内部系统公示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
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披露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19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9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13日。

6.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19年6月12日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23,613,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23,613,000股增加至185,419,500股;同时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3,61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00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74,167,800.00元(含税)。
根据《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将进行相应的调整”的规定,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对应调整。
因此,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361.30万股调整为541.95万股。
7.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9年6月12日实施完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由34.60万股调整为51.90万股;同时,同意以2020年3月12日为授予日,以8.9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0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51.90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0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4月29日。
10.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13日;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167,8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115名。
11.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2.03元/股调整为8.02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98元/股;同意对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2,500股,回购价格为8.02元/股,预留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数量为4,500股,回购价格为8.98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20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0年8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2,500股,回购价格为8.02元/股,预留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数量为4,500股,回购价格为8.98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4.37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218人。
14.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对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1,9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9,600股,回购价格为8.02元/股;回购注销的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2,300股,回购价格为8.98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5.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1年3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900股,其中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9,600股,回购价格为8.02元/股;回购注销的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2,300股,回购价格为8.98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0.18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215人。
17.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说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3月12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4月29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1年4月28日届满。

2.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根据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予预登记留完授成予之登日记起完成24之个日月起内的12最个后月一后个的交首易个日交当易日日止起至预留授5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予预登记留完授成予之登日记起完成36之个日月起内的24最个后月一后个的交首易个日交当易日日止起至预留授50%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序号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公司未发生此类情形,满足解 1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罚3)或最者近采取12市个场月禁内入因措重施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足激解励除对限象售未条发件生。
此类情形,满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大华审字[2021]006188号),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解除限售安排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 的净利润为11,374.51万元,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股份支付影响金额为1,565.52
3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低于32% 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和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12,940.03万元;公司2018年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低于52%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注:“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中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金额作为计算依据。
8,464.92万元,较2018年考核 基数8,464.92万元增长 52.87%;满足本期解除限售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激励对象所在部门层面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所在部门及个人的考核周期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与绩效考核系数及可解除限售比例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绩效考核等级 A:优B:良C:合格D:不合格 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其中3名激励对象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结,2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手续将另行安排)外,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除 部门绩效考核系数
1 1 0.7
0 4 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1 1
1 0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101名,其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情况: 当期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100%7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当期计划解除限售数量×激励对象所在部门绩效考核系数×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所在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同时为“合格”及以上等级,根据上述公式,公司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除限售期内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①部门层面的绩效考核均达到“良”及以上;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因此,满足100%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101名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三、董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24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集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主持人:郭煜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45,273,09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110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证券代码:000153 证券简称:丰原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4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上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 下午15:00-17:00在“丰原药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丰原药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丰原药业投资者关系”;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15:00-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1、会议主题: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2、召开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15:00-17:00。

3、召开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

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说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3月21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13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1年5月12日届满。

2.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根据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予登首记次完授成予之登日记起完成24之个日月起内的12最个后月一后个的交首易个日交当易日日止起至首次授4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予登首记次完授成予之登日记起完成36之个日月起内的24最个后月一后个的交首易个日交当易日日止起至首次授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予登首记次完授成予之登日记起完成48之个日月起内的36最个后月一后个的交首易个日交当易日日止起至首次授30%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序号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公司未发生此类情形,满足解 1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罚3)或最者近采取12市个场月禁内入因措重施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足激解励除对限象售未条发件生。
此类情形,满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1]006188号), 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374.51万元,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股份支付影响金额为1,565.52 3$$$$$$$ 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和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注$$:“$$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12,940.03万元;公司2018年 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中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金额作为计算依据。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8,464.92万元,较2018年考核 基数8,464.92万元增长 52.87%;满足本期解除限售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其中3名 激励对象所在部门层面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回购注销手续已 激励对象所在部门及个人的考核周期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办结,1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 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与绩效考核系数及可解除限售比例对应关系如下手续将另行安排)外,首次授 表所示: 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可解除 $$$$$$$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4$$$$$$$$$$$$$$ 共计111名,其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情况: 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当期计划解除限售数量×激励对象①部门层面的绩效考核均达 所在部门绩效考核系数×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到“良”及以上;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所在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同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均为 时为“合格”及以上等级,根据上述公式,公司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格及以上; 对该解除限售期内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因此,满足100%解除限售条 件。
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 首限售次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首限售次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首限售次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2% 绩效考核等级 A:优 B:良 C:合格 D:不合格 部门绩效考核系数
1 1 0.7
0 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1 1
1 0 当期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 100% 70%
0 综上所述,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111名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5月13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共计1,839,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85,869,600股的0.989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共计212名。

