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业务办理,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文件夹 6
1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业务办理行为,明确业务办理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做好上市公司服务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业务办理指南。

一、信息披露业务办理一般规定(一)信息披露平台上市公司应当使用本所信息披露业务技术平台的“创业板业务专区”(以下简称为业务专区)提交信息披露申请。
为确保上市公司在网上业务中能正确标识实体身份,保障办理各项网上业务的安全性,本所向上市公司发放“身份认证系统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应用于本所面向上市公司开放的各项网上业务,如网上信息披露申请、网络投票等。
上市公司可通过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与数字证书相关的业务,如申领、挂失、冻结等,可以直接与信息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755-88820030,网站:
1 /)。
(二)信息披露方式信息披露分为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两种方式。
直通披 露是指上市公司按照本所相关规定,将应当对外披露的公告通过本所技术平台直接提交给指定披露媒体,本所进行事后审查的信息披露方式,也称为信息披露直通车。
非直通披露是指上市公司提交的公告需经本所登记确认后提交给指定披露媒体,本所进行事前审查的信息披露方式。
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则上采用直通披露方式,最近一期信息披露考核结果为D的上市公司除外。
如上市公司出现公司治理不健全、内部控制薄弱、涉嫌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公司信息披露受到市场广泛质疑、拒不配合监管等严重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情形的,本所可将其调出直通车披露主体范围。
(三)信息披露申请时间
1.直通披露早间披露时段(6:00~8:00):允许上市公司提交拟披露日期为当日、次一日或次一交易日的信息披露申请,如申请的拟披露日期为当日且是直通披露的,经上市公司复核通过后,将于当日上午开市前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午间披露时段(8:00~11:30):允许上市公司提交拟披露日期为当日、次一日或次一交易日的信息披露申请,如申请的拟披露日期为当日且是直通披露的,经上市公司复核通过后,将于当日下午开市前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2 晚间披露时段(11:30~20:30):允许上市公司提交拟披露日期为当日、次一日、次一交易日的信息披露申请,对于直通披露的,经上市公司复核通过后,将于次一交易日上午开市前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单一非交易日或连续非交易日的最后一日时段(12:00~16:00):允许上市公司提交拟披露日期为次一交易日的直通披露申请,经上市公司复核通过后,将于次一交易日上午开市前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2.非直通披露对于非直通披露的相关公告,上市公司可以在交易日午间或下午3:00~5:00提交。

3.定期报告特殊规定对于所有含有定期报告公告类别的信息披露申请,仅能在计划披露日的前一交易日提交,且披露日期必须选择公告提交日的次一日或次一交易日。
(四)信息披露流程
1.准备公告文件及报备材料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遵照本所《上市规则》及相关公告格式等要求编写公告文件及准备报备材料。

2.公告提交
(1)登录网上业务专区上市公司经办人以数字证书方式登录业务专区,登录方式见附件
1。
点击进入“信息披露业务”选择“信息披露申请”,如图1-1所示:
3 图1-1:登录网上业务专区示例
(2)创建信息披露申请进入“信息披露申请”后,选择“新建披露申请”,系统将出现“信息披露申请”页面,如图1-2所示: 图1-2:创建信息披露申请示例 该页面中“公司代码”及“公司简称”为系统自动填写,
4 上市公司应填写拟披露日期、是否申请停牌、拟披露报刊等信息,如果自动显示的经办人不是实际办理人,则应修改页面中经办人信息(上市公司应当准确填写经办人手机号码,本所将通过该手机号码短信通知上市公司经办人信息披露申请办理进展情况)。

