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授生河北地质大学简介,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怎么样

学历教育 4
河北地质大学简介 河北地质大学(原石家庄经济学院)创办于1953年,是原地质部直属五大院校之
一,是国土资源部、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廷栋任学校名誉校长。
建校之初,我校学科专业就以地质类和经济管理类交叉融合而独具特色,享誉国内。
时至今日,学校拥有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艺术学7大学科门类,53个本科专业,其中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河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创新高地,8个河北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硕士、本科学生14000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12人,其中47%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8%具有博士、硕士学位。
他们当中有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得者、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省青年拔尖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等75人。
学校另聘请兼职教授、客座教授180余人,其中院士10人。
学校具有良好的学习、科研和实践条件。
拥有图书馆藏书150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1400余种,电子图书19万册;拥有地学和经济管理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水资源环境、珠宝首饰与矿物加工等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建有国家级、省级等各级实习实训基地104个;学校还建有地球科学博物馆和钱圆金融博物馆,其中,地球科学博物馆是国家、省、市科普教育基地和素质教育基地。
为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化成才,学校全面深化培养模式和课程教学改革,强化创新创业教育,鼓励学生自主学习、科学研究。
近五年来,本科学生完成科研项目590余项,发表科技论文580余篇;在全国大学生“创青春”创业计划大赛、“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大赛、数学建模、广告艺术、人文知识、英语大赛、攀岩、足球等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249项,省级奖项514项;每年有百余名同学获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2012年度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唐建哲同学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接见。
为促进学生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学校每年都组织近百场各类型招聘会,邀请近千家企事业单位到学校招聘人才,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20000余个。
近五年,硕士研究生就业率达100%,本科生就业率均在97%以上。
近五年来,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项,教学科研成果丰硕。
学校拥有9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拥有河北省矿产资源战略与管理研究基地、河北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产业结构优化协同创新中心等6个省部级科研基地,拥有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开发、光电信息与地球探测技术等省级重点实验室及130余个专业实验室。
为学生出国深造、开阔眼界,学校与英国、美国、加拿大、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法国、韩国等国家的2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广泛开展了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科研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
六十三年来,学校培养了十多万毕业生,国土资源部原副部长徐德明,中国工程院院士武强,南极科考队队长李院生、吴根水,暨南大学校长胡军,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得者张宏,华夏人寿保险公司总裁赵子良等是他们当中的杰出代表。
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
毛泽东、胡锦涛、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曾亲切接见我校师生。
温家宝同志把他亲自采集的岩矿标本和撰写的《温家宝地质笔记》先后赠予学校,勉励师生继续发扬“艰苦奋斗、求实创新”的精神,为祖国的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回首过去,伴随着共和国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几代人以校为荣,艰苦奋斗,薪火相继,励志践行;展望未来,全校师生将继续发扬传统,和衷共济,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努力将我校建设成“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型多科性大学! (数据统计截止到2016年6月) 继续教育学院简介 河北地质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始于1954年,主要为提升地矿系统干部职工素质举办的各种教育培训。
1960年开办函授教育,1987年设立函授教育办公室,专门负责成人学历教育工作。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成人教育规模的逐渐扩大,1994年设立成人教育学院,2011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学院下设综合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教学部等职能部门。
河北地质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始终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办学方向,依托本校特色优势专业的教育资源,为国土资源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培养急需的高素质人才。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学校的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工作,学历教育以函授教育为主,招生专业涵盖经、管、工、法四个学科门类,设置本科专业24个,高起专科专业25个,其中,工程专业以地质类专业为主。
为充分发挥我校优势资源的辐射作用,在省内外建立函授站点11个,现有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5000余人。
为扩大教育规模和满足不同学习形式的需求,2008年成立了四川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习中心,面向社会招收网教学生。
非学历教育主要依托地矿行业开展继续教育培训,以提升在职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自办学以来,为国家和地方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各类专门人才。
继续教育学院始终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积极推进教育教学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2013年建立了继续教育学院综合教学管理平台,初步实现了教学、教务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部分课程实现了网络化教学,学生可根据需要,随时登录管理平台,进行人机对话或远程点播学习,使传统的函授教育模式逐步过渡到网络导学与面授相结合的现代远程教育模式。
信息化的应用,不仅缓解了成人教育的工学矛盾,而且方便了学生的学习,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近年来,我校继续教育的发展得到了校领导的大力支持,学校已将继续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十三五”发展规划。
今后,我们将秉承“达观博物”的校训,坚持“彰显行业特色,追求博雅专深;坚持科学发展,服务国计民生”的办学理念,依托河北地质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丰富的教学资源,立足行业、面向全国,为构建学习型社会搭建平台,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办学,努力为国土资源行业及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行为准则
1.志向远大、理想坚定、积极向上。

