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583,合肥补课机构哪个好排名

合肥 2
制作王敬涛 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zqrb.sina.net 信息披露DISCLOSURE D583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3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铜冠”)及其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星源”)、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国轩”)、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新能源”)、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天津”)、埃诺威(苏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埃诺威”)、安徽国轩肥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东新能源”)及其子公司、安徽鑫大道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鑫大道”)及其子公司、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集团”)及其子公司、安徽国轩象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象铝”)、安徽民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物业”)、合肥东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东羽”)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关联董事李缜先生、张宏立先生、FrankEngel先生、AndreaNahmer女士已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关别联交易类关联人 关联交易 定价 内容 原则 合同签订金额截至2022年4上年月20日已发生发生金额 或预计金额 金额 安徽铜冠及其子公司铜箔 市场定价 31,000.00 5,098.11 8,757.52 电气国轩及其子公司电芯总成 市场定价 10,000.00 3,935.02 5,385.46 肥东新能源及其子公司电解液、电池壳体市场定价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中冶新能源品等 三元前驱体 市场定价 安徽象铝 电池箱体、铝型材市场定价 100,000.0032,000.0036,200.00 6,408.526,551.533,376.65 533.2714,073.154,079.81 合肥星源 隔膜 市场定价 18,000.00 3,878.30 7,935.51 小计 227,200.00 29,248.13 40,764.72 电气国轩及其子公司
原材料 市场定价 20,000.00
0 17,754.68 电气国轩及其子公司电芯 市场定价 20,000.00 1,864.74 12,071.27 大众天津 电池模组 市场定价 1,000.00
0 159.97 向关联人销售材料、商品等 苏州埃诺威肥东新能源及其子公司 电池模组电池组及开关柜 市场定价市场定价 30,000.0020,000.00 2,822.000 11,217.920 安徽鑫大道及其子公司电池组及开关柜市场定价国轩集团及其子公司电关柜芯、、储电能池系组统及等开市场定价小计 10,000.0050,000.00151,000.00 004,686.74 1,504.076,092.5648,800.47 民生物业接提供受的关劳联务人合肥东羽 小计 物业服务 市场定价 委管理托酒店和食堂市场定价 3,000.006,000.009,000.00 320.66496.95817.61 1,841.37272.892,114.26 合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关别联交易类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金额 司安徽铜冠及其子公铜箔 8,757.52 司电气国轩及其子公电芯总成 5,385.46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等 中冶新能源安徽象铝 前驱体 14,073.15 电材池箱体,铝型4,079.81 合肥星源 隔膜 7,935.51 387,200.00 34,752.48 91,679.45 预计金额30,000100,00010,00020,00030,000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实际发生额与预 业务比例(%) 计金额差异(%) 12.08% 70.81% 99.10% 94.61% 63.36% 40.73% 31.04% 79.60% 22.27% 73.55% 小计 司电
气国轩及其子公原材料 司电气国轩及其子公电芯 向关联人出售材料、商品等 安徽鑫大道及其子公司 国轩集团及其子公司 开关柜电池组 苏州埃诺威 电池模组 40,231.4517,754.6812,071.271,504.075,856.2811,217.92 190,000.0020,00020,00030,000100,00012,000 -24.48%2.42%4.25%30.37%15.66% -11.23%39.64%94.99%94.14%6.52% 小计 48,404.22 182,000.00 -- -- 民生物业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合肥东羽 大众天津大众零部件 小计 物业服务 1,841.37 委管理托酒店和食堂272.89 培训费 185.37 2,299.63 3,0001,0001,0005,000.00 100%100%78%-- 38.62%72.71%81.46%-- 合计 90,935.30 377,000.00 -- -- 披露日期及索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2日、2021年8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和《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低于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实际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是受市场变化、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客户需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求变化等因素影响。
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 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一)关联关系基本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产生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注册地址 与本公司关系 安徽铜冠 丁士启 82,901.5544元 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公司间接持有其3.50%股万电子铜箔制造出售及服术开发区清溪大道权,公司 务,铜商品贸易 189号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晨担任其董事 合肥星源 吴周继 65,000万元 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各类功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公司间接持有其27.69%能膜的研发、生产、出售及经济开发区城西大道股权 服务 128号 电气国轩 袁毅 50,000万元 从事新能源技术、软件技术、储能技术、节能设备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电池及配件、机械设备、环保设备、节能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子元器件、充电桩的出售 上海市嘉定区恒永路285号3幢401室 公司持有其45.40%的股权 中冶新能源宗绍兴 93,684万元 研发、生产、出售二次电池材料;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新能源和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出售有色金属矿产品、化工产品 曹妃甸工业区钢铁电力产业园区 公司间接持有其30%股权,公司董事张宏立、副总经理王强担任其董事 大众天津 ThorstenJablonski 623,679.1776万元 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中南五街49号 公司关联方大众汽车集团全资子公司 苏州埃诺威MarkM?
