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第1期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cfa一级什么时候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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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认协评〔2021〕8号 关于举办2021年第1期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按照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CCAA”)认证人员注册全 国统一考试计划,CCAA将于5月22-23日举办2021年第1期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
3.满足相应领域注册准则规定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要求。
(二)考试依据本期考试依据为《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修订版)》等注 —1— 册准则(中认协评〔2021〕5号)和新版认证人员注册考试大纲(中认协评〔2021〕6号)。
考生在报名前应详细了解所报考领域认证人员注册准则规定的相关要求和修订版注册准则过渡期安排的有关内容,以便合理报考。
注册准则及考试大纲详见,修订版注册准则过渡期安排详见附件。
(三)考试模式采用计算机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全国考点使用统一的考试系统。
(四)考试城市全国共设立考点城市32个,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哈尔滨、长春、沈阳、石家庄、洛阳、济南、青岛、太原、呼和浩特、西安、银川、兰州、乌鲁木齐、成都、南宁、昆明、武汉、长沙、南昌、南京、合肥、杭州、宁波、福州、广州、惠州、深圳、厦门。
(五)考试科目安排 日期 时间 考试科目 注册要求考试内容 5月22日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第1场次)见相应注册准则 周
8:30-1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基础 aa.o 11:00-12:30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基础 /pjzx/index.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第
2场次)shtml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基础 —2— 能源管理体系基础 考试大纲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基础aa.o 环境管理体系基础建筑施工领域专业 /pjzx/ksxx/ksdg/index.shtml 14:00-15:30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基础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 体系基础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基础 16:30-18:00 森林管理体系基础 有机产品认证基础 9:00-11:00 认证通用基础 5
月23日13:00-15:00 管理体系认证基础 周日16:00-18:00 产品认证基础服务认证基础 注:“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第1场次)”和“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第2场次)”为相同科目,效力相同,报考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场次,不可重复报考,若更换场次,需先进行退费,再选另外一场次报考。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基础”因无新版标准中文稿,本期考试仍依据GB/T22000-2006标准,考试通过的人员,需按照《关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ISO22000:2018标准转换注册工作的通知》(中认协评2019〔131〕)关于转版的具体要求,完成转换课程的培训后方可注册。
—3—
二、报名安排本次考试的报名由考生个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考和缴费工作。
网上报名系统自2021年3月24日12:00时起面向考生正式开通,2021年3月31日12:00截止,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疫情期间,考位资源有限,考生报名以缴费成功为准,先到先得,报满为止。
报名网站: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网(/)。
报名开始后,考生登陆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网,按报名操作步骤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工作。
考生应提前办理相关的支付银行卡,并开通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功能,或者使用支付宝缴费。
本次考试CCAA将开具电子发票,请考生报名时准确填写发票信息。
5月17日-5月23日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电子发票和准考证。
考生报名时需上传个人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1寸彩色;JPG格式文件;长度与宽度的比值必须在1:1.3~1:1.5之间;文件大小为35KB以下。
考生应严格遵守报名与缴费的进程规定,完成报名和缴费工作。
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日期请在报考网站上登陆查看。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一)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需要,考生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并及时关注最新通知。
(二)考生进入考场前须进行体温测量并提供当地政府认可的 —4— 健康码,体温正常(<37.3℃)且健康码无异常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请考生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在考场候考时请按照考点 考务工作人员指令有序排队,保持间隔,切勿聚集。
(四)除身份核验外,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配合考 点工作人员的检查登记等工作。
(六)当受疫情影响发生考点变更或无法组考等情况时,CCAA 将在报名网站公布相关通知并通过短信告知考生,考生报名时请务必填写准确信息。

四、注意事项(一)考试费为每人每场80元人民币。
(二)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考生可报考一科以上的考试。
其中“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第1场次)”和“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第2场次)”为同一科目,效力相同,考生只可选择其中一个场次参加考试,请勿重复报考。
(三)关于通过考试后申请注册相关事宜的问题,请参阅相关注册准则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规定。
(四)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和士兵证;港、澳地区考生可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护照;台湾地区考生可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考务单位或CCAA。

