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普通,嘉普通NEEQ:836421

六类 6
深圳嘉普通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COMMONPRAISESOLARCO.,LTDSHENZHENCOMMONPRAISESOLARCO.,LTD 半年度报告2017 公司半年度大事记
一、新三板
二、荣誉资质 1、3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10股转增1.5股,以未分配利润10股派送0.5股。
5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等在内的12项议案。
1、2017年1月,“嘉普通”品牌第四次成功通过复审“深圳知名品牌”。
2、2017年3月,公司获得中国太阳能热利用产业联盟颁发的“2016年度中国太阳能热利用优秀工程商”。
3、2017年3月,公司在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博览会活动中,荣获“创新奖”。

三、重大活动 4月14日,“嘉普通”品牌创立20周年庆典暨合作商峰会在深圳金茂园大酒店取得圆满成功。
在这激动人心的时刻,嘉普通携手行业领导和业界同仁欢聚一堂,共同庆贺! 目录 【声明与提示】
一、基本信息 第一节公司概览第二节主要会计数据和关键指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非财务信息第四节重要事项第五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员工情况
三、财务信息第七节财务报表第八节财务报表附注 公告编号:2017-020 声明与提示 【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事项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是否审计 是或否否否否否 【备查文件目录】文件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1、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2、本次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半年报的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关于半年报的书面确认意见。
1/80 第一节公司概览 公告编号:2017-020
一、公司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英文名称及缩写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办公地址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嘉普通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CommonpraiseSolarCo.,LTD嘉普通836421刘学真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沙湖社区锦龙大道南2-10号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沙湖社区锦龙大道南2-10号国海证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联系人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网址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孙立靖0755-896631980755-83432298jpt@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沙湖社区锦龙大道南2-10号邮编:518118
三、运营概况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挂牌时间分层情况行业(证监会规定的行业大类)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普通股总股本(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16年3月22日基础层C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太阳能及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研发、制造与系统集成协议转让31,503,000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刘学真是198 2/80
四、自愿披露不适用 公告编号:2017-020 3/80 公告编号:2017-020 第二节主要会计数据和关键指标
一、盈利能力 营业收入毛利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本期 32,727,109.0624.95% 2,380,393.861,259,533.41 上年同期 31,194,033.0429.21% 2,034,058.281,696,735.38 单位:元 增减比例 4.91%- 17.03%-26.53% 5.64% 6.32% - 3.10% 5.27% - 0.08 0.07 8.57%
二、偿债能力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 本期期末 87,019,486.7344,788,804.8742,230,681.86 1.3451.47% 1.904.19 上年期末 106,116,839.6266,266,551.6239,850,288.00 1.2662.45% 1.543.32 单位:元 增减比例 -18.00%-32.41% 5.97%6.35%-
三、营运情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四、成长情况 本期 -6,028,846.910.522.50 单位:元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343,706.97 - 1.17 - 3.76 - 4/80 总资产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本期 -21.86%4.91% 17.03% 公告编号:2017-020 上年同期 -12.67%1.03% 80.73% 增减比例 -
五、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不适用
六、自愿披露不适用 5/80 公告编号:2017-020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商业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服务为太阳能热利用设备部件与整件制造、太阳能热利用设备系统集成。
其中,公司太阳能热利用设备部件与整件产品包括太阳光选择性吸收涂层、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以及平板型太阳能热水器整件。
公司的太阳能热利用设备系统集成服务则是为商用楼宇、住宅小区、政府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酒店、企事业单位等机构提供上述产品的设计、实施和维护等集成服务。
根据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C-3861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制造”。
所属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绿色节能高新技术领域。
公司产品的消费群体较广,从市场性质分,可分为产品零售市场和系统工程市场。
其中,产品零售市场主要包括居民住宅自身购买需求;系统工程市场涵括商用楼房、住宅小区、政府保障性住房、高校、医院、酒店等公用建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积累多年技术、产品、品牌、渠道优势,拓展国内、国外产品业务,发展代理商队伍。
同时为政府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太阳能热水节能系统方案、产品及服务。
目前公司为华润置地(深圳)有限公司太阳能集中采购供应商,深圳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战略供应商,并入选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认证中心“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入选企业”。
具体商业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公司设立了研发设计中心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
首先由国内市场部和国外市场部提供调研信息并指导研发,然后由研发设计中心根据市场调研信息以立项形式开展研发,公司内部以《新产品设计开发控制程序》规范产品研发流程。

2、采购模式:公司已形成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对于大宗原材料,公司通常与供应商签订长期框架采购合同,并根据实际用量分批次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由供应商按照采购订单要求交期供货;对于其他生产物料,公司按照实际需求量,向长期合作的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公司内部以《采购管理控制程序》、《供应商评审控制程序》、《采购管理制度》为基础,具体采购工作由物控部或采购部、质安部等需求部门共同负责。

3、生产模式:公司主要是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经营模式,即根据产品订单情况下达生产订单,按单生产、按需生产,从而有效地降低库存,减少资金的占用,保证现金流,降低经营风险。
制造部根据国内市场部和国际市场部客户订单生成《生产计划表》,确保订单及时交付。

4、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通过广东省内本地太阳能热水器系统销售、国内太阳能热水器部件及整件销售、出口太阳能热水器部件及整件销售三种营销方式,为客户提供太阳能热利用设备系统集成服务及太阳能热利用设备部件、整件产品。
公司投标或议标由销售人员牵头,由公司其它部门参与技术文件的编写、图纸的设计、成本的核算,经投标前的各部门会审后,由公司副总经理确定报价策略,最后进行投标。
公司在太阳能热水器系统工程市场深耕细作多年,已形成一定的竞争力和品牌效应。

