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74,D74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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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LOSURE 制作朱玉霞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zqrb.sina.net 2021年3月23日星期
(上接D73版)单位:万元 易关类联别交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2际02发0生年实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实际发生披露日期及额业务占比同例类金额额与差预异计索引 鲁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原料、设备30,156.9331,000.002.07% -2.72%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鲁西集团有限公司 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中化石油(莱阳)有限公司 设备 氯化钾、一铵等 柴油 38.582,179.0595.92 4,340.00400 0.00%0.15%0.01% 100.00%-49.79%-76.02% 小计 32,470.4835,740.002.23%-9.22% 中化广东有限公司 聚碳酸酯1,698.2915,400.000.10%-88.97% 河北中化滏恒股份有限公司32%烧碱 8.56 100 0.00%-91.44% 太仓中化环保化工有限公司二氟甲烷等4,686.525,500.000.27%-14.79% 中化蓝天集团贸易有限公司二氟甲烷73.44 500 0.00%-85.31% 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六氟丙烯1,805.072,000.000.10%-9.75%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中化塑料有限公司 河北中化鑫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锦纶6切片正丁醇三氯甲烷反应釜制作 SINOCHEMINTERNATIONAL(OVERSEAS)PTE.LTD. 三甲胺 西双版纳中化橡胶有限公司甲酸 小计 聊城市铁力货运有限公司运输服务 2,165.31144.4870.6311.68 90.72 18.7910,773.491,048.63 1,200.00200100 25,000.003,500.00 0.12%0.01%0.00%0.00% 0.01% 0.00%0.62%0.07% 80.44%-27.76%-29.37%100.00% 100.00% 100.00%-56.91%-70.04%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012号公告、2020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059号公告 聊责任城公交司运集团长安货运有限运输服务11,374.6112,000.000.78%-5.21% 鲁公司西科安特种设备检测有限检测服务1,260.431,000.000.09%26.04% 接受关中国金茂(集团)有限公司租金 97.02 100 联人提金茂(上海)物业服务有限公 供服务司 物业费 10.50 10 0.01%0.00% -2.98%5.00% 聊城瑞锦(香港)有限公司 关联方向公司服务提(供含代海运理3,429.37费) 5,000.00 0.24% -31.41% 小计 17,220.5621,610.001.18%-20.31% 向关联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人提供服务小计 租赁服务 11.0111.01 11.0111.01 0.09%0.09% -0.01%-0.01% 总计 60,475.5482,361.014.13%-26.6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开展进行的初步判断,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的预计,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而实际发生额反映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实际业务量未达预期,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并无超过预计的情况; 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均系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根据实际情况变化,按照实际发生额反映相关业务的实际开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展情况所致;同时,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说明:2020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均不包含与当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鲁西新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鲁西催化剂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及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名称: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住所: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关联关系:本公司股东注册资本:10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金成经营范围:化学原料、机械设备和化工原料(未经许可的危险品除外)的生产和销售;自有房屋、土地的租赁,物业管理、房屋修缮、水电暖等公共设备的维修,环境绿化工程;种植和施肥机械、作物收获机械的租赁;化工技术咨询与服务;企业管理软件的开发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鲁西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589,669.61万元,净资产504,784.00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184.64万元,净利润124,961.43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方名称:聊城市铁力货运有限公司住所:聊城火车站货场西侧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勇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运代理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除外);建材、农副产品(专营除外)、化肥销售;磷矿石批发零售;货运信息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聊城市铁力货运有限公司总资产8,086.80万元,净资产7,722.80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1,888.45万元,净利润158.43万元。

(3)关联方名称:聊城交运集团长安货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育路北首北外环以南千千佳物流园区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海涛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2类);危险货物运输(3类);危险货物运输(4类);危险货物运输(5类);危险货物运输(6类);危险货物运输(8类);危险货物运输(9类);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公路零担、配载运输;货运站(场)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聊城交运集团长安货运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7,393.67万元,净资产648.16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13,027.61万元,净利润273.69万元。

(4)关联方名称:鲁西科安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住所: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内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其他关联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晓蓉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标准化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认证咨询;安全咨询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安全评价业务;危险废物经营;船舶检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止2020年12月31日,鲁西科安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总资产1,213.58万元,净资产500.88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1,552.45万元,净利润316.83万元。

