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45,私域流量运营平台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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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张玉萍 2020年8月13日星期四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zqrb.sina.net 信息披露DISCLOSURE 股票代码:002772股票简称:众兴菌业债券代码:128026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公告编号:2020-087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8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所得。

5、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二、三、四均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0年08月12日(星期三)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0年08月12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8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08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08月12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陶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0年08月07日(星期五)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2,469,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832%。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2,188,9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00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80,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7%。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398,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118,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80,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7%。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张冉律师、李晶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刘亮先生、高博书先生、周进军先生及李彦庆先生为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关联股东,均已对议案
二、三、四回避表决。
议案
二、三、四均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一期)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1、表决情况总表决情况:同意152,237,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82%;反对231,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5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67,0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7381%;反对231,4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26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0年07月2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表决情况总表决情况:同意148,151,2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40%;反对 231,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5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67,07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7381%;反对231,44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26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0年07月2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表决情况总表决情况:同意148,151,2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40%;反对231,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5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67,07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7381%;反对 231,44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26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C45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0年07月2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表决情况总表决情况:同意148,151,2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40%;反对231,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5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67,07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7381%;反对231,44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26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0年07月2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张冉律师、李晶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0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32债券代码:128113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债券简称:比音转债 公告编号:2020-059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比音勒芬 股票代码 00283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阳 谌海花 办公地址 广
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 电话 020-39952666 020-39952666 电子信箱 investor@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本报告期 investor@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66,376,624.62 845,506,042.40 -9.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1,277,316.84 173,882,432.54 -7.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147,081,495.93 165,269,691.24 -11.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77,959,206.90 90,630,144.99 96.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33 -6.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33 -6.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01% 10.31% -2.3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165,550,531.70 2,524,364,584.28 25.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017,092,920.55 1,957,377,185.61 3.0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24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份状态数量 谢秉政 境内自然人 谢挺 境内自然人 冯玲玲 境内自然人 申金冬 境内自然人 谢炳銮 境内自然人 李惠强 境内自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境外法人有限公司 41.25%5.83%3.75%3.75%2.88%2.88% 2.15% 216,172,00030,579,09719,652,00019,652,00015,081,73415,081,623 11,248,555 162,128,99914,739,000 全国社保基金其他四零三组合 1.55% 8,113,925 唐新乔 境内自然人1.50% 广东通盈创业境内非国有法 投资有限公司人 1.50% 7,860,8007,860,800 5,895,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谢秉政与冯玲玲系夫妻关系;谢秉政与谢挺系兄弟关系;谢秉政、冯玲玲、谢挺系一致行 的说明 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无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报告期内,公司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及时调整运营策略,积极开展线上销售,实施全员营销,发力新零售,电商销售业绩表现突出。
另外,公司继续深耕主业,优化产品、渠道和品牌等方面的运营能力,巩固行业龙头地位。
在产品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深化细分品类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在渠道方面,加速布局数字化新零售,将线下渠道优势通过线上辐射,打通线上线下流量,提升购物体验;品牌推广方面,公司坚持赛事传播、娱乐营销、事件推广、公益活动多管齐下,不断强化品牌力。
未来,随着以“内循环”为主的新发展格局的提出,以及“内循环”经济时代的来临,公司作为消费内循环的代表企业,将继续致力于国内高端服饰的研发设计和品牌运营,继续坚持“高品质、高品位、高科技”产品的打造,通过完善国内高端服饰品牌产业链协同,借助此次发展契机,实现公司2020年度及未来持续的业绩增长目标。
(一)财务表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6,637.66万元,比上年同期变动-9.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6,127.73万元,比上年同期变动-7.25%。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316,555.0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1,709.29万元。
二季度,公司经营加速回暖,业绩超上年同期,其中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5.94%。
(二)产品创新+VIP流量维护,抗疫期间显优势公司始终致力于高品质产品的创新研发设计。
2020春夏,比音勒芬推出故宫宫廷文化联名系列,并签约国际超模金大川作为品牌大使,还通过明星活动、KOL推荐等形式,以衣为语,献礼紫禁城建成六百周年的同时,传播中国传统文化、传播品牌故事,展现中国文化自信和中国 品牌自信,疫情期间系列产品销售表现良好。
公司从2019年开始关注私域流量运营,并通过信息化改造升级,先后引进了会员管理项 目、数字化零售中台项目等,为布局新零售提前搭建了平台和支撑。
疫情期间,公司开始发力新零售,强化VIP会员管理,通过微信号+VIP社群营销+小程序直播将线下会员引流线上,线上线下联动,加强公司VIP流量维护。
(三)与腾讯(Tencent)战略合作,开启智慧零售时代2020年6月9日,公司在深圳腾讯总部,与腾讯智慧零售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正式宣布全面开启数字化运营,进入智慧零售时代。
腾讯智慧零售将为公司提供在智慧门店升级、私域流量运营、IP联名、广告营销、大数据应用、超级导购知识赋能、商品生命周期管理、数据中台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帮助比音勒芬高效连接用户、建立数字资产,进行数字化运营。
通过数字化了解用户,从用户痛点出发,合理提出解决方案。
让“智慧”为用户追求高品质、高品位的美好生活创造更多可能。
(四)持续优化线下渠道布局,占据百货商场核心位置公司线下渠道主要覆盖全国高端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机场高铁交通枢纽以及高尔夫球场。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施“调位置、扩面积”的店铺优化策略,注重精品店和大型体验店的打造。
在上半年疫情的冲击下,公司充分利用品牌的线下渠道优势,通过“调位置、扩面积”占据百货商场的核心位置,积极布局,以待疫情过后的经济复苏为企业带来新的业绩增长。
此外,公司对现有店铺逐步进行智能化、信息化升级,引入智能化设备,通过数字化赋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购物体验,有效提升现有营销网络的单店坪效和盈利能力。
(五)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注重品牌的国际化、年轻化及精神内核塑造公司从2018年起正式开启娱乐营销“星”时代,先后签约影视明星杨烁、“中国高球一姐”冯珊珊作为比音勒芬品牌代言人,紧密围绕主要目标消费群体,从娱乐营销、事件营销、公益传播、赛事推广等多方面进行营销整合,精准传播品牌精神与文化。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聚焦文化传播,深挖内外资源,通过线上互动做流量,线下活动做销量。