二、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727,109.0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533,076.02元,提升了4.91%,营业成本24,563,288.8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480,633.92元,上升了11.23%; 6/80 公告编号:2017-020 毛利额为8,163,820.26,毛利率24.95%,比上年同期(29.21%)有所下降,利润总额为2,800,463.3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95,480.23元,增长了16.44%;净利润为2,380,393.8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46,335.58元,增长了17.03%。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1,365,109.27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55,613.01元,同比增长50.01%;管理费用4,214,413.18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624,210.09元,同比下降12.91%,;财务费用894,597.47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241,326.52元,同比下降21.25%。
报告期末,公司的财务风险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稳定,资产负债率51.47%,较期初的62.45%,下降10.98%;流动比率由期初的1.54上升至1.90;利息保障倍数由期初的3.32上升至4.19。
报告期内资产总额及负债总额与期初相比都有所下降,主要系在报告期内,公司陆续收到2016年底完工的部分工程款项,故应收账款减少,对应的资产减少。
报告期末流动比率比上年末上升了23.38%,主要是流动资产与期初流动资产相比虽然下降,但本期末流动负债的下降幅度比流动资产下降幅度更快,故报告期末的流动比率比年初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下降了比较多,主要系报告期及前期一些工程虽已完工,但收款手续较多,回款周期较长,而公司产品所用材料有相当一部分是金属材料,价格波动频繁,所以账期很短,故短期内经营性现金支出大于经营性现金收入的现象。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的周转率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主要系部分工程款回款较慢造成的短期现象。

三、风险与价值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金属板材、钢材、铜管、铝型材、管材、阀门等。
虽然原材料市场供给充足,原材料短缺风险较小。
但未来如果原材料和零部件的价格一旦大幅上涨,将增加公司产品的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的毛利率,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目前,太阳能热利用行业参与竞争的企业众多,行业竞争程度较为激烈。
同时,大多数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各企业较难体现自身的区别优势。
嘉普通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拥有一支专业、稳定的生产队伍,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
但随着行业的发展和市场整合的推进,公司仍面临着市场竞争风险,可能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导致的坏账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收回了前期的一些工程款,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余额为53,587,084.74元,与期初70,740,661.90元相比下降了17,153,577.16元,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比例61.58%。
虽然公司客户主要为优质房地产企业和政府保障房项目,客户信誉度较高,总体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鉴于应收账款余额规模较大,一旦发生坏账,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017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加大回款力度,有效控制应收账款。

四、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7/80 第四节重要事项 公告编号:2017-020
一、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是否存在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是否存在股票发行事项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企业合并事项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债券的事项 是或否是否否否否是否否否否否否否 索引第四节、二(一)第四节、二(二)-
二、重要事项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单位:元或股 股利分配日期每10股派现数(含税)每10股送股数 每10股转增数 2017年7月11日 0.00 0.50 1.50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拟 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10股转增1.5股,以未分配利润10股派送0.5股。
5月22日, 公司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7月1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权益分派,7月 11日,送(转)股已到各股东证券账户。
(二)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具体事项类型 8/80 单位:元预计金额发生金额 公告编号:2017-020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委托或者受托销售3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4财务资助(挂牌公司接受的)5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6其他 总计 869,934.00869,934.00 869,934.00869,934.00 9/80 第五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公告编号:2017-020
一、报告期期末普通股股本结构 股份性质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管核心员工有限售股份总数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管核心员工 总股本普通股股东人数 期初数量 15,137,5066,659,8291,011,277 016,365,49413,313,660 3,051,8340 31,503,000 比例 48.05%21.14%3.21%0.00%51.95%42.26% 9.69%0.00%- 本期变动 000000 单位:股 期末数量 15,137,5066,659,8291,011,277 016,365,49413,313,660 比例 48.05%21.14% 3.21%0.00%51.95%42.26%
0 3,051,8349.69%
0 00.00% 031,503,00000 - 35
二、报告期期末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1 顺通能源 19,970,489
0 2 林宜龙 3,752,000
0 3 陈爱萍 1,644,113
0 4 李晓鹏 1,147,978
0 5 刘学军 942,020
0 6 黄毓君 534,000
0 7 项永超 469,000
0 8 黄妙武 268,000
0 9 翟利恒 268,000
0 10 余芬青 201,000
0 合计 29,196,600 - 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上述前十名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
期末持股数 19,970,489
3,752,0001,644,1131,147,978 942,020534,000469,000268,000268,000201,00029,196,600 期末持股比例 63.39%11.91%5.22%3.64%2.99%1.70%1.49%0.85%0.85%0.64%92.68% 单位:股 期末持有限售期末持有无限 股份数量 售股份数量 13,313,6606,656,829 03,752,000 1,233,085 411,028 860,984 286,994 706,515 235,505
0 134,000
0 469,000
0 268,000
0 268,000
0 201,000 16,114,244
12,682,356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0/80 公告编号:2017-020 (一)控股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嘉普通的控股股东为顺通能源,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成立日期:2002年6月25日注册资本(实收):人民币2,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学真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沙湖社区锦龙大道南2-10号办公楼6楼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刘学真出资2,037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97%;刘崇厚出资63万元,持股比例为3%。
一般经营范围: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投资;自有物业租赁;兴办实业。
许可经营范围:产业园区、产业地产、商业物业的运营、管理及服务;物业服务。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报告期内,嘉普通的实际控制人为刘学真。