4.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可解锁数量单位:股 序号激励对象 现任职务 已解除限售本次可解除限剩余未解除限首次获授的限的限制性股售的首次授予售的首次授予 制性股票数量票数量 部分限制性股部分限制性股 票数量 票数量 1刘杰 董事/总经理 330,000 132,000 99,000 99,000 2由春燕 董事/副总经理 324,000 129,600 97,200 97,200 3莫泽艺 副总经理 249,000 99,600 74,700 74,700 4石深华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32,500 93,000 69,750 69,750 5曾勇6卢其慧7周爱新 副书总经理/董事会秘300,000 副总经理(已届满离任,现任其他管理人153,000员) 总任工,退程休师)(已届满离90,000 参人员与(本10期4人解)除限售3,604,500 8(公业司务及)子人公员司、关核键心岗技位术离购职注人销员手-续已(3办人结)回103,500人员离职人员-暂未办理回购注销手续(133,000人) 120,000 90,000 61,200 45,900 36,000 27,000 1,441,8001,081,350 41,400 - 13,200 - 90,00045,90027,0001,081,350.00- 合计 5,419,500 2,167,8001,584,900 1,584,900
(2)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可解锁数量单位:股 序号激励对象 已获授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参员(与10本1人期)解除限售人509,200 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离职人员-已办结回购
1 技术(业务)人员、关注销手续(3人) 6,800 键岗位人员 离购注职销人手员续-暂(2未人办)理回3,000 254,600- 254,600- 合计 519,000 254,600 254,600 注1: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激励对象刘杰先生、由春燕女士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曾勇先生、石深华先生、莫泽艺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注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实为准。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数量(股) 比例(%) 本次变动数量(股) 本次变动后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45,735,905 24.61 -1,839,500 43,896,405 23.62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3,701,800 1.99 -1,839,500 1,862,300 1.00 高管锁定股 42,034,105 22.61
0 42,034,105 22.6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0,133,695
75.39 1,839,500 141,973,195 76.38
三、股份总数 185,869,600100
0 185,869,6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5.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6.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7.解除限售变更登记申报明细清单、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11日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45,257,59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108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5,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审议通过了公司出售持有的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145,272,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7%;反对股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3%;弃权股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1,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808%;反对股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3%;弃权股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聂梦龙、周赛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0日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丰原药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人员:公司董事长何宏满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军先生,公司财务总监李俊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4、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深交所互动易平台进入“云访谈”栏目远程参与。

5、公司出席人员:董事长虞阿五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虞豪华先生、财务总监俞可飞先生、独立董事章勇坚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提高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20证券简称:立方制药公告编号:2021-036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受让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存在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环节不能获得通过的风险及未来盈利能力预测方面存在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立方制药”)与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双科药业”)于2021年05月10日签订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变更协议》,经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铭评估”)评估后,立方制药以人民币3,800万元受让金珍滴眼液等13个滴眼剂(以下称“标的品种”)药品技术的所有权,并成为标的品种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本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事宜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双科药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类型住所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营业执照注册号成立日期营业期限经营范围主营业务股东情况 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354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80号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80号洪庭喜2000万元人民币2000年12月11日2040年12月31日滴眼剂、原料药的生产、销售。
滴眼剂、原料药的生产、销售。
合肥神鹿医药有限公司持股100%
2、除本次标的品种的持有人变更和技术转让交易外,双科药业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 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3、经核查,双科药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品种的基本情况 序号 品种 规格 批准文号
1 利巴韦林滴眼液 8ml:8mg 国药准字
H20045005
2 阿昔洛韦滴眼液 8ml:8mg 国药准字H20043616
3 硝酸毛果芸香碱滴眼液 5ml:25mg 国药准字H20058062
4 色甘酸钠滴眼液 8ml:0.16g 国药准字H20045008
5 山梨醇滴眼液 5ml:0.2g 国药准字X20010612
6 诺氟沙星滴眼液 8ml:24mg 国药准字H20045278
7 复方右旋糖酐70滴眼液 15ml:15mg 国药准字H20045277
8 氧氟沙星滴眼液 5ml:15mg 国药准字H20045425
9 金珍滴眼液 每支装8ml 国药准字Z20080019 10 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5ml:15mg(按环丙沙星计) 国药准字H20044981 11 吡嘧司特钾滴眼液 5ml:5mg 国药准字H20056611 12 加替沙星滴眼液 0.3%(g/ml) 国药准字H20051825 13 苄达赖氨酸滴眼液 8ml:40mg 国药准字H20063124
2、标的品种的销售情况2019年、2020年标的品种销售额合计分别为3,026.9万元、1,731.2万元。

3、标的品种的评估情况立方制药和双科药业共同委托中铭评估对标的品种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1]第9020号),经评估,标的品种市场价值为3,805.81万元(无税)。

