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5,吃鸡一局多少流量

流量 5
2020年2月29日星期
制作董春云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 信息披露DISCLOSURE C15 证券代码:600999债券代码:155208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债券简称:19招商G1 编号:2020-01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债权登记日:2020年3月6日债券付息日:2020年3月9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完成发行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3月9日开始支付自2019年3月8日至2020年3月7日期间的利息(以下简称“本次付息”)。
根据本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612号
4、债券简称及代码:19招商G1,1552085、债券期限、发行规模及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00亿元;票面利率为3.59%。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3月8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前述日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9、兑付日:2022年3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前述日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9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1、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和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1、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9%。

2、计息期限:2019年3月8日至2020年3月7日。

3、每手债券派发利息:本次付息每手“19招商G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35.90元(含税)。

4、本期债券本次付息总金额为53,850,000.00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0年3月6日
2、债券付息日:2020年3月9日
四、付息对象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3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9招商G1”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1、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
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除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2、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联系人:王剑平、胡楠、郭晓路联系电话:0755-83081508、0755-83081869、0755-83081815传真:0755-830814342、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1期51层联系人:黄亮、邢一唯联系电话:021-52523023传真:021-525230043、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联系人:杨铃珊、王平联系电话:021-20370733传真:021-395659004、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楼联系人:徐瑛联系电话:021-68870114传真:021-68875802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25债券代码:143139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债券简称:17长园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关于评级机构将公司及公司债列入关注的公告》、《中证鹏元关于关注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
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关于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本期债券核准情况本次债券于2016年12月22日经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1月9日经发行人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7年4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606号”文件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5日,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长园集团”)成功发行10亿元2017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7长园债”)。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
首次发行的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含)5亿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2020年2月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公司提升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5、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7、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8、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6月25日出具的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19】跟踪第【820】号01)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三、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国泰君安作为“17长园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发行人于2020年2月22日公告了《关于评级机构将公司及公司债列入关注的公告》、《中证鹏元关于关注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等。
受 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业绩预亏
1、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1)经发行人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000万元到-7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86,167万元到106,167万元。
2)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5,000万元到-45,000万元,与发行人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3,952万元到73,952万元。

(3)业绩预告数据未经审计本次发行人预计的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2、上年同期业绩情况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6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8,952万元。
2)每股收益:0.09元。

3、业绩亏损主要原因1)发行人对子公司中锂新材持股比例下降相关投资损失约5.75亿元发行人于2018年下半年确定了聚焦工业与电力系统智能化数字化、电动汽车相关材料及其他功能材料为辅的公司发展战略。
2019年8月中锂新材各股东完成对其增资,公司持有中锂新材股权比例由90%降至30%并产生投资损失约5.75亿元。
2)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受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竞争环境影响,发行人智能工厂装备业务2019年度业绩下降,相关子公司商誉出现减值迹象,经发行人初步计算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5亿元。
(二)中证鹏元将长园集团及17长园债列入关注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出具的《中证鹏元关于关注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及《列入关注通知书》(中证鹏元公告【2020】29号)。
因长园集团2019年年度业绩预亏,经中证鹏元证券评级评审委员会审定,决定将长园集团及长园集团发行的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列入关注。
中证鹏元将继续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级展望及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国泰君安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风险。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杨志杰、忻健伟、余越、涂志文;联系电话:021-38677742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0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升转债”赎回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赎回数量:面值人民币2,512,000元(25,120张)赎回兑付总金额:人民币2,515,994.08元赎回价格:100.159元/张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2月28日可转债摘牌日:2020年2月28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2月4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本公司“旭升转债(113522)”(以下简称“旭升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9.60元/股)的130%,根据《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
(二)履行程序情况2020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旭升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旭升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旭升转债”全部赎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旭升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宁 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旭升转债”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并于2020年2月19日至2020年2月27日期间发布了7次关于“旭升转债”赎回的提示性公告,相关赎回事项如下:
1、赎回登记日及赎回对象本次赎回对象为2020年2月2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旭升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2、赎回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159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19年11月22日至2020年11月21日)期间的票面利率为0.60%。
计息天数:2019年11月22日起至2020年2月27日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60%×97/365=0.159元/张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159=100.159元/张
3、赎回款发放日 本次赎回款发放日为2020年2月28日。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一)赎回余额截至赎回登记日(2020年2月27日)收市后,“旭升转债”面值余额为人民币2,512,000元,占“旭升转债”发行总额人民币42,000万元的0.60%。
(二)转股情况截至赎回登记日(2020年2月27日)收市后,累计面值人民币417,488,000元“旭升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占“旭升转债”发行总额的99.40%;累计转股数量为14,102,796股,占“旭升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52%,其中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7日期间,累计转股数量为14,100,373股,期间因转股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见下表: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2020年1月1日) 本次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2020年2月27日)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37,336,504
0 337,336,50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3,265,919 14,100,373 77,366,292 总股本 400,602,423 (三)可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情况 14,100,373 414,702,796 2020
年2月28日起,“旭升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尚未转股的面值人民币2,512,000元(25,120张)“旭升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四)赎回兑付金额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公司本次赎回可转债数量为25,120张,赎回兑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15,994.08元,赎回款发放日为2020年2月28日。
(五)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可转债赎回兑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15,994.08元,不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旭升转债”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14,702,796股,增加了公司自有资本,资产负债结构更为稳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同时由于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每股收益稍有摊薄。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后续事项自2020年2月28日起,“旭升转债”(证券代码:113522)、“旭升转股”(证券代码:191522)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5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庆华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办理完成了部分质押股份(涉及股份106,0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0%)延期购回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6,01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34,456,720股)的35.91%;张庆华先生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为141,111,478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0.4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48%;●张庆华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数量已超过80%,本次其延期购回的股份占其质押股份总数的75.13%;截至目前,张庆华先生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风险;●本次质押情况变动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股份质押、股份质押购回/解除的情形。
公司收到张庆华先生通知,其已于2020年2月28日办理完成了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延期购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张庆华先生正在就此前的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办理购回交易,因手续繁杂,张庆华先生先期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延期购回,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6,010,000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购回交易延期手续,质押期限延期至2020年5月29日,上述延期购回手续已在广发证券办理完成。

