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27,上饶趣星传媒公司怎么样

上饶 8
制作张玉萍 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电话:010-82031718E-mail押zqrb9@zqrb.sina.net 信息披露DISCLOSURE 证券代码:002517证券简称:恺英网络公告编号:2021-007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与盛趣游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协议》属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合作事宜尚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需求另行协商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公司将按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合作事项的后续情况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签署的《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协议》所述及事项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交易事项,目前无法准确预测其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3、本协议的签订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同签署情况
1、合同基本情况2018年6月5日,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上海盛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恺英”)与盛趣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趣游戏”)子公司上海盛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页”)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2021年1月12日,上海恺英与盛趣游戏本着“互惠、互利、稳定、高效”的合作精神,将在《战略合作协议》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深化双方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议,签署了《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2、签订协议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公司名称:盛趣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87法定代表人:谢斐注册资本:5524.52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趣路36、58号1号楼1-2层、4-14层主营业务:计算机硬件及网络的研发,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的设计、安装、调试、维护,计算机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和软件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分析和设计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商务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与盛趣游戏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双方战略合作情况如下: 协议名称 协议对手方 履行状态 备注 战略合作协议 上海盛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盛趣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正在履行中 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上海盛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甲方:盛趣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乙方: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双方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多个领域特别是在IP资源领域内进行深度合作,包括但不限于部分IP的移动终端游戏产品、PC端游戏产品相关业务独家合作,充分发挥双方在市场中各自的优势并尽最大可能为合作对方降低成本或提高收益,且承诺为合作对方及其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和个性化的服务。

2、主要合作领域
(1)游戏产品方面,甲方将其享有的部分IP资源与乙方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终端游戏产品、PC端游戏产品相关业务独家合作,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方案进行产品研发、运营、推广等合作。

(2)商标等无形资产方面,双方将基于各自所享有的注册商标,协调双方的商标品牌营销策略,以达成更紧密合作,共同维护双方商标的共同权益,进而促使双方商标品牌价值的提升,扩大市场影响力。

(3)在维权合作方面,双方将建立IP联动维权机制,针对合作IP及时共享侵权监测信息,达成统一的维权计划并进行合作,共同保护合作IP的合法权利。

3、本协议作为双方深化合作的总体性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具体业务合同的基础。
本协议项下具体合作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具体业务合同并按具体业务合同约定执行。

4、双方在开展业务合作过程中,应相互维护对方的形象和信誉,应相互尊重对方的业务制度和业务处理惯例。

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和具体业务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尽量以协商方式解决。

6、本协议有效期叁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7、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或具体业务合同时,应当在事件发生之日起7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事件消失后15日内提供有关机构的书面证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1个月,严重影响合同方继续履行的能力,且双方无法达成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可随时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或具体业务合同。

8、本协议的变更以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9、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公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本协议将推动公司与盛趣游戏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在IP合作、商标合作、维权合作等领域发挥双方的优势,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对加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并提高核心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交易事项,目前无法准确预测其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本协议属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合作事宜尚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需求另行协商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公司将按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合作事项的后续情况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所述及事项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内签署的框架协议如下: 协议名称 协议对手方 履行状态 备注 战略合作协议 上海盛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有限公正在履行中司的子公司) 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上海盛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上述战略合作协议实际履行中与预期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2、近三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 股) (股) 减持金额(万元) 减持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骐飞投资 2020年4月22 管理合伙企业集中竞价 日至2020年— 26,353,996 — 1.22 (有限合伙) 11月2日 上海骐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司法拍卖(有限合伙) 22042日0年11月4.81 83,781,948 40,290.01 3.89 冯显超 司法拍卖 23012日0年12月4.55 17,621,892 8,015.08 0.82 冯显超 司法拍卖 2日021年1月44.33 42,350,000 18,340.86 1.97 冯显超 法院执行裁定2日021年1月45.27 53,580,000 28,236.66 2.49 冯显超 法院执行裁定2日021年1月45.27 45,070,000 23,751.89 2.09
3、未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收到股东上海海桐开元兴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3,269,960股公司股票,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七、备查文件《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17证券简称:恺英网络公告编号:2021-008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与江西贪玩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战略合作协议》属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合作事宜尚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需求另行协商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公司将按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合作事项的后续情况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战略合作协议》所述及事项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交易事项,目前无法准确预测其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3、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同签署情况
1、合同基本情况2021年1月12日,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恺英”)与江西贪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贪玩”)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经友好协商,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2、签订协议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公司名称:江西贪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K法定代表人:史和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凤凰西大道76号阳光时代写字楼1幢2501-2508室主营业务:从事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动漫设计;创意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网络(手机)文化服务(只提供文化内容的服务);网络(手机)游戏服务;演出经纪服务;文艺演出服务;演出经纪代理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与江西贪玩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双方不存在类似交易情况。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1年1月12日在上海市闵行区自愿签订。
甲方:江西贪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合作目标双方相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提高优质游戏产品的研发速度,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游戏产品研发、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充分发挥双方在市场中各自的优势,优化合作策略,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2、合作内容2.1在游戏产品研发方面,甲方将其享有的IP资源部分品类与乙方进行独家合作,乙方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的方案进行游戏产品研发,乙方需提供专业且资深的研发团队进行产品研发。
双方将协调一致,共同进退,以取得良好效果,具体细节根据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合同。
2.2在研发后的游戏产品推广营运方面,甲乙双方将根据各自资源,扩大和加强游戏产品的发行渠道,开辟新的发行渠道,以使双方达到共赢目标。

