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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闫亮 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 信息披露DISCLOSURE C695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0-046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2020-001号、2020-002号和2020-009号)。
现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产品类型 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 司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单位七天通知存款 20,000 2020年4月28日 最晚不超过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 通知存款 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 司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官园 支行 定期存款 50,000 2020年4月2020年7月 28日 28日 定期存款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 支行 对公智能通知存款 10,000 2020年4月28日 最晚不超过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 通知存款
二、审批程序《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的风险短期投资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实施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348,500万元(含本公告涉及现金管理产品)。

六、备查文件
1、相关银行理财产品的协议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7,626,000股为基数,公司回购专户持股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利润分配日期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8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截止2020年5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53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4月27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咨询机构:证券部咨询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854-2441118咨询联系人:李建传真电话:0854-2210229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公告编号:2020-29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2019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吉林高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升科技”)、上海莹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莹悦”)、深圳创新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云海”)等合计计提了68,198.98万元的商誉减值准备。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一)吉林高升科技有限公司
1、商誉形成情况说明2015年10月9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于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32号),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方式购买高升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依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及补充协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为1,500,000,000.00元。
其中,发行股份支付对价金额为900,000,000.00元,占全部收购价款的60%;现金对价金额为600,000,000.00元,占全部收购价款的40%。
该收购事项形成商誉1,338,525,067.07元。

2、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高升科技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聘请了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铭国际”)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高升科技包含全部商誉的资产组价值进行估值,并出具了《高升科技商誉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根据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初稿,公司对因收购高升科技100%股权所形成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2,407.73万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19年度损益。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后,该项商誉的剩余账面价值为20,391,500元。
(二)上海莹悦科技有限公司
1、商誉形成情况说明2016年7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袁佳宁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13号),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方式购买上海莹悦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依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以及相关补充协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为1,150,000,000.00元。
其中,发行股份支付对价金额为650,000,000.00元,占全部收购价款的56.5%;现金对价金额为500,000,000.00元,占全部收购价款的43.5%。
该收购事项形成商誉1,071,980,562.42元。

2、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上海莹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聘请中铭国际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莹悦包含全部商誉的资产组价值进行估值,根据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初稿,公司对因收购上海莹悦100%股权所形成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5,776.17万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19年度损益。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后,该项商誉的剩余账面价值为34,503,800元。
(三)深圳创新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1、商誉形成情况说明2017年3月6日,公司与深圳创新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创新云海”)之股东宁夏诚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股东杨立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6,750万元的总价款收购创新云海90%股权,全部以现金对价收购。
2017年3月16日,创新云海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创新云海9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该收购事项形成商誉28,624,812.83元。

2、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创新云海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聘请了中铭国际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创新云海包含全部商誉的资产组价值进行估值,并出具了《创新云海商誉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根据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初稿,公司对因收购创新云海96.91%股权所形成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5.08万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19年度损益。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后,该项商誉的剩余账面价值为112,100元。
(四)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1、商誉形成情况说明根据《关于核准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凤琴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57号),核准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麒通信”)99.997%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依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以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859,489,114.55元,该收购事项形成商誉581,309,730.62元。

