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的问题回答,如何进行劳动仲裁程序

劳动仲裁 2
毕业生就业的问题回答
1、什么是“派遣”?派遣是一个历史遗留名词,指毕业生毕业后,学校依照毕业生考研、留学、就业以及不就业等各种去向,按照规定程序把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派到相关单位,完成毕业生的关系转接。

2、毕业生名单的生成和就业学生的范围根据国家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有关文件要求,中国科学院大学要按学年或学期先进行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然后再办理就业手续。
中国科学院大学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分为春季和秋季两次进行。
春季毕业注册今年分为两次,1月底一次,3月一次。
1月底集中办理1月份毕业生的就业手续;3月底集中办理补报毕业生的就业手续。
秋季毕业注册预计在6月份左右,预计7月初集中办理秋季毕业生的就业手续。
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培养单位将春季或秋季毕业生的名单及相关信息报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处,经审核后上报教育部。
列入春季或秋季毕业生名单的学生,才可办理就业(领取《就业推荐表》、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出国登记表》(开成绩单、办理护照)或报考博士研究生(含做博士后)等有关手续。

3、“就业报到证”的重要性“就业报到证”(曾称“派遣证”),由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毕业生的调配部门签发,是毕业生参加工作的重要凭证。
京区培养单位毕业生的就业手续由各培养单位根据毕业生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将数据提交给中国科学院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再由就业指导中心报北京市教委办理领取“报到证”的手续,最后由培养单位发放给毕业生。
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到证》办理工作报到、个人户口迁移、人事部门转接档案等手续。
所以说,“报到证”从某种意义讲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等重要。
目前各地接收毕业生的限制主要就表现在有无《报到证》上面,如果没有《报到证》,那么异地(包括回生源所在地)就业无法落户,人社局、人才市场不予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其档案无法在人才市场流动;同时,国家的企事业单位都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聘用,日后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等,都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4、为什么毕业后保留档案关系在学校不能借本人户口卡?与学校签订了《中国科学院大学未就业毕业生申请代存户口和档案协议书》的毕业生应该严格遵守协议书的各项规定,毕业生与学校已无隶属关系,不享有在校学生的权利。
学校只为这些学生提供签约、推荐等国家有关毕业生择业活动规定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为毕业生办理出国(出境)、升学、结婚、生育、购房等超出服务范围的一切事宜。
如毕业生因故急需借用户口卡,必须申请中止保留户口和档案的协议并将户口和档案派回生源所在地,学校才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说明:
(1)由于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是属地化管理,本就业指南主要适用于京区各培养单位的毕业生。

(2)本就业指南适用于2004级和之后的京区培养单位的毕业生。
另: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具体做法是:户口和档案保存在学校期间不计算工龄。
协议到期后,毕业生应当自行及时将户口和档案关系迁出。
逾期不办理或不与学校联系的,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户口和档案保存在学校的毕业生,与 学校无隶属关系,不享有在校学生的权利。
学校只为这些毕业生提供签约、推荐等国家有关毕业生择业活动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毕业生在保存户口和档案期间,可以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得学校提供的其他就业服务。
根据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留京时间截止到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对于超过上述期限在北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由录用单位按照《北京市人才引进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暂行办法》办理人才引进或北京市居住证,学校不再为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5、什么是“推荐表”?有何用处?答:“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正式推荐材料,包含毕业生本人的基本信息,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在毕业生求职择业过程中,一般情况下单位都会要求毕业生出具推荐表。
该推荐表还用于京外生源统招毕业生进京审批,每人只能持有一份。
因为北京市人社局在审批毕业生进京的过程中,一旦发现有两个单位为同一位毕业生申请进京指标,将会永久冻结该生的进京审批,这个人就不可能再取得进京指标了。