(3)添加公告类别点击“新增公告类别”,将出现备选的公告类别页面,如图1-3所示: 图1-3:添加公告类别示例
1 上市公司有两种方式查询所需的公告类别:①按照“公告类别”树状结构体系(依据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内部的业务类别编号排序,该体系将随着业务的发展而不断更新)查询、选择;②使用搜索功能,输入需要查询的公告类别的名称中的关键字,例如输入“股东大会”,再点击右侧的“搜索”按
5 钮,页面将会展示公告类别树状体系中所有名称中含有“股东大会”字样的公告类别,便于上市公司在较少的类别中选取所需的公告类别。
如图1-4所示: 注意:上市公司办理业务时,只能选取公告小类,即名称前的数字编号为6位的公告类别。
图1-4:添加公告类别示例
2 找到所需的公告类别后,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添加到该页面右侧的“已选公告类别”列表中: 双击该公告类别;选中所需公告类别然后点击中间的“”;③用鼠标拖拽至右侧的“已选公告类别”列表中。
如图1-5所示:
6 图1-5:添加公告类别示例
3 如果本所为这些公告类别提供了相应的备查规则,所有对应的规则将会显示在“已选公告类别”下侧的“规则备查列表”中(以发布时间倒序排列)。
当上市公司添加了所有所需的“公告类别”后,点击“确认”按钮,将返回“信息披露申请”页面,如图1-6所示:
7 图1-6添加公告类别示例
4 该页面将显示已经添加的“公告类别”和选择这些公告类别可能需要参考的规则列表,并提供上市公司上传文件的区域。
如果上市公司发现本次选取的公告类别有误,可以点击相应公告类别右侧的“删除”按钮予以删除,如需添加其他公告类别,可以点击“添加公告类别”进行添加。
上市公司应当完整、准确地选择公告类别,不得错选、漏选公告类别,不得以直通披露公告类别代替事前审查公告类别。

(4)公告类别自查公告类别添加完成后,应逐项确认已经选取的公告类别对应的披露要点和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备,并完成数据填报(如适用),在提交公告前完成公告类别自查工作。

8 点击公告类别右端的“披露要点”链接,将显示图1-7所示页面: 图1-7公告类别自查示例 上市公司应对页面中提示的“披露要点”“需提交的材料”进行逐项检查,并依据该次披露的实际情况点击左侧的“是”“否”“不适用”选项,如对照此处的披露要点发现已准备好的文件不符合要求,应对原文件进行修改,如文件已上传,还应进行替换操作。
如页面中提示需进行填报数据项,应准确、完整的录入相关数据。
该页面同时提供上传新的文件的功能(注意:该页面中的上传文件列表是本次信息披露申请过程中上传的所有文
9 件,包括其他公告类别的文件),审查结束后,点击“保存”即可保存本次自查结果,否则点击“返回”将不会保存审查结果。
“保存”或“返回”后,都将返回“信息披露申请”页面。

(5)文件上传在对所有公告类别完成自查后,上市公司点击“上传文件”按钮将公告文件及报备材料上传,部分公告类别配置了文件列表模板,此时只需要点击文件列表右边的“上传”按钮即可。
对于带有盖章或签名的报备材料(如相关决议、中介机构报告、合同文件、协议或批文等),上市公司还可以通过传真方式向本所提交。
上市公司应当保证该电子文档与原件完全一致。
上市公司在上传信息披露文件时,不同的公告文件或报备材料应当拆分成独立的电子文档,且电子文档名应与相关公告或报备材料的标题一致。
上市公司上传公告文件及报备材料后,应当准确选择上传的文件的披露渠道(登报、上网、报备、优先显示),相关说明见附件
2。
如果上市公司点击“信息披露申请”页面中的“下一步”按钮,出现如图1-8所示页面: 图1-8文件上传示例 10 该提示表示经办人未完成公告类别中披露要点或未通过公告填报数据项检查,红色底色标注未完成的公告类别。
如果未完成信息披露申请的填写、自查,也可选择“保存”,待完成后提交。
上市公司可以对已经进行的操作结果进行预览。

(6)停牌申请涉及停复牌的相关公告不能直通披露。
如业务专区判断上市公司当次信息披露申请符合直通披露要求,并且上市公司同时提出了停复牌申请,系统将会给予提示:“您选择的公告类型为事后审查公告,不需要申请停复牌,如需申请停复牌,请调整公告类别,或联系监管人员。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同时如需停复牌,应当在提交信息披露申请时,在“是否申请停牌”处选择需停复牌,并确定停复牌时间。
如无信息披露情形下,上市公司可按照以下路径申请停牌:“信息披露业务—临时停牌申请”。
点击“临时停牌申请”后,显示图1-9所示页面: 11 图1-9停牌申请示例
1 点击“新增临时停牌申请”,如图1-10所示: 图1-10停牌申请示例
2 填写“停牌日期”“停牌时间”“停牌说明”,然后提交即可。
上市公司在无信息披露情形下申请停牌后,应当及时披露停牌公告。