刘学真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1984年10月至1993年3月,工作于河南省新县工商局;1993年3月至1997年3月,任东莞五星太阳能有限公司发展部经理;1997年4月至2003年3月,任嘉普通能源执行董事;2003年3月至2006年9月,任嘉普通能源董事长;2009年10月至2015年8月,任嘉普通能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嘉普通能源董事长;2009年11月至2015年8月,任嘉普通环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嘉普通环境执行董事;2002年6月至2006年4月,任顺通能源董事长;2006年4月至2006年11月,任顺通能源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11月至2015年8月,任顺通能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顺通能源执行董事;2014年6月至2014年7月,任前海嘉顺执行董事;2000年7月至2001年3月,任诠绿建设监事;2001年3月至2004年8月,任诠绿建设执行董事;2004年8月至2007年4月,任诠绿建设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年4月,任诠绿建设监事;2007年12月至2012年2月,任嘉普通董事长;2012年2月至2013年8月,任嘉普通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5年9月至今,任嘉普通董事长。
此外,刘学真先生还现任中国太阳能热利用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广东省太阳能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太阳能学会常务理事、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常务理事、深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常务理事。
刘学真先生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主编了《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吸热体技术要求》(GB/T26974-2011)、《太阳能空气集热器热性能试验方法》(GB/T26977-2011)等9项太阳能热利用行业国家标准和1项广东省地方标准,曾获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颁发的“科技进步二等奖”。
报告期内,刘学真持续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超过60%,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不适用 11/80 公告编号:2017-020 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学历 刘学真董事长 男 李晓鹏董事兼总经理男 陈爱萍董事兼财务总监女 高峰董事兼副总经理男 詹必胜董事兼副总经理男 刘学军监事 男 高国珍监事 女 程菊山监事 男 孙立靖董事会秘书 女 54 硕士研究生 54 大专 41 大专 38 硕士研究生 46 大专 46 大专 36 大专 40 本科 30 本科 董事会人数: 监事会人数: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任期 2015.9-2018.9
2015.9-2018.92015.9-2018.92015.9-2018.92015.9-2018.92015.9-2018.92015.9-2018.92015.9-2018.92015.9-2018.9 是否在公司领取薪 酬是是是是是否是是是535
二、持股情况 姓名 刘学军李晓鹏陈爱萍高峰詹必胜孙立靖 合计 职务 监事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兼财务总监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942,0201,147,9781,644,113 134,000134,00067,0004,069,111 数量变动 000000-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 942,0201,147,9781,644,113 134,000134,00067,0004,069,111 单位:股 期末普通股持股比 例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2.99%
0 3.64%
0 5.22%
0 0.43%
0 0.43%
0 0.21%
0 13.00%
0 三、变动情况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否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否 信息统计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否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否 12
/80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新任、换届、离任) - - -
四、员工数量 期初员工数量 核心员工
0 核心技术人员
9 截止报告期末的员工人数 87 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员工无重大变化。
公告编号:2017-020 期末职务
- 简要变动原因- 期末员工数量0982 13/80
一、审计报告是否审计 第七节财务报表 否 公告编号:2017-020
二、财务报表(一)资产负债表 项目流动资产: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货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附注
六、(一)
六、(二)
六、(三)
六、(四)
六、(五)
六、(六) 14/80 期末余额 9,518,341.51- 1,606,771.6153,587,084.74 263,275.13- 1,738,079.37- 12,677,156.50- 79,390,708.86 - - 单位:元 期初余额 9,253,477.45- 322,963.6875,586,040.912,949,429.17 2,487,282.296,989,456.6397,588,650.13 - - 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应付分保账款保险合同准备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
六、(七)
六、(八)
六、(九)
六、(十)
六、(十一)
六、(十二)
六、(十三)
六、(十四)
六、(十五) 15/80 公告编号:2017-020 5,547,022.83 546,505.791,535,249.257,628,777.8787,019,486.73 6,395,670.73 597,269.511,535,249.258,528,189.49106,116,839.62 27,992,486.75- 20,822,963.68- 5,154,038.51795,477.186,034,749.151,803,303.6641,780,055.25 27,907,030.084,845,379.01768,515.137,624,789.161,289,124.9463,257,802.00 - - 公告编号:2017-020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股本其他权益工具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法定代表人:刘学真
六、(十六)
六、(十七)
六、(十八)
六、(十九)
六、(二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爱萍 3,008,749.623,008,749.6244,788,804.87 3,008,749.623,008,749.6266,266,551.62 31,503,000.00 31,503,000.00 - - - - - - 5,046,415.06 5,046,415.06 - - - - - - 444,457.51 444,457.51 - - 5,236,809.29 2,856,415.43 42,230,681.86 39,850,288.00 - - 42,230,681.86 39,850,288.00 87,019,486.73 106,116,839.62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守铜 (二)利润表 项目

一、营业总收入其中: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已赚保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其中:营业成本利息支出 附注
六、(二十一)
六、(二十一)16/80 本期金额 32,727,109.0632,727,109.06 31,047,506.1524,563,288.80- 单位:元 上期金额31,194,033.04 31,194,033.04- 29,185,900.3822,082,654.88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退保金赔付支出净额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保单红利支出分保费用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其他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加:营业外收入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减:营业外支出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六、(二十三)
六、(二十三)
六、(二十四)
六、(二十五)
六、(二十六)
六、(二十七)
六、(二十八)
六、(二十九) 17/80 公告编号:2017-020 10,097.431,365,109.274,214,413.18894,597.471,679,602.911,133,876.6313,016.182,800,463.36420,069.502,380,393.862,380,393.86- 253,126.62909,496.264,838,623.271,135,923.99-33,924.642,008,132.66406,232.889,382.412,404,983.13370,924.852,034,058.282,034,058.28- - - - - 2,380,393.86 2,034,058.28 公告编号:2017-0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二)稀释每股收益 法定代表人:刘学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爱萍 - 0.08-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守铜 - 0.07- (三)现金流量表 项目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附注