ller 30,000万元 电池制造;电池出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出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出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出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分布式交流充电桩出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出售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1688号6幢 公司第一大股东大众中国持有其50%股权 肥东新能源安雨 80,000万元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涌泉路1号 控股股东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安徽鑫大道方昕宇 34,998万元 公交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汽车出售、租赁;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产品设施建设、运营及管理服务 安徽省颍上经济开发区电子商务产业园二期3号楼111室 控股股东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国轩集团 李缜 20,000万元 房地产开发经营、出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酒店项目开发与经营管理、旅游景点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领域投资、咨询;装饰工程。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凤阳东路泰安大厦五楼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安徽象铝 杜获 20,000万元 生产、制造、出售汽车轻量化车身、汽车零部件、高性能铝箔、电芯铝壳盖板、通信设备、电子能铝箔、电芯铝壳盖能铝箔、电芯铝壳盖板、电子模块等铝制品;生产、加工、出售新型合金材料、铝型材、铝幕墙门窗及其配件、模具、铝板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 安徽省淮北市经济开发区龙湖工业园云龙路36号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民生物业 韩学文 500万元 物业管理、家政服务、装饰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工程、洗涤服务、房地产出与清溪路交口 公司 售代理及咨询 合肥东羽 王立勇 300万元 商业经营管理、培训咨询;酒店管理与咨询;会务会展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农副土特产品配送 (二)2021年度上述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与西二环交叉口西蜀名苑13-15#102、103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企业名称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安徽铜冠 259,970.68 192,479.70 251,596.97 22,794.24 合肥星源 65,091.61 51,110.79 16,019.18 790.92 电气国轩 276,625.69 230,958.62 66,234.95 5,107.75 中冶新能源 354,071.71 92,407.80 392,840.37 16,816.01 大众天津 2,113,841.03 1,472,074.42 2,327,516.05 430,729.60 苏州埃诺威 42,401.46 22,023.84 27,221.22 6,570.36 肥东新能源 2,523.90 1,939.30 917.37 -260.72 安徽鑫大道 105,259.82 53,846.77 8,630.79 1,320.75 国轩集团 314,118.07 78,305.12 35,558.77 2,099.48 安徽象铝 36,415.53 2,626.08 26,772.68 201.32 民生物业 5,384.26 1,977.75 4,748.47 625.11 合肥东羽 279.39 268.63 987.38 50.56 注:以上财务数据安徽铜冠、合肥星源、中冶新能源、大众天津已经审计,其他数据均未经审计。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一)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单位之间的交易均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价 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
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 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市场情况的变 化或其他合理原因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调整或增减,各类标的累计交易金额超过年预计金额时,公司将履 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执行情况。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
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 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1)该议案所涉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符合公司利益。


(2)该议案所涉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的主要业 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它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2022年度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需要,交易金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公司审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预计全年关联交易金额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4、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国轩高科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4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80.00亿元(或等值外币),用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以及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等。
上述担保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其中: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及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担保额度合计将不超过人民币560.00亿元(或等值外币)。

2、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拟对参股公司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及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上述担保应按其出资比例进行担保,担保额度须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或等值外币),同时被担保方应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3、其他需说明事项公司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被担保人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同时要求参股公司的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各参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公司将与担保债权人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序号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万元)股东 持股比例 1源合有肥限国公轩司高科动力能王启岁2006年5月9日100,000.00公司 100.00% 2司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葛道斌2016年8月12日50 000.00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3司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侯飞 4司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宋金保5公南司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宋金保6限合公肥司国轩电池材料有饶媛媛 7限国公轩司新能源(庐江)有徐兴无8司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汪卫东9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王晨旭10限合公肥司国轩循环科技有王盛11有合限肥公国司轩新材料科技王盛 2020年6月30日 30,000.00 2015年4月1日 50,000.00 2018年2月5日 120,000.00 2015年4月10日 115,514.71 2017年5月5日 50,000.00 2016年1月6日 50,000.00 2018年3月30日 50,000.00 2021年3月9日 5,000.00 2021年3月9日 5,000.00 