6、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时,应明确的相关内容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主要是明确三方(毕业生、用人单位、培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责任:毕业生承诺愿意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就业报到;用人单位及其人事上级主管承诺按规定接收毕业生并明确是否能办理毕业生的落户手续;中国科学院大学和培养单位承诺办理好学生的离校及学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工作时所需的材料如报到证、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手续。
此外还规定了各方的违约责任。
由于当初在制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格式时,我国的人事劳动制度还没有进行到目前的改革阶段,因此协议中并没有对工作地点、报酬福利、签约年限等内容加以约定。
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最后一页有“备注”栏,毕业生可以把与用人单位双方约定好的内容加以注明,以便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权益,在万一发生纠纷时也好协商解决。
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注明的内容应是双方事先约定好的,如果事先没有约定好可能会影响协议的达成;二是有些内容是属于劳动合同来约定的,许多用人单位对此有统一的规定,可能无法满足个人的特殊要求;三是如果用人单位和个人已经有了另外较为详细的两方协议约定,可以不必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重复注明。
有些用人单位还有可能对某些条款(如薪金等)提出保密而要求不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注明。

7、就业协议书是什么?有何作用?北京地区就业协议书的全称是《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是由北京市教委统一制订的。
根据国家规定,在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必须签订《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所以俗称三方协议,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署后生效。
就业协议书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派遣毕业生、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
所以毕业生就业时必须签署就业协议书。
协议书一经签署,协议各方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
毕业生要保证自己能正常毕业,按时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要按照合法的用人程序接收毕业生,妥善安置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学校要按照规定程序派遣毕业生。

8、留学未能成行或考博(博士后)未被录取的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手续?答:留学未能成行及考博(博士后)未被录取的毕业研究生,在培养单位报送就业方案后要求就业并于当年9月30日前落实接收单位的,可继续按照有关就业政策 办理就业手续;培养单位报送就业方案为考博(博士后)的毕业研究生,录取后提出不再攻读的,回生源省区就业;中途退学的研究生回生源省区就业。

9、应届毕业生在北京找工作有什么限制?应届毕业生在北京找工作有时间限制,主要受报到证、户籍的影响。
国家政府人事部门对应届毕业生在非生源地区就业,并将其个人户口落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有时间上的规定。
首先,用人单位须提前向其政府人事主管部门申报落户指标;其次,明确提出落户手续审批截止时间。
不同地区的政府人事主管部门,对所规定的截止时间也不尽相同,每年都有变化。
如上海市的单位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审批,一般审批截止时间为5月底;深圳市的单位由深圳市人事局(即深圳市人才大市场)审批,截止时间为10月底;北京市属单位由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一般为每年的7月底;驻京中央部委的单位由国家人事部审批,分春秋两次办理;等等。
因此,到非生源地区就业的毕业生,要关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当年的相关规定,须在当地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办理签约手续,并将送审材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体检表等)按所规定的时间,交用人单位上报其有关上级人事部门。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北京市人口增长过快,所以对非北京生源留京的限制较以前更加严格。
北京市教委规定,非北京生源留京必须在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前办理就业手续,过期概不受理。
因此毕业生在北京找工作时,一定要向用人单位问清楚是否能给当年的落户指标(应届毕业生进京接收函),如果用人单位承诺给下一年度的落户指标,是无法办理就业手续的。
10、如果单位不能解决毕业生的户口,如何就业?一般而言,用人单位不解决毕业生的户口有三种情况:
(1)有些单位争取到的户口指标有限,不能满足众多求职者的需求。
如果是这种情况,毕业生如因条件诱人实在想去,可以考虑采用“挂靠”的方式就业,即先联系生源地的一家单位,将户口档案暂时挂靠在家乡,再按聘用的方式到该用人单位就业。
这样的好处是:首先,在国家规定的派遣时间内就业;其次,以后可以按“人才引进”的方式将其户档调入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

(2)有些用人单位以前一直未录用过外地生源的毕业生,因此不知如何解决该生的户口问题。
这样的单位一般是规模较小的外企或民营企业,对于这种用人单位,可让该单位找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事局去争取指标,由其做人事代理,这样就有可能解决户口问题。

(3)一些用人单位招员工只是“为吾所用”,并无长期规划,也就不愿意花精力去解决员工的户籍、档案问题。
因此,如毕业生还想去该单位工作,建议按第一种情况办理为好。
总之,目前毕业生就业政策对“人与户档分离”的情况,还做着种种限制。
11、毕业生在签就业协议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目前,高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书是由北京市教委统一制订的,由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
有些用人单位从自身工作考虑也制订了条款不一的附加就业协议,有的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共同签署,有的则只有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没有学校意见栏。
由于现在就业形式严峻,许多毕业生在签订协议书的同时还要被迫签订条件苛刻的合同,而它们之间有时是相互矛盾的。
因此,有必要提醒毕业生注意以下问题:
(1)签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洽谈十分重要。
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单位的隶属也很重要。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 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应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
毕业生还应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除协议书外,如北京市非本地生源进京还应经过市人社局或人事部的审批。