3、合作期限 D27 3.1本协议有效期3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3.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后,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项下每款IP产品的具体合作内容、权利与义务及结算方式等由各方具体业务合同中另行约定。

5、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书面文件,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果附件中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以附件中的约定为准。

6、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则可向原告方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7、本协议于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推动公司与江西贪玩的业务合作,丰富公司IP资源,提高优质游戏产品的研发速度,进一步提升游戏产品研发、运营效率,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扩大市场份额,对加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并提高核心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交易事项,目前无法准确预测其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本协议属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合作事宜尚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需求另行协商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公司将按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合作事项的后续情况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所述及事项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内签署的框架协议如下: 协议名称 协议对手方 履行状态 备注 战略合作协议 上海盛页信息科技有正在履行中限公司 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上海盛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上述战略合作协议实际履行中与预期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2、近三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 股) (股) 减持金额(万元) 减持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骐飞投资 2020年4月22 管理合伙企业集中竞价 日至2020年— 26,353,996 — 1.22 (有限合伙) 11月2日 上海骐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司法拍卖(有限合伙) 22042日0年11月4.81 83,781,948 40,290.01 3.89 冯显超 司法拍卖 23012日0年12月4.55 17,621,892 8,015.08 0.82 冯显超 司法拍卖 2日021年1月44.33 42,350,000 18,340.86 1.97 冯显超 法院执行裁定2日021年1月45.27 53,580,000 28,236.66 2.49 冯显超 法院执行裁定2日021年1月45.27 45,070,000 23,751.89 2.09
3、未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收到股东上海海桐开元兴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3,269,960股公司股票,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七、备查文件《战略合作协议》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1-001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药品研发启动临床试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0年7月6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美科”)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以下简称“天坛医院”)、昆翎(北京)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翎医药”,即原方恩(北京)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名称已变更为昆翎(北京)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临床试验协议》,开展“评估向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单次注射缺血耐受人同种异体骨髓间充质干细胞的多中心、盲法、随机、安慰剂对照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的Ⅰ/Ⅱa期研究”。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近日,上述研究项目在临床试验牵头单位天坛医院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并在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备案。
北京美科与天坛医院认为已经具备启动临床试验的条件,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临床试验启动会。
现将主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临床试验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临床试验用药品为缺血耐受人同种异体骨髓间充质干细胞,其按照进口药品申请注册,药品注册分类属于治疗用生物制品。
本药品申请适应症为缺血性脑卒中。

2、本临床试验项目为评估向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单次注射缺血耐受人骨髓间充质干细胞的多中心、盲法、随机、安慰剂对照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的Ⅰ/Ⅱa期研究,试验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剂量爬坡的开放性研究,第二阶段为双盲对照研究。
即将开展的是第一阶段的研究。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号)(以下简称“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4,222,915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
3、本项目是北京美科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缺血耐受人同种异体骨髓间充质干细胞《临床试验通知书》(受理号:JXSL1900126)开展的缺血性脑卒中的临床试验。
本临床试验已通过牵头单位天坛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审查,并在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备案,临床试验启动会的召开,标志着本产品正式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4、目前,本项临床试验处于Ⅰ期临床试验(即临床试验第一阶段)启动阶段。
待第一阶段试验完成后,将向国家药品审批中心提交当前安全性数据中期分析报告进行评估,同时报送伦理委员会审核。
经国家药品审评中心评估同意,并且经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将进行Ⅱa期(即第二阶段)的临床试验。