限合公肥司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66.67%广集团西有柳限州公市司东城投资开发33.33%限合公肥司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100.00%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100.00%限合公肥司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95.23%安基金徽合金伙通企新业能(源有汽限合车伙一)期4.77%限合公肥司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100.00%限合公肥司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100.00%限合公肥司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100.00%肥东国轩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0% 肥东国轩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0% 12有南限通公国司轩新能源科技杨开宇 2015年7月10日 57 360.00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南有限通公阿司斯通电器制造蒋志融14江份有苏限东公源司电器集团股杨开宇15有江限苏公国司轩新能源科技张巍16合科技肥有国限轩公科司宏新能源李永根 17公桐司城国轩新能源有限江平18限合公肥司国轩电池科技有李缜 19有江限西公国司轩新能源科技黄章喜20司宜春国轩电池有限公黄章喜21宜任公春司国轩矿业有限责黄章喜22限宜公春司国轩锂业股份有黄章喜 23江司西纬宏锂业有限公黄章喜 24宜司丰国轩锂业有限公黄章喜25奉司新国轩锂业有限公黄章喜26有内限蒙公古司国轩零碳科技彭立煌27南有限京公国司轩电池研究院宋金保28上有限海公轩司邑新能源发展李缜29公上司海国轩新能源有限杨显生 2004年12月3日 5,345.98 2015年6月15日 55,000.00 2021年6月25日 10,000.00 2021年8月19日 5,000.00 2021年10月15日10,000.00 2021年7月23日 10,000.00 2021年4月22日 50,000.00 2021年4月23日 10,000.00 2021年4月22日 10,000.00 2021年6月28日 20,000.00 2018年12月17日6,500.00 2021年6月29日 5,000.00 2021年6月29日 5,000.00 2021年8月2日 10,000.00 2019年5月21日 1,000.00 2014年10月9日 50,000.00 2015年12月30日20,000.00 限江公苏司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100.00% 南公司通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0.18% 公司 99.82% 公司 100.00% 限合公肥司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90.00%合业(肥有耀限科合股伙权)投资合伙企10.00%限合公肥司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100.00%限合公肥司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95.00%江公司苏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5.00% 公司 100.00% 江公司西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100.00% 限合公肥司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51.00%宜春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9.00%江公司西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55.00% 宜业(春有新限锐合融伙和)投资合伙企35.00% 宜限春合宜伙)轩投资合伙企业(有10.00% 司宜春国轩锂业股份有限公70.00% 汪怡岑李兆伟杨署光邓忠华巢乐平 6.00%6.00%6.00%6.00%6.00% 萍公司乡市三信投资控股有限15.73% 江西科丰锂业有限公司5.39% 湖业(南有弘限火合企伙业)管理合伙企0.21% 司宜春国轩锂业股份有限公100.00% 司宜春国轩锂业股份有限公100.00% 肥东国轩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0% 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100.00%限合公肥司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100.00%限合公肥司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100.00% 上海国轩新能源(合 30 肥)储能科技有限公陶震安 司 2018年6月6日 2,000.00 上海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100.00% 31安科技徽有国限轩公新司能源汽车张宏立32合料有肥限国责轩任精公密司涂布材张江伟33北公司京轩毅新能源有限白晓睿34合司肥佳驰科技有限公谢发强 35天有限津公国司轩新能源科技马桂富36宜有限丰公县司花锂矿业开发陈贻春37公肥司东国轩新材料有限彭立煌 38苏限公州司东源天利电器有邱卫东39有安限徽公富司膜新材料科技张江伟 2008年5月6日 20,000.00 2017年9月19日 5,000.00 2021年9月2日 200.00 2019年9月4日 10,000.00 2022年3月11日 5,000.00 2022年3月17日 1,654.00 2021年4月30日 80,000.00 2002年11月14日5,000.00 2021年6月28日 5,000.00 限合公肥司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100.00%限合公肥司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100.00%限合公肥司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100.00%限合公肥司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80.00%有合限肥公新司经济产业发展投资10.00%合业(肥有轩限大合股伙权)投资合伙企10.00%技北术京有恒限天公鑫司能新能源汽车36.50%限合公肥司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100.00%司宜春国轩矿业有限责任公51.03%江司西永诚锂业科技有限公48.97% 公司 62.50% 合司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37.50%湖南海盈科技有限公司21.42%株资有洲限兆公富司成长企业创业投6.36% 限宜合春科伙)源企业管理中心(有5.99% 限江合西科伙)富企业管理中心(有4.60% 湖通合南科伙)富投资管理企业(普4.60% 李新海 2.07% 有湖限南公中司大技术创业孵化器0.04% 限江公苏司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100.0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70.00% 合业(肥有富限膜合股伙权)投资合伙企20.00% 来晓燕 10.00%
2、重要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序号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1中技有冶限瑞公木司新能源科宗绍兴 成立日期2017年9月6日 注元)册资本(万股东 持股比例 中司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51.00% 93,684.00 合限公肥司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3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10.00% 2合料有肥限星公源司新能源材刘瑞 2016年1月5日 65,000.00 唐有限山公曹司妃甸发展投资集团9.00%深有限圳公市司星源材质科技股份41.54%合司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30.77%合限公肥司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27.70%司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47.40% 3上源科海技电有气限国公轩司新能袁毅 2017年12月11日50,000.00 公司 45.40% 上企业海(轩有能限新合能伙源)科技合伙3.60% 上企业海(昊有豪限新合能伙源)科技合伙3.60% 上述参股公司系公司关联方,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宏立先生已回避表决。
除上述目前已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外,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前新成立或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681,604.86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9.55%。