(2)签约的一般程序为: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培养单位领取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培养单位签字盖章,最后再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协议书生效。

(3)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十分必要,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和待遇。
毕业生可以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遭受很大损失。

(4)为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协议书中写明。

(5)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就业的老师询问,征求他们的意见,征求父母、亲友的意见,经过深思熟虑后方可签约。
12、为什么毕业生要办理户口、档案和报到证?毕业生离校时必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是指当公民户口所在地发生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移新落户地址的凭证。
办理户口迁移是根据毕业生本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上的户口迁移地址,凭就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证。
报到证既是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报到的凭证,又是毕业生到单位后办理户口入户的依据。
只有单位户口指标、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同时具备才能办理报到入户手续。
我国人口信息管理方式是以户籍管理的模式进行,目前我国以户口所在地管理人口的模式将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
在工作生活地没有当地的户口,将给就业、家庭生活(如结婚、出国(出境)、信贷、购房、孩子上学)等诸多方面带来不便。
人事档案是人事(劳动)管理部门,根据人事工作需要,以个人姓名为特征集中保存起来的反映员工个人经历、德才情况、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的文件材料。
人事档案的种类主要有干部档案和工人档案。
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工作需要以干部个人姓名为特征集中保存起来的,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它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它具有全面性、现实性、真实性、动态性、流动性、机密性等特点。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材料是学生在校期间德、才、学、识的反映,是用人单位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般包括不同阶段的履历表、报到证、年度考核表、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变动材料、婚姻状况变更材料、因公或因私出国(出境)的记载材料、奖惩材料、党、团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内容。
报到证,原称“派遣证”,(全称是“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市教委签发,分上下两联,上联交毕业生本人报到使用,下联由培养单位装入毕业生档案。
)是毕业生转移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的凭证。
报到证的主要用途包括:
(1)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
(3)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4)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5)报到证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6)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7)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
13、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何区别?就业协议书是一种双方达成的书面式民事合同,是预约合同,它的效力不是确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而是约定双方当事人在毕业生报到后要缔结劳动合同。
二者的区别如下表:类别项目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主体毕业生、 用人单位、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作用与性质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属于建立劳动关系的“预约”。
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工作、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例依据。
属于建立了劳动关系。
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民法》《劳动法》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起到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中止。
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纠纷处理纠纷处理机关不确定劳动仲裁机构。
14、什么是改签?什么是改派?改签指在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之后,未办理就业手续之前,需要改换签约单位的。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因特殊原因提出违约(注意:前提是还未办理就业手续),毕业生首先要与用人单位协商并征得对方同意;然后持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材料(应注明违约责任方及违约原因)和原先所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两份),到培养单位办理解除协议的手续。
改派指学校就业方案上报北京市教委并已办理了就业手续之后,毕业生需要改换单位的。
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后,原则上不予调整。
如毕业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就业单位的,在一年内由本人提出申请,培养单位批准,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出调整意见(其调整应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导向),经市教委同意,为其办理调整手续;超过一年的,按在职人员流动。
毕业生交齐改派材料(见以下说明)后,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到北京市教委申请改派;北京市教委批准后方能改派,换发新的报到证。
京外生源改派只能到改到京外就业,如果欲改派的单位是京内单位,则无法改派。
改签、改派都只能进行一次,不能第二次改签、改派。
说明:改派需提交的材料?
原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关系的退函?
原就业报到证(共两联:自己领到的粉联和档案中的白联)?
新单位的接收函和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改派登记表(可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就业管理系统中下载,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15、如果没有报到证会有什么影响?如果没有报到证,毕业生将会失去干部身份,成为社会劳动人员(工人编制);而且人才中心无法接收毕业生的档案。
关于干部身份。
按照我国目前的人事管理规定,由人事局管理干部(档案一般放在人才中心),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工人(档案一般放在职介所)。
虽然这二者有合并到劳动人事局管理的趋势,但是在人才管理的操作上还是分类管理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统一到一起。
这是我国独特的历史、社会现状和人力资源结构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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