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昕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传媒公司是干嘛的

传媒 5
证券代码:836340 证券简称:华昕文化 公告编号:2019-035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上海华昕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上海华昕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上海华昕文化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收到日期:2019年7月24日生效日期:2019年7月24日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上海华昕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昕文化),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 万荣路83-105(单),105号-1号201-7室。
李文伍,男,1971年5月16日出生,华昕文化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 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一、重大资产重组违规
二、其他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9-035 (一)涉嫌违规事实:公司于2018年1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出售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华昕影院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于2018年6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出售控股子公司上海昕凯影院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于2018年10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出售控股子公司上海昕凯影院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于2018年10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出售全资子公司芜湖华昕影院有限公司、西安华昕影院有限公司100%股权。
上述子公司出售基准日总资产合计为94,686,561.17元,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4月24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8487号审计报告,华昕文化2017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50,3498,413.5元,因此出售子公司总资产合计数占公司2017年度期末资产总额的62.98%,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二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华昕文化在签署上述股权转让协议时,未按照《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变更了注册地址及《公司章程》。
但上述变更事项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上海华昕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
华昕文化对公司注册地进行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违反《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八条。
公司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李文伍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如下决定:对华昕文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李文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编号:2019-035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华昕文化及相关负责人应当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重组办法》等业务规则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特此告诫华昕文化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工作正常。

三、对公司的影响(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工作正常。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自律监管措施,拟按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挂牌公司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书面告诫,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 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告编号:2019-035 (二)整改情况挂牌公司后续将依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如实进行信息披露,同时,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人将尽到勤勉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关于对上海华昕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监管部发[2019]监管103号) 上海华昕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5日

标签: #工作室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传媒 #金融服务 #传媒 #互联网 #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