2、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华麒通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聘请了中铭国际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麒通信包含全部商誉的资产组价值进行估值,并出具了《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根据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初稿,华麒通信本年度未发生商誉减值准备损失。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报告期初公司商誉原值为302,044.02万元,本次公司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8,198.98万元,其中对高升科技、上海莹悦和创新云海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损失分别为32,407.73万元、35,776.17万元、15.08万元。
华麒通信本年度未发生商誉减值损失,本次计提完成后,商誉余额为57,362.03万元。
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19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减少。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已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反映,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坚持谨慎稳健的会计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0-27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炫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9年财务数据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真实、客观反映了事项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采取的相关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同步披露。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加强对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强化内部控制体系。
监事会认同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的有效措施,将进一步督促董事会持续改进公司治理,防范经营风险,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亚会A审字(2020)0082号《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为-6.2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亿元,未分配利润为-31.18亿元。
公司2019年度不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公司制度规定的分红条件。
经研究决定,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也不进行现金分红。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2019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19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具体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具体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回购注销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上海莹悦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具体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公告》和《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具体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董事会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具体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0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0-018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飞马,证券代码:002210)交易价格于2020年4月24日、27日、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公司受疫情影响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专项意见》,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4),并于2020年2月13日披露了《关于调整预重整债权申报方式并延长申报期限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及《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的第二次通知》(公告编号:2020-006),就公司被申请重整事项及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工作已完成,公司正积极配合管理人开展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的统计、核实及审查等工作;同时,法院主持摇珠选定的资产评估机构亦正对公司开展资产评估工作目前,公司、管理人以及有关方正全力推进公司预重整以及重整的相关工作,公司积极配合管理人开展预重整债权申报、核查以及评估等相关工作,全力推动尽快进入重整程序,但本次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2020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以及2020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的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 易所将自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
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前期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关于公 司银行账户、股权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暨后续可能继续被动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以及相关公告,就公司被实施风险警示、涉及诉讼/仲裁以及银行账户股权资产冻结事项、公司被立案调查、股东股份质押及被动减持风险事项,以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披露或核实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6、公司尚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7、截止目前,尚未发现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8、经了解,2020年4月24日-28日,因控股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为本公司子公司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被法院判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31,46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0019%)被司法强制处置/执行,从而导致飞马投资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后续可能存在继续被动减持股份的情况(请见2020年4月2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暨后续可能继续被动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督促其及有关方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经了解,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info)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23 债券代码:128086 债券简称:国轩转债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业绩快报数据是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反馈的审计调整事项,经公司确认并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后的结果,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4,958,898,582.32 5,126,995,193.56 -3.28 营业利润 58,853,350.72 639,350,236.87 -90.79 利润总额 51,894,341.42 645,909,551.71 -91.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253,825.33 580,345,487.56 -91.17 基本每股收益 0.05 0.51 -90.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0 6.86 -6.26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股本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5,170,447,069.278,904,033,708.211,136,650,819.00 7.83 20,587,002,713.318,526,061,310.611,136,650,819.00 7.50 22.264.43 4.40 注:上述数据均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销售收入49.59亿元,同比下降3.28%;营业利润-0.59亿元,同比下降90.79%;利润总额-0.52亿元,同比下降91.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51亿元,同比下降-91.17%。
影响2019年度业绩的主要因素为:公司2019年度各项费用较上年有所上升,同时,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有所增加。
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入较上年略有下降,而同期四项费用较上年增加3.79亿元,资产减值和信用损失较上年增加3.10亿元。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本期实现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本次业绩快报披露之前未披露业绩预告、盈利预测公告等预测性信息。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与前期预计存在的重大差异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
公司对造成差异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置。
公司将以此为鉴,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内部管控,提高业务水平和风险预警能力,提高业绩预计和业绩快报的准确性,以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2、本次业绩快报数据是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反馈的审计调整事项,经公司确认并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后的结果,与公司2019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20-022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夏智慧、证券代码:000662)在2020年4月24日、4月27日、4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5.38%,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通过书面、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核实,关注并对下列事项作出核实结论: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银行提出的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
详见公司2020年1月16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4、公司2019年度由于经营业绩下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原因,预计公司2019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275,000万元至345,000万元。
详见公司2020年1月23日发布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02)。
除此之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桂证调查字2020002号),具体内容如下:“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公司2020年4月27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6、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夏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黄弦提出的天夏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
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7、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难以按原计划完成年报相关工作,无法按规定如期披露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2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20]275号)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年度报告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公司董事会审议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
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发布《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8、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9、经查询,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 公司股票。
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涉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已披露的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0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江苏银行提出的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并指定浙江华光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破产清算的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破产清算工作正在进行中尚未完成。

3、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了《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02),预计公司2019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275,000万元至345,000万元。
业绩预告的数据由公司财务部初步估算得出,公司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现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

4、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夏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被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黄弦提出的天夏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并指定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破产管理人,天夏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存在破产清算的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破产清算工作正在进行中尚未完成。

5、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20-057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的书面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股份新增部分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股份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1)新增冻结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 动人 柴国生 是 司法冻结数量(股) 司法冻结执司法冻结日期行人 解冻日期 35,161,738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 法院 2020-04-23 2023-04-22 本次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本次冻结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23%4.60%
(2)新增轮候冻结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 动人 轮候冻结数量(股) 轮候机关 司法冻结日期 本次冻结占其本次冻结占公所持股份比例司总股本比例 柴国生 是 1,142,93827,038,162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 法院 2020-04-222020-04-23 0.69%16.32% 0.15%3.54% 合计 28,181,100 17.01% 3.69% 经了解,上述股份被冻结,主要系股东柴国生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押债务纠纷所致。

二、累计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2020年4月27日,柴国生持有公司股份165,638,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8%;累计被质押的股份164,495,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3%;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75,342,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6%;累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38,18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截至2020年4月27日,柴国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6,741,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2%;柴国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华累计被质押的公司股份164,495,710股,占二人所持股份总数的98.65%,占公司总股本的21.53%;柴国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华合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76,446,038股,占二人所持股份总数的45.85%,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柴华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轮候冻结情形。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本次冻结不会直接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如后续柴国生无法偿还质押债务,多个质押权人采取诉讼、司法拍卖、司法划转等方式进行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将持续关注柴国生的股份变动情况及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因公司正在推进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有关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相关事项,可见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述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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