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66,311.84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5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逾期担保事项,亦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及保荐机构意见(一)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80.00亿元,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解决其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上述公司《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80.00亿元(或等值外币),用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融资效率,促进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被担保人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同时要求参股公司的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580.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60.00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亿元的担保额度。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轩高科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其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国轩高科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系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一)变更原因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于在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运输服务而产生的运输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于利润表“营业成本”中。
根据此项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时间按照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运输费用等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核算,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由于本次列报调整为利润表内项目间的重分类调整,对公司经营成果、资产、负债、权益等各类主要指标均不构成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一)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6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大厦A座14-16层首席合伙人:詹从才历史沿革: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创立于1996年5月。
1999年10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0年7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2月2日,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业务资质:苏亚金诚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司法鉴定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格。
人员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拥有从业人员815人,其中合伙人46人。
拥有注册会计师330人,其中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204人。
业务信息:苏亚金诚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4.0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2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05亿元。
2021年度共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客户32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费总额合计0.7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零售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
2021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有4家,苏亚金诚具备公司所在行业的执业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苏亚金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苏亚金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苏亚金诚2019-2021年度未有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苏亚金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苏亚金诚近三年未受到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涉及人员5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林雷,199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1月至今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东风股份(601515)、迈为股份(300751)、禾丰牧业(603609)、紫天科技(300280)、*ST宏图(600122)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振雄,2007年4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5月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亚威股份(002559)、强力新材(300429)、图南股份(300855)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宜峻,200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年7月起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累计16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审计收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与上期一致。
上述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苏亚金诚及其从业人员提供的资格证照、过往审计经历情况等资料进行了审核,一致认可苏亚金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通过审阅苏亚金诚有关资格证照、过往审计经历状况和诚信记录,我们认为苏亚金诚具有相关审计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作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苏亚金诚具有相关审计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的需要。
公司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苏亚金诚在担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苏亚金诚营业执业证照等有关资料。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8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7年配股及2019年可转换债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233.70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统计数据,包括扣除手续费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 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1、2017年配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0号)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262,926,000股新股。
公司本次配股实际配售260,230,819股,每股配售价格为13.69元,募集资金总额3,562,559,912.1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7,954,934.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4,604,977.3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会验字[2017]5313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1 合肥国轩年产6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90,000.00
2 青岛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50,000.00
3 南京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50,000.00
4 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 50,000.00
5 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目 30,000.00
6 年产20万套动力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25,000.00