五、考场纪律为了规范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秩序,确保考试 —5— 公平公正,保障参加考试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和考试监考人员权益,制定本规定。
参加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当尊重监考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一)考生应重道德、讲诚信,互相尊重。
(二)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规定证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按规定向监考人员出示相关证件,按准考证中座位号入座,并将规定证件放在指定位置以便核验。
(四)考生除携带必需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书籍、笔记本、纸张、报刊、电子用品、存储设备及通信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内可以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在经监考员同意后可以交卷离开考场。
(六)考生不得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或者以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信息,不得在考场内喧哗、走动等影响他人考试或者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喧哗等影响考试秩序。
(七)考生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答题,不得窥视、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同意他人抄袭。
(八)考生不得将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不得抄写试题或者以任何形式将试题信息进行记录、存储、传输出考场。
—6— (九)考生应当在考试开始前,根据监考员的要求和提示,登录考试系统,填写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阅读考生须知、注意事项等,核对考试相关信息并进行确认。
遇有无法登录、计算机系统或网络通讯故障、信息错误等情形的,考生应当及时向监考员报告。
(十)考生应当按照监考员的指令和规定的步骤操作计算机,使用鼠标和键盘在设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并保存答题结果,不得执行其他操作。
(十一)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擅自关闭计算机、调整计算机显示屏摆放位置和角度、搬动主机箱、更换键盘和鼠标等外接设备,不得擅自修改考试机IP地址,不得在考试机上插入硬件和安装软件。
(十二)考试期间,考生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
如出现试题内容显示不全、识别率低、切换缓慢等情形的,可以举手报告,经监考员同意后询问。
(十三)考试期间,如出现网络故障、电力故障、设备故障等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当及时向监考员报告,服从监考员安排,耐心等待解决。
非因考生自身原因出现的设备故障导致延误答题的,可以按规定进行补时、补考。
(十四)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系统自动回收电子答题数据。
考生应当待监考员确认电子答题数据全部上传后,有序离开考场。
(十五)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试卷下载延迟、题目漏 —7— 答、考试设备损毁、电子答题数据上传有误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十六)考生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录、答题、保存电子答题数据,导致系统不能正确记录相关信息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违规认定与处理(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3.擅自关闭计算机、调整计算机显示屏摆放位置和角度、搬动主机箱、更换键盘和鼠标等外接设备。

4.擅自在考试机上插入硬件和安装软件,更改IP地址。

5.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6.在考场或者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

7.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8.将带有试题、答案的纸张或其他存储介质带出考场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 —8— 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 资料。

3.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拍摄设备的。

5.未经允许传、接带有试题或答案的物品。

6.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

7.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8.其他作弊行为。
考生如有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如有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
违规考生如具备CCAA认证人员注册资格的,还将按照《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规则》进行相应的资格处置。

七、联系方式(一)报名注册、缴费、退费、考点咨询、更换考试科目及考点、下载发票及准考证等考试组织问题请咨询奥鹏服务热线:400-810-6736,联系传真:010-59301099-1221。
(二)其他考试相关问题,请联系:010-65994463/65995487/65994459/65994437。
(三)注册准则解读,过渡期政策解读,申请人员注册资格等问题,请按附件中联系电话联系。
(四)其他建议、投诉等问题,请联系:010-65994481/ 65994253。
—9— 特此通知。
附件:过渡期安排中国认证认可协会2021年3月18日 —10— 附件 过渡期安排
一、依据修订版注册准则,调整后的考试科目见下表: 新版考试科目 注册领域 实习级别申请人考试科目 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质量管理体系理体系建筑施工领域 专业环境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 认证通用基础 能源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森林管理体系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服务认证 ★注:该科目仅适用于HACCP审核员级别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 建筑施工领域专业 环境管理体系基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基础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基础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基础★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基础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基础能源管理体系基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基础森林管理体系基础无无无有机产品认证基础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基础无 审核员/检查员/审查员级别申请人考试科目 管理体系认证基础 产品认证基础服务认证基础
二、在过渡期内,对于2021年前参加考试(简称旧版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可按现行注册准则的要求注册;也可按以下过渡方案注册: 表1管理体系实习审核员注册 —11— 注册方式 方式
1 方式
2 方式
3 申请人类型 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基础上,需补充完成的考试或培训科目 示例 通过旧版相应领域“基础知识”考试的申请人 通过“认证通用基础”考试 申请人已通过旧版“QMS基础知识”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
当他按修订版准则注册QMS实习审核员时,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的基础上,需通过新版“认证通用基础”考试。
通过旧版相应领域“审核知识”考试的申请人 已取得其他管理体系审核员级别注册资格的申请人
1.通过“相应认证领域基 础”考试; 通过申请领域“相
2.通过“认证通用基础”应认证领域基础” 考试或完成CCAA网络培考试 训平台的“合格评定基 础”课程培训。
申请人已通过旧版“QMS审核知识”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
当他按修订版准则注册QMS实习审核员时,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的基础上,需同时满足1和2:
1.需通过新版“QMS基础”考试。