4、标的品种的其他情况上述标的品种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立方制药,乙方:双科药业
1、《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变更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控制以下事项:1)持有人变更:标的品种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由乙方变更为甲方,新的药品注册批件原件由甲方持有;2)技术转让:乙方将标的品种药品现有的全部技术(生产技术、制剂技术、配方工艺、质量标准、技术秘密等)、相关资料(申报全套资料、工艺规程、批生产记录、工艺验证方案报告、质量研究和稳定性试验等)以及其他甲方合理要求的信息和资料全部移交给甲方。
标的品种药品技术涉及的资料移交及权利人变更程序完成后,甲方为标的品种药品技术的唯一所有权人。

2、交易对价:标的品种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及技术转让的交易对价总价为3800万元人民币。

3、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转让款,数额为800万元(大写:捌佰万元整);2)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品种药品技术相关的所有资料移交至甲方,与甲方签订《药品委托生产合同》、《质量保证协议》,配合甲方报送增加药品生产范围相关资料。
在完成上述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转让款,数额为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3)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事宜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以甲方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相关批件。
在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申请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笔转让款,数额为800万元(大写:捌佰万元整);在甲方取得相关批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四笔转让款,数额为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
4)甲方成为标的品种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并正常运营6个月后,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五笔转让款,数额为800万元(大写:捌佰万元整)。

5、付款条件:1)乙方合法拥有标的品种药品及相应的技术,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2)乙方有权将标的品种药品及相应的技术转让给甲方,不违反其对第三方的任何义务、承诺;3)乙方就本协议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内部决议程序。

6、合同解除:1)若甲方不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接收方条件,或者本协议项下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未能在2022年3月31日前变更为甲方的,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向对方承担任何责任,但需提前30日发出解除通知;2)如本协议因上款内容解除的,乙方应将其已收到的全部标的品种转让费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10日内足额退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全部标的品种转让费后10日内将其自乙方取得的全部标的品种药品技术资料退还给乙方。
同时,双方应协商完成其他手续,以使双方的状态恢复至本协议签署之前。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为契机,根据战略规划,积极储备具有发展潜力的药品品种,丰富公司产品线,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本次交易事项可能会因为政策环境变化、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环节、技术风险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标的品种未来的销售情况也可能会受到市场环境、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具体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变更协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58证券简称:雪迪龙公告号:2021-044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10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 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盛昌”)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2020年9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2020年9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等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序号签行约银产品名称产型品类(购万买元)金额产息日品起产期日品到益预率计年化收是回否赎(赎万回元)本金(投元)资收益 招商银行 招商银点金系列保本浮行股份看涨三层动收益10,000.00 2021年2502月1年1012..3856%% 或或是 1有限公区间90型 2月9日日 3.29% 司 天结构性 存款 10,000.00705,205.48 备注:公司与上表所列签约银行无关联关系,全部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赎回,收回本金10,000.00万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705,205.48元。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序号签约银行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购万买元)金额产品起息日产品到期日预率计年化收益是回否赎 招商银行点 金系列看涨保本浮动 2020年11月2021年2月
1 招商银行三层区间三收益型10,000.002日 2日 1.35%-3.55%是 个月结构性 存款 中国银行股挂钩型结构保本保最 2021年2月2021年3月
2 份有限公司性存款(机低收益型3,000.005日 12日 1.30%-3.07%是 构客户) 招商银行点 招商银行股金系列看涨保本浮动 2021年2月2021年5月1.35%或2.86%
3 份有限公司三层区间收益型10,000.009日 10日 或3.29% 是 90天结构 性存款 中国银行股挂钩型结构保本保最 2021年3月2021年6月
4 份有限公司性存款(机低收益型3,000.0015日 15日 1.30%或3.54%否 构客户) 交通银行蕴 交通银行股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保本浮动5,000.00 2021年3月2021年6月1.35%-3.42%否 5深份圳有分限行公司款96天(挂收益型 17日 21日 钩汇率看 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公司用于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闲置自有资金金额未超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

三、备查文件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1-045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度福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
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地了解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情况,本公司将参加福建证监局与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1年度福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活动平台”()参与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网上互动交流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15:30-17:00。
出席本次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董事长滕用庄先生、财务总监郑顺辉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颖娟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21-033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股东胡宇航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1年5月10日,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胡宇航的《关于持股变动情况的告知函》,胡宇航先生在2021年5月10日以自有资金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了李卫伟持有的3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
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胡宇航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昌乐园**号员村街*****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5月10日 股票简称 三七互娱 股票代码 002555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A股 37,200,000 1.68 合计 37,200,000 1.6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赠与其他 □协议转让 □ √间接方式转让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表请决注权明让)渡□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7,857,684 6.67% 185,057,684 8.3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964,421 1.67% 46,264,421 2.0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0,893,263 5.00% 138,793,263 6.26%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 本法次规变、部动门是规否章存、在规违范反性《文证件券和法本》《所上业市务公规司则收等购规管定理的办情法况》等法律、行政
是□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其他说明 胡宇航通过大宗交易定向增持股份的原因:作为公司研发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胡宇航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长期看好。