六、(三十) 18/80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54,148,288.92- 35,693,830.48- 982,829.5755,131,118.4950,460,494.273,074,170.502,021,077.915,604,222.7261,159,965.40-6,028,846.91 15,877.181,256,987.1836,966,694.8425,727,790.242,800,358.001,949,184.386,833,069.1937,310,401.81-343,706.97 - - - - - - - - 公告编号:2017-02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三十)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法定代表人:刘学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爱萍 - - - - - 15,423.00 - - - - - - - - - 15,423.00 - -15,423.00 -
5,260,000.00 - - 28,000,000.0041,000,000.00 - - 469,523.074,634,470.00 28,469,523.0750,894,470.00 21,300,000.0040,800,000.00 875,812.101,370,301.88 - - -16,724,500.00 22,175,812.1058,894,801.88 6,293,710.97-8,000,331.88 - - 264,864.06-8,359,461.85 9,253,477.4537,226,706.27 9,518,341.5128,867,244.42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守铜 19/80 第八节财务报表附注 公告编号:2017-020
一、附注事项 事项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5.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6.是否存在需要根据规定披露分部报告的信息
7.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8.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9.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10.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11.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12.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附注详情:无 是或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20/80 公告编号:2017-020
二、报表项目注释 深圳嘉普通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6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深圳嘉普通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深圳市康普瑞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普瑞”),于2007年12月21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号为,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11月13日,康普瑞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007]第1166531号),同意深圳市泉顺通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刘学军、王银良、代启永、李晓鹏拟在深圳设立的公司名称为“深圳市康普瑞太阳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0日,康普瑞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成立深圳市康普瑞太阳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15.0000万元,首期出资20%,余款自公司成立2年内缴足;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太阳能热利用及太阳能光伏利用产品与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热泵热水器(机组)、锅炉、热交换器、环保器材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节能设备与产品的研发与测试;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公司成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刘学真,王银良,李晓鹏,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代启永担任,任期三年。
2007年12月12日,深圳市泉顺通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刘学军、王银良、代启永、李晓鹏签署了《深圳市康普瑞太阳能有限公司章程》。
2007年12月19日,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南验字[2007]第233号《验资报告》,截至2007年12月18日止,康普瑞已经收到股东缴纳的首期注册资本203.0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7年12月21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康普瑞核发了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康普瑞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深圳市泉顺通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52.2500万元、出资比例75%,刘学军实缴出资20.3000万元、出资比例10%,王银良实缴出资12.1800万元、出资比例6%,代启永实缴出资12.1800万元、出资比例6%,李晓鹏实缴出资6.0900万元、出资比例3%。
2008年3月18日,康普瑞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康普瑞将实收资本由“203.0000万元”变更为“507.5000万元”,并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008年3月20日,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南验字[2008]第051号《验资报告》,截至2008年3月19日止,康普瑞已经收到股东第二期投入的货币资本304.5000万元,康普瑞累计收到股东投入的货币资本507.5000万元。
21/80 公告编号:2017-020 2008年3月24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康普瑞核发了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康普瑞的实收资本由“203.0000万元”变更为“507.5000万元”。
本次变更实缴出资后康普瑞的股权结构为:深圳市泉顺通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380.6250万元、出资比例75%,刘学军实缴出资50.7500万元、出资比例10%,王银良实缴出资30.4500万元、出资比例6%,代启永实缴出资30.4500万元、出资比例6%,李晓鹏实缴出资15.2250万元、出资比例3%。
2008年12月16日,深圳嘉普通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普通有限”)(现为深圳市嘉普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与康普瑞签订了《转让公司名称协议书》,约定“深圳嘉普通太阳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嘉普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康普瑞的名称由“深圳市康普瑞太阳能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嘉普通太阳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8日,康普瑞召开股东会并决议通过:康普瑞的名称由“深圳市康普瑞太阳能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嘉普通太阳能有限公司”,并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009年1月15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本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9年2月18日,嘉普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嘉普通有限将实收资本由“507.5000万人民币”变更为“862.7500万人民币”,并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009年2月23日,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南验字[2009]第010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2月23日止,嘉普通有限已经收到股东第三期投入的货币资本355.2500万元,嘉普通有限司累计收到股东投入的货币资本862.7500万元。
2009年2月27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嘉普通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嘉普通有限的实收资本由由“507.5000万元”变更为“862.7500万元”。
本次变更实缴出资后,嘉普通有限股权结构为:深圳市泉顺通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647.0625万元、出资比例75%,刘学军实缴出资86.2750万元、出资比例10%,王银良实缴出资51.7650万元、出资比例6%,代启永实缴出资51.7650万元、出资比例6%,李晓鹏实缴出资25.8825万元、出资比例3%。
2009年8月12日,嘉普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嘉普通有限将实收资本由“862.7500万人民币”变更为“1,015.0000万人民币”,并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009年8月20日,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南验字[2009]第075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8月20日止,嘉普通有限已经收到股东第四期投入的货币资本152.2500万元,嘉普通有限累计收到股东投入的货币资本1,015.0000万元。