2.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弘扬正气。

3.文明礼貌、团结互助、热爱生活。

4.严谨求实、学习刻苦、勤奋努力。

5.遵纪守法、维护秩序、严于律己。

6.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勇于创新。
河北地质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达到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培养目标。
参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注册及学制 第一条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校报到(分配到函授站的学生到各函授站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
正式开学后一个月不到学校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因疾病、生育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者,应持相关证明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自愿应征参军者,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一年。
保留期满,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能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学籍。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初,在籍学生必须持学生证到校(分配到函授站的学生到各函授站)报到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事先经请假批准。
无故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条学生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缴费者,应书面向学院教学部申请延期,延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未申请延期、申请延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六条学制。
各专业、层次的标准学制为2.5年。
对于在规定的年限之内未能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允许其延长在校学习年限。
学生从进校开始起,在校学习最长年限(含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为原学制基础上延长两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者不予毕业。
第二章免修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免修有关课程:(一)参加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二)已取得的其他院校相同层次的课程成绩,学时数不少于我校该课程教学计划规定学时的;学生一般在第一学期凭成绩原件和有效复印件到教学管理部门办理免修手续,未办理免修手续的课程不予免修。
第三章转专业、转学 第八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学校和专业完成学业。
第九条学生转专业应当以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前提。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转专业:(一)学生确有专长,转入其他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三)工作学习矛盾突出的; (四)休学学生复学后,无原修专业的;(五)学校根据社会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经学生同意需要调整专业的。
第十条学生转专业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所转专业与原专业培养层次一致或低于原专业层次;(二)学生所转专业应当是入学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三)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
第十一条学生转专业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学生转专业的手续,应当在第一学年开学初办理;(二)学生根据自己情况,书面向教学管理部门提出转专业申请,报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门审核;(三)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初审意见报主管院长审批,并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应当转学:(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二)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三)应当退学的;(四)招生时有特殊要求和特殊类型专业的;(五)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三条学生转学,由本人向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按以下程序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学生需填写《河北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一式五份),并附有该生姓名及省级招生部门印章的录取新生名册(招生底册)复印件(须加盖录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印章),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后可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四条按照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由转出学校报入学电子信息,转入学校报毕业电子信息。
申请转专业或转学的学生,在未经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前,应当参加原专业学习,否则以违反学校纪律论。
第四章休学与复学 第十五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休学:(一)因病、因伤经指定的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二)根据考勤,一学期请病假、事假、缺课累计超过本学期三分之一以上的;(三)学生本人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四)因特殊原因需暂时中断学业的。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限,因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第十六条学生自愿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十七条学生休学按下列规定办理:(一)休学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二)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的学生待遇;(三)学生休学期间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学生休学期满,应当持有关证件,向学校申请复学;(二)学生因伤、病休学,申请复学时应由学校指定的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三)要求复学的学生,在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取消其复学资格;(四)休学期满一个月后仍未到校办理复学手续者,取消其复学资格;(五)学生复学,原则上转入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如原专业下一年级未招生时,可编入相近专业适当年级学习,或根据情况做出适当安排。
第五章毕业与学位 第十九条具有注册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学校核发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生符合《河北地质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位的实施办法》(暂行)的规定条件可授予学位。
第二十条毕业证书遗失不予补发,由学生申请,可办理毕业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成人高等教育执行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制度,每年颁发的毕业证书信息均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电子注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未涉及的具体问题,均按有关部门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我校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河北地质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生学习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函授教育是函授生在教师指导下,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教材,借助教学平台网络导学以及定期参加集中面授,在规定时间内有计划、有组织地学完某一专业的全部课程,总体上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同类专业、同层次毕业生的相应水平,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一种正规办学形式。
第二条函授教学的主要环节,包括自学、网络导学、面授、作业、答疑、辅导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考核(考试或考查)、毕业设计及答辩(或毕业论文及答辩、或毕业考试)等。
第三条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培养合格人才,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自学 第四条自学是函授教学的基础环节,学校组织的一切教学活动都是为了有效地指导函授生进行的。
函授生必须充分认识自学的作用,自觉坚持学习,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第五条函授生要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自学计划,学习各门课程。
函授生每周自学时间应不少于20学时。
第六条函授生要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深入研读教材,做好笔记和练习题。
整理出自学中遇到的问题与难点,通过面授或辅导加以解决。
自学的主要内容是函授教材或教师指定的参考书。
第三章网络导学 第七条网络学习登录网址:ount/logon,用户名:UE+学号;初始密码:学生的出生年月日(8位)。
第八条网络在线学习将会实行同步学时记录以及在线实时监控,学员在线观看课程视频的页面必须是当前窗口;学员在线观看课程视频过程中,若离开电脑,不动鼠标5分钟,视频观看将停止。
第九条课件学习时,要求按顺序一章一节地观看,并结合教材学习、理解,同时做好笔记。
要学练结合,多做课程练习,并结合参考答案自行检查学习效果。
对于在线作业,学生必须在学校要求的作业完成时间前完成,该成绩计入该门课程的综合成绩中。
第十条学员看完所有的视频学习资料,达到要求在线时间1200分钟,完成课后4次作业且成绩合格(60分)后,方能计入课程成绩,下次面授时参加该课程的卷面考试。
卷面成绩占总成绩的50%,网上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若成绩不及格者,可在下一学期重新参加网上学习,直到成绩合格为止。
网络学习具体步骤可参见学生登录综合管理平台说明。
第四章面授 第十一条面授是函授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具有指导性、概括性和针对性。
其目的是指导函授生掌握课程的理论体系,启发函授生深入理解教材的内容。
面授在函授生自学的基础上,着重讲解课程的重点、难点、同时提供该领域中最新成果和最新信息。
第十二条面授学习时间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分别在各地函授站或函授办学点进行。
面授学习于每年1月和5月进行,面授时学员需带身份证、学生证、面授课程的教材,毕业生最后一次面授还需携带实习报告、毕业论文纸质版(申请学位的学员论文中要附带查重报告)。
第十三条函授生要准时参加面授,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良好学习环境。
在面授期间不允许缺课。
学生参加面授课时不足1/3者,取消考试资格。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面授时,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照旷课处理。
第十四条面授学习课程的具体时间安排、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请参见每次面授的课程表。
第五章辅导答疑 第十五条辅导答疑是函授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帮助函授生解决自学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指导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
第十六条辅导视不同的情况,可采取个别或集体、书面或电讯、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六章作业 第十七条作业是检查函授生学习重点,考查函授生平时学习成绩的重要形式。
函授生要按照教师要求,主动、独立地完成各科作业。
第十八条测验作业需评定成绩并登记在册,面授课程作业占该课程总成绩的10%。
第十九条作业需统一用A4纸(自备)装订成册,封面注明班级、专业、姓名、学号,并于下学期面授报道时交至班主任。
第七章实验实习 第二十条实验实习是函授教学计划规定的重要实践性环节,对函授生掌握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有重要作用。
凡安排进行集中实验、实习活动的,函授生必须按时参加。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认真做好实验、实习,写出实验、实习报告。
不准抄袭或委托他人代写。
第二十二条实验、实习报告要按时交给任课教师,由教师进行批改,不符合要求应令其重写。
第二十三条实验成绩占该门课程总成绩的10%,实验无成绩者均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第二十四条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是指导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培养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并为毕业设计(论文)做准备。
学生应予以充分重视,积极参与,通过实习进一步巩固、提高所学专业知识与技能。
毕业安排在第五学期,时间为6周。
第二十五条毕业实习地点原则上在函授学生所在地进行,各地函授站负责联系落实。
学生根据实习目的和要求进行实习。
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学生写出毕业实习报告。
指导教师根据实习鉴定、实习成果、实习报告的质量评定成绩。
按合格、不合格两级计分,毕业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能毕业。
第二十六毕业实习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
第八章考核 第二十七条为了检测学习质量,保证培养规格,凡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类。
考核形式以笔试为主。
考试、考查的阅卷评分均采用百分 制。
第二十八条函授生参加各门课程考核,应遵守考场纪律,凡无正当理由缺考或有违反 考试纪律者,按考核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函授生达到规定的考勤要求,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作业,方可参加考核。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核,本人应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应证明,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参加补考,擅自缺考者不予补考,毕业前由本人申请,经批准后可补考一次。
第三十条每学期面授期间安排上一学期课程的补考,课程重修可以随其它年级正常面授时的相同课程进行。
学生参加重修应当在考前办理重修手续,未办理手续者,不准参加考试。
第三十一条每年1月份安排毕业生清考。
5门以上(含5门)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清考,须重修。
第三十二条成绩评定:面授课程成绩的评定采用考试(考查)试卷成绩、测验作业成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考试部分占80%,测验作业成绩占10%,实验实习成绩占10%。
补考成绩按卷面计算。
考试成绩于下一学期可在教学管理平台查询。
第九章毕业论文 第三十三条毕业论文是函授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基本训练的过程。
本科函授毕业生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论文。
第三十四条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是主题突出,论据充分,论述严密,概念准确,文字通顺,卷面整洁,格式规范。
第三十五条函授生应按学校的布置和要求,在教师的指导下,认真选取课题,按照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按期完成毕业论文。
第三十六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程未涉及的事项,按其它有关规定办理,或由教学部另拟,报分管院长同意后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规程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负责解释。
继续教育学院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持学生证或其他带照片的有效证件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无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