(5)关联方名称:中化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清北路233号4层南厅部分区域02单元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建军经营范围:大气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化膜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4,772.34万元,净资产3,273.13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2,327.18万元,净利润-872.47万元。
(未经审计)
(6)关联方名称:沈阳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住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七北街10号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注册资本:14,713万元法定代表人:龚党生经营范围: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沈阳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30,523.51万元,净资产12,992.41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941.40万元,净利润20.99万元。
(未经审计)
(7)关联方名称: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清北路233号12层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注册资本:208,301.2671万元法定代表人:刘红生经营范围:化工原料、精细化工、农用化工、塑料、橡胶制品等的进出口内销贸易,农药与橡胶助剂等的制造、加工及销售,天然橡胶的种植、加工及销售等。
2020年财务数据以该公司信息披露为准,该公司2020年度报告将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

(8)关联方名称:中化石油(莱阳)有限公司住所:山前店镇驻地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注册资本:4,200万元企业负责人:张晓峰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汽油、柴油、煤油(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允许的投资(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需许可或审批经营,需凭许可或审批的文件经营);销售润滑油;机械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自有场地租赁。
(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方名称:中化广东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28号富力盈信大厦13楼1307-1313房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注册资本:25,340.82万元法定代表人:叶伟华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燃料油销售(不含成品油);橡胶制品批发;化肥批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沥青及其制品销售;钢材批发;建材、装饰材料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软件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食品添加剂批发;饲料批发;房屋租赁;通用设备修理;物业管理;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通信信号设备维修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机械技术咨询、交流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经营;运动场馆服务(游泳馆除外);化工产品批发(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农药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预包装食品批发;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9,673.56万元,净资产30,838.77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165,179.40万元,净利润1,420.32万元。
(未经审计)(10)关联方名称:河北中化滏恒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河北省邯郸市磁县经济开发区富强路12号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彩军经营范围:对苯基苯酚、2.3-吡啶二羧酸、1.4二甲基萘、9-芴酮、苯基环己烷、十氢萘、硫酸钠、氯化钠生产及销售;传动件的生产销售(仅限分公司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0,455.80万元,净资产14,412.51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24,268.25万元,净利润3875.00万元。
(未经审计)(11)关联方名称:太仓中化环保化工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太仓市港口开发区石化区滨江南路18号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注册资本:41,3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军祥经营范围:研发、生产氟氯烃替代物HFC-134a(四氟乙烷)和HFC-125(五氟乙烷)等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四氢呋喃的生产。
(凭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氢氟烃混合制冷剂R410A;氯化钙和催化剂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和高分子新型材料的生产、销售;相关生产技术及信息的研究、开发与服务。
空余厂房出租。
从事四氯乙烯、三氯乙烯、氢氟烃混合制冷剂(R404A、R407C、R507A、R407A、R402B、R408A、R417A、R402A、R421A、R422A、R407B、R410B、R407D)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54,170.19万元,净资产66,085.84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113,459.85万元,净利润-5,156.50万元。
(未经审计)(12)关联方名称:中化蓝天集团贸易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2201室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于晓岗经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危险化学品经营(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农药的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食品经营(凭许可证经营),润滑油、文具用品、矿产品(除专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汽车零配件、五金产品、金属制品、柴油、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农业机械、摩托车及零配件、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电气设备、汽车、建材、化肥、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焦炭、家用电器、家用视听设备、农用薄膜、橡胶原料及制品的销售,售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软件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贸易代理服务(需前置审批的事项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82,654.00万元,净资产136,359.00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136,638.00万元,净利润102.00万元。
(未经审计)(13)关联方名称: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住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九路1号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注册资本:65,9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吕正璋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货物进出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1,1,1,2-四氟乙烷(R134a)、催化剂(氟化铝)、PVDF树脂、六氟丁醇、六氟环氧丙烷、六氟异丙醇、PVF薄膜、七氟丙烷、混合工质产品生产;三氟乙酸甲酯、三氟乙酰乙酸乙酯、PVDF树脂、PVF树脂、三氟乙烯、三氟乙胺、氟溴甲烷、七氟-2-碘代丙烷、三氟乙胺盐酸盐、七氟溴丙烷、全氟己酮、1,1,1-三氟-2,2-二氯乙烷(R123)制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44,943.62万元,净资产87,121.74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144,338.98万元,净利润12,228.99万元。
(未经审计)(14)关联方名称:中化塑料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703室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注册资本:49,283.11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晓雷主要经营范围:销售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储存经营;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5日);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3月19日)。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销售饲料;销售塑料制品;技术服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18,689.10万元,净资产74,688.31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871,108.70万元,净利润11,194.16万元。
