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序上线,A04民生2021

程序 2
年10月30/31日星期六/日责编:汪庆版式设计:于欢欢校对:白晓丹 我区首个“强制报告”小程序上线 举报方便、受案快捷、及时处理、监督同步 商报讯(记者车军伟实习记者唐静)为及时发现和有效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合力,近日,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推出我区首个藏汉双语版“强制报告”小程序。
“很多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因为没有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不能及时介入,造成案件第一手证据灭失。
我们推出的这个藏汉双语版‘强制报告’小程序,就是方便大家在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后,能够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可以让‘送法下乡’抵达社区及边远牧区。
”城关区检察院某检察官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该小程序是强制报告侵害 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的智能平台,覆盖性侵、虐待、欺凌、拐卖未成年人等九类应当报告的情形,明确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涉及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发现侵害孩子的线索立即报告的责任义务,具有举报方便、受案快捷、及时处理、监督同步的特点,同时小程序还具备同步上传相关照片、视频和录音的功能,方便及时收集证据。
小程序一专多能,操作者可从微信扫码进入,举报线索确认后,系统会提示管理员第一时间接件受理,及时回复报告人处理结果,同时该小程序还设置了“指导案例”“法律法规”模块,涵盖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各 项法规和最高检、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 多角度展示强制报告制度。
后续,城关区检察院将在“两微一端”推 出该小程序,并及时与辖区相关部门召开联 席会,组成格桑梅朵护“未”队保护联盟,在 社
区、学校、医 ﹃ 院、诊所、宾馆 强 等相关场所张 制报 扫 贴小程序海报, 告
做盖,到让全社方会位各覆界﹄小程扫,进 共同守护孩子 序入 们的健康成长。
拉萨中院审理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到庭旁听 商报讯(记者车军伟实习记者唐静)近日,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安某、罗某、杨某三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
此外,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安排,西藏职业技术学院10名学生到庭旁听了此案。
据犯罪嫌疑人罗某交代,因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安某向其提出贩卖毒品有暴利,可以通过贩卖毒品获利帮助其偿还银行贷款。
罗某同意安某的提议,并筹资让安某帮助购买毒品,安某遂通过好友即被告人杨某打听购买毒品渠道。
杨某为了还朋友安某人情,不仅在四川多方打听购买毒品渠道,同时还负责在拉萨销售毒品。
今年4月,被告人安某、罗某通过被告人杨某联系他人在四川购得580余克冰毒。
4月6日,被告人罗某驾驶其父亲的汽车载着毒品,被告人安某和被告人杨某从网上租赁他人汽车,三人从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运输毒品到拉萨,并 先后于4月8日、4月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围绕起诉书指控的贩卖、运输毒品 的犯罪事实,认真细致地开展法庭调查,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权利。
经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学记生者在车军旁听伟。
摄 过庭审,三名被告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悔罪态度良好,并当庭认罪认罚。
据悉,此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
西藏交通行业施工电子招标系统即将启用 商报讯(阿旺洛桑记者张雪芳)10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获悉,为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以下简称新交易平台)已建成并运行,交通行业施工电子招标系统拟计划于2021年11月正式启用。
自启动之日起,所属自治区本级及市(地)所有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交通工程项目将全部通过新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各单位登录网站,在交易市场主体库模块,提前做好市场主体新用户注册工作,并前往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CA证书锁。
在新交易平台注册及CA锁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技术服务电话:0891-6040053、;CA办理咨询电话:。
全区公安机关新型案件现场勘查技能竞赛落幕 商报讯(记者车军伟实习记者唐静)近日,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联合自治区总工会举办的2021年全区公安机关新型案件现场勘查培训暨劳动和技能竞赛圆满落幕,为提升我区公安刑侦民警新型案件现场勘查的能力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记者了解到,在为期4天的激烈角逐中,51名队员全方位提升了对新型案件现场勘查所涉及的多项专业技能,并产生了最终的佼佼者。
林芝代表队获团体一等奖,拉萨、阿里代表队获团体二等奖;拉萨代表队的徐跃桂获个人一等奖,日喀则代表队的赖成康、林芝代表队的古今获个人二等奖,山南代表队的桑珠、昌都代表队的陈卓、阿里代表队的高阳获个人三等奖。
关于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责任的公告 电梯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
近年来,全市电梯数量增长迅猛,部分电梯使用单位对于自身应负的安全责任不明确,日常安全管理不规范,组织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电梯卡停、困人、下坠等运行故障及事故苗头时有出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为使电梯使用单位切实规范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乘坐电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现就电梯使用单位应负的安全责任公告如下:
一、电梯使用单位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共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

二、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三、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运行的安全责任主体,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

四、电梯使用单位委托依法取得电梯安装、改造、修理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电梯维保每15日必须进行一次。
在电梯质保期内,不得以质保代替维保。

五、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维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维保的内容和要求;(二)维保的时间频次与期限;(三)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六、建议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修理合同,维保单位应主动告知使用单位:本公司是否取得所维保电梯的修理授权(该授权由电梯制造单位发出)。
如未取得授权,不得擅自对电梯进行修理。
维保修理合同至少增加以下内容:(一)电梯出现故障,涉及修理时的解决途径。
(二)未经授权修理电梯,出现安全隐患或事故的责任划分。

七、在用电梯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使用。

八、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二)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三)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四)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维修、投 诉电话;(五)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医院、商场、机场、车站、体 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六)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抵达现场实施救援(市区内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小时); (七)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八)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九)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十)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十一)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十二)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使用单位变更时,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向新的电梯使用单位移交电梯的全部安全技术档案。

九、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次定期检验日期时,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设置停用标志,并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启用。

十、电梯报废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消除电梯的使用功能,在30日内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一、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保证电梯安全运行所必需的投入。
电梯的维护保养、一般修理和检验费用,由电梯使用单位支付。
鼓励电梯使用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二、电梯使用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用超期电梯、使用不合格电梯和未按时对电梯进行维保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规则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三、电梯使用单位违法使用电梯造成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的,除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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