二、学生进入考场,应服从监考人员指挥,按指定位置就座。
自觉地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三、闭卷考试时除必要的文具外,其他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任何资料及通讯工具、电子产品等物品须按监考人员要求放到在考试时间内不能接触的指定地点。
考试开始后如发现上述物品仍带在身上或放在课桌内、座位旁等,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生迟到15分钟者不得入场,取消本场考试资格。
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考生在交卷前一律不得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
特殊情况必须离开考场的,须征得监考人员同意,签字登记,并应有监考人员或巡视员随行。

五、考生不得自带答题纸和草稿纸。
领到试卷后,考生须将姓名、学号、专业等信息清楚、正确地填写在密封线外指定位置。
如遇有关于试卷印刷方面的问题,可以举手询问。
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楚。
对考生信息故意不写、错写或填写模糊的情况,按考试违纪或作弊处理。

六、考生在考场内要自觉维持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传递纸条等。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诚实地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考试,不得以任何方式违纪或作弊。
如发现考生违纪或作弊即没收考卷,填写有关考试记录后令其退出考场,该门课程的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并在成绩登记表中注明“违纪”或“作弊”字样,给予相应的处分。

八、考生应按规定时间交卷,不得漏交考卷或将考卷带出场外,不得拖延时间交卷。
交卷期间考生不得翻阅他人试卷或与他人交谈。
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和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和喧哗。
河北地质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的暂行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和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员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学习后,全面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
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
其目的是通过这一实践教学过程,帮助学生巩固和加深学生所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进一步搞好本职工作和今后继续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实际运用在校学习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去分析、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过程,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有以下要求:
1、论文(设计)应能反映出较好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并且做到观点明确、内容充实、论据充分、论证有力、结论(解决方案)正确,整体结构合理,层次分明。
不得拼凑文章,更不得抄袭。

2、应较好地掌握本设计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方案要合理,实验数据要可靠;附图和插图的内容应与文字表述配合密切,图文并茂,能说明论证的问题。

3、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
要求语句精炼通顺,条理分明,图面结构合理,文字图表清晰工整。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1、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所学知识有综合运用性质,具体题目应多样化,并尽可能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与当前的生产实际、工程实践、经济实践、管理实践和科学研究相结合,也可选择与所学专业有关的模拟题目,但都应使学生受到理论联系实际、设计、科研等较为全面综合的训练。

2、题目的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现有条件,尽可能做到既有连续性又有阶段性,使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时间内完成。

3、提倡不同专业(学科)互相结合,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眼界,实现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

4、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对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在选题和内容上提出较高要求,以充分发挥其才能。

5、选题应考虑到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和训练,给学生以充分发挥和施展才华的空间。
原则上一个学生一个题目,大课题也可分成若干个子课题,由若干学生分担完成,但每个学生要对整个课题有全面的了解,而且要明确每个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各有侧重,并有一定的工作量。
几个学生不得合搞完全相同且无法分工完成的题目。

6、各院系、各专业教研室选派老师在第四学期面授期间做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提出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也可由学生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拟做题目。
题目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题。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学生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后,学院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1、每年1月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毕业生在1月报道时将论文(设计)定稿交至 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2、各院系按专业组成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委员三名,秘书一名,答辩 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各院系教师组成,每组三至五人,设组长一人。

3、凡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同学须提前20分钟进入教室做好答辩准备工作,并 且要求自始至终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现场,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答辩现场均要求使用普通话。

4、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为30分钟,其中答辩学生自述时间为15分钟,回答提问时间15分钟。
答辩学生要自述该设计的主要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与结论、设计中的体会和改进意见。
在自述中要出示有关报告、图表、数据或实物。
重在考核学生的组织与表述能力。
自述后,答辩小组成员应围绕毕业设计课题内容进行提问。
要求答辩学生回答。
重在考核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1、答辩小组在答辩完毕后,根据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答辩情况以及指导
教师评阅意见,初步评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