(未经审计)(15)关联方名称:河北中化鑫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河北省邯郸市磁县时村营乡陈庄村村北(磁县煤化工产业园区)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彩军经营范围:洗油分离产品研发;对洗油深加工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管理;硫酸铵、中质洗油、重质洗油、异喹啉、粗甲基喹啉、工业芴、氧芴、甲基萘油、混合甲基萘、吲哚、吲哚啉、四氢萘、苊、喹啉、2甲基喹啉、1-甲基萘、2-甲基萘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3月6日);蒽油、煤焦油(以上工业用途)批发(无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7月30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1,671.14万元,净资产7,821.72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23,748.46万元,净利润119.21万元。
(未经审计)(16)关联方名称: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中卫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区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注册资本:7,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申明稳经营范围:氯甲酸甲酯、邻苯二胺、盐酸、次氯酸钠、甲醇的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农药的生产,销售(凭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和期限经营);苯的批发(无仓储设施,有效期至2021年4月7日);其他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0,260.88万元,净资产5,921.06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98,466.18万元,净利润2,176.96万元。
(未经审计)(17)关联方名称:SINOCHEMINTERNATIONAL(OVERSEAS)PTE.LTD.(中化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住所:1RAFFLESPLACE#59-00ONERAFFLESPLACESINGAPORE(048616)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注册资本:268040902新加坡元法定代表人:ZHANGXIAOLEI经营范围:WHOLESALETRADEOFAVARIETYOFGOODSWITHOUTADOMINANTPRODUCT(46900)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85,492.93万元,净资产267,399.82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793,211.52万元,净利润2,876.73万元。
(未经审计)(18)关联方名称:西双版纳中化橡胶有限公司住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曼法村委会曼桂村小组旁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注册资本:12,711.2823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宇经营范围:橡胶种植;收购橡胶原料;橡胶的生产加工及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7,980.72万元,净资产15,008.58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74,911.06万元,净利润395.92万元。
(未经审计)(19)关联方名称:上海中化科技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沈括路581号1幢101室、201室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CHENBAOSHU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科技、环保科技、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919.58万元,净资产-212.32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4,498.14万元,净利润47.93万元。
(未经审计)(20)关联方名称: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住所: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注册资本:142,388.3532万元法定代表人:胥维昌经营范围:《农药》、《染料与染色》期刊出版发行;农药、染料、精细化工研究开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3,659.24万元,净资产153,892.94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34,170.08万元,净利润4,503.49万元。
(未经审计)(21)关联方名称:中化工程塑料(扬州)有限公司住所: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富荣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025.21万元,净资产12,005.13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13万元。
(未经审计)(22)关联方名称:郴州中化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郴州市宜章氟化学工业集中区内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注册资本:7,227万元法定代表人:陈蜀康经营范围:三氟氯乙烯[稳定的]3000吨/年、1,1,2-三氯-1,2,2-三氟乙烷5304吨/年、氢62.2吨/年、盐酸17006吨/年、氢氟酸809吨/年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3年7月8日);液氯、四氯乙烯、甲醇、液溴、液碱、氟化氢(无水)、三氟氯乙烯、盐酸的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7月7日);二溴三氟乙烷、五金的零售;进出口贸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8,976.61万元,净资产4,546.16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2,612.93万元,净利润-1,636.21万元。
(未经审计)(23)关联方名称:中化高性能纤维材料有限公司住所:仪征市青山镇中央大道10号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数宾经营范围:位芳纶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对位芳纶的聚合体、硫酸钙、氯化钙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涉及许可审批项目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机关核准的为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45,627.03万元,净资产44,073.77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278.49万元,净利润3万元。
(未经审计)(24)关联方名称: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住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七道28号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注册资本:1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盛俊经营范围:合成材料、蒸汽的生产、销售;售电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39,845.63万元,净资产181,042.18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53,933.55万元,净利润1,712.47万元。
(未经审计)(25)公司名称:中国金茂(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注册资本:263,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唐咏经营范围:酒店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出租、出售;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务会展服务;大厦观光游览服务;票务代理;旅游用品、工艺品(文物除外)、电子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网上零售,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从事网络信息技术的开发、自有技术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广告;经营或代理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6)公司名称:金茂(上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7层707室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红润经营范围:物业及相关设施的管理、房地产咨询(不含经纪)及与物业管理相关的配套服务、停车场库经营,设计、制作、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之联营企业,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
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的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主要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该项议案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获得通过,表决程序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保荐机构意见: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30债券代码:112825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公告编号:2021-015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 关联人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融资风险,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鲁西化工”)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1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人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财务公司将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其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关于成员单位标准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借款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综合金融业务服务,涉及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5.03亿元。

