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简报,“一带一路”合作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工

中山大学 6
作简报 (第201510号,总第25期) 中心秘书处编 2015年6月30日 目录 工作与进展 ●中心副理事长周谷平率团访问以色列与土耳其…………………………………2●浙江大学成立全国首个学生“一带一路”研究会……………………………13 项目与成果 ●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王贵国“‘一带一路’战略中的国际法问题研究”获立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3●浙江大学主办2015年“全球共有物和海洋法”国际研讨会…………………4●中国社科院全球战略院副院长李文在复旦主讲“一带一路”…………………8●北京大学举办“一带一路、亚投行与中国经济‘新常态’”形势报告会……9●中山大学举行“一带一路与广东”主题论坛……………………………………11●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承担编制的《中国西部大开发发展报告(2014)》出版发行……………………………………………………………………………12 ~1~ 中心副理事长周谷平率团访问以色列与土耳其 为充分调查研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提到的“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沿线国家的发展情况,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关产业与高校的合作,2015年6月,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浙江大学文科领导小组副组长、“一带一路”合作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副理事长周谷平率团出访以色列与土耳其,分别访问了以色列希伯来大学、特拉维夫大学以及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工业协会、土耳其中国工商总会,拜访了中国驻伊斯坦布尔总领事馆丁小红副总领事等。
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包迪鸿、西部院常务副院长董雪兵、EMBA中心主任贲圣林等随团出访。
在特拉维夫大学,周谷平与该校校长JosephKlafter教授进行了会面。
周谷平介绍了浙江大学近年来发展的亮点,JosephKlafte校长愉快地回忆了两年前访问浙江大学的情况,对浙江大学良好的发展势头及办学理念感到钦佩,希望双方加强合作。
鉴于两校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优势以及以色列与浙江省在创新创业的基础和潜力,双方对共建“浙江大学—特拉维夫大学创业创新研究中心”表示了极大的兴趣并达成初步意向。
在希伯来大学,周谷平与该校副校长OronShagrir教授进行了会面。
在回顾双方交流合作的基础上,周谷平一行深入了解了希伯来大学的发展,特别是希伯来大学在科技创新与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先进经验。
周谷平特别向OronShagrir教授介绍了浙江大学的发展情况以及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情况。
周谷平还分别与医学院、EMBA中心、教育学院、社科学部、亚洲研究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分别进行了交流与座谈,双方都希望能在各自领域开展深入交流,落实进一步合作。
~2~ 访问期间,周谷平一行还与EMBA访学团一起听取了该国专家对犹太历史文化、高科技产业、风险投资产业、健康产业、清洁技术、创新平台、国防科技与经济、犹太企业家精神等内容的经验介绍,并实地考察了以色列具有代表性的高科技孵化器、医疗健康公司、滴灌技术公司和海水淡化工厂等。
在土耳其访问期间,周谷平分别与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工业协会、土耳其中国工商总会进行了交流与座谈。
伊斯坦布尔工业协会详细介绍了土耳其经济发展情况与投资环境,并希望能加强与中国政府与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欢迎更多中国企业到土耳其投资。
土耳其中国工商总会介绍了中国企业在土耳其的投资情况与经验,希望浙江大学发挥地域和浙商优势,加强双方间的交流与合作,中国驻伊斯坦布尔总领事馆丁小红副总领事参加了座谈会,他希望双方在“一带一路”战略框架下加强研究,推进更多的中国企业到土耳其投资创业。
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王贵国“‘一带一路’战略中的国际法问题研究” 获立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近日,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布,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光华法学院王贵国“‘一带一路’战略中的国际法问题研究”获重点项目立项。
本课题聚焦于“一带一路”中的国际法问题,具有独到的学术价值和重大的应用价值。

一,从理论角度对“一带一路”构想及其实践中涉及的诸多国际法律问题、尤其是沿线区内规则制度和法律体系构建等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将直接解答其中所提出的关于当代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争端解决等领域的新问题和挑战,同 ~3~ 时也将为我国与沿线国家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和经济等相关领域的交叉学科理论研究提供新素材和理念;而从国际法学自身角度看,这项研究也将极大丰富当代国际法学科内涵、促进国际法治与全球治理等研究领域的创新发展。