(7)公告提交经办人对所有的公告类别逐一自查后,点击“信息披露申请”页面的“下一步”按钮,将显示“提交”页面。
提交页面在“信息披露申请”页面中增加已添加公告类别的自查结果的内容,供经办人确认。
经办人如不予确认,可以返回进行修改。
确认后点击“提交”按钮,此时系统将全面检查该信息披露申请是否满足直通披露的要求。
如果上市公司处于停牌状态,则还需要关注是否需要复牌,同时系统也将进行提示,如图1-11所示: 12 图1-11公告提交示例 上市公司如需申请股票停复牌,则必须返回“信息披露申请”页面勾选“申请停复牌”,并设置停复牌日期和时间,同时添加与停复牌业务相关的公告类别。

(8)公告复核(直通披露适用)上市公司经办人提交申请后,如果该信息披露申请符合直通披露标准,系统将显示如图1-12所示页面: 图1-12公告复核示例
1 上市公司内部复核人员应登录“业务专区”,进入“信 13 息披露业务—信息披露申请”,如图1-13所示: 图1-13公告复核示例
2 上市公司内部复核人员点击“复核”,对上述信息披露公告进行复核,确保公告文件、公告类别、报备文件、填报数据项等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发现问题,点击“复核不通过”,信息披露申请审查状态将变更为“复核不通过,须修改”,流程将退回至上市公司经办人。
如图1-14所示: 图1-14公告复核示例3 14 经办人修改完成后重新提交复核。
上市公司内部复核人员确定无误后,点击“复核通过”,系统将会全面检查该申请是否满足直通车披露的要求。
如图1-15所示: 图1-15提交媒体示例
1 如果符合直通车要求,系统将本次操作所添加的业务类别、上传的所有文件、以及对所有的业务类别进行自查的结果传送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内部的业务系统中,供监管人员进行事后审查,同时,相关公告直接发送至指定媒体,如图1-16所示: 图1-16提交媒体示例2 15 对于不符合直通披露要求,将显示如图1-17所示页面: 图1-17提交媒体示例
3 对于部分含有需要在交易日收市后才能提交至本所的公告(例如定期报告等)的信息披露申请,在交易时段只能保存,不能提交。
对于此类信息披露申请,提交后系统会给予提示,如图1-18所示: 图1-18提交媒体示例
4 点击“关闭”后,可以返回原“信息披露申请详细信息”页面。
16 另外,如果含有该类别公告的信息披露申请的拟披露日期晚于下一交易日,系统也会给予相应提示,如图1-19所示(样例中的信息披露申请提交日期为“2019/08/14星期三”): 图1-19提交媒体示例5
3.信息披露意见反馈公告提交完成后,上市公司可在“反馈”中查询本所监管人员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分为两种情形,一类是文字信息,另一类是对原信息披露文件的修改信息(即以附件的形式,在文件中以“修订”方式标识本所修改意见)。
上市公司若需要使用附件中的反馈文件,应该以“另存为…”的方式,先保存至本地文件夹,再进行修改。
对于直通披露公告,上市公司收到信息披露意见反馈后应当及时刊登补充更正公告。
对于非直通披露公告,上市公司应当根据监管人员的要求,修改原信息披露申请,如更换、 17 补充信息披露文件,完成后再重新提交。

4.查看信息披露结果提交完成后,上市公司可在“信息披露申请”页面中查 询申请披露的业务记录,以及相关申请的历史处理情况,如图1-20所示: 图1-20信息披露结果示例
1 对于非直通披露的相关公告,在本所监管人员审查完成后,经办人在“信息披露结果—信息披露审查结果详细信息”中通过“确认并提交媒体”操作提交给指定媒体,如图1-21所示: 图1-21信息披露结果示例
2 对于通过业务专区提交审查的信息披露申请,本所通过 18 “信息披露业务—信息披露结果”栏目直接反馈经电子签名的文件。
如图1-22所示: 图1-22信息披露结果示例
3 本所只提供上市公司提交披露信息给媒体的技术平台,上市公司完成以上操作后,还需及时与指定媒体确认并联络刊登事宜(如适用)。