二、本次延期购回涉及股份前次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前次质押股数(股) 是否为限售股 是否补充质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占其所占公司质押融权持股份总股本资资金人比例比例用途 张庆是华 22,640,00013,410,00012,630,00012,510,00011,960,000否12,060,00011,000,000 9,800,000 20181024 14.51%5.21%主要用 2018102620181030 8.60%8.10% 3.09%于置换前次融 2.91%资,前次 20181101 广8.02%2.88%融资主 否2018110520200228发 证 20181107 券 7.67%7.73% 2.75%要用于债权类 2.78%投资、资 20181109 7.05%2.53%金周转 及个人 20181113 6.28% 2.26%消费等方面。
合计 106,010,000/ / / / /67.95%24.40% 注:
1、上表中的占持股比例、占总股本比例均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最新情况计 算;
2、上述股份质押情况详见公司2018-104、106、107、108、110、111、113、 114,2019-076、083号,2020-001号公告。

三、累计质押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未质押股份情 股 占其占公 况 况 东持股数量持股本次质押本次质押所持司总 名(股)比例前累计质后累计质股份股本已质押已质押未质押未质押 称 押数量押数量比例比例股份中股份中股份中股份中 限售股冻结股限售股冻结股 份数量份数量份数量份数量 张 35.91 90.4432.48 庆156,019,500 %141,111,478141,111,478 % %
0 0
0 0 华 注:张庆华先生及其配偶所持股权激励限售股已于2019年12月9日完成回购注销(详见2019-085号公告)。
此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控股的湖南开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堆龙德庆共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上市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4,434,8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2%,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无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需要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情况。

四、其他事项本次质押情况变动为对原股票质押的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张庆华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其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履约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股票红利、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等。
张庆华先生所持股份质押可能产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实质性违约风险,本次为对原股权质押融资的延期,由此产生的质 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约定,质押设预警履约保障比例、最低履约保障 比例,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最低履约保障比例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处置行为。
截至目前,张庆华先生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 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若出现平 仓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并
及时通知公司。
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张庆华先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ST慧球 公告编号:临2020-022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名称由“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17日披露的《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07);2020年2月7日披露的《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0016)、《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17)。
2020年2月27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海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XR名称: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68号法定代表人:李檬注册资本:壹拾陆亿捌仟零肆拾贰万零叁佰壹拾伍圆整成立日期:1993年11月28日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食品经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市场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图文设计制作;通信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办公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互联网安全服务;版权代理;科技中介服务;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文艺创作;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个人商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制造;文具用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娱乐性展览;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科普宣传服务;销售代理;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工艺品及收藏品零售;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工商变更登记内容,公司《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按上述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2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单位:元 项目 营业总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权益股本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本报告期 853,500,181.1891,386,593.2686,654,994.6368,781,933.99 0.051.58% 本报告期末 10,684,166,372.03 4,448,772,078.44 1,280,759,826.00 3.47 上年同期 1,324,961,112.13
216,099,784.93212,136,427.83174,072,146.420.144.13% 本报告期初 9,919,199,057.86 增减变动幅度(%)-35.58%-57.71%-59.15%-60.49%-64.29%-2.55% 增减变动幅度(%)7.71% 4,307,534,261.90 3.28% 1,280,759,826.00 0.00% 3.36 3.27% 注:上述数据是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财务情况说明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53,500,181.1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58%; 实现营业利润91,386,593.2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7.71%;实现利润总额86,654,994.6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781,933.9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0.49%;基本每股收益0.0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4.2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8%,较上年同期下降2.55%。
主要原因系2019年医药行业在政策的影响下行业平均利润率比照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国家相关部门对药品零售价格的控制和调整使得医药行业面临巨大的冲击,导致行业竞争加剧,在政策和行业综合的影响下,公司中成药业务收入有所下降;并且2019年公司对人参业务板块进行经营模式的调整,由传统的销售模式转变为专柜销售,目前正处于销售模式变更的磨合期,因此公司2019年人参板块收入也会有所放缓。
致使公司2019年的整体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2、经营业绩说明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10,684,166,372.0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1%,主要原因是流动资产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448,772,078.4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8%。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2019年度经营业绩在前次披露的业绩预计范围内,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9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孟庆有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6%。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孟庆有先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5,24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86%%。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孟庆有 5%以下股东 25,240 0.0286%IPO前取得:25,24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前期减持计划披 (元/股) 露日期 孟庆有 1,730,000 1.9642%2019/2/26~2019/5/28 14.904-15.068 2019/1/19 孟庆有 1,760,000 1.9983%2019/9/2~2019/12/13 14.349-14.8652019/8/24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孟庆有 计划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股)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减持合持期间理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不超过:不超过:竞价交易减2020/3/5~按市场 个人资金 25,240股0.0286%持,不超过:2020/6/2价格IPO前取得需求 25,240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 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孟庆有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
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 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督 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如何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2月29日

标签: #流量 #多少钱 #好友 #传媒 #剩余 #多少钱 #流量 #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