1、签约“中国一姐”冯珊珊作为代言人,夯实高尔夫服饰领军品牌定位继2013年成为中国国家高尔夫球队合作伙伴之后,2020年2月,再次签约冯珊珊作为品牌代言人,以其在高尔夫领域的“一姐”地位,强化品牌定位,占领细分领域战略高地。
同时,以冯珊珊本身坚韧不屈、不断超越的经历,塑造和传播比音勒芬所倡导的自信文化
2、停摆不停歇,比音勒芬助力国家队积极备战2021年东京奥运会在2020年的4、6月份,比音勒芬大力赞助中国高尔夫协会举办的“比赛停摆,备战不歇”国家高尔夫球队网络视频系列赛和南山集训两场系列赛事,助力国家队积极备战2021年东京奥运会。

3、明星直播、主题活动,深度维护VIP客户在2020年3、4、5月份,比音勒芬分别举行“春暖花开,好事将来”、“紫禁城600年,一起潮”主题活动、“烁给你听”杨烁直播活动,深度维护VIP客户,运营私域流量,不断实现VIP裂变和纳新,真正实现线上引流、线下消费的闭环。

4、与公益同行,积极肩负企业社会责任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比音勒芬以自身的方式打响抗疫狙击战。
在防控物资严重短缺的情况下,比音勒芬迅速组织广州番禺区五家生产企业开展应急物资生产,助力政府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特供需求和捐赠。
以社会公益为己任,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为疫情防控尽一份力,勇于肩负起大国品牌该有的社会责任。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溯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秉政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32证券简称:比音勒芬债券代码:128113债券简称:比音转债 公告编号:2020-060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公司总部8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由董事长谢秉政先生主持召开。
通知于2020年8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info)。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32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0-061 债券代码:128113债券简称:比音转债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公司总部8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由监事会主席史民强先生主持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32债券代码:128113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债券简称:比音转债 公告编号:2020-062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0号”文核准,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7,953,9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3,876,9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77,000.00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0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632,286,900.00 减费:用律师费、审计费、前期已支付尚未扣除保荐费用、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8,209,900.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24,077,000.00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39,632,286.3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7,350,363.2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11,795,076.87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38号”核准,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68,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9,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0,270,660.38元(不含税金额)后净筹得人民币678,729,339.62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9日全部到账,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0)第41000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681,200,000.00 减:其他发行费用 2,470,660.38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78,729,339.62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1,353.33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678,740,692.95 注: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470,660.38元尚未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中扣除,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681,211,353.3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公司为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两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账号为698997210的专用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账号为 55的专用账户。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11,795,076.87元,不存在任何质 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金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 募集资金专用户 55 20,235,174.9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募集资金专用户 698997210 1,559,901.9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 理财产品 190,000,000.00 合计 211,795,076.87 注:公司于
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固定收益类产品。
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1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开设募集资金专用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账号为624的专用账户。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81,211,353.33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金额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募集资金专用户州中石化大厦支行 624 681,211,353.33 合计 681,211,353.33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
2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 违规情形。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附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2,407.70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1.4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2,41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963.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5.91% 是否已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与变更项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本报告期截至期末截至期末预定可使本报告期是否达性是否发 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诺投资总额资总额
(1)投入金额累计投入投入进度用状态日实现的效到预计生重大变 部分变 金额
(2)(3)=
(2)/
(1)期 益 效益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是目 52,053.8229,641.82- 29,641.82100.00%12019.12.3 是 否 信息系统提升建否设项目 5,383.885,383.88- 5,384.03100.00%12019.12.3不适用不适用否 补充流动资金否5,000.005,000.00- 5,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比仓储音中勒心芬智能化是- 22,412 161.453,937.3817.57% 2021.12.3不适用不适用否
1 合计 62,437.7062,437.70161.4543,963.23- - “比音勒芬智能化仓储中心项目”实施进度较为缓慢的原因主要系土地为公司前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期竞拍的储备用地,相关部门的三通一平等工作进度较预期延迟,导致项目进展较预期有所延后。
公司已就此向国规部门申请延长地块施工、竣工时间及《建设 用地批准书》的有效期并取得批准。
疫情对报告期项目实施进度也造成了影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无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无况 2017年7月,公司2017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具体地点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营销网络建 况 设项目”部分门店的实施具体地点,具体门店地点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 要调整确定。
本次项目实施具体地点变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 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在全国新建直营网点224个,包括206个商场机场联 营店和18个球会店。
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店铺数量的 况 议案》:在项目总投资额及用途不变、实施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拟对营销网络 建设项目的店铺数量进行调整,由原店铺总数224家,增加至不超过400家,具体 实施的有关决策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进行,该事项经公司2018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年4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 情况 告》(广会专字【2017】G号),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 同意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99,223,778.79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无及原因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固定收益 类产品。
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1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无或其他情况 附表