5.公告送达媒体专区的时点直通披露的相关公告送达媒体专区时点如下: 直通车提交时点 发布到指定披露媒体时间 披露日期为当日 披露日期为次日或次一交易日 6:00~7:30 7:30 7:30~8:00 实时 15:30 8:00~11:30 11:30 11:30~15:30 15:30 15:30~20:30 实时 19 非直通披露的相关公告送达媒体专区时点为上市公司确认并提交媒体时间。
对于单一非交易日或连续非交易日的最后一日,上市公司只能提交直通披露的公告,披露日期必须填写次日。
相关公告尚未送达媒体业务专区,上市公司拟申请撤回或替换当日已确认公告文件的,分以下两种情形处理:
(1)属于直通披露的,上市公司可自行撤回信息披露申请;
(2)属于非直通披露的,上市公司可与监管人员沟通,在获得其同意后可以撤回或替换当日已确认公告文件。
以上两种情形都将影响当年的信息披露考核成绩,上市公司应谨慎使用。

二、监管信息交流(一)一般规定
1.为提高工作效率,记录监管过程,方便上市公司查询和回复问询函、关注函等函件,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通过业务专区的“监管信息”栏目向上市公司发送相关函件;同时,上市公司也应当通过该栏目回传各类回函的电子文件。

2.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通过“监管信息”栏目发送的各类函件不加盖公章,如上报股东、主管单位确实需要加盖公章的,可委托上市公司与监管人员联系。

3.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监管人员通过系统发出函件后,系统会自动通过短信方式,提醒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相关办理人员,告知有函件送达。
上市公司回函后,创业板公司管理 20 部内部业务系统会自动提醒监管人员及时阅读。
上市公司的回函一经提交不能修改、删除,请慎重操作,如确实需要进行改动,请及时与监管人员联系。
(二)“监管函件”栏目使用指南
1.登录上市公司在登录业务专区后,进入“信息披露业务”下的“监管信息”栏目,能查询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相关函件列表,如图2-1所示: 图2-1登录监管信息示例
2.查询上市公司直接点击“发函标题”列,可以打开函件内容,点击相应记录的“进入”链接,可查看这一函件的详细信息,如图2-2所示: 21 图2-2查询监管信息示例
3.回函撰写好回函文件后,在相关函件后点击“回函”按钮,进入“添加回函”界面,如下图所示,可以将回函文件添加到业务专区,通过该方式可以一次提交多封回函,如图2-3所示: 图2-3回函示例
三、自动传真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自动传真系统的电话号码是:0755-82083111,拨通该号码后系统会有自动提示音,提示输入上市公司的公司代码,在输入完成后按“#”号键确认。
在确认后会有提示音提示输入发送传真的类别:按1为公告,2为附件,9为其他。
在选择完成后,自动传真系统将会把输入的公司代码及选择的传真类别再读一遍,并提示:按“*”键确认,按“#”键重新输入。
如果确认输入无误后可按“*”号键予以确认,自动传真系统会给一个传真信号音,之后就可以正常发送传 22 真,结束后挂断即可。
如果发现输入有误可以按“#”键取消,自动传真系统会提示重新输入公司代码。

四、董监高及关联人信息申报(一)释义
1.上市公司高层人员: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为方便业务管理,本所将上市公司高层人员的任职类型划分为以下几类:◆董事;◆监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董事会秘书外);◆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3.任职状态与上市公司高层人员某一特定的任职类型相对应,包括拟任、现任、历任、落选。
(二)申报要求
1.在报送高层人员变动的信息披露文件时,上市公司应当同时进行高层人员信息的网上申报;如上市公司无法在当日完成信息申报,需提供董事会出具的两个交易日内完成信息申报的承诺函。

2.董事、监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或离职生效时点发生变化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进行申报: 23 任职类别 任职生效时点 离职生效时点
1.被免职的,有权机构作 出免职决议时,如股东大 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 有权机构作出聘任决议告日; 董事、监事、独立董事时,如股东大会、职工代
2.主动离职的,申请离职 表大会决议公告日 报告提交日(离职导致低 于法定人数除外);
3.任职到期的,新当选人 士任职生效时。