2009年8月21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嘉普通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嘉普通有限的实收资本由“862.75万人民币”变更为“1,015.0000万人民币”。
本次变更实缴出资后,嘉普通有限股权结构为:深圳市泉顺通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761.2500万元、出资比例75%,刘学军实缴出资101.5000万元、出资比例10%,王银良实缴 22/80 公告编号:2017-020 出资60.9000万元、出资比例6%,代启永实缴出资60.9000万元、出资比例6%,李晓鹏实缴出资30.45万元、出资比例3%。
2010年12月16日,嘉普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万元,增资后嘉普通有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15.0000万元,嘉普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刘学军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000万元,深圳市泉顺通净水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00.0000万元,王银良、代启永、李晓鹏放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并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010年12月29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0903003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12月28日止,嘉普通有限已经收到股东深圳市泉顺通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刘学军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2,015.0000万元。
2010年12月3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嘉普通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嘉普通有限的注册资本额由“1,015.0000万元”变更为“2,015.0000万元”,实收资本额2,015.0000万元。
此次增资后,嘉普通有限的股权结构为:深圳市泉顺通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361.2500万元、出资比例67.56%,刘学军实缴出资501.5000万元、出资比例24.89%,王银良实缴出资60.9000万元、出资比例3.02%,代启永实缴出资60.9000万元、出资比例3.02%,李晓鹏实缴出资30.4500万元、出资比例1.51%。
2011年12月28日,嘉普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决议通过:股东代启永将其持有嘉普通有限3.02%股权以人民币60.90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嘉普通有限股东深圳市泉顺通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名称),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嘉普通有限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011年12月30日,转让方代启永与受让方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转让方代启永将其持有嘉普通有限3.02%股份以人民币60.90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30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就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出具了编号为JZ20111230086《股权转让见证书》。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嘉普通有限股权结构为: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422.1500万元、出资比例70.58%,刘学军实缴出资501.5000万元、出资比例24.89%,王银良实缴出资60.9000万元、出资比例3.02%,李晓鹏实缴出资30.4500万元、出资比例1.51%。
2012年1月6日,嘉普通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股东王银良将其持有嘉普通有限3.02%股份以人民币60.90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2012年1月12日,转让方王银良与受让方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转让方王银良将其持有嘉普通有限3.02%股份以人民币60.90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2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就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出具了编号为JZ20120119014《股权转让见证书》。
2012年2月1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嘉普通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的《企 23/80 公告编号:2017-020 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嘉普通有限股权结构为: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483.0500万元、出资比例73.60%,刘学军实缴出资501.5000万元、出资比例24.89%,李晓鹏实缴出资30.4500万元、出资比例1.51%。
2013年3月6日,嘉普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决议通过:同意股东刘学军将其持有嘉普通有限21.40%股权以人民币431.20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嘉普通有限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013年3月15日,转让方刘学军与受让方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转让方刘学军将其持有嘉普通有限21.40%股权以人民币431.20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5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就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出具了编号为JZ20130315024《股权转让见证书》。
2013年3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嘉普通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嘉普通有限股权结构为: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914.2500万元、出资比例95.00%,刘学军实缴出资70.3000万元、出资比例3.49%,李晓鹏实缴出资30.4500万元、出资比例1.51%。
2013年11月4日,嘉普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7,015.0000万元,实收资本2,015.0000万元,认缴资金股东以现金及其他方式出资,并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013年11月1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注册资本的变更。
嘉普通有限的注册资本额由“2,015.0000万元”变更为“7,015.0000万元”,实收资本额2,015.0000万元。
此次增资后,嘉普通有限的股权结构为: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914.2500万元、出资比例95.00%,,刘学军实缴出资70.3000万元、出资比例3.489%,李晓鹏实缴出资30.4500万元、出资比例1.511%。
2014年12月8日,嘉普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决议通过:同意股东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嘉普通有限1.5%股权以人民币1元转让给受让方李晓鹏,将其持有公司1.5%股权以人民币1元转让给受让方陈爱萍,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014年12月1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股权转让。
此次变更后,嘉普通有限的股权结构为: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853.8000万元、出资比例92.00%,刘学军实缴出资70.3000万元、出资比例3.489%,李晓鹏实缴出资60.6700万元、出资比例3.011%,陈爱萍实缴出资30.2300万元、出资比例1.5%。
2014年12月12日,嘉普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嘉普通有限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8,015.00万元,实收资本2,015.00万元,认缴资金股东以现金及其他方式出资,并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014年12月1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注册资本的变更。
嘉普通有限的注册资本额由“7,015.00万元”变更为“8,015.00万元”,实收资本额2,015.00万元。
此次增资后,嘉普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853.8000万元、出资比例92.00%,刘学军实缴出 24/80 公告编号:2017-020 资70.3000万元、出资比例3.489%,李晓鹏实缴出资60.6700万元、出资比例3.011%,陈爱萍实缴出资30.2300万元、出资比例1.5%。
2015年7月6日,嘉普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8015万元减少至2015万元,实收资本不变,仍为2,015.00万元。