2、答辩委员会负责对各答辩小组的评定成绩进行审定,在答辩后两天内评出成绩,经主管教学院长审核后交继续教育学院,向学生公布。

3、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规范 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格式参加河北地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学生下载中的
2016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格式。
河北地质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要求
一、写作步骤 (一)选题:结合所学专业理论和学科基础知识,深入了解和分析本学科或本专业的理论实务现状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研究现状,综合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确立自己的研究题目。
选题应结合毕业实习的具体情况,反映专业的前沿和实际应用的需要,不得选择内容陈旧过时或没有应用价值的问题。
题目应具有比较强的概括性,反映文章的核心内容。
(二)收集资料:题目选定后,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开展有关调研和查阅有关资料,资料内容要翔实,具有普遍意义和较强的佐证性,收集途径可以通过实习收集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得直接在论文或设计中应用);也可利用图书、报刊、专业杂志收集与自己主题相关的文章和报导(必须注明刊名、题目、作者、期号、页码);或在网上搜集(但必须注明网名、题目、作者、发表时间),但不得直接下载全部文章。
(三)拟定写作提纲和写作进度:根据题目要求和查阅的文献资料,对其进行加工、提炼和整理,列出详细的写作提纲。
根据提纲内容和论文的写作时间要求制定出写作进度安排(写作时间表)。
(四)完成论文(设计)初稿:按照提纲要求完成论文(设计)初稿。
(五)修改初稿:初稿经指导老师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后,按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直至指导老师认为可以定稿为止。
(六)定稿:论文定稿后按时提交给指导老师。

二、写作要求与编写格式 (一)论文(设计)写作要求:
1.论文(设计)应做到观点明确、内容充实、论据充分、论证有力、结论(解决方案)正确。
整体结构合理,层次分明。
不得拼凑文章,更不得抄袭。

2.论文(设计)写作过程中必须及时以各种形式和指导教师沟通,并得到和记录指导意见,并在交阅下一稿时将前稿意见附在前端,一般情况下(论文)设计题目确定并开始写作后,不得变更题目或主要内容。

3.(论文)设计字数要求不少于5000字。

4.有异议问题应按照指导教师意见执行。
(二)论文(设计)格式要求全部统
一,内容包括:
1.封面;
2.开题报告、成绩评议表等;
3.中文摘要(含关键词);
4.英文摘要(含关键词);(该部分可选,申请学位者必选)
5.目录;
6.正文;
7.参考文献;
8.致谢;
9.封底封面采用统一封面,并在封面上填写以下内容(封面在网上下载打印)。

1、题目
(1)题目应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设计)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应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等。

(2)论文(设计)题目必须正确无误,且不得超过36个汉字。
可为一行或两行,分行时,不可断开一个词。

2、年月填论文(设计)定稿装订的时间。
开题报告、成绩评议表等(在网上下载打印)
1、开题报告
(1)题目:同封面题目一致
(2)选题目的和意义:对选择该题目理论及实际意义(偏重实际意义)进行陈述
(3)论文(设计)提纲:指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框架体系
(4)计划进度:论文(设计)写作的进度安排
(5)其它部分:由指导教师填写
2、成绩评议表等由指导教师或答辩教师填写中文摘要摘要是论文(设计)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它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论文(设计)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
摘要的内容应涉及本论文(设计)的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和结果,以及最终结论(应用意义)等。
撰写摘要时,应注意突出论文(设计)中的创造性成果和创新性解决方案。
中文摘要限300字以内。
除了实在无变通办法可用外,摘要中不采用图、表、化学结构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等。
摘要内容次序为:“摘要”二字、摘要内容和关键词。
关键词是为了文献标引工作从论文(设计)中选取出来用以表示全文主题信息内容款目的单词或术语,每篇论文(设计)选取3~5个关键词。
摘要内容的编写格式如下。

1.“摘要”二字,位置居中,字号为小三号,黑体,“摘”与“要”之间空两格。
标题与摘要正文之间空一行。

2.“摘要”二字下空一行,采用小四号宋体、左右对齐打印摘要内容,每段开头空两格,标点符号占一格,行间距为18磅
3.摘要内容后下空一行,“关键词:”三字为小四号黑体,居左顶格,其后为关键词(小四号宋体)。
每个关键词之间空两格。
英文摘要(该部分可选,学位申请者必选)英文摘要的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
全部采用TimesNewRoman字体。

1.居中打印“ABSTRACT”(三号字、加黑),再下空一行打印英文摘要内容。

2.摘要内容每段开头留四个字符空格,采用小四号字。

3.摘要内容后下空二行打印“KEYWORDS:”,其后关键词的每一个字母均小写,每个关键词之间空两格。
采用小四号字。
目录目录的内容主要包括引言、正文主体、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的序号、名称和页码组成。
目录内容应简明扼要,其编写格式如下:
1.“目录”二字用小三号字、黑体、居中书写,“目”与“录”之间空两格。
上空一行,下空一行
2.目录按(1…、1.1…、1.1.1…)三级标题格式编写,要求层次清晰,且要与正文标题相一致。

3.目录中第一级标题用小四号字、黑体,其它标题用小四号宋体,顶格。
各级标题中的阿拉伯数字用TimesNewRoman字体。
正文正文是毕业论文(设计)的核心部分,占主要篇幅,一般由标题、文字段落、图、表和式五个部分构成。
由于研究和设计工作涉及的学科、选题、研究方法、工作进程、结果表达方式等有很大差异,不可规定统一的内容形式。
但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完备,合乎逻辑,层次分明,简练可读。
正文内容一般可包括绪论(引言)、理论分析、计算方法、实验仪器、材料、原理和方法、经过加工整理的实验结果分析和讨论、与理论计算结果的比较,以及所导出的结论等等。
在正文第一部分(引言)的最后一节中,应说明本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和设计内容。
正文的最后一部分的名称应是“结论”。
在这一部分中,尤其要说明论文(设计)工作的创造性成果和实际应用的可行性。
内容应准确、完整、明确、精练。
正文的编写格式如下:
1.标题和文字段落“引言”二字用小三号字、黑体、居中书写,“引”与“言”之间空两格。
引言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行间距为固定值18磅。
正文中各级标题打印如下:1(空一格)×××(居中、小三号、黑体、前、段后间距各0.5行)1.1×××(四号、黑体、顶格;段前、段后间距各0.5行)1.1.1×××(小四号、宋体、加粗、顶格;段前、段后间距各0.5行)各级标题中的阿拉伯数字用TimesNewRoman字体。
正文(小四号、宋体)
2.图图题紧接图的下一行左起打印。
被引用的图应在图题右上角用方括号标出参考文献序号。
图号按章顺序编号,例如,图3.2即为第三章第二图。
如果图中含有几个不同部分,应将分图号(如“图3.2.1”表示图3.2的第一个分图)居中标注在分图下一行,并在图题下列出各部分内容。
绘图必须工整、清晰、规范。
其中建筑制图等按相关专业规格要求;示意图应能清楚反映图示内容;对于照片,如有必要,应在右下角给出放大标尺;试验结果曲线图应制成方框 图。
应将图尽可能置于某页的开始或结尾,并且在图之前的文字段落中有“如图x.x”的字样。