3、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张金成先生、蔡英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条规定,该议案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88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3层法定代表人:杨林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8年6月4日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2、关联方关系介绍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是同一实际控制人。

3、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10.15亿元,所有者权益58.49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27.49亿元。
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1,806.66万元,利润总额70,556.97万元,净利润61,302.34万元。
(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82.62亿元,所有者权益95.05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02.18亿元。
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968.74万元,利润总额89,217.36万元,净利润80,495.01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财务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其财务和经营状况分析,预计其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4、财务公司发展简况财务公司是由中化集团投资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亿元。
2009年7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财务公司股东变更为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根据财务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注册资本金增加至人民币30亿元。
2019年8月,经银保监会批准,财务公司股东变更为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化资本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经北京银保监会批准,注册资本金增加至60亿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依据其他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地区除外)中资商业银行同等条件下的金融政策,具体以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为准。

四、《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一)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内容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将会根据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的要求为其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将协助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制定有利的存款组合,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等。

2、贷款服务(不含下述委托贷款服务和买方信贷服务):财务公司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向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

3、委托贷款服务:财务公司作为财务代理可以为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服务;鲁西化工以财务公司作为财务代理可以向控股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鲁西化工以发放委托贷款为目的存入的资金仅可用作向指定的控股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而不能作其他用途。

4、结算服务:范围包括鲁西化工及其分子公司之间,以及其他第三方之间的交易结算。

5、商业汇票服务:财务公司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向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开立、承兑和贴现商业汇票服务。

6、担保服务:财务公司应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的要求,向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各成员单位或其他第三方开立的用于融资、融资租赁、投标、履约等事项的书面信用担保。

7、结售汇服务:财务公司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向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即期结售汇、代理远期结售汇的业务。

8、网上银行服务。

9、买方信贷服务:在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财务公司按照相关授信管理的规定及一般商务条款向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的客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等融资服务,用途限于向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或服务。
10、资产管理服务:在监管机构批准的营业范围内,财务公司接受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利用自身优势对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的现金及其他金融类资产进行受托管理,尽可能实现金融资产的保值升值。
11、财务公司提供的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服务、委托投资、财务顾问等其他服务。
(二)定价基本原则
1、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将资金存入其于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财务公司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应按不低于其他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地区除外)中资商业银行同等条件下所提供的存款利率向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支付存款利息。

2、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从财务公司获得的贷款,财务公司收取贷款利息利率水平应不高于其他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地区除外)中资商业银行同等条件下所提供的贷款利率。

3、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通过财务公司获得委托贷款安排,其应付的服务费金额不应超过按相同条款向其他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地区除外)中资商业银行以同等条件取得的委托贷款应付的服务费金额。

4、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从财务公司取得结算服务应支付的费用不应超过向其他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地区除外)中资商业银行以同等条件取得的服务应付的服务费金额。

5、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从财务公司获得财务公司商业汇票服务安排,其应付的服务费连同贴现利息金额不应超过按相同条款向其他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地区除外)中资商业银行以同等条件取得的服务应付的服务费及利息金额。

6、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从财务公司获得其他银保监会批准的金融服务时,财务公司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收取费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其他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地区除外)中资商业银行收取 的服务费用。
(三)上限金额
1、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营业终了存款余额合计数上限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

2、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本金余额合计数上限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

3、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其他综合金融业务余额(不包括存款、贷款、结算和结售 汇业务)合计数上限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向财务公司每年支付的金融服务费用合计数上限不超过300万元(不含贷款和票据贴现利息)。
(四)财务公司持续责任
1、鲁西化工认为必要时,财务公司应于当月向鲁西化工提供载有鲁西化工及控股子公司上一个月存款状况的月度报告。

2、鲁西化工认为必要时,财务公司应于当月向鲁西化工提供其上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五)有效期限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协议终止日期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
(六)违约责任协议双方将严格按照本协议及根据本协议另行签署的书面协议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上述协议项下各自的义务,将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七)生效条件及其他本协议须经订约双方签章,且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鲁西化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公司拟与关联人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是为了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平台,使公司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自2021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03亿元(其中获得贷款金额9亿元)。