2015年7月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变更(备案)通知书》([2015]第83561341号),核准了嘉普通有限的注册资本由8,015.0000万元变更为2,015.0000万元,此次减资后,嘉普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853.8000万元、出资比例92.00%,刘学军实缴出资70.3000万元、出资比例3.489%,李晓鹏实缴出资60.6700万元、出资比例3.011%,陈爱萍实缴出资30.2300万元、出资比例1.5%。
2015年7月6日,嘉普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共计18.0376%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李晓鹏、陈爱萍等31名自然人,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5年7月,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作为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李晓鹏、陈爱萍等31名自然人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2015年7月,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就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出具了《股权转让见证书》,对上述所有股权转让协议的真实性进行了见证。
上述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受让方姓名 1陈爱萍 2李晓鹏 3高峰 4詹必胜 5孙立靖 6翟利恒 7何永生 8刘杨 9朱亚平 10黄毓君 11刘运高 12冯友琴 13项永超 14余芬青 15宋超 16刘佳蓉 17陈金川 转让股权比例(%)股权转让价格(万元)股权转让见证书编号 1.4888 75.00JZ20150714189 1.2407 62.50JZ20150714189 0.4963 25.00JZ20150714189 0.4963 25.00JZ20150714189 0.2481 12.50JZ20150714189 0.9926 60.00JZ20150717202 0.2481 30.00JZ20150714191 0.2481 30.00JZ20150720045 0.1737 21.00JZ20150717195 0.4963 60.00JZ20150717195 0.6948 84.00JZ20150717195 0.4963 60.00JZ20150717195 1.7370 210.00JZ20150717195 0.7444 90.00JZ20150717195 0.4963 60.00JZ20150717195 0.4963 60.00JZ20150717195 0.2481 30.00JZ20150717195 25/80 公告编号:2017-020 序号 受让方姓名 18郭晓蓉 19陈爱萍 20蔡旭阳 21许恒 22蔡进生 23黄妙武 24方德金 25田军 26杨志林 27仲江波 28阮锦波 29郭显峰 30余惠敏 31谢士涛 合计 转让股权比例(%)股权转让价格(万元)股权转让见证书编号 0.0993 12.00JZ20150717195 3.1000 374.79JZ20150717195 0.2481 30.00JZ20150717195 0.2481 30.00JZ20150717195 0.2481 30.00JZ20150717195 0.9926 120.00JZ20150717195 0.2978 36.00JZ20150721175 0.2481 30.00JZ20150721175 0.2481 30.00JZ20150721175 0.2481 30.00JZ20150721175 0.2481 30.00JZ20150721175 0.1489 18.00JZ20150721175 0.4963 60.00JZ20150721175 0.1241 15.00JZ20150723108 18.0376 1,840.79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嘉普通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出资形式 1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490.335 1,490.335 73.9621货币 2刘学军 70.300 70.300 3.4888货币 3李晓鹏 85.670 85.670 4.2516货币 4陈爱萍 122.695 122.695 6.0891货币 5高峰 10.000 10.000 0.4963货币 6孙立靖 5.000 5.000 0.2481货币 7詹必胜 10.000 10.000 0.4963货币 8翟利恒 20.000 20.000 0.9926货币 9谢士涛 2.500 2.500 0.1241货币 10宋超 10.000 10.000 0.4963货币 11阮锦波 5.000 5.000 0.2481货币 12黄妙武 20.000 20.000 0.9926货币 13许恒 5.000 5.000 0.2481货币 14蔡旭阳 5.000 5.000 0.2481货币 26/80 公告编号:2017-020 序号15刘佳蓉16郭显峰17冯友琴18余惠敏19黄毓君20余芬青21刘杨22方德金23杨志林24陈金川25仲江波26朱亚平27田军28郭晓蓉29项永超30刘运高31蔡进生32何永生 股东姓名合计 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出资形式 10.000 10.000 0.4963货币 3.000 3.000 0.1489货币 10.000 10.000 0.4963货币 10.000 10.000 0.4963货币 10.000 10.000 0.4963货币 15.000 15.000 0.7444货币 5.000 5.000 0.2481货币 6.000 6.000 0.2987货币 5.000 5.000 0.2481货币 5.000 5.000 0.2481货币 5.000 5.000 0.2481货币 3.500 3.500 0.1737货币 5.000 5.000 0.2481货币 2.000 2.000 0.0993货币 35.000 35.000 1.7370货币 14.000 14.000 0.6948货币 5.000 5.000 0.2481货币 5.000 5.000 0.2481货币 2,015.000 2,015.000 100.00 2015年7月30日,嘉普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015.00万元增加至2,295.00万元;同意新增股东林宜龙;同意新增股东以1,596.00万元认缴嘉普通有限新增的280万元注册资本,其余投资款项计入嘉普通有限资本公积。
2015年7月30日,嘉普通有限与新增股东林宜龙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约定林宜龙以1,596.00万元认缴嘉普通有限新增加的280.00万元的注册资本,投资款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8月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深圳验字【2015】4809000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嘉普通有限收到股东林宜龙缴入的货币资金1,596.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80.00万元,剩余出资计入嘉普通有限资本公积。
2015年7月3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变更(备案)通知书》([2015]第83616380号),核准了嘉普通有限的增资及增加股东事宜。
此次增资后,嘉普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27/80 公告编号:2017-020 序号 股东姓名 1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刘学军 3李晓鹏 4陈爱萍 5高峰 6孙立靖 7詹必胜 8翟利恒 9谢士涛 10宋超 11阮锦波 12黄妙武 13许恒 14蔡旭阳 15刘佳蓉 16郭显峰 17冯友琴 18余惠敏 19黄毓君 20余芬青 21刘杨 22方德金 23杨志林 24陈金川 25仲江波 26朱亚平 27田军 28郭晓蓉 29项永超 30刘运高 31蔡进生 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490.335 1,490.335 64.9383 70.300 70.300 3.0632 85.670 85.670 3.7329 122.695 122.695 5.3462 10.000 10.000 0.4357 5.000 5.000 0.2179 10.000 10.000 0.4357 20.000 20.000 0.8715 2.500 2.500 0.1089 10.000 10.000 0.4357 5.000 5.000 0.2179 20.000 20.000 0.8715 5.000 5.000 0.2179 5.000 5.000 0.2179 10.000 10.000 0.4357 3.000 3.000 0.1307 10.000 10.000 0.4357 10.000 10.000 0.4357 10.000 10.000 0.4357 15.000 15.000 0.6536 5.000 5.000 0.2179 6.000 6.000 0.2614 5.000 5.000 0.2179 5.000 5.000 0.2179 5.000 5.000 0.2179 3.5.000 3.500 0.1525 5.000 5.000 0.2179 2.000 2.000 0.0871 35.000 35.000 1.5250 14.000 14.000 0.6100 5.000 5.000 0.2179 出资形式
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 28/80 公告编号:2017-020 序号32何永生33林宜龙 股东姓名合计 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出资形式 5.000 5.000 0.2179货币 280.000 280.000 12.2004货币 2,295.000 2,295.000 100.0000 2015年10月,嘉普通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嘉普通有限的33名股东签署《深圳嘉普通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嘉普通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深圳嘉普通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嘉普通有限33名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以嘉普通有限截至2015年7月31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31,299,415.06元中的30,753,000.00元折为股份公司股本30,753,000股,未折股的净资产546,415.06元计入嘉普通有限的资本公积。