2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7,872.93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与变更项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报告期截至期末截至期末预定可使本报告期是否达性是否发 超募资金投向目部分(变含诺投资总额总额
(1) 投入金额累计投入投入进度用状态日实现的效到预计生重大变 金额
(2)(3)=
(2)/
(1)期 益 效益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级营项销目网络建设升否30,972.9330,972.93------否 供应链园区项目否14,000 14,000 - - - - 不适用不适用否 目研发设计中心项否4,0004,000----不适用不适用否 补充流动资金否18,900 18,900 - - -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 67,872.9367,872.93-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无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无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无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无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无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无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无或其他情况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0-099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孙清焕先生的通知,获悉孙清焕先生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提前偿还了部分借款并解除其所质押本公司股份59,800,000股,已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解除质押股占其所持股占公司总股质押开始 一大股东数(股) 份比例 本比例 日期 本次质押解除质权人日期 孙清焕是 59,800,0008.50% 4.51% 2020年2月172020年8月11海通证券股份有 日 日 限公司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股)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股)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孙清焕703,594,60053.02%244,129,99934.70%18.39%164,079,999?
67.21% 372,485,45181.07% 合计703,594,60053.02%244,129,99934.70%18.39%164,079,999?
67.21% 372,485,45181.07%
三、其他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孙清焕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孙清焕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补充现金等措施应对。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45证券简称:木林森公告编号:2020-100债券代码:128084债券简称:木森转债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木森转债” 赎回实施的第二次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木森转债”(债券代码:128084)赎回价格:100.30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含税),当期利率0.40%),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木森转债”赎回登记日:2020年9月10日
3、“木森转债”赎回日:2020年9月11日
4、“木森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日:2020年9月11日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0年9月18日
6、根据安排,截至2020年9月10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木森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木森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持有人持有的“木森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0年9月10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木森转债”,将按照100.3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286号文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了26,600,17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66,001.77万元,期限六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10号”文同意,“木森转债”于2020年1月1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并于2020年6月22日进入转股期,转股起止日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5年12月16日。
根据《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木森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95元/股;2020年6月10日,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木森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2.95元/股调整为12.80元/股。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木林森;股票代码:002745)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8月7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木森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80 元/股的130%元/股(即为16.64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0年8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木森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木森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木森转债”。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赎回条款《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30元。
计算过程如下: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100元/张;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0.40%;T:为计息天数:从上一个付息日(2019年12月16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0年9月11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270天(算头不算尾);当期利息IA=B×i×t/365=100×0.40%×270/365=0.30元/张;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30=100.30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公司不对投资者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2、赎回对象截至赎回登记日(2020年9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木森转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木森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0年9月11起,“木森转债”停止交易。
(3)2020年9月11日为“木森转债”赎回日。
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年9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木森转债”。
自2020年9月11日起,“木森转债”停止转股。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木森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0年9月18日为赎回款到达“木森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木森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木森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三、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木森转债”自2020年9月11日起停止交易及转股。
除此之外,“木森转债”赎回公告发布日至赎回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木森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木森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
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四、咨询方式
1、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电话:0760-89828888转66663、传真:0760-89828888转9999五、备查文件
1、公司提前赎回“木森转债”的申请;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行使“木森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14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波监管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2020年5月25日至5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或“公司”)进行了有关2019年年报后的现场检查。
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收到宁波证监局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函》甬证监函【2020】95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于近期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查,发现你公司2019年年报个别资产减值事项的会计处理存在以下问题: 2019年,你公司因6亿元长安银行的存单被转至长安银行的保证金账户,将该6亿元货币资金全部调整至对控股股东关联方宁波朗佐贸易有限公司和浙江围海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 应收款,并全额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
我局对此高度关注,对你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请你公司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8条和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等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在一个月内聘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就以上会计处理事项是否合规发表专项意见并对外披露。

