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投顾业务投顾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投顾业务投顾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费率优惠方案公告如下:
一、投顾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南方基金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规则》规定以及相关协议约定,根据投资者委托向其提供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有权向投资者收取投顾管理服务费。
以下投资组合策略投资者按照本公司提供投顾业务管理服务的指定账户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向本公司支付投顾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 绝对收益策略系列:0.8%/年股债配置策略系列:1.0%/年多因子策略系列:1.5%/年后续如有新增投资组合策略,收费标准将另行公告。
2、本公司对投顾账户中投资本公司自有产品部分对应的规模不重复收取与规模挂钩的投顾管理服务费。
投资者管理型投顾账户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交易的本公司自有产品部分不另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
1 二、投顾服务管理费率优惠方案自投顾业务上线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电子直销平 台投顾业务投顾管理服务费率实行0.1折优惠。
优惠方案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站: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8899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承诺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投顾账户的资产,但不保证投顾账户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进行投资存在本金亏损的风险。
投顾业务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顾业务及基金投资遵循“买者自负”原则,在决定参与投顾业务并选择投资组合策略后,投顾账户相关损益由投资者自行承受。
2、投资者申请参与投顾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投顾业务的协议、投资组合策略说明、风险揭示书和规则,了解投顾业务的业务规则和相关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电子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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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顾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南方基金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规则》规定以及相关协议约定,根据投资者委托向其提供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有权向投资者收取投顾管理服务费。
以下投资组合策略投资者按照本公司提供投顾业务管理服务的指定账户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向本公司支付投顾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 绝对收益策略系列:0.8%/年股债配置策略系列:1.0%/年多因子策略系列:1.5%/年后续如有新增投资组合策略,收费标准将另行公告。
2、本公司对投顾账户中投资本公司自有产品部分对应的规模不重复收取与规模挂钩的投顾管理服务费。
投资者管理型投顾账户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交易的本公司自有产品部分不另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
1 二、投顾服务管理费率优惠方案自投顾业务上线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电子直销平 台投顾业务投顾管理服务费率实行0.1折优惠。
优惠方案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站: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8899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承诺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投顾账户的资产,但不保证投顾账户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进行投资存在本金亏损的风险。
投顾业务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顾业务及基金投资遵循“买者自负”原则,在决定参与投顾业务并选择投资组合策略后,投顾账户相关损益由投资者自行承受。
2、投资者申请参与投顾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投顾业务的协议、投资组合策略说明、风险揭示书和规则,了解投顾业务的业务规则和相关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电子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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