七、审议程序(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平台,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金融服务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均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2021年3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人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认为:该金融服务事项定价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2021年3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人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张金成先生、蔡英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同意该议案。
(四)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此次拟与关联人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金融服务的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五)监事会表决情况2021年3月20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人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六)该事项尚须获得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已履行当前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保荐机构对实施该等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关联人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30债券代码:112825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公告编号:2021-012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以下全资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同意分别为以下子公司提供合计等值25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
具体实施时,授权董事长做出决定并签署担保协议文件,担保额度及担保期间以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议案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权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被担保方最近一截至目前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占上市期(2020年12月担保余额担保额度公司最近一期净是否关 股比例31日)资产负债(万元)(万元)资产比例 联担保 率 科聊城技有鲁限西公聚司酰胺新材料100% 64.72% 80,000 5.56% 是 聊城鲁西甲胺化工有限100%鲁西化公司 33.07% 50,000 3.48% 是 工股集份团有鲁有限西公工业司装备100%56.37%2,50020,0000.70%是 限公司聊城鲁西多元醇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 100% 75.20% 50,000 4.87% 是 聊科城技有鲁限西公双司氧水新材料100%84.43%3,00050,0001.39%是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本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对象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一)被担保人名称: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
2、法定代表人:陈元彬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己内酰胺、环己酮、环己烷、尼龙6及硫酸铵、燃料油、轻质油、X油、硫酸生产与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钢材、润滑油、液压油、硫磺的购销及以上范围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64,959.35万元,负债总额236,205.99万元,所有者权益128,753.35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376,476.36万元,净利润21,321.48万元。
(二)被担保人名称:聊城鲁西甲胺化工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
2、法定代表人:王存申
3、注册资本:100万元
4、经营范围:一甲胺、一甲胺水溶液、二甲胺、40%二甲胺水溶液、三甲胺、三甲胺水溶液、二甲基甲酰胺的生产、销售;甲酸钠、硫酸、三氧化硫、盐酸、氯磺酸、氯化石蜡的生产、销售;硫酸及下游化工产品的开发、制造;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化工材料的科研与开发;钢材、润滑油、液压油的购销及以上范围的进出口业务;硫磺的销售(不带储存设施的经营)。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9,912.34万元,负债总额19,810.81万元,所有者权益40,101.53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150,578.18万元,净利润31,830.79万元。
(三)被担保人名称:鲁西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
2、法定代表人:董书国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
4、经营范围:承揽工业设备制作安装;水电暖安装及化学清洗;工程防腐保温;机电仪表、钢结构、起重设备制作安装;锅炉附机制作及生产经营;设计制作一类、二类、三类高压(包扎设备);输灰系统制造;环保设备制作;钢材、管道配件、焊材、润滑油、机械液压油购销;高低压成套配电柜、配电箱制作、销售;空气冷却器、蒸发冷却器、塔类设备内件、玻璃钢制品、压力管道元件、阀门、压力表、压力变送器制作、销售;压缩天然气气瓶及其他天然气储运设备的生产、销售。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设施安装、调试、维修。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7,905.43万元,负债总额60,825.51万元,所有者权益47,079.92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90,494.16万元,净利润978.01万元。
(四)被担保人名称:聊城鲁西多元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
2、法定代表人:张德厚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正丁醇、辛醇、异丁醇、异丁醛、液化石油气、混合丁醛、丙烯、乙烯、丙烷、C4、C6+的生产与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24,047.91万元,负债总额168,487.87万元,所有者权益55,560.04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507,179.75万元,净利润23,691.88万元。
(五)被担保人名称:聊城鲁西双氧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
2、法定代表人:梁毅
3、注册资本:100万元
4、经营范围:双氧水的生产与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钢材、润滑油、液压油的购销;以上经营范围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59,435.8万元,负债总额134,619.53万元,所有者权益24,816.26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83,509.68万元,净利润14,303.18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上述担保额度为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定的金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将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公司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需要调整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系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五、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的授权额度为人民币250,000万元,可以在总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需要调整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系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之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上述授权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30债券代码:112825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公告编号:2021-016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点余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具体内容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一)投资目的:随着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增长,外汇结算业务日益增加,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造成公司形成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
为稳定进口采购成本及出口外汇收入,更好的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二)投资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点余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交易主体包含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额度使用期限自获得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交易的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四)投资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五)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除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占用授信额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缴纳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二、审议程序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一)投资风险分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并对相应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风险管理,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欧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
对外汇衍生品合约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由金融机构根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定价。