5、本次临床试验所用干细胞产品为缺血耐受人同种异体骨髓间充质干细胞,由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珠海横琴九芝堂雍和启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参与投资的美国StemedicaCellTechnologiesInc.生产。
该产品已在美国开展了六项临床试验,其中,缺血性脑卒中已完成I/IIa期临床研究,慢性心衰已完成IIa期临床研究。
另外,使用该产品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的治疗技术已在哈萨克斯坦获批上市。

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临床试验的启动将进一步推进干细胞的研发与评价进度。
上述事项属于本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并购基金旗下控股子公司北京美科的正常经营行为,各事项的推进时间较长,存在不确定性,但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由于药物研发的特殊性,从临床试验到投产上市的周期长、环节多,易受到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临床试验进度及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发行人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谋钧 电话:0755-29977586 邮箱:npx002215@126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谭永丰、包桉泰 联系人:杜祎、高一雯 电话:010-85130381、0755-22663026 传真:010-85130542 邮箱:yxh@csc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97证券简称:红旗连锁公告编号:2021-004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监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小平、监事易炜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收到通知,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增持前持有股份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增持时间 增持后持有股份 增持数量增持均价 (股) (元)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李小平副总经理
0 0 2021-1-1220,000 6.10 20,000 0.0015% 易炜 监事
0 0 2021-1-1210,000 6.17 10,000 0.0007% 合计
0 0 -- 30,000 -- 30,000 0.0022%
二、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方式、目的

1、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
3、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长期投资价值及公司战略规划的认可,同时为形成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的统
一,提升投资者信心,从而有效推动公司长远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涉及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人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敏感期买卖等禁止性行为,不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未来转让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人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3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其他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比上年同期增长:959.58%—1104.07% 净利润 盈利:44,000万元—50,000万元 盈利:4,152.58万元 归属于上市股东的扣除比上年同期增长:1345.69%—1546.51%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盈利:43,194万元—49,194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盈利:2,987.77万元 本期业绩预告的归母净利润在扣除2020年度股权激励支付成本2,981.52万元后较2019年同期仍大幅增加,主要原因包括:
1、新冠疫情爆发前期,公司依托多年研发积累的分子快速诊断技术基础,快速研发推出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具备预混式操作简单、反应快速以及高灵敏度的优势,3月中旬通过国家药监局应急审批后迅速得到医疗机构用户的认可,并入围多个省市的集中采购和挂网采购,报告期内新增约1500家医疗机构分子用户,极大提升了新冠核酸试剂的品牌效应,报告期内新冠核酸试剂的收入占比约为总营收的60%。
同时,PCR实验室建设项目以及其他核酸检测相关产品的销售也大幅增加;
2、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明志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为武汉市定点的核酸检测机构之
一,在此次疫情中承担了武汉市疫情检测任务的重要工作,相关的检测服务收入也大幅增加,约为总营收的8%;
3、公司免疫层析产品2020年下半年度恢复了正常销售水平,新产品线中全血化学发光产品、血气产品以及急危重症信息化产品均启动了市场销售并取得显著进展。

