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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闫亮 2020年3月18日星期三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 信息披露DISCLOSURE C61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20-005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控股股东之一林若文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林浩茂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
8 月27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号)(以下简称“减持计划”),控股股东之一林若文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浩茂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080,500股,其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0年3月17日,公司收到林若文女士及林浩茂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已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一)控股股东减持情况林若文女士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一致行动人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2020/1/7 7.05 200,000 0.056 林浩茂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62020/1/2 6.25 1,650,000 0.466 5.9 400,000 0.113 2019/12/31 5.59 750,100 0.212 合计 —
—— ——— 3,000,100 0.847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变动前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数 105,686,875 29.85 变动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05,686,875 29.85 林若文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421,719 7.46 26,421,719 7.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79,265,156 22.39 79,265,156 22.39 合计持有股数 7,900,775 2.23 4,900,675 1.38 林浩茂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900,775 2.23 4,900,675 1.3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涉及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的实际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林若文女士及林浩茂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20-006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收回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按照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相应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购买银行短期现金管理理财产品。
现将公司购买的已到期现金管理产品及收益情况公告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资金来源收益起算日 产品到期日 投资期限 认购金额(元) 收益金额(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保证收益型 募集资金2018年12月18日自有资金2019年3月6日 2019年12月24日2020年3月4日 371天364天 40,000,00020,000,000 1,382,356.16678,136.99 3.40%3.40%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 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自有资金 2019年9月12日2019年10月14日 2020年3月13日2020年3月16日 183天154天 10,000,00020,000,000 180,493.15302,093.15 3.60%-3.7%3.58-3.68% 合计 90,000,000 1,160,723.29 ——— 目前公司购买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购买上述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5日、2019年5月15日、2019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69号、2019-030号、2019-053号)。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本金90,000,000元及收益1,160,723.29元已收回至本公司账户。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20-007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合适收益的现金管理产品,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现将公司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产品类资金 型 来源 收益起算日 产品到期日 投资期限 认购金额(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 放 保本理财———按期开放理财 产品 自有资金 2019年12月25日 2020年6月24日 182天 40,000,0003.20% 广发多添富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自有资金 2020年3月2020年12 12日 月9日 273天 50,000,0005.00% 注:
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2、预期年化收益率为扣除现金管理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预计年化收益率。

二、买上述现金管理产品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的市场价值可能下跌,可能会导致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提前终止。

(2)流动性风险: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提供开放日之外的赎回机制,投资者在存续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3)信用风险:发行人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上述现金管理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产生影响。

(4)政策风险: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上述现金管理产品的正常运行。

(5)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现金管理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
现金管理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客户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6)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的回收情况,一旦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上述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70,000,000元,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180,000,000元。
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购买日 购买金额(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年利率 期限资金来源 中国银行汕头鮀浦支行2019.4.2 5000 2019.4.22020.3.313.40%364天募集资金 交通银行长银支行2019.4.16 4000 2019.4.16活期3.5%-3.7%-- 自有资金 中国银行汕头鮀浦支行2019.6.19 2000 2019.6.192020.6.173.35%364天募集资金 交通银行长银支行2019.9.18 1000 2019.9.202020.3.203.6-3.7%182天自有资金 交通银行同安支行2019.9.23 1000 2019.9.272020.3.273.6-3.7%182天自有资金 交通银行同安支行2019.10.12 3000 2019.10.142020.4.13 3.583.68% 182天自有资金 中国银行汕头鮀浦支行2019.12.25 4000 2019.12.252020.06.243.20% 182天自有资金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2020.03.10 5000 2020.03.122020.12.095.00% 273天自有资金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南山区粤海街道 T107-0089地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南山区粤海街道T107-0089地块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与另一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后海金融商务总部基地T107-0089地块(以下称“目标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买,并在该地块上进行合作建设开发。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以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价格参与本次土地使用权的竞买及建设。
如竞买成功,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书》等)。
为明确联合体合作方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合作双方于2020年3月17日签订了《南山区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T107-0089地块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43,600平方米,预计公司可持有的总建筑面积占比约为34.3678%(面积约为14,950平方米),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粤海街道后海地块保证金、地价款及建设费用由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公司预计参与该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及未来建设费用合计约44,800万元(以上价格为预估价格,具体发生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购买的土地出让金及未来建设金额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宗地号:T107-0089地块
2、土地位置:后海金融商务总部基地
3、用地面积:约4808.17平方米
4、总建筑面积:约43600平方米
5、土地使用年限:30年具体情况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以下简称“出让公告”)【深土交告〔2020〕4号】及《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中关于目标地块的描述为准。