二,在当前国际形势和时代背景下,“一带一路”战略的顺利推进,将大大有利于把我国与沿线国家间的政治互信、地缘毗邻和经济互补等优势转化为现实的利益格局和命运纽带,为国家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在此过程中,越早、越主动地去制定和健全“一带一路”相关的国际法律制度、标准和规则,对我国未来更深度带动沿线国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甚至对整个全球经济治理和社会发展也就越有利。
本课题的应用性研究成果,也将会为我国政府的相关决策部门在这方面提供最直接、适时的决策参考意见。
本课题研究有三大方面创新:学术思想、学术观点和研究方法。
学术思想方面:将与“一带一路”相关之国际法问题,放在多学科交叉领域内进行系统研究,尤其是与我国参与国际新规则制定联系起来。
学术观点方面:本研究的一个创新在于“如何”具体推进“一带一路”国际法体系建设,即在具体策略和实现路径方面的创新研究。
研究方法方面:该项研究以应用为导向,旨在为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直接的决策建议和咨询服务,本项课题将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以期为相关政府部门提供最具可行性的决策建议和咨询报告。
浙江大学主办2015年“全球共有物和海洋法”国际研讨会 6月22~23日,由浙江大学海洋法律与治理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浙江大学“一带一路”合作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共同主办2015“全球共有物和海洋法”国际学术研讨会。
会议由国家“千 ~4~ 人计划”、国际著名海洋法专家、光华法学院邹克渊教授担任主席。
与会代表均为海洋法领域知名专家和学者,分别来自于中国(包括台湾、香港地区)、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新西兰、韩国、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组织包括国际海底管理局。
开幕式上,浙江大学校长助理陈昆松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朱新力教授以及浙江大学“一带一路”合作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秘书长袁清作了发言。
会议第一单元主题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的适用”。
来自韩国仁荷大学的SeokwooLee教授作了题为“东亚视角看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的适用”的报告,通过从对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的确切涵义分析入手,探讨了目前这一原则在理论上的不一致性,以及因语言模糊导致的理解差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利益分歧等原因致使这一原则的适用困境,并最终从东亚视角详细阐述了该原则的适用前景及立场;中山大学黄瑶教授就同一议题作了题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在海洋遗传基因资源中的适用”的报告,提出需从管理海洋生物多样性的角度考虑,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未来在有效保存和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特别是海洋遗传基因资源方面前景广阔;邹克渊教授与光华法学院博士后邱文弦分别就“一带一路与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作了演讲,提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作为管理和分配国际公共资源的国际法原则源于发展中国家对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强烈诉求,当前对这一原则的适用离不开国际合作,而中国政府于2015年提出的“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也为这一原则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实现该原则在这一战略背景下对国际国内的互利互惠。
第二单元主题为“公海自由的再思考”。
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法学院院长Gullett教授围绕“公海捕鱼自由及其义务”问题,就公海 ~5~ 捕鱼自由这一传统国际法权利的演变和发展谈起,言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这一权利的承认与保留以及公约的义务和其他国际条约对行使这一权利的限制,最后讨论了新时代背景下如何对公海捕鱼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平衡;英国诺丁汉特伦特大学Ong教授就“国家管辖权之内和之外的200海里外大陆架及其所覆水域”问题做了报告,着重讨论了这一海域的法律问题,特别是这一海域对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养护的适用问题,以及国际海底管理局与沿岸国的法律关系问题;台湾中央研究院欧美研究所宋燕辉教授发言题目为“美国的海上主张以及对全球共有物的侵蚀”,从美国几个关于海洋权益主张的总统令着手,从美国的地质现状以及其所建立的专属经济区制度和PRI国家海洋保护区等方面讨论美国在中太平洋和西太平洋可能造成的对全球共有物的侵犯;中国南海研究院徐晓东博士从历史演变的视角讨论了公海自由的概念和中国的实践。
第三单元主题为“国际海底与深海采矿”。