四、其他相关说明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14债券代码:128097 股票简称:奥佳华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公告编号:2021-04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发布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为了让投资者更全面清楚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业绩变动的原因,现对2020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盈利:44,500万元~45,500万元 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3.99%~57.45% 盈利:28,897.78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78元/股~0.80元/股 盈利:0.52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经营业绩情况说明2020年度外部环境变幻莫测,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下半年人民币快速升值(预计2020年公司因汇率变动产生汇兑损失13,661.85万元,去年同期产生汇兑收益1,120.00万元),同时为了抓住国内健康环境产业发展机遇,公司于2020年9月份完成了健康环境板块子公司厦门呼博仕环境工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厦门蒙发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增资入股,产生股份支付费用预计4,000.00万元,在此基础上,2020年度公司仍然取得了显著的经营成果,实现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53.99%~57.45%:1、2020年度公司保健按摩板块呈现先抑后扬的趋势,虽然受疫情影响第一季度短暂受抑,第二季度迅速恢复增长,第
三、四季度实现快速增长,并且逐季同比增速加快;2、2020年度公司健康环境板块持续技术储能和国际国内市场的开拓,自第二季度开始连续三个季度高速增长,全年预计翻倍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0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已于2020年10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近日,公司继续购买了理财产品。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近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币种:人民币 序受托人名称号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金额起息日(万元) 到期日 预计年化关联收益率关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聚赢股票-挂钩沪深保本浮动 1有限公司哈尔滨分300指数结构性存款(标收益型5,000 行 准款)(SDGA210037N) 2021-01-2021-07-1.00%—无 13 19 4.20%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
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授权额度内,无需再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序受托人名称号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金额起息日(万元) 到期日 实际收回到期收益本金金额(万元)(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 银行股份有限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保本浮 1公司哈尔滨分有期JG6004期人民币动收益7,900 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90型 天) 2020-02-192020-05-197,900 75.05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保本浮 2股份有限公司丰”2020年第4564期动收益26,000哈尔滨香坊支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型 行 性存款产品(HF204564) 2020-03-252020-09-3026,000 498.13 中国光大银行2020年挂钩汇率对公保本浮 3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四动收益2,500 黑龙江分行 期产品22 型 2020-04-012020-07-012,500 23.44 上海浦东发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 银行股份有限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保本浮 4公司哈尔滨分有期JG6004期人民币动收益7,900 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90型 天) 2020-05-202020-08-187,900 66.40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汇利 股份有限公司丰”2020年第5496期保本浮 5哈尔滨香坊支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动收益24,000 行 性存款产品型 (HF205496) 2020-06-192020-12-3024,000 440.09 中国光大银行2020年挂钩汇率对公保本浮 6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八动收益2,000 黑龙江分行 期产品287 型 2020-08-252020-11-252,000 13.00 上海浦东发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 银行股份有限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保本浮 7公司哈尔滨分有期JG6014期人民币动收益5,000 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型 网点专属) 2020-09-072020-12-075,000 38.75 上海浦东发展8公银司行哈股尔份有滨限分利类多协多议通书知存款业务B七知存天款通3,9002020-09-072020-09-293,9004.64 行 上海浦东发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 银行股份有限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保本浮 9公司哈尔滨分有期JG6014期人民币动收益3,900 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型 网点专属) 2020-09-302020-12-293,900 29.89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保本浮 10股份有限公司丰”2020年第6264期动收益26,000哈尔滨香坊支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型 行 性存款产品(HF206264) 2020-10-132021-04-23未到期未到期 中国民生银行聚赢股票-挂钩沪深保本浮11股份有限公司300指数结构性存款动收益2,000 (标准款)型哈尔滨分行(SDGA200145N) 2020-12-042021-03-05未到期未到期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汇利 股份有限公司丰”2020年第6487期保本浮 12哈尔滨香坊支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动收益24,000 行 性存款产品型 (HF206487) 2021-01-042021-07-12未到期未到期 中国民生银行聚赢股票-挂钩沪深保本浮13股份有限公司300指数结构性存款动收益3,900 (标准款)型哈尔滨分行(SDGA210013N) 2021-01-082021-04-14未到期未到期 中国民生银行聚赢股票-挂钩沪深保本浮14股份有限公司300指数结构性存款动收益5,000 (标准款)型哈尔滨分行(SDGA210037N) 2021-01-132021-07-19未到期未到期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审批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在审批核准的投资期限内,该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截至本公告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6.09亿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七、闲置募集资金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的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账号:63252030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账号:632519752)签署了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协定存款账户进行利息结算。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2021年1月5日及2021年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八、备查文件
1、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申请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0年9月 21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10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6号)。
2020年10月31日,公司发布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 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以及《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出具了说明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说明》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恒成通科技有限公 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21.41%股权质押给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追加担保。
公司各控股子(孙)公司相互提供融资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info)披露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次质押融资事项在上述会议审批权限内,无需另行召开会议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备查文件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2、最高额质押合同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1-002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安
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鸿路钢构,股票代码: 002541)股票于2021年1月8日、1月11日、1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 开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说明的有关情况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13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国当地时间2021年1月11日(北京时间2021年1月12日),公司收到美国伊利诺伊州 的北部联邦地区法院(以下简称“伊利诺伊州法院”)通知,法官针对公司与MOTOROLASOLUTIONSINC(.以下简称“摩托罗拉”)、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之间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的一审判决(Judgement)的判赔金额及双方在审后程序(Posttrial)提交的部分动议 作出决定(Order),具体如下:伊利诺伊州法院法官认可公司在审后程序提出的研发费用赔偿金额属于重复赔偿金额的 意见,对先前判赔金额进行了调减,其中商秘部分损失赔偿金额调减0.736亿美元,商秘部分惩罚性赔偿金额调减1.472亿美元,整体赔偿金额由7.65亿美元调减至5.43亿美元,减少了 2.22亿美元。
同时,法官还驳回了摩托罗拉在审后程序提交的关于增加额外赔偿的动议,但支 持了摩托罗拉要求赔偿利息的动议,双方之后应向法院提交关于利息计算金额及计算方式的意见。
另外,公司于北京时间2021年1月11日晚收到英国上诉法院的通知,英国上诉法院撤销了英格兰和威尔士商事财产高等法院之前应摩托罗拉申请针对公司及英国子公司ProjectShortwayLimited作出的冻结令,并要求摩托罗拉承担公司因英国冻结令事宜支出的部分律师费。
以上动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十
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商业秘密及版权案仍处于审后程序(PostTrial)阶段,双方提交的其他未决动议仍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法官对双方动议的决定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并通过临时报告/定期报告的方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21-003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办理质押及解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控股股东姜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为553,086,332股,累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87.38%,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姜伟先生函告,获悉姜伟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 股东名股股东或本次质押占其所持占公司总是否为 称 第一大股数量(股)股份比例股本比例为限充 东及其
售股押 致行动人 否 补质押起始质押到期日质 质日 人 权质押用途 姜伟是 1,000,0000.19% 0.07% 质权人办理红塔 2021年1完毕解除质证券补充质 否 是 月11日押登记手续股份押 之日为止有限 公司 合计— 1,000,0000.19% 0.07%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本次质押及本次质押及 情况 股 东 持 股 数 量 持股比 解押前质押 解押后质押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 已 名称(股) 例 股份数量股份数量比例比例份限售和质押 (股) (股) 冻结数量股份 (股) 比例 — —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姜伟515,993,39536.56%443,284,732444,284,73286.10%31.48%
0 0
0 0 姜勇116,978,4008.29%108,801,600108,801,60093.01%7.71%
0 0
0 0 合计632,971,79544.85%552,086,332553,086,33287.38%39.19%
0 0
0 0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姜伟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途为补充质押,不产生融资金额,其本次质押的股份不负担业绩补偿义务。
本次补充质押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合约还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
截至2021年1月11日,姜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632,971,795股,累计质押553,086,332股。
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31,576,332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83.9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67%,对应融资余额为189,650.19万元。
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53,086,332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87.3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19%,对应融资余额为189,650.19万元。
目前姜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其投资运营的非上市公司产业经营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个人薪酬、股票分红、非上市公司企业的经营所产生的收入及利润及其他现金收入等。
姜伟先生、姜勇先生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住址为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最近三年在本公司分别担任董事长及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控股股东姜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姜伟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影响。