3.表表的编排,一般是内容和测试项目由左至右横读,数据按内容或项目依序对齐竖排。
表 中只用长度相同、粗细适中的横线(居中),禁止使用竖线。
表按章顺序编号,如表5.4为第五章第四表。
编号的后面空一格,居中打印表的简短确切 的标题,且置于表的上方。
在中文表标题和表之间,居中打印英文表标题,如“Table5.4xxxxxxxx”。
标题分别采用五号楷体、TimesNewRoman。
表内的缩写词和符号等,必须与文字段落中的一致。
各符号的单位应尽可能标出。
表内不宜用“同上”、“同左”等类似词,一律填入数字或文字。
表内空白处代表无此项内容。
如果数据已绘成曲线图等,可不再列表。
应将表尽可能置于某页的开始或结尾,并且在表之前的文字段落中有“如表x.x”的字样。

4.数学、物理和化学式数学、物理和化学式在正文中另起一行打印。
式的序号按章顺序编排,如(4.2)表示第四章的第二式。
较长的式,另行居中横排。
如果式必须转行,只能在+、-、×、÷、<、>处转行,上下式尽可能在等号“=”处对齐。
参考文献标题“参考文献”四字采用四号黑体字,顶格。
格式如下:[1]何伟等著,《现代企业战略学》,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1991年.[2][丹麦]尼古莱·福斯等编,李东红译,《企业万能—面向企业能力理论》,大连:东北 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3]BorkoH,BernierCL.Indexingconceptsandmethods.newyork:AcademicPr,1978.参考文献中序号用中扩号,与文字之间空一格。
中文的用五号宋体,外文的用五号TimesNewRoman字体,行间距为18磅。
参考文献的序号左顶格,用数字加方括号表示,如[1],[2],…,应与正文中的指示序号格式一致。
每一参考文献条目的最后均以“.”结束。
作者姓名写到第三位,余者写“,等”.引用文献的作者姓名为汉语拼音的书写方式时,作者姓名应按照先姓后名的顺序排列。
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及示例
1.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序号](空一格)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1]刘国钩,陈绍业,王凤翥等.图书馆目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15-18.2.期刊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2]何龄修.读顾城《南明史》[J].中国史研究,1998,
(3):167-173.[3]OUJP,YOSHIDAO,SOONGT,etal.RecentadvanceinresearchonapplicationsOf passiveenergydissipationsystems[J].EarthquakeEng,1997,38
(3):358-361.
3.报纸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4]谢希德.创造学习的新思路[N].人民日报,1998-12-25(10).4.国际、国家标准[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5]GB/T16159-1996,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S].5.专利[序号]专利申请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出版日期.[6]姜锅洲.一种温热外敷药制备方案[P].中国专利:881056073,1989-07-26.6.电子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7]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展[EB/OL].http: ///pub/wml.tex/980810-2.html,1998-08-16/1998-10-04.[8]万锦节.中国大学学报论文文摘(1983-1993).英文版[DB/CD].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 版社,1996.7.各种未定义类型的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Z].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9]张永诛.唐代长安词典[Z].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 引用参考文献类型及其标识说明 (单报学期 其 计算机 参考 论 数据库 专 篇纸位刊报标专它 程序光盘 文献 文 (网 著 论文论文告准利文 (磁图书 类型 集 上) 文)章文章 献 盘) 文献类型MC(A)标识 DB(EBCP(CP/M/C NDJRSPZ /OL) DK)
D 致谢对给予各类资助、指导和协助完成论文(设计)研究工作,以及提供各种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表示感谢。
致谢应实事求是,切忌浮夸与庸俗之词。
在“致谢”(三号宋体加黑居中打印)上空一行、下空一行,打印致谢内容。

三、其它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打印用纸要求采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210mm)打印纸,单面打印。

2.毕业设计页面设置和行间距页边距:上为2.5cm,下、左、右各为2cm。
装订线位置左侧,装订线0.5cm 页眉:1.5cm毕业论文(设计)正文页眉为“河北地质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字体为五号宋体。
页脚:1.75cm;行间距:正文行间距采用固定值18磅,字符间距采用标准设置、缩放100%。

3.页码的书写与编排封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议表部分不编页码。
摘要和目录采用罗马数字单独编页。
毕业设计从引言开始至参考文献,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页码置于页脚,居中。