1.被免职的,董事会作出 免职决议时,即董事会决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作出聘任决议时,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议公告日;
2.主动离职的,申请离职报告提交日;
3.任职到期的,新当选人 士任职生效时。

3.高层人员已申报的信息如果发生变化,如:身份证号码变更、地址变更、家庭成员人员变更或相关信息变更等,应及时告知并委托上市公司修改相关信息,上市公司知悉后应当及时更新申报信息。

4.上市公司应当确保信息申报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三)操作说明 24
1.上市公司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到业务专区,点击“在线填报—董监高信息填报—高层人员信息”菜单项,进入高层人员信息网上填报主页面。

2.高层人员信息填报主页面为查询统计页面,查询结果为公司高层人员的主要信息、证件填报情况。

3.上市公司通过点击“增加高层人员”按钮可以新增一位高层人员,如图4-1所示: 图4-1新增高层人员信息示例
4.增加了高层人员信息之后,上市公司通过点击高层人员的“姓名”维护选定人员的详细基本信息。
如图4-2所示: 25 图4-2维护高层人员信息示例1
5.当某高层人员的任职情况发生变化时,上市公司应根据变更任职信息时点的具体规定登录到业务专区对其任职状态进行修改和维护,每一个职务对应于一条记录,点击“新增任职类型”按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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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网上填报或信息维护完成后,应点击“提交”按钮,将填报或修改的内容提交到本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相关信息在提交前可以修改,在提交后关键信息不能自行修改。
关键信息包括:国籍、姓名、身份证号码、护照或其他证件号码以及离任人员的离任日期等。
上市公司如需修改上述关键信息,可在“资料填报——高层人员资料”页面点击“网上申请”,进入“个人基本资料变更申请”页面选择拟修改数据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并修改其关键信息。
也可向本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格见附件
3。
该表格也可在高层人员信息主页面下载,如图4-3所示: 图4-3维护高层人员信息示例2 27 (四)申报注意事项
1.基本信息中的姓名、性别、国籍为必填项。

2.当国籍为“中国”时必须填身份证号码,否则必须填“护照或其他证件号码”;中国军人的国籍选择“中国(军人)”,并将军官证号码填入“护照或其他证件号码”。

3.姓名、身份证号码、护照或其他证件号码应与当事人所持证件一致。

4.如当事人在结算公司开立证券账户所填的身份资料有误,请到证券账户开户点变更开户资料。

5.上市公司应该在公司高层人员正式任职及离职生效后当日内维护高层人员的任职状态。
对于需要履行选举程序尚未正式任职的高层人员,可以将任职状态设为“拟任”,待选举后再根据选举结果变更为“现任”或“落选”。

6.同一人有多个任职类型时,需要添加多条任职信息。

7.对于同一任职类型,若有多个职务(如高管类型中,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其入职日期填最早的一个,离职日期填最晚的一个(在该任职类型的最后一个职务离职生效时填)。

8.对于换届连任的情况,相应的任职记录不用修改。

9.当填报完成时,应点击“提交”按钮,将填报的内容提交到本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五、董监高《声明及承诺书》报备(一)《声明及承诺书》报备的程序
1.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时 28 完成《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工作。

2.《声明及承诺书》签署完成后,其书面文件可通过专 人报送或邮寄方式送达本所信息组业务负责人员;上市公司还应根据《声明及承诺书》的书面文件及时到指定网站填报和提交《声明及承诺书》的电子文件。

3.《声明及承诺书》寄送到本所后,上市公司应当登录业务专区查询交易所登记数据,确认书面文件已寄到本所,并已完成登记。
上市公司登录业务专区后,点击“在线填报—董监高信息填报—董监高申明与承诺填报”菜单后,将会显示如图5-1所示页面:“书面文件”一栏显示为“是”的表示已完成登记,显示为“否”的表示未完成登记。
如系统显示为“否”,上市公司应当与本所联系,核实相关文件的报送与登记情况。
“电子数据”一栏显示《声明及承诺书》的电子文件是否已经正确填报。
29 图5-1董监高声明及承诺填报示例 (二)《声明及承诺书》电子数据填报操作说明
1.上市公司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到业务专区,点击“在线填报—董监高信息填报—董监高声明与承诺填报”菜单,进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员信息网上填报主页面。