7 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 58,460.50 合计 353,460.50 2、2019年可转换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10号《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截至2019年12月23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061.7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938.2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8521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1 国轩南京年产15GWh动力电池系统生产线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5GWh) 90,000.00
2 庐江国轩新能源年产2GWh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56,938.21
3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合计 181,938.21 (二)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1、2017年配股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合肥国轩年产6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4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合肥市新站开发区变更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时,将募投项目“青岛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为“青岛国轩年产2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项目”,产品类型由三元电池调整为磷酸铁锂电池。
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2018-073、2018-077)。
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和“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全资子公司安徽国轩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2018-121,2018-123)。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和“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8年12月调整为2019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2019-033)。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和“工程研究总院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2月调整为2021年6月,将“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2月调整为2020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2020-029)。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终止募投项目“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6,081.5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135、2020-137、2021012)。
2、2019年可转换债券2019年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不存在延期及变更情况。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17年配股截止2022年3月31日,2017年配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余额 备注 合司肥国轩电池有限公河中支国工行商银行合肥银1638 募投专户4.16 活期存款 司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兴支业行银行合肥黄山路986 募投专户280.38 活期存款 南司京国轩电池有限公中行国营民业部生银行合肥分607503054 募投专户10.14 活期存款 合限肥公国司轩电池材料有肥上海桐浦城东路发支展行银行合00060 募投专户3.71 活期存款 南发通展东有源限新公能司源科技支中行信银行合肥桐城路2983 募投专户2,405.27 活期存款 安科徽技国有轩限新公能司源汽车中山国支建行设银行合肥蜀00790 募投专户0.00 注销 安科徽技国有轩限新公能司源汽车行合高肥新科区技农支村行商业银00000012 募投专户3.15 (二)2019年可转换债券截止2022年3月31日,2019年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余额 活期存款备注 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有中国限建公设司银合行肥蜀股份山01977 公司 支行 国轩新能源(庐江)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桐城路支行 81333267 募投专户10,877.67募投专户1,115.29募投专户533.94 活期存款活期存款活期存款 国司轩高科股份有限公杭公司州合银肥行包股河份支有行限0530 募投专户-- 已销户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一)2017年配股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配股募投项目已全部投资建设完成,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募集资金实际投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节余 金额 入金额 入等收益 募集资金 1年目产4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90,000.0090,934.29938.454.16 2青项岛目国轩年产2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50,000.00 50,991.78 1,272.16 280.38 3南池产京业国化轩项年目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50,000.00 51,096.47 1,106.61 10.14 4年5,0产00吨10硅,00基0负吨极高材镍料三项元目正极材料和50,000.0050,939.36943.073.71 5年及关产键21零万部台件(项套)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30,000.00 28,699.04 1,104.31 2,405.27
6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6,706.77 1,706.77 0.00
7 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 58,460.50 60,876.82 2,419.47 3.15 合计 353,460.50 360,244.53 9,490.84 2,706.80 公
司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为353,460.50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360,244.53万元(包含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金额为9,490.8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06.80万元。
(二)2019年可转换债券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2019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已全部投资建设完成,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募集资金实际投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节余 金额 入金额 入等收益 募集资金 1国产轩线及南配京套年建产设15项G目W(h一动期力5电G池Wh系)统生90,000.00 79,738.98 616.64 10,877.67 2庐产江业国化轩项新目能源年产2GWh动力锂电池56,938.21 55,487.41 198.43 1,649.23
3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5,000.00 - - 合计 181,938.21 170,226.39 815.07 12,526.90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募集资金净额为
181,938.21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70,226.39万元(包含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金额为815.0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526.90万元。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严控工程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同时,募集资金在银行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

3、由于目前尚有部分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5,233.70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与本次项目相关募集资金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公司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7年配股及2019年可转换债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标签: #十大 #软件 #十大 #网络推广 #录音笔 #中国 #中国 #哪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