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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校检:林夕梦杨愫视觉编辑:王蕊 【阿惠看房】 “恭喜我终于又成了房奴。
”点燃一支烟,苦涩地笑,缭绕的烟雾氤氲着心酸的小确幸。
刚刚交完80万元首付买下一套二手学区房的阿超,是一家广告公司的总监,也是两个娃娃的父亲,他在36岁这年,成为了一个标准的房奴。
但是想着长达3年的打地铺生活即将结束,想着那个说要余生一起走的爱人不再有怨怼的眼神,想着每天一进门娃娃们欢快又奶声奶气地唤爸爸,想着终于有空间承载他那些小文艺情结,也许,每月3千多元的房贷也并没那么沉重了。
当婚姻、家庭、生活,全都因为房子而得到了改善,也许,这一年多的奔波辗转、与各路中介房主的角力,也都还是值得的…… 房子,成了一切矛盾的根源 本命年,中年危机猝不及防地袭来,争吵、猜疑、怨怼,房子成了一切矛盾的根源——一家四口,加上来帮忙照顾孩子的岳母,一套60平米的老房子,加上随处摆放的玩具书籍,局促可想而知;没有空间,每个人都失去了自我,“战争”,一触即发。
作为广告人的阿超,压力大到爆棚,但回到家不敢吐露丝毫。
深夜,他也只能悄悄地推开满地的玩具铺上地铺,因为即便是这小小的60平米,也是当初岳父母拿钱买下的。
楼市•房帮惠
3 一个二孩爸爸的买房心得: 什么是最好的时机?当下! 阿超,也曾有过悔不当初——说起来,延吉人阿超,与大连有种冥冥中注定的缘分。
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毕业的他,一脚踏进大连广告业,彼时大连的房价尚处在低位,而他一个月的薪水足够买上一平米。
但是年轻的艺术家心怀梦想,5年后,他决然地选择了北漂。
其间由于公司业务的拓展,被派往郑州常驻,26岁的阿超,在当地贷款买了人生中第一套房。
然而当又一个5年过去,他竟然卖掉房子放弃一切,又重新回到大连“,当我发现很难融入当地人的文化和生活后,我选择了回归,也许这里才有我想要的。
”卖掉的房子小赚了一笔,加上多年的积蓄,一回大连没经过考察他就匆忙地在西郊买下了一套房,为了给自己 定居大连添一个足够充分的理由。
然而就是这个匆忙又不理性的决定,为他日后的生活埋下了伏笔。
由于地段太偏交通实在不便利,女友宁肯和阿超在公司附近的出租屋内成婚。
实在看不下去,岳父母拿出70多万元积蓄在西岗区的一栋老楼内买下了这套60平米的小房。
已做到广告公司总监的阿超并没太在意,拿着高薪的他和妻子过着说走就走的日子,然而这样的诗意,在2014年大女儿出生后便慢慢变成了失意。
离职在家的妻子越来越敏感,时不时都要把话题扯到房子上,岳母虽不说,但阿超越来越不敢面对她直视的眼睛。
所有的矛盾伴随着去年二孩的到来,达到了顶峰。
内心的焦虑感时不时地刺痛他一下,时不我待,买房,已迫在眉睫。
现在不买,以后可能也买不起 把西郊那套不如意的房子卖了,阿超赔了25万元。
他开始频繁地带着爱人去看房,俩人最初的打算是买个地脚好的稍大一点的房子用来改善居住条件。
但看着 身边人都开始为孩子的未来谋划时,学区 渐渐转变成他们买房的首要条件。
“买房子 已不仅仅是为了住,还是为了爱人为了孩 子,不仅要给她们造一个小窝,还要为孩子 的教育和未来进行投资。
” 终究是件大事,从去年年初到今年

8 月份,阿超带着爱人看了不下20套房子, 标准一改再改,但吸取了过去的教训,学 区、地脚、面积这三大刚需条件必须满足。
权衡了各方因素后,他在四十四中学附近 一套90平米二手房的买卖合同上签了 字。
130多万元的总房款不算低,阿超感 慨,如果早出手一年,这个价钱能买到更大 一点的房子。
“有没有想过也许房价会 降?”“看好的房子,只要首付能拿得出就 果断出手,有人问什么是买房最好的时 机?当下!遇到了合适的房子和能承担的 价格,就是最合适的时机。
这几年你见过 学区房降价吗?而且,二手房具有唯一性, 遇到了,今天不买,过一夜就有可能属于别 人了。
”“没想过再攒几年一步到位买个大 的?”“攒钱的速度永远赶不上房价飙涨的 速度。
”阿超说,最关键的是,现在不买,以 后可能更买不起。
阿惠 【阿帮答疑】 离婚协议将房子赠与子女能否撤销? 林女士与前夫在两年前办理了离婚
手续,当时在协议书上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房子一栋以及家用电器等归林女士的女儿所有,孩子归前夫抚养。
当时孩子10岁,房子未办理过户手续。
离婚3个月后林女士的前夫再婚,并一直在这栋房子内居住。
去年,林女士把女儿接来陪读。
林女士想让前夫按照约定把房子过户给女儿,可前夫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拖着不去办理。
像林女士这种情况,她该怎么办?她的前夫有没有理由不履行赠与房屋的约定? 辽宁智库律师事务所白禹龙律师: 往往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财产归属争执不下,一方为了保障孩子的利益,要求将房产约定给子女所有。
另一方为了快速离婚,对此作出了妥协,但成功离婚后,有些人就开始对孩子的房子动心思,想方设法把房子要回来或者不给孩子过户。
但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合同即生效。
而偏偏《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在房屋过户之前,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赠与。
以上案例中,林女士与前夫的协议本质上来说是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如一方可证明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但林女士的离婚案例难以证明存在欺诈胁迫, 也就是说林女士的前夫还是应该履行离婚协议,将房子赠与女儿的。
而且如果林女士的前夫撤销离婚协议,也并不解决根本问题,反而会导致该房屋依法分割,最终也并不只属于他一个人。
如上例中,林女士的女儿已明确接受赠与,则赠与合同生效。
她有权起诉父母二人要求履行赠与合同,办理过户登记。
为了避免这种不必要的纠纷,若在离婚协议中有这种赠予给子女的约定,建议先到公证处把离婚协议公证。
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予合同,不能任意撤销。
阿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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