2.“董监高声明与承诺”填报主页面为查询统计页面如图5-1所示,查询结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员的声明与承诺文件报送情况。
如需增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修改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应按照“
四、董监高及关联人信息申报”部分的相关要求申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员基本信息。

3.图5-1中“电子数据”一列显示相关人员的电子数据报送情况。
如已填报,则显示为“已提交,点击进入”,否 30 则显示为“未填报,点击填报”,上市公司可通过点击该按钮进行填报。

4.上市公司也可通过点击“在线填报—董监高信息填报—高层人员信息”,进入高层人员信息填报页面,点击相应人员“声明及承诺数据是否已报”项下下面的电子数据栏“未填报,点击填报”进行填报,如图4-2所示。
5证券事务代表不需签署《声明与承诺书》书面文件,但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的信息通过点击图5-1中“声明与承诺”列中的“点击进入”链接进行填报。

6.对于已填报的记录,点击“点击进入”,可以查询以前填报过的数据,如图5-2所示。
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此页面上进行修改: 图5-2维护声明与承诺示例
6.相关人员的亲属信息通过点击如图5-2页面下方的 31 “增加亲属成员”按钮,页面会增加一个空白行,供操作人员填写。
亲属成员填写完成以后,如须删除已填报的人员,通过该行的最后“删除”链接进行删除。

7.对于亲属信息之后的部分,根据相关人员的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8.全部声明内容填报完成后,填入声明日期、声明地点和声明见证律师,并在第二部分的承诺部分填入承诺日期、承诺地点、承诺见证律师,然后按“提交”按钮提交该人员的声明及承诺内容,页面如图5-3所示: 图5-3提交声明与承诺示例
9.如填写过程中不能一次填写完成该页面的所有资料,可以点击“保存”按钮,暂时保存已经填写的不完整资料,待下次填写完成时再通过“提交”按钮提交所填报的资料。
(三)电子文件填报注意事项
1.亲属信息中的姓名、性别、国籍为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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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国籍为“中国”时必须填身份证号码,否则必须填“护照或其他证件号码”;中国军人的国籍选择“中国(军人)”,并将军官证号码填入“护照或其他证件号码”。

3.任职对应的“声明与承诺书面文件”报送情况,是公司监管部门接收登记的情况,仅能查看,不能修改,如公司发现差错,可联系监管人员。
(四)邮寄地址《声明及承诺书》请寄送到以下地址: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邮编:518038收件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信息组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信息披露(一)披露内容和要求
1.上市公司应当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文件;
2.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当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具体格式见附件4;
3.上述特定对象在与上市公司直接沟通时,应与上市公司签署承诺书,并交上市公司妥善保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
4.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文件和编制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均通过本所业务专区在本所互动易网站披露,同时在公司网站(如有)披露;
5.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文件一旦在网站披露,原则上不 33 得撤回或替换。
上市公司发现已披露的文件存在错误或遗漏的,应当及时披露更正后的文件,并申请在文件名上添加标注,对更正前后的文件进行区分。
(二)具体操作步骤上市公司通过业务专区“信息披露业务—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填报”栏目将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提交至本所互动易网站()披露,同时在公司网站(如有)予以披露。
披露方式如下:
1.通过资料填报-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填报进入“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填报”并新建申请,如图6-1所示: 图6-1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填报示例1
2.填写投资者关系管理详细信息,如图6-2所示: 34 图6-2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填报示例2
3.上传文件(允许上传的文件格式为:doc、docx、ppt、pptx、xls、xlsx、pdf、jpg、png、gif),如图6-3所示: 图6-3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填报示例3
4.保存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如图6-4所示: 35 图6-4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填报示例4
5.正式提交申请,如图6-5所示: 图6-5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填报示例5
6.正式提交前允许替换、删除已保存的文件,如图6-6所示: 36 图6-6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填报示例5
7.允许查询受理中、已发布的申请。
注意:已提交的申请不能修改或删除,如需修改已提交的申请,请新建一单新的申请,并在备注中写明原因,并致电(0755-88666049)联系相关人员处理。