四、控股股东其一致行动人被质押股份的必要性及及平仓风险说明姜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姜勇先生、张锦芬女士股票质押业务所有合约初始质押率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43.12%,占姜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59.97%,受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影 响,股票质押担保物价值降低,姜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现金还款、补充质押等方式保证 质押物充分,致使股票质押率较高。
为解决质押率较高的问题,已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金融机构开展纾困工作,对股票质押合约进行现金还款,以降低股票质押率。
截至披露日,姜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锦芬女士已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股票质押率为87.38%。
姜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措施进行应对,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12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培训对象: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俞琦敏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俊涛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培训实施人员:俞琦敏 参加培训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培训时间:2020年12月29日 培训对应期间:2020年
一、培训基本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科新材”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于2020年12月29日对铂科新材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部门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专项培训。
实施本次现场培训前,广发证券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要求铂科新材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内容。
现场培训后,广发证券向铂科新材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至其他因故未参加培训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供自学。

二、培训内容简介培训内容包括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解读,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征求意见稿)》解读。

三、培训效果通过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铂科新材上述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系统、全面的认识,有助于铂科新材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本次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保荐代表人签名:俞琦敏杜俊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铂科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俞琦敏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俊涛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俞琦敏、李清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0年12月30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规章制度、“三会”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资.三料会是会否议保记存录完是整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规.公则司履董行监职高责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规章制度。

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规章制度、“三会”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规.重定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规章制度、“三会”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1金.是或否者建其立他了资防源止的控制股度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 2者.控其股他股资东源、的实情际形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规章制度、“三会”及相关凭证、银行对账单、大额发票等资料。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先.是投否入不、改存变在实未施履地行点审等议情程形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相.募符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资料。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1)访谈公司部分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人;
(2)查阅公司规章制度、“三会”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1)访谈公司部分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人;
(2)查阅公司规章制度、“三会”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保荐代表人签名:俞琦敏杜俊涛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标签: #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设计 #制作网站 #网络电话 #牧羊犬 #火山 #视频剪辑 #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