各股东按其所持有的嘉普通有限的股权比例相应持有嘉普通有限的股份,依据上述折股方式,本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序号 股东姓名 1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林宜龙 3陈爱萍 4李晓鹏 5刘学军 6项永超 7黄妙武 8翟利恒 9余芬青 10刘运高 11黄毓君 12冯友琴 13宋超 14刘佳蓉 15余惠敏 16高峰 17詹必胜 18方德金 19田军 20杨志林 21陈金川 22何永生 出资方式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 29/80 持股数量(股)19,970,4893,752,0001,644,1131,147,978942,020469,000268,000268,000201,000187,600134,000134,000134,000134,000134,000134,000134,00080,40067,00067,00067,00067,000 持股比例(%)64.938312.20045.34623.73293.06321.52510.87150.87150.65360.61000.43570.43570.43570.43570.43570.43570.43570.26140.21790.21790.21790.2179 公告编号:2017-020 序号 股东姓名 23仲江波 24阮锦波 25蔡旭阳 26许恒 27蔡进生 28刘杨 29孙立靖 30朱亚平 31郭显峰 32谢士涛 33郭晓蓉 合计 出资方式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 持股数量(股)67,00067,00067,00067,00067,00067,00067,00046,90040,20033,50026,800 30,753,000 持股比例(%)0.21790.21790.21790.21790.21790.21790.21790.15250.13070.10890.0871 100.0000 2015年9月28日,瑞华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8090300号),确认截至2015年7月31日,全体发起人以本公司截至2015年7月31日止经审计净资产31,299,415.06元中的30,753,000.00元折为股份公司股本30,753,000股。
2015年10月7日,深圳市嘉普通太阳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嘉普通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3日,本公司办理完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844”的《企业营业执照》,本公司注册资本为30,753,000.00元。
2016年5月10日,根据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关于深圳本公司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向现有股东及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00万股份,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元/股。
本次增资由深圳市佳贝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位法人股东和6位自然人股东于2016年5月10日之前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5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50.30万元。
此次增资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1有限公司2林宜龙3陈爱萍4李晓鹏 1997.0489375.2000164.4113114.7978 1997.0489375.2000164.4113114.7978 63.3923 货币 11.91 货币 5.2189 货币 3.644 货币 30/80 公告编号:2017-020 序号 股东姓名 5刘学军 6黄毓君 7项永超 8黄妙武 9翟利恒 10余芬青 11刘运高 12方德金 13高峰 14詹必胜 15冯友琴 16宋超 17刘佳蓉 18余惠敏 19陈金川 20许恒 21阮锦波深圳市佳贝瑞环保科 22技有限公司23张启欣 24孙立靖 25田军 26杨志林 27何永生 28仲江波 29蔡旭阳 30蔡进生 31刘杨 32朱亚平 33郭显峰 34谢士涛 35郭晓蓉 认缴出资(万元)94.202053.400046.900026.800026.800020.100018.7600018.040013.400013.400013.400013.400013.400013.400011.70009.70008.70008.00007.00006.70006.70006.70006.70006.70006.70006.70006.70004.69004.02003.35002.6800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94.2020 2.9903 53.4000 1.6951 46.9000 1.4887 26.8000 0.8507 26.8000 0.8507 20.1000 0.6380 18.7600 0.5955 18.0400 0.5726 13.4000 0.4254 13.4000 0.4254 13.4000 0.4254 13.4000 0.4254 13.4000 0.4254 13.4000 0.4254 11.7000 0.3714 9.7000 0.3079 8.7000 0.2762 8.0000 0.2539 7.0000
6.70006.70006.70006.70006.70006.70006.70006.70004.69004.02003.35002.6800 0.22220.21270.21270.21270.21270.21270.21270.21270.21270.14890.12760.10630.0851 出资形式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货币 31/80 公告编号:2017-020 序号 股东姓名 合计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3,150.3000 3,150.3000 100.0000 出资形式 2016年5月16日,上述增资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8090120号验资报告。
经历次变更,本公司现工商登记信息如下:公司名称:深圳本公司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沙湖社区锦龙大道南2-10号注册资本:人民币3,150.30万元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刘学真经营范围:一般经营范围:太阳能及可再生能源产品与设备、机电产品与设备、热交换器、环保器材、燃气(油)常压热水机组的技术开发、设计、安装、维护、销售与系统集成;节能产品、绿色建筑的技术开发与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范围:太阳能集热器、太阳能热水器、不锈钢保温水箱、不锈钢承压水箱、搪瓷内胆水箱、空气源热泵、空气加热器的技术开发、设计、生产、安装、维护维修、销售与系统集成。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公司股份于2016年2月22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嘉普通,证券代码:836421。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2月08日股转系统公告[2013]6号)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
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持续经营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2/80 公告编号:2017-020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告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三)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33/80 公告编号:2017-020 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
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 34/80 公告编号:2017-020 资收益)。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
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
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余额。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余额和对比数。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 35/80 公告编号:2017-020 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8“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
四、(十一)、
2、
(4))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该即期近似汇率指交易发生日当月月初的汇率。
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 36/80 公告编号:2017-020 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 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列入股东权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
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在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期初余额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八)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7/80 公告编号:2017-020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
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3)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 38/80 公告编号:2017-020 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
