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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闫亮 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 信息披露DISCLOSURE C765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审议《关于2020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审议《关于增加2020年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11.审议《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3.01、选举何启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3.02、选举麦正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3.03、选举黄荣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4.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4.01、选举谭嘉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4.02、选举朱红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5.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5.01、选举梁婉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15.02、选举陈钜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0、12为特别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3、14、15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表决。
提案13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三名,提案14选举独立董事两名,提案15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两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 100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6.00 《关于2020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0 《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 9.00 《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加2020年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人 13.01 选举何启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02 选举麦正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03 选举黄荣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4.00 《关
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人 14.01 选举谭嘉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4.02 选举朱红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5.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人 15.01 选举梁婉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15.02 选举陈钜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传真在2020年5月13日17:00前传达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邮编:528415(信封请注明“长青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证券部电话:0760-22583660传真:0760-89829008联系人:苏慧仪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蓐意、苏慧仪电话:0760-22583660传真:0760-89829008电子邮箱:DMOF@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4月2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二)授权委托书;(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16”,投票简称为“长青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 100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6.00 《关于2020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0 《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 9.00 《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加2020年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人 13.01 选举何启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02 选举麦正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03 选举黄荣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4.00 《关
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人 14.01 选举谭嘉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4.02 选举朱红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5.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人 15.01 选举梁婉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15.02 选举陈钜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长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表决意见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 100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6.00 《关于2020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0 《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 9.00 《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 √ 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10.00 管理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加2020年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 √ 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人 选举何启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13.01 董事 √ 选举麦正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13.02 董事 √ 选举黄荣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13.03 董事 √ 14.00 《关
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人 选举谭嘉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14.01 事 √ 选举朱红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14.02 事 √ 15.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人 选举梁婉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 15.01 代表监事 √ 选举陈钜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 15.02 代表监事 √ 填票说明: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
股东名称
/姓名(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名
称/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编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0年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6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为保证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松原市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原生物质”)负责实施的松原市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以及全资子公司宾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宾县生物质”)负责实施的宾县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在原批准的2020年度担保单位及提供担保额度合计386,00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对松原生物质和宾县生物质的担保,其担保额度如下:(表一)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担保关系说明 2020年度原批准额度 2020年度新批准额度 增加说明 松原 母公司与全资子 公司 生物质 公司间
0 30000 增加 公司 宾县生物质 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间 35000 35500 增加 合计 35000 65500 增加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松原市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2013年9月29日在吉林省松原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黄荣泰,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万圆整。
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及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供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松原市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11,556.92万元,总负债10,154.55万元,净资产1,402.37万元,实现净利润-205.92万元。
(以上数据经审计)。

2、宾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018年3月6日在哈尔滨市宾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黄荣泰,注册资本:贰仟捌佰万圆整。
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供热;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及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宾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9,692.98万元,总负债7,284.28万元,净资产2,408.70万元,实现净利润-77.90万元。
(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含子公司)拟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含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限额详见表一),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公司(含子公司)2020年新增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授权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在公司(含子公司)2020年度批准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99,1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即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65.70%,实际担保余额为179,9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即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4.7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60,8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33%,实际担保余额为227,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26%。
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6日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768,000股新股。
本次实际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11,768,000股,发行价格为17.76/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08,999,68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9,664,435.67元。
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16)第2637号)予以确认。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19年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19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2019年01月01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加:本年度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净额 0.00 其中: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0.00 手续费支出 0.00 减: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0.00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0.00 减: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累计余额投入募投项目 金额 0.00 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注:
1、截至2016年3月17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到账金额为208,999,6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335,244.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9,664,435.67元。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9,664,435.67元,其中:本报告期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项目为0元。
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累计余额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6,716.66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公司已对本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存储情况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操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制度。
公司设立1个募集资金专户,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兴业银行中山小榄支行(已销户) 250 0.00 合计 0.00 注:2016年3月17日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募集投资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其中发行费用已全部支付完毕。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完成对募集资金专户及对应账户的销户处理。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分别同具体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募集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由广东长青(集团)股份公司负责实施,为此,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兴业证券、兴业银行中山小榄支行已于2016年3月3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9,966.4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
(1) 本报告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额
(2)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19,966.419,966.4
4 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9,966.419,966.4
4 4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 有)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 有)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 - - 合计 -19,966.419,966.4
4 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不适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无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存在问题及其他情况 -19,966.44 -19,966.44 - - - - - - -19,966.4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
(2) /
(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 100.00%不适用100.00%- ---100.00%- - 19,966.44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不适用不适否用 - - - - - - - - - - - - - - -
四、变更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19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报告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迟国敬、秦正余、刘兴祥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年度报告全文内容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9,815.64万元,同比增长24.46%;营业利润40,795.28万元,同比增长90.17%;利润总额为40,448.46万元,同比增长89.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21.84万元,同比增长76.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集中供热板块业绩增加,以及新的环保项目投产。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694,465.66万元,较期初增加38.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40,864.77万元,较期初增加13.88%;本期基本每股收益0.3979元,较去年同期的0.2249元增长76.9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当前总股本741,883,1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8,376,628.80元。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info)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就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就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八、关联董事何启强、麦正辉回避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2020年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条款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何启强先生、麦 正辉先生、黄荣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以上候选非独立董事简历请见附件。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条款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谭嘉因先生、朱红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其他三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候选独立董事简历请见附件。
上述第十
五、十六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四届董事会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info)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6日 附件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何启强,男,195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几内亚比绍居留权、香港居留权,大专学历,在读EMBA。
曾任小榄镇锁二厂工人、班长、车间主任,中山市小榄气具阀门厂厂长,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现任社会职务有中国企业家论坛创始终身理事、中国五金制品协会理事、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理事、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副会长、中山市私营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山市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协会副会长。
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现任公司董事长,任职公司董事长任期自2007年10月24日起至今,兼任中山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名厨(香港)有限公司、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天鑫实业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长青电力控股有限公司、长青配售电(中山)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董事。
何启强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
一,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77%,并通过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985%。
其与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麦正辉先生是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何启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麦正辉,男,195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几内亚比绍居留权、香港居留权,高中学历,现任社会职务有中国五金制品协会燃气用具分会副理事长、中山市名优品牌商务促进会会长、中山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山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小榄镇商会常务理事。
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现任公司董事及总裁,任职公司董事、总裁任期自2007年10月24日起至今;兼任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中山市创尔特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中山市创尔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名厨(香港)有限公司、广东长青电力控股有限公司、长青配售电(中山)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天鑫实业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合伙人。
麦正辉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
一,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06%,并通过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5.985%。
其与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启强先生是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麦正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荣泰,男,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会计电算化专业,中级会计师职称,现任社会职务中山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曾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2018年02月12日起至今。
兼任公司子公司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松原市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忠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铁岭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信阳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灯塔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方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子公司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阜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虞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郯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嘉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鹤壁长青热电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雄县热电有限公司、曹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周口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延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滑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广东长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宾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新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新野新能热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青智慧生活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监事。
黄荣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黄荣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谭嘉因,男,1962年4月出生,中国香港籍,美国普渡大学商业信息系统博士学位。
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现任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院长、讲座教授。
香港公开大学、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校董,欧洲管理发展基金会校董会会员。
曾获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颁发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荣誉勋章。
谭嘉因先生目前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谭嘉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谭嘉因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朱红军,男,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
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近五年曾担任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红军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朱红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红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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