2.需通过新版“认证通用基础”考试或完成CCAA网络培训平台的“合格评定基础”课程培训。
申请人已具有EMS正式审核员资格。
当他按修订版准则注册QMS实习审核员时,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的基础上,需通过新版“QMS基础”考试。
注册方式 申请人类型 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基础上,需补充完成的考试或培训科目 示例 表2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 方式
1 方式1越级注册方式
2 有相应领域实习资格,通过旧版相应领域通过旧版相应领域 并通过旧版该领域“审“基础知识”考试的“审核知识”考试的 核知识”考试的申请人申请人 申请人 通过“认证通用基础”考试或完成CCAA网络培训平台的“合格评定基础”课程培训 通过“认证通用基础”通过“认证通用基础” 考试和“管理体系认考试和“相应认证领 证基础”考试 域基础”考试 申请人已具有QMS实习申请人通过了旧版申请人通过了旧版审核员资格,并通过了“QMS基础知识”考试“QMS审核知识”考试旧版“QMS审核知识”且成绩在有效期内。
且成绩在有效期内。
—12— 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
当他按修订版准则注册QMS审核员时,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的基础上,需通过新版“认证通用基础”考试或完成CCAA网络培训平台的“合格评定基础”课程培训。
当他按修订版准则越级注册QMS审核员时,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的基础上,需通过新版“认证通用基础”和“管理体系认证基础”2门考试。
当他按修订版准则越级注册QMS审核员时,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的基础上,需通过新版“QMS基础”和“认证通用基础”2门考试。
表3产品认证实习检查员注册 注册方式 申请人类型 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基础上,需补充完成的考试或培训科目 示例 方式
1 通过产品认证相应领域旧版考试的申请人 方式
2 已取得其他产品检查员级别(含)以上注册资格,注册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领域的申请人 通过“认证通用基础”考试或完成CCAA网络培训通过申请领域修订版平台的“合格评定基础”准则要求的培训课程培训 申请人通过了旧版“CCC产品认证知识”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
当他按修订版准则注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习检查员时,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的基础上,需通过新版“认证通用基础”考试或完成CCAA网络培训平台的“合格评定基础”课程培训。
申请人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正式或高级检查员资格。
当他按修订版准则注册自愿性产品认证实习检查员时,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的基础上,需通过修订版《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中要求的培训。
方式
3 已取得其他产品检查员级别(含)以上注册资格,注册有机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领域的申请人 通过申请领域“相应认证领域基础”考试 申请人具有自愿性产品认证正式或高级检查员资格。
当他按修订版准则注册有机产品认证实习检查员时,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的基础上,需通过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基础”考试。
表4服务认证实习审查员注册 注册方式 方式
1 申请人类型 通过旧版“服务认证通用知识”考试的申请人 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通过“认证通用基础”考试或完成CCAA网络培训平台的“合要求基础上,需补充完成格评定基础”课程培训 —13— 的考试或培训科目 申请人通过了旧版“服务认证通用知识”考试且成绩在有 效期内。
当他按修订版准则注册服务认证实习审查员时, 示例 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的基础上,需通过新版“认证 通用基础”考试或完成
CCAA网络培训平台的“合格评定基 础”课程培训。

三、当申请人按以上过渡方案在注册系统中注册时,需在个 人申请界面“注册方式”栏目中,根据不同的申请人类型,选择上 述表1-表4“注册方式”一栏对应的相应选项。
例如:某申请人已 通过“QMS审核知识”考试,当其按上述表1的过渡方案在系统中 注册QMS实习审核员时,需在申请界面的“注册方式”一栏中,选 择“方式2”。

四、如对修订版注册准则和过渡期安排有任何疑问,可联系 CCAA评价中心人员。
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注册领域 1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 2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审核
5 员6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7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审核员8森林认证审核员9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员 1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员 联系电话010-65994478010-65994300010-65993573010-65994531010-65994478010-65994531010-65994437 010-65994531010-65995487 010-65994478010-65994459010-65994478010-65994531010-65994478010-65994478010-65994437 —14— 11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12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 13绿色产品认证检查员 14有机产品认证检查员15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 16服务认证审查员 010-65994481 010-65994478010-65994481010-65994375010-65995487010-65994300010-65994531 抄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管司,存档。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21年3月18日印发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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