二、你公司应本着对广大投资者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通过诉讼等途径追偿相关权益,并及时公告诉讼进展情况。
请你公司在收到此函件后对外披露,我局将对上述事项持续关注,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 公司对上述《监管关注函》高度重视,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以冯全宏先生、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朗佐贸易、围海控股、围海贸易为被告提起《民事诉状》,相关诉讼仍在进行中,公司将积极通过诉讼等途径追偿相关权益。
公司也将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及聘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就《监管关注函》中所提出问题认真作出书面回复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 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无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京威股份 股票代码 00266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鲍丽娜 侯丽 办公地址 北
京市大兴区欣雅街16号院7号楼15北京市大兴区欣雅街16号院7号楼15 层1501(兴创国际中心S座19层) 层1501(兴创国际中心S座19层) 电话 010-60276313 010-60276313 电子信箱 jingwei@ jingwei@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元) 1,580,345,357.67 1,707,880,646.07 -7.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6,491,481.51 -176,312,900.64 154.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80,324,804.59 -186,691,301.87 143.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65,628,044.95 599,557,319.17 -39.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12 1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12 1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1% -3.49% 6.6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587,602,129.49 5,852,783,312.09 -4.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150,091,781.5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7,1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3,053,600,300.02 3.1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57,123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质押或冻结情况件的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 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国威卡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龚斌杨钰燕上海华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岑立辉杜国强 境内非国有法人境外法人境内非国有法人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境内非国有法人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 30.40%23.85%5.82%2.67%1.80%0.97%0.46%0.40% 456,000,000357,722,74287,370,00040,010,00027,000,08414,500,0006,860,0006,000,000 质押456,000,000 质押82,860,000质押37,000,000 殷利洲 境内自然人 0.27% 3,994,300 胡海存 境内自然人 0.24% 3,596,07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龚
斌先生持有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0%股份,为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之外,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股东殷利洲持有公司总股份3,994,300股,其中信用证券账户持股2,772,3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营业收入158,034.5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753.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47%;报告期内公司发生成本费用合计145,573.8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943.31万元,降幅19.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49.15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54.73%。