七、联系方式上市公司在使用中如有任何问题、意见或建议,请随时向本所反馈,本所业务咨询人员联络方式如下:李斌0755-88668178,libin@ 37 附件1: 上市公司网上业务专区登录方式 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登录业务专区:登录深交所网站()点击相应板块业务 专区,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
以该方式登录的上市公司,可查看“业务通知”“法律法规”等栏目,但当点击“信息披露业务”“在线填报”时系统会再提示选择数字证书以进行业务办理的身份验证。

一、在IE浏览器中直接输入地址(注意区分大小写):系统会自动提示选择数字证书进行身份验证,注意这里要求输入的EKey访问密码为证书密码。
证书密码在数字证书申请时由发证机构设定,用户可以通过证书管理软件“EKey管理器”(在右下角的工具栏)中的“修改用户密码”进行修改。
在数字证书使用时,如果密码连续输错三次,数字证书将会被自动锁住。
请与数字证书发放机构联系解锁事宜(咨询电话:0755-88666172、0755-88668486)。

二、在证书管理软件“EKey管理器”中,进入“设置网址”,点击“增加链接”,按如下要求进行设置: 网站名称设置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网站地址设置为:下面的两个选项都选上: 38 □插入移动数字证书时,是否自动弹出网站选择窗口?□拔出移动数字证书时,是否显示关闭IE窗口提示框?按“确定”按钮,保存此次所作设置。
在下一次插入数字证书时,系统会自动弹出网站选择窗口,点中上述网站后,按“打开网站”,进行身份验证后即可直接登录。
39 附件2: 上传文件类型指引
一、登报指需在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如定期报告摘要等)
二、上网指需在网上披露的公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定期报告全文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公司的规章制度(如: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薪酬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中介机构意见(如:回访报告、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
三、报备指不需对外披露的,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应当向本所提交的各类报备文件,如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中介机构报告、合同文件、协议、意见或批文等。

四、优先显示指上市公司在业务专区提交信息披露申请时选择预期与投资者决策更为紧密的公告文件,这些公告文件将在巨潮网首页及相关上市公司专网优先显示,而其余公告文件则默认以折叠的方式隐藏显示。
40 以上文件鼓励上市公司以扫描文件方式(PDF、WORD等)经“业务办理”子专区上传。
上传文件无签章或签名页的,上市公司还需要以传真或书面方式向本所提交带有签章或签名的文件页。
41 附件3: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基本资料变更申请表 公司代码董监高姓名 变更业务类别 □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限中国大陆居民)□护照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离职日期 公司简称联系电话 变更内容原网上申报信息 变更后信息 删除开立深市证券账户所使用的证件信息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开户姓名 □ □原申报信息有误,该人员从未担任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请予删除。
备注(或其它情形) 附件:相关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上市公司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 董事会盖章年月日 公司管理部门意见:□已核对□核对不通过,原因 经办人:年月日 42 附件4: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格式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XXXX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 投资者关系活动□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类别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参与单位名称及 人员姓名 时间 地点 上市公司接待人 员姓名 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介绍 附件清单(如有)日期 43 附件5: 特定对象与上市公司直接沟通签署的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本人(公司)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或参观、采访、座 谈等),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如下承诺:(一)本人(公司)承诺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 等)过程中不故意打探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 (二)本人(公司)承诺不泄漏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你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你公司证券; (三)本人(公司)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 44 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或涉及 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在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 日前知会你公司,并保证相关内容客观真实; (六)本人(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 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公司也可明确规定责任的内容) (七)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公司)对你公司调研(或 参观、采访、座谈等)活动,时间为: ; (八)本承诺书的有效期为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经本公司(或研究机构)书面授权的个 人在本承诺书有效期内到你公司现场调研(或参观、采访、 座谈等),视同本公司行为。
(此条仅适用于以公司或研究机 构名义签署的承诺书) 承诺人(公司):(签章)(授权代表):(签章)日期: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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