本次增持为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和管理团队的认可、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真分析与合理判断,为更好支持游戏研发的发展、 增强精品游戏的产出能力、推动多元化探索、进一步扩大研运一体模式优势而作出的决定。

同时,此举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股东结构,维护上市公司长期战略稳定,实现胡宇航与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之间的深度绑定。

9.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告知函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宇航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21-032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股东李卫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1年5月10日,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李卫伟的《关于持股变动情况的告知函》,李卫伟先生在2021年5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董事胡宇航转让了3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董事、副总经理杨军转让了2,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因此李卫伟在2021年5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转让了39,300,000股,累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7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卫伟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府街*号****房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5月10日 股票简称 三七互娱 股票代码 002555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39,300,000 1.77 合计 39,300,000 1.7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赠与其他 □协议转让□√间接方式转让□□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表决权让渡□□(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61,413,019 16.30% 322,113,019 14.5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0,353,255 4.07% 51,053,255 2.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1,059,764 12.22% 271,059,764 12.22%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诺次、意变向动、计是划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是□否√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 是□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其他说明 (一)李卫伟通过大宗交易定向减持股份的原因 胡宇航具有突出的游戏研发、制作与管理能力,其带领的团队开发出的《大天使之剑》、《斗罗大 陆》H5、《精灵盛典:黎明》等多款精品游戏对上市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在考虑了胡宇航 的业绩贡献和能力、推动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实施等多方面因素后,李卫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胡宇航 定向转让公司股份,该转让有助于胡宇航与三七互娱长期利益的高度一致,推动胡宇航践行三七互娱 的长期发展战略安排,可促使其由站在研发项目负责人的角度,向站在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全局的 角度转变,并结合三七互娱目前
IP储备、“精细化”运营能力、流量经营能力等优势,整体从研发、发 行、运营、上市公司品牌建设等方面综合考虑来开发适合三七互娱长期发展的产品,有利于公司研发 体系不断升级,进一步推动“多元化、精品化”长期发展战略的落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李卫伟承诺情况 1、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限售流通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承诺 李卫伟承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同时,为保证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为上市公司持续服务和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李卫伟应按照如下要求转让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上市公司的股份: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李卫伟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全部新增股份的10%;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李卫伟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全部新增股份的30%;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48个月内,李卫伟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全部新增股份的50%;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60个月内,李卫伟累计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全部新增股份的70%;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60个月后,李卫伟可转让其剩余的于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全部新增股份。
2、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利润补偿承诺李卫伟和曾开天承诺上海三七201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22,000万元。
标的股权交割于2014年12月完成,李卫伟和曾开天承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上海三七逐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0,000万元、36,000万元、43,200万元。
截止目前,上海三七已完成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承诺业绩,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相关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
3、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限售流通股股东李卫伟、曾开天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地位的承诺交易对方李卫伟、曾开天已分别承诺:
(1)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在上海三七的经营管理、决策、提案和股份收益等方面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形;除上海三七之外,交易对方目前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共同投资于其他企业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在三七互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完成后,交易对方不会基于所持有的三七互娱的股份谋求一致行动关系;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在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协议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认购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等),也不通过任何方式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不与上市公司其他任何股东采取一致行动,不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
(3)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同意上市公司在2016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收购其所持有的上海三七剩余22%/18%的股权,收购价格不高于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就该等股权届时出具的评估结果。
交易对方在上市公司提出书面要求之日起30日内正式启动该等股权转让的相关工作。
如李卫伟或曾开天违反上述承诺,违反承诺方除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监管责任外,还应当就每次违反承诺的行为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5,000万元,并继续履行相应承诺。
4、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限售流通股股东李卫伟关于放弃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的承诺李卫伟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放弃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股东大会上的全部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且不向上市公司提名、推荐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5、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收购上海三七剩余40%股份时李卫伟、曾开天关于利润补偿的承诺上海三七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依法取得的财政补贴及税收减免除外)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50,000万元、60,000万元、72,000万元。
如上海三七未实现前述承诺的业绩,则由李卫伟、曾开天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截止目前,上海三七已完成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承诺业绩,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相关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

6、其他承诺2015年7月10日,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了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维护股东利益,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李卫伟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未来十二个月不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2016年12月25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李卫伟自愿承诺自承诺出具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
(三)承诺履行情况截止公告日,承诺方李卫伟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9.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告知函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卫伟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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