4.对于本规定未涉及内容,在编写论文(设计)时,以使整体篇幅协调美观为宜。
河北地质大学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实施办法(暂行) 为使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并保证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特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暂行规定》,我校是国务院批准有权授予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统一领导进行。
第二条成人高等教育各种办学形式培养的本科毕业生,系指国家教育部批准、国家承认其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夜大学和大专起点的本科班,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包括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校、教育学院、独立函授学院等)培养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的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应按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对应学科分别授予。
授予的范围为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第四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通过学习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和解决问题的初步能力;通过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学习,经审核准予毕业,其各门课程的学习(含外国语和教学实验)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要求,能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业务、技术工作的能力;依据《暂行规定》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规定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各学科的考试成绩合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中”以上;根据河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二OO一年二月十六日《关于2001年河北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规定:申请学士学位的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必须参加并通过由省学位主管部门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
在校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内获得河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本科毕业生,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第五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暂行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首先由学生本人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填写《河北地质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评议书》后交给继续教育学院,同时上交河北省学士学位外语统考合格证,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对申请者的成绩和任职单位的政治鉴定进行审查,并拟定名单;继续教育学院向校学位办提交经审查的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进行最终审定,通过者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对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获得者颁发河北地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印制的学士学位证书,证书应注明学位获得者通过何种办学形式获得某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七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的各科学习成绩一律以我校认可的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计划中的各科结业成绩为准。
第八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时,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如发现学位申请者和有关工作人员,在学位授予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并撤销所授予的学士学位。
第九条本《办法》自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校学位办。
河北地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成人本科生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教育部第34号令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学位论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处理办法。
第二条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士学位所提交的成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一)直接从网络下载,不加修改地抄袭他人作品的;(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四)伪造数据的;(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第五条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负有对所指导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研究规范教育的责任与义务,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要加以制止,对引注不规范等行为要予以指导并责令学生修改。
第六条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学位申请人员撰写态度不端正,论文存在抄袭、剽窃的,指导教师给予严厉批评,限期重写,直至符合写作要求。
第八条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及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的,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又存在作假情形,我院将给予指导教师警告或记过处分,严重的取消其导师资格。
第九条发现学位论文有作假嫌疑的,学院应组织院级学术委员会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委托专家组成的专门机构对其进行调查认定。
第十条对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河北地质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高素质人才,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加强校风校纪建设,营造良好的文明校园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河北地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籍的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第二条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五)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第四条不服从学校的正当教育、管理、批评及校规校纪处理,对老师或相关人员进行威胁、恐吓、要挟、报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盗窃、诈骗国家、集体或私人财物的,视赃款、赃物价值大小,盗窃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及损害严重程度,除如数退还款物外,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一)作案价值低于500元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作案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二)作案价值达到公安部门立案标准(500元)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三)具有再次以上盗窃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四)经保卫部门或公安部门确认其盗窃行为的,不论是否窃得财物,均给予记过处分,受到司法部门处罚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五)盗窃公章、保密文件、档案等物品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六)为盗窃者放哨、提供信息和作案工具,或参与窝赃、销赃、分赃的,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七)拣拾他人钱物拒不归还失主的,自行消费使用的,按照盗窃行为处理。
第六条违犯学校用电、用火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因违章用电、用火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组织或参与利用麻将、扑克或其它工具进行赌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八条打架、斗殴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一)未动手打人,但对打架负有一定责任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二)动手打人,未造成伤害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三)动手打人并造成伤害的,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持械打人的,加重一级处分;(四)策划集体斗殴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教唆他人打架、参与打群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五)故意为他人提供伪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九条扰乱考场秩序、违纪、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一)扰乱考场秩序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试违纪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三)考试作弊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一)在异性宿舍留宿或在宿舍留宿异性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二)有调戏、侮辱他人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三)在饭厅、宿舍餐馆或其他公共场所酗酒、摔酒瓶、抛焚烧物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四)故意损坏、转借、涂改有效证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五)未经批准私自在非指定住所居住或无故夜不归宿的,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六)隐匿、毁弃或撕拆他人信函邮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七)私刻他人印章,或非法伪造公章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八)参加邪教组织或进行封建迷信活动或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的,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组织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组织集会、游行,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十)患有传染病、病原携带和疑似传染病的,在治愈前或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接受治疗或擅自离开监护室,由于其故意行为导致该传染病漫延的,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十一)私自组织集体活动(如老乡聚会、组团旅游等)造成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十二)在公共场所涂写淫秽语言,勾画淫秽图像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十三)收看、制作、复制、出售、出租、传播淫秽或非法书刊或音像制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十四)贩卖或吸食毒品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组织贩卖或吸食毒品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一条留校察看一般以一年为期,在留校察看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到期自动解除留校察看;在留校察看期间,如有显著悔改表现或立功的,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报学校主管校长批准或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可以提前解除留校察看。
留校察看期间,再次出现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二条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
(一)主动中止违法、违规或违纪行为,避免事态恶化的;(二)如实陈述违法、违规、违纪事实经过,能主动承认错误,认识深刻,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三)确系他人胁迫或诈骗,并且能主动揭发他人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协助学校有关部门查清事实真相,认错态度较好的;(四)其他可从轻处分的。
第十三条违法、违规、违纪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或加重处分:(一)屡次违法、违规、违纪的;(二)对检举人、证人等进行打击报复、威胁恐吓的;(三)有两种(含)以上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四)引入校外人员到校内违法、违规、违纪的;(五)组织群体违法、违规、违纪的;(六)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后果严重,给社会、学校或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七)其他应当从重处分的。
第十四条受处分的学生在本年度不能评选为先进个人,不享受当年奖学金和贫困资助,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本学期思想品德现实表现考核为不合格。
第十五条对违法、违规、违纪学生处分的处理程序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并不因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处分。
对违法、违规和违纪学生的处分,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继续教育学院。
对学生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核行文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签发;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后, 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应当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应当在接到处分决定书后5个工作日内离校。
第十六条对学生做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包括处理意见、处理事实、理由及 依据)并送交本人,并告之申诉及申诉期限,学生本人应当在处分决定通知书回执上签字,学生拒绝签字的,应当由辅导员或两名学生签字证明。
无法送达的在校内或在校园网上公告,公告之日起10日即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申诉程序按《石家庄经济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校内申诉规定(试行)》办理。
第十八条对违法、违规、违纪学生给予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事实清楚、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通过处分达到教育本人和大多数学生的目的。
第十九条对违法、违规、违纪学生的处分材料,将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解释权在河北地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河北地质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校内申诉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校内申诉制度,保证学校处理行为的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河北地质大学学生校内申诉规定(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提出申诉的范围是:学生或其代理人对学校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籍的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第二章申诉处理组织 第四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是学校受理学生申诉的常设机构。
第五条申诉处理委员会由11人组成,由学校主管领导、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第六条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参与学生申诉的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学生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申诉事项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四)当事人要求回避,并且理由正当的。
第三章申诉的受理 第七条学生对学校作出的涉及学生本人权益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处理处分决定或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
第八条学生提出申诉时,应当向申诉处理委员会递交申诉申请书,并附上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复印件)。
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诉人的学号、学习形式、姓名、性别、专业班级等基本情况;(二)申诉的事项、理由及要求;(三)提出申诉的日期。
第九条对学生提出的申诉,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在接到申诉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处理:(一)予以受理,同时告知申诉人;(二)申诉材料不齐备,限期补正,过期不补正的视为不再申诉;(三)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诉,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在接到申诉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申诉的处理程序,并在自接到申诉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
第四章申诉的处理程序 第十一条申诉处理委员会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处理申诉。
书面审查过程中,申诉处理 委员会可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开展必要的查证。
第十二条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区别不同情况,作出下列 复查结论;(一)原处理决定正确的,维持原处理决定。
(二)原处理决定事实不清、依据错误、程序不当或者处理明显不当的,作出变更原处 理决定的建议。
对变更留校察看以下处分(含)的,提交学校相关部门重新研究决定;对变更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的,提出建议,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申诉处理结论须经申诉处理委员会三分之二(含)以上人员同意,方可形成。
第十四条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将申诉处理结论书及时送达申诉人。
送达方式为:
1.直接送达,本人签收;
2.无法直接送达的,按申请书通讯地址邮寄或在校内公告,公告之日起5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在申诉期间,原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下列情况除外:(一)申诉人或其代理人申请,经申诉处理委员会许可的;(二)由于其他特殊原因,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应当暂停执行的。
第十六条学生对不予受理或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不予受理或复查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河北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七条在未作出申诉处理结论前,学生可以撤回申诉。
要求撤回申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受理申诉的机关在接到关于撤回申诉的申请书后,可以停止复查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在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学生平台介绍及登录说明(新) 河北地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目前大力发展网络服务建设,目前提供给学生的网络平台共三个:学院网站,综合管理(点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在线教学(青书学堂)。