国际海底管理局Lodge先生、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Schofield教授以及上海交通大学薛桂芳教授分别就该议题作了题为“企业未来和国际海底管理局经营新方法”“全球共有物和国家资源义务间蓄势待发的深海采矿之前沿探讨”“深海采矿的立法演进和环境影响”的演讲报告,讨论了1994年协定对深海采矿企业资质的限制和近年来快速增加的加入深海采矿协定的企业的未来前景评测,深海采矿活动的最新发展、深海矿床的管理,以及国家资源的使用权限、义务与全球共有物利益和竞争之间的潜在压力与平衡等问题。
第四单元主题为“国家管辖外的海域治理”。
乔治-华盛顿大学Freestone教授、热那亚大学LorenzoSchianoDiPepe教授、爱达荷大学AnastasiaTelesetsky教授分别讨论了从目前海洋管理制度 ~6~ 的局限性考虑,是否需要将国家管辖外海域的生物多样性养护及资源可持续利用问题纳入国际法律拘束机制;为更好应对未来地中海沿岸各国逐渐建立起专属经济区和公海海域消失的情况而提议建立地中海管辖区以对付船舶污染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和通过港口国管制和公私企业联合管制的两种途径来提高公海渔业管理问题。
第五单元主题为“海洋地质工程与遗传基因资源的管理”。
韩国海洋科技研究所的GiHoonHong博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何怀文副教授和南京大学张华教授分别就“海洋地质工程的国际管理”“关于国家管辖外海域海洋遗传基因资源专利发明的限制”和“关于管理国家管辖外海域遗传基因资源的谨慎义务”等问题作主题发言,详细阐述了旨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海洋环境的海洋地质工程活动的管理问题,以及如何从知识产权的角度保护、促进和提高海洋遗传基因资源地创新与利用问题,最后还对海洋遗传基因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所应遵守的谨慎义务进行了探讨以期确保生态安全并为可持续发展建立预警机制。
第六单元的主题为“极地的发展与治理”。
新加坡国立大学Beckman教授、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Scott教授以及美国国务院前法律顾问Roach上校分别就“极地水域船舶航行安全规则的发展及其实施挑战问题”“苏联水运政策和中国的海事政策”和“南极共有物的保护问题:南极海洋保护区的行进与发展”等问题发言。
北极问题是近年海洋法领域的热点问题,特别是随着全球变暖极地冰川消融和北极航道的畅通以及该地区被勘探到的丰富自然资源,引起了全球关注和对北极海域的争夺。
三位发言人将该议题同近年的实践和发展状况相联系并结合历史资料与图表数据,对该地区的未来发展做出了展望和评估。
~7~ 全球共有物是当今海洋法领域的重要议题之
一,关系到海洋经济和海洋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对当前气候变化的应对、沿海国的管辖权与国际合作等各个重要问题。
本次“全球共有物与海洋法”学术研讨会,为国际海洋法方面的专家和学者提供了思想交流和脑力激荡的平台,通过对共有物的开发利用和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等问题进行了细致深入的探讨,进一步明确了一方面需得在现有国际法框架中厘清和寻求法律适用的基础,另一方面也要求法律人共同探索,以期找到合作方法上的创新和管理制度上的突破,从而全面提高应对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海洋法的发展与海洋法治的进步提供智库支持。
中国社科院全球战略院副院长李文在复旦主讲“一带一路” 6月1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李文研究员应邀在“复旦大学中国周边外交研究论坛”上主讲“当前世界形势与中国‘一带一路’建设”。
本次活动由国际问题研究院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研究中心主任石源华教授主持,国际问题研究院祁怀高副教授作为评论人对李文研究员的报告做了点评。
国际问题研究院方秀玉、徐海燕、邢丽菊副教授,以及来自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等院系的50余位师生参加了此次论坛活动。
李文的报告主要围绕五方面内容展开:中国国家定位与奋斗目标,当今世界形势,“一带一路”建设的内容,“一带一路”建设的意义,“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的挑战与风险。
李文指出,“‘一带一路’建设是习近平主席为尽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筹划的,能够使我国成功把握机遇、应对挑战、破局解题的重大战略部署。
”“一带一路”建设对落实中国和平发展外交理念,走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之路,贯彻新安全观,建立新型国际关系有 ~8~ 着重要作用。
此外,建设“一带一路”是解决中国发展区域不平衡问题,引导产业升级,走出发展新路的重要政策,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
李文也分析了中国“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的挑战和风险。
外部国家对中国战略的疑虑、中国周边领土领海争端以及沿线国家的政治不稳定和恐怖主义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一带一路”的顺利发展。
北京大学学工部举办“一带一路、亚投行与中国经济‘新常态’”形势报告会 6月11日,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举行“一带一路、亚投行与中国经济‘新常态’”专题形势报告会,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国际政治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勇进行了专题讲授。
专题报告会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工作系统干部和学生骨干准确把握、理解当前快速变化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提高政策水平。