1.收入分析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下游整车市场销量低迷,导致产销量下滑,公司生产经营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收入规模同比有所下滑。

2.成本费用分析历经2019年搬迁后的资源整合及生产技术工艺的持续改进,成本费用改善效果明显。
本期公司发生成本费用共计145,573.8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5,943.31万元、降幅19.80%。
其中,营业成本121,252.8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0,207.35万元、降幅19.94%,占成本费用总额83.29%;销售费用6,235.12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508.20万元、降幅28.69%,占成本费用总额4.28%;管理费用7,672.4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662.57万元、降幅25.76%,占成本费用总额5.27%;财务费用5,486.7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76.26万元、增幅9.51%,占成本费用总额3.77%。

3、利润分析通过对市场的不断开发和对成本费用的有效控制,主营业务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得到稳步提升,2020年半年度利润总额为14,402.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974.95万元、增幅为198.83%,2020年半年度实现净利9,649.15万元。

4、现金流量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3,392.93万元,主要受疫情影响的收入规模下降以及本期利润增长带来税款等支出项增加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4,331.80万元,主要受本期收到的投资合营公司分红以及随着北京搬迁后各公司重要固定资产投资陆续完成,相比上年同期资本性支出减少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9,060.37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融资额度减少以及偿还债务本息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投入3,067.42万元,同比减少2,164.05万元,下降41.37%,主要受疫情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费用控制影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执行新修订的收入准则,根据该准则的衔接规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本集团收入确认方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本集团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影响,也无需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与上年合并范围相比,上期全资子公司成都华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注销。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璟瑜 2020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0-05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 赎回“金禾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9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公开发行了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万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7]757号”文同意,公司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7年11月2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禾转债”,债券代码“128017”。
金禾转债自2018年8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为2018年8月7日至2023年11月1日。

二、公司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公司《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三、公司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禾实业;证券代码:002597)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11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9.15元/股),已经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金禾转债”的议案》,结合公司目前内在价值以及公司目前项目建设投资资金需要,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金禾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金禾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金禾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0-05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8月12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杨乐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讨论并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金禾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禾实业;证券代码:002597)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11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9.15元/股),已经触发《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结合公司目前内在价值以及公司目前项目建设投资资金需要,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金禾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金禾转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info)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金禾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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