五、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 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6、《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7、《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30债券代码:112825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公告编号:2021-013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该所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以及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2021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80万元人民币,其报酬均为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费用,本公司承担其差旅费用。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
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贡勇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许志扬先生,199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9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腾永先生,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020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事先已提供了该会计师事务所的详细资料,并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
公司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财务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拟定的2021年度报酬80万元,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于2021年3月20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议案已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30债券代码:112825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公告编号:2021-011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为支持公司运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及下属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股份”)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20亿元的财务资助(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执行年利率不高于3.85%。
据此测算,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77亿元(其中应支付年利息不超过0.77亿元)。

(2)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集团”)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20亿元的财务资助(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执行年利率不高于3.85%。
据此测算,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77亿元(其中应支付年利息不超过0.77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张金成先生、蔡英强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条规定,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议案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该议案时,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鲁西集团、张金成先生、蔡英强先生等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了解了此次关联交易情况,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事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有效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关系:实际控制人,目前通过下属全资企业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投资”)及中化投资(聊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聊城”)持有鲁西集团55%的股份,中化投资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化聊城通过鲁西集团间接控制本公司25.85%的股份,中化投资直接持有本公司23.08%的股份,并实现对本公司的控制。
法人代表:宁高宁注册资本:4,340,421万元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经营范围:化肥内贸经营;境外期货业务;对外派遣实施承包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批发预包装食品;组织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石油炼制、加油站和石化仓储及物流的投资管理;组织化肥、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物流、投资及管理;组织橡胶、塑料、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氟化工、煤化工、医药等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物流、投资及管理;组织矿产资源,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投资及管理;组织酒店、房地产的开发、投资及经营和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资产及资产受托管理;招标、投标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设计、咨询、服务、展览和技术交流;对外承包工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化集团资产总额5,489亿元,所有者权益1,774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33亿元,净利润133亿元。
2020年9月末资产总额6,875亿元,所有者权益2,064亿元(未经审计)。

2、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关系:关联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法人代表:宁高宁注册资本:3,98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投资管理;石油炼制、加油站、仓储的投资管理;化肥、种子、农药及农资产品的研制开发和投资管理;橡胶、塑料、化工原料、氟化工、煤化工、医药的研制开发和投资管理;矿产资源、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的投资管理;酒店、房地产开发、物业的投资管理;进出口业务;资产及资产受托管理;招标、投标业务;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展览和技术交流;对外承包工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化股份资产总额5,478亿元,所有者权益1,725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47亿元,净利润141亿元。
2020年9月末资产总额6,570亿元,所有者权益1,878亿元(未经审计)。

3、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关系:公司股东,目前持有公司25.85%的股份。
法人代表:张金成注册资本:人民币108,000万元住所: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经营范围:化学原料、机械设备和化工原料(未经许可的危险品除外)的生产和销售;自有房屋、土地的租赁,物业管理、房屋修缮、水电暖等公共设备的维修,环境绿化工程;种植和施肥机械、作物收获机械的租赁;化工技术咨询与服务;企业管理软件的开发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鲁西集团资产总额59亿元,所有者权益50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2亿元,净利润12亿元(未经审计)。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体现对鲁西化工的资金支持,中化集团(含中化股份)及鲁西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现金财务支持,执行年利率不高于3.85%。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为支持公司项目建设和增加公司经营资金,中化集团(含中化股份)及鲁西集团拟向本公司提供的现金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生产,从而更好的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
上述资金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筹融资渠道。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情况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中化集团(含中化股份)及鲁西集团提供的现金财务资助金额以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资金的实际需要,确定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以上关联方(含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2.93亿元(其中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3.67亿元,接受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贷款金额为9.00亿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对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进行了事前了解,此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为支持公司运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而提供的现金财务资助。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审议本次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批权限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有效。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
为支持公司运营和发展资金需求,中化集团(含中化股份)及鲁西集团拟向本公司提供的现金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生产,从而更好的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
上述资金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筹融资渠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30债券代码:112825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公告编号:2021-017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时鉴于公司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经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及公司独立董事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独立董事薪酬由原来税前人民币5万元/年调整为税前人民币8万元/年,自2021年度开始执行。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的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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