王勇教授的报告分析了国家出台“一带一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等倡议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大背景,梳理了“一带一路”倡议的框架、内容、合作方向及可能存在的风险,阐释了中国经济“新常态”发生的动力、表现与影响。
王勇指出,2008年金融危机带来全球政治经济格局的巨变,世界“一超多强”格局开始松动,美国与西方世界相对衰落,发展中大国日益崛起,国际格局进入一个相对漫长的过渡时期,多极化世界的形成仍需时日。
王勇强调,全球政治经济格局的巨变以及中国对外关系的调整,是中国提出诸多国际经济合作新倡议的主要动力。
他回顾了“一带一路”战略构想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与对外经济新战略的历程,详细阐释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合作框架下北线、中线和南线的具体内容, ~9~ 以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主要规划。
他分析指出,“一带一路”强调打造中国与亚洲邻国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和共同发展繁荣的“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带一路”不是建立一个包括所有沿线国家在内的自由贸易区,它是一种开放性的安排,既不搞封闭性的集团,也不妨碍既有的多边机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中国可以与有关国家签署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协议和投资保护协议。
他指出,国家强调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五个方面的沟通工作,即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夯实“一带一路”合作的官民基础。
在有关中国经济“新常态”的问题上,王勇指出,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出台了大规模的刺激经济计划,使得中国成功应对了全球危机的冲击,但同时也带来了经济不平衡的问题,产能过剩与外汇储备快速上升是其中的重要表现。
他指出,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包括经济增速放缓、投资方式发生变化、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压力增大,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快深化改革的步伐。
“一带一路”倡议关乎中国经济“新常态”的前景,它也是中国主动谋划、积极作为,为经济转型升级创造良好外部条件努力的一部分。
王勇分析指出,亚投行也是中国积极谋划、适应全球政治经济格局巨变的举措。
他简要分析了亚投行的定位、运作模式,英国等欧洲国家积极加入亚投行的原因,以及亚投行对全球经济治理的影响。
他认为,亚投行的创立推动了全球经济治理的改革,为中国扩大参与全球治理提供了重要启示,要充分认识到搭建“平台”的重要性及积极联合利益诉求相近的国家建立“朋友圈”的重要性,要扩大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不断地增强国际影响力。
~10~ 中山大学举行“一带一路与广东”主题论坛 当前“一带一路”建设已进入务实合作阶段。
未来,广东将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发挥怎样的角色作用?近日,中山大学与广东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一带一路与广东”主题论坛,多位专家为广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建言献策。
有专家建议,广东作为海洋大省,应在国际海洋秩序建设,引领国际风气。
建议参与国际海洋秩序建设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王逸丹表示,如果广东能将自身发展与“一带一路”战略对接好就如虎添翼,因广东具有粤港澳一体化的天然区位优势,未来应向高端服务业方向发力。
王逸丹建议,广东作为海洋大省,注重发展涉海经济的同时,要参与国际海洋秩序建设,引领国际风气,“海洋还有很多未定之天,比如海底资源怎么开采、海上航行安全,包括岛礁、扩礁、建岛的权利和责任等等,上世纪90年代才生效的国际海洋法公约并没有给出非常精准的规定,而谁能够先出棋,谁就不仅提供了国际法的先例,还使自己在未来的国际关系、特别是海洋国际关系中引领风气。
” 中大成立国际问题研究院 针对近年来越来越多国人走出国门,中国公共外交协会会长、原外交部部长李肇星建议,要重视公共外交,即人们出国进行经贸旅游、文化交流活动时的形象。
“每个中国公民在外国人面前,在外国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祖国的尊严。
搞一带一路的研究工作,有历史沉淀可参考,但时代变了,我们要有所创新,老是跟着别人亦步亦趋也不行。
” 主题论坛上,中山大学正式宣布成立国际问题研究院。
作为中山大学重点建设的三大“高端智库”之
一,国际问题研究院紧密围绕国 ~11~ 家和地方战略需求,立足已有优势和传统,全面发展国际问题研究,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的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的决策研究。
研究院首任院长由知名国际问题学者庞中英出任。
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承担编制的《中国西部大开发发展报告(2014)》出版发行 日前,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资助的项目《中国西部大开发发展报告(2014)》(以下简称《发展报告(2014)》)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依托自身跨学科研究力量,针对西部地区能源问题进行专题分析。