一、各平台功能简介:学院网站:是我院官方网站,发布学院新闻及重大事情和相关文件,并提供登录其 它相关平台入口联接。
网址:/综合管理平台(点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就学生信息管理和教学管理主要平台,学 生可以通过该平台修改自己信息(尤其毕业前要完善用于毕业生登记表的打印),可以查看学院通知公告,可以查看教学计划,并能查看成绩,同时可以在线学习(但目前我们移植到青书学堂)。
点墨网址:ount/Logon青书学堂平台:这个平台是专门提供学生在线学习的平台,同学们按照教学计划进度及要求,完成网络课程学习,同时自动获得该课程50%的成绩,些成绩为网上成绩,期末自动计算,然后导入到综合管理平台。
青书网址:/hbdz/Student/Home二、流程图: 登录界面:
1.登录入口:通过“河北地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首页的右上角“综合教学管理 平台”选框进入平台。
注意:选择自己所在年级入口(不要选错) 注意对应入口
2.学生录取通知书打印:该功能是专门提供学生自己打印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可以输入自 己身份信息,即可打印。
具体操作:接到学校(及学校所属函授站点)被录取短信后,可以登录该平台首页,在入学前,可以从这里打印自己录取通知书和报到须知,然后按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另外:录取通知书也可以批量打印,一般是由各函授站进入平台后,对某一专业所有学生 批量打印。

3.学生入学后登录平台说明:用户名:“ue前缀+学号”。
初始密码:使用自己的出生日期(
8 位),学生进入平台后还可以自己修改密码。
如果密码丢失,可以通过QQ群找班主任或站点教学管理员帮助
三、学生综合管理平台(点墨平台)功能介绍:
1.平台界面: 通过平台主菜单可以了解本平台提供给学生的所有功能。

2.课程学习:学生可以通过该菜单,了解“当前学期”所开设的课程信息及完成进度;并且还可以了解“以往学期”学过的课程情况。
目前,由于该平台课程资源不足,所以引入了青书学堂,网上学习大家可以登录该平台完成,网上成绩将自动记录,期末结束,将网上成绩导入该平台的平时成绩中(占50%),同学们可以从该平台查看。

3.通知公告:学生通过该栏,可以查看学校或函授站点发来的通知或公告信息。

4.个人信息:学生可以查看本人基本信息,并可以在该页面完善自己的信息。
特别强调的是同学们毕业之前一定要登录平台,完善和更新个人信息,在办理毕业手续时,这些信息将会用于自动生成毕业生信息表,请大家认真对待。

5.教学计划:在该栏目,学生可以了解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并可以下载打印。

6.缴费情况:学生可以在这里查看自己的交费情况(目前我校没有启用)。

7.学籍异动:学生本人办理异动申请。
首先请了解学校对学籍异动“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在这里办理异动,必须在第一学期办理。
具体操作:填写异动申请--下载及打印异动申请表—“提交”异动申请、“上交”异动申请表(纸制)到函授站主要负责人、待办理……。

8.学位申请:请学生参考学校对学位申请“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在这里办理学位申请,提交外语证书编号等信息,待学校统一办理。

9.密码修改:学生登录平台的初始密码是自己的出生日期(8位),可以在这里更改登录平台的密码。

四、青书平台介绍:青书学堂可以在电脑上登录也可以在手机或PAD平版上使用。

1、电脑上使用: 入口:同上,也是从学院首页进入,在这说明的是:我们将两个平台用户名进行了统
编码,登录时用户名为:ue+学号,初始密码:同样是出生日期(8位)。
登录界面:点击登录弹出登录框,录入用户名及密码即可进入青书学堂。
首页:页面顶部是学生界面主菜单,下面显示了学校LOGO和目前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课程学习:列出来当前学期及所有课程 另外还提供了考试安排,毕业论文和学籍异动(注意:这些功能我们这里暂时不用,要用是在点墨平台上使用)
2、青书学堂手机端使用:首先下载APP到你的手机或PAD上,下载请在电脑端首页登录按 钮傍有个APP下载,点击弹出一个二维码, 用手机扫描下载安装 即可。
另外,也可以从手机软件商店里查找并安装。
安装到手机端后,登录即可。
在手机上操作:(略)
五、平台使用问题及解答
1.学生密码忘记:答:通过QQ群或电话联系班主任,让其初始化密码,则密码恢复为你的出生日期(8位)。