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39/80 公告编号:2017-020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
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40/80 公告编号:2017-020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 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除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
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发行权益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抵减权益工具的溢价收入,不足抵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其余权益工具,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增加股东权益。
41/80 公告编号:2017-020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九)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②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还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的客户应收账款或者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经减值测试后,存在减值的个别计提坏账准备,不存 计提方法 在减值的,本公司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的组合及坏账计提方法如下: 组合类型账龄组合关联方往来 确定组合的依据账龄状态 个别认定法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 不计提坏帐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1年以内(含1年)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510152050 100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510152050 100 组合中,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2/80 公告编号:2017-020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此类应收款项有明显证据不能全部收回。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转回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十)存货
1、存货的分类本公司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工程施工、委托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等7大类。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工程施工成本的具体核算方法:以工程项目为核算对象,按支出分别核算各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成本。
期末,工程施工成本根据完工验收后确认营业收入,并结转相关工程成本至营业成本。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5、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法。

6、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采用一次摊销法。
(十一)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 43
/80 公告编号:2017-020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
四、(八)“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
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44/80 公告编号:2017-020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
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
四、(五)、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 45/80 公告编号:2017-020 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十二)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家具及办公设备五类。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运输设备 10-205-105-105-10
5 4.75-9.5
5 9.50-19.00
5 9.50-19.00
5 9.50-19.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 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
四、(十七)“长期资产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 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 提租赁资产折旧。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 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 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 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除此以外的其他后 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 46
/80 公告编号:2017-020 资产。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十三)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在建工程按成本计量,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即日起,结转入固定资产,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按估计价值确认其成本暂估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待竣工决算后再根据实际成本调整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四)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
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十五)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商标权、特许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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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形资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
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3)对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期末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本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当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等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发生了减值准备情形的情况,按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研究与开发支出
(1)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是指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2)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 48/80 公告编号:2017-020 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长期待摊费用
1、长期待摊费用指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2、长期待摊费用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开办费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性租赁固定资产的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和租赁期两者较低年限进行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项目的受益期平均摊销。
对于在以后会计期间已无法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长期待摊费用,本公司对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七)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49/80 公告编号:2017-020 (十八)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
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十九)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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