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司田锦尘司长为该报告作序,认为其“体现了学术性、前瞻性、战略性并举的特点,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 能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当今国际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关注的焦点,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离不开有力的能源保障。
西部地区是我国能源资源的主要供应基地和战略接续区,不仅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传统化石能源储量巨大,而且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储量也极为丰富。
西部大开发以来,“西煤东运”、“西气东输”、“西电东送”保障了东部地区的能源需求。
同时,西部地区与俄罗斯、蒙古、中亚诸国等能源资源富集的国家和地区接壤,是我国对外能源合作与交流的战略通道。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全面推进,西部地区在能源国际合作与交流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
据此,2014年度发展报告围绕能源主题,详尽地介绍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西部地区的能源发展情况,分析了西部地区能源资源发展的历史进程、取得的成就及面临的问题,从能源生产、能源消费、能源通道、能源技术、能源法制、节能减排、 ~12~ 低碳经济及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研究,并结合当前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重点阐述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问题。
在《发展报告(2014)》编撰过程中,研究团队充分依托西部院日益完善的中国西部数据中心,利用各类数据资源,强化了报告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同时,编撰发展报告也促进了数据中心特色数据库的建设,加快了数据中心成为“西部研究和政策支持平台”的步伐。
《发展报告(2014)》的出版,为西部地区能源开发、利用和合作等问题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指导,也将成为各级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机制、法律法规等问题的重要依据;而作为反映和评价西部开发成效、体现学术水平的重要载体,《发展报告(2014)》的编研,进一步扩大了西部院在战略研究领域的影响力,彰显了高校作为一流智库和研究平台的作用。
浙江大学成立全国首个学生“一带一路”研究会 6月19日,浙江大学学生“一带一路”研究会成立暨浙江大学丹青学园暑期社会实践启动仪式在紫金港校区举行。
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院长周谷平,丹青学园党总支书记兼主任吴巨慧,西部院常务副院长董雪兵,丹青学园党总支副书记兼副主任郑丹文等出席了本次仪式。
成立仪式上,周谷平副书记介绍了我校在“一带一路”战略研究方面的布局与成果,对学生“一带一路”研究会的成立寄予厚望,寄语学生要将自身发展与国家需求结合起来。
西部院常务副院长董雪兵与丹青学园主任吴巨慧共同为浙江大学学生“一带一路”研究会揭牌,标志着全国首个学生“一带一路”社团的正式成立。
董雪兵教授代表本次社会实践指导老师发言,对学生“一带一路”~13~ 研究会未来发展蓝图作出构想,对本次社会实践提出了殷切希望,并作了《“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专题报告,向学生详细介绍了“一带一路”战略的概况、重要性和对未来中国和世界发展的影响。
郑丹文副主任介绍了丹青学园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方案。
大会还为此次暑期社会实践队伍启动授旗。
浙江大学学生“一带一路”研究会是全国首个研究“一带一路”的学生社团,由西部院和求是学院丹青学园共同指导成立。
建设“一带一路”是一项统揽政治、外交、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极具综合性和系统性的重大课题,作为当代大学生,应当关心国家的发展,为国家发展献计献言。
学生“一带一路”研究会成立后,一方面,将通过举办“一带一路”相关讲座、研讨会、开展调研等活动,组织和引导浙大学生关注和理解“一带一路”战略;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将宏观政策和理论知识充分融入到行动中,进一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成长为时代高才的有益平台。
西部院与丹青学园携手合作,共同指导求是学子以返乡为契机,奔赴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福建泉州、路上丝绸之路起点——陕西西安、“茶马古道”必经之地——四川自贡、“塞上江南”——宁夏银川等四个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以“带路引航·求是问道”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
实践方案一经推出,学生踊跃报名。
目前社会实践队伍正整装待发,以宣传“一带一路”战略,践行求是精神。
报送:中宣部,外交部,发改委,教育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海洋局中心各协同单位,中心理事会,中心学术委员会,中心管理委员会 ~14~

标签: #设计网站 #五矿 #电视 #等级 #制作网站 #排名怎么排 #学历 #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