2.学生帐户锁定:由于学生登录平台多次误操作,学生帐户被锁定解答:可以在QQ群与班主任联系,从平台处理学生状态,恢复状态为“正常”即可。

3.有时课件无法正常播放:解答:可能是IE版本过低和FLSAHPLAYER版本低,升级最新版即可。

4.可以用手机和平板电脑登录平台吗?解答:可以的,支持MP4格式课件在线观看。

5.以上未涉及的问题都可以与班主任或函授站管理员联系解决。
新生入学报到流程 凭录取通知书到新生报到处报到 入学资格审查,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是否一致,审核通过后,确认新生联系方式并签字 审核通过后开缴费单,发放学生证凭缴费单和学生证到收费处缴纳学费、教材费 凭缴费收据和学生证到教材发放处领取教材 将缴费单交回新生报到处并领取课表 学生学习流程 新生报到、注册 领取教材 自主学习 登录教学平台在线学习 面授辅导 结课考试 毕业实习或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 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
发毕业证书 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学生学籍异动操作流程学生学籍异动操作流程 学生本人在平台上填写并打印学籍异动申请表,然后提交 各站(点)学籍管理人员审核,并在平台上提交 是院学籍科审核 否通知学生本人不予办理 院领导审批 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批 学籍管理人员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上修改相关学生的相关信息学籍异动完成 免修课办理流程 查询学籍管理规定中课程免修的有关规定 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学籍管理里下载免修申请表 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仅限入学第一学期办理并提供证明材料 学籍管理人员审核后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通知学生准予免修 学生毕业流程 入学后的第二期由新华图片社统一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具体时间详见第二期的课表) 在继续教育学院的平台上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到学校的财务科核实学费、在继续教育学院平台上核实自己的成绩 毕业资格审核合格 颁发毕业证书及档案 学位申请流程 申请学位的学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学位评议书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英语合格证书 学籍管理人员 否 审核 是院领导审核 是是 上报校学位评议委员会 是打印学位证书及发放学位证书名单,粘贴证书照片 院领导审核签字 校领导审核签字 院办审核通过 加盖院行政钢印发放学位证 上报河北省学位办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的相关信息 通知学生本人不能授予学位 毕业证明书的补办流程 毕业证明书的办理: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成人高等教育办理毕业证明书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 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毕业证书丢失后,学生本人要向学校学籍科提交补办毕业证明书的申请。
学生遗失毕业证后到学院学籍科开具毕业证丢失登报证明,然后在省级以上报刊 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 学生持报原件,二寸蓝底色相片四张,电子照片(小于10KB)到学院学籍科领取,并填写《核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明书登记表》 学生去校综合档案室复印学生成人高考录取底册,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及毕业生名单并由其签署意见 否学籍科复核是否通过 是学籍科人员补办毕业证明书 河北省教育厅备案 学生重要事项日程安排 序号重要事项 具体时间




十 十

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
1.新生入学报到、交学费、教材费
2.寒假面授、领取教材、考试 13.办理免修、学籍异动手续 *
4.毕业生补考、清考
5.毕业生论文答辩
1.新生学籍注册、学籍清查 22.学位英语报名(上半年) *
3.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1.暑假面授、考试、补考32.毕业图像采集*
3.毕业论文设计
4.学位英语考试(上半年) 41.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2.学位英语报名(下半年) 51.学位英语考试(下半年) * 说明:*是重要事项对应的月份标记。
常见问题解答 在忙碌的生活和紧张的工作之余,很高兴同学们选择河北地质大学来充实、丰富自己。
成人高等教育的学习形式和方式与同学们曾经熟悉的传统教学模式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学习过程基本由学生自己掌握。
那么都有哪些事项需要我们去注意的呢?以下就是学院为各位同学汇总的常见问题。
仔细阅读,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部分、学籍常见问题
一、学习年限有多长?答: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修业年限为2.5年。

二、学生如何获得自己的学号?答:本部学员在班主任处查询;外地学员需要与函授站联系获取。

三、如何登陆教学管理平台?答:学生的管理平台初始登陆名、密码分别为ue+学号和出生年月日,首次登陆平台 后请修改密码并认真核对个人信息,有问题及时向学班主任或函授站反映。
具体操作方法参见《第四章综合管理平台的使用》。

四、毕业的条件有哪些?答:专科起点本科、高中起点专科的学生在2.5年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 和选修课,毕业论文成绩合格或及格以上(含合格或及格)。

五、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学士学位?答:课程考试的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
论文成绩达到“中”以上。
通过河北省的学位外 语考试。
第二部分、教学教务常见问题
一、学习方式和考试方式以及成绩查询?答:我校现有两种学习方式:网络在线学习和集中面授学习。
网络在线学习是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的网络在线学习和在线考试。
具体的学习方法和考试方法参见《第四章综合管理平台的使用》。
集中面授学习是各函授站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来组织学员集中面授和考试。
考试成绩同样在教学管理平台登录,学员可自主查询。

二、申请课程免修、免考的条件有哪些?答:根据学院规定,只有在籍生能够办理课程免修、免考。
本科学生提供英语
四、六级成绩单。

三、如何了解自己专业的教学计划?答:登陆自己平台可查询相应的教学计划和开课学期。

四、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如何报名?可以考几次?答:河北省组织的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每年两次分别在3月和9月报名,5月和11月考试。
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以《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在修 业年限内,学生可以多次报名参加考试。
毕业后一年之内都可提出学位申请,过期不再办理。
通过省级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是申请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
第三部分、毕业常见问题
一、学生未能及时参加新华社正常图像采集怎么办?答:对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本校摄像的毕业生,需到继续教育学院学籍 科开具补拍证明,然后到石家庄市富强大街88号柯达照相部(富强大街和槐中路交叉口石门公园西门对面,照相馆周一到周五上班,联系电话:0311--85264583)补拍照片,补拍后自行与图片社联系,及时领取照片和光盘,并交到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
不参加图像采集不能毕业和电子注册。

二、毕业证书什么时候发放? 答:学制两年半,每年7月制证,9月发放毕业证和档案。
例如2010年参加成考,2011年3月份正式注册学籍,两年半后就是2013年9月份发放毕业证。

三、毕业档案里面都有什么材料? 答:考生信息表、毕业生登记表和成绩单三样。

四、毕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是否可以补办? 答:不能补办。
毕业证书只能发放一次。
如果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登报声明,学校核实后可以出具相应的毕业证明书。
毕业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办理流程参见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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