三、拟投资金额公司预计参与该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及未来建设费用合计约为44,800万元(以上价格为预估价格,具体发生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四、联合竞拍方联合竞拍方为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一)合作形式及出资比例
1、合作形式
(1)各合作方出资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竞买目标地块,共同承担土地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金、各项税费;
(2)成功竞买并取得目标地块后,各合作方共同出资进行项目合作开发建设,各合作方共同承担项目建成、投入营运所需的全部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资金、政府规费、管理费用等。

2、各合作方按照占比出资建设目标地块。
目标地块总建筑面积为43,600平方米(计容面积),各合作方按照可分配总建筑面积的占比分配相应的建筑面积。

3、为了分配物业的功能完整和管理便利,办公用房的分配按照整层分割的原则,其他物业的分配按照整套(整间)分割的原则,由于无法分割导致最终分配面积与上述约定不一致时,双方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4、各合作方按可分配总建筑面积占比持有43,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包括办公用房、配套商业、配套食堂、配套物业用房)。
全部为自持部分。

5、出资比例
(1)各合作方应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的出资比例,以各合作方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总额(包括办公用房、配套商业、配套食堂和物业用房)在2家企业应支付土地出让金总额中所占比例为准。

(2)各合作方应支付的项目建设资金、政府规费、各项税费、管理费用及其他各项费用的比例,以各合作方的可分配总建筑面积的所占比例为准。

6、建筑面积差异处理各合作方最终实际获得计容建筑面积与已支付土地出让金及建设金额所计建 筑面积如不一致,在项目建成且完成分配后,各合作方应按照实际获得计容建筑面积重新计算各合作方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项目建设资金、政府规费、各 项税费、管理费用等,并由各合作方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且不计算利息。
(二)资金支付
1、目标地块土地出让金的支付根据《出让公告》,本次竞买目标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书》、《地价缴费通知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各合作方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按本协议所确定的出资比例计算确定。
上述付款进度和比例为各方约定,但最终以《出让合同书》的约定为准。

2、项目建设资金和其他费用及支付为了项目能够及时顺利的开展建设,在代建合同和其他项目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节点前5日内,各合作方应将各自应支付的建设资金和其他款项付至多方共管账户,具体金额以签订生效的代建合同及其他项目合同的约定为准。
由多方共管账户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合同约定统一支付建设资金和其他款项。
项目建设的具体事宜由各合作方另行协商。
(三)各合作方承诺及保证
1、各合作方均承诺督促配合项目代建方在取得建设用地后六年内建成投产。

2、为确保联建工作顺利推进,各合作方同意共同确定代建公司统一建设,并承诺严格按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完成各项配合工作。

3、各合作方均承诺,签署本协议以及联合申请竞买后海金融商务总部基地T107-008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宜,已获各合作方有权决策的机构批准。

4、各合作方保证,如土地竞买成功,在《出让合同书》约定的使用年限内企业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及统计关系不得变更到南山区以外的地区。
(四)违约责任
1、各合作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或违反承诺及保证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其他各合作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出资的(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金、项目建设资金、政府规费、各项税费、管理费用等),每逾一日,违约方按应支付的未出资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因前述违约行为导致其他各合作方已支付款项被没收的,违约方还应向其他各合作方赔偿被没收的款项。

3、在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条件已达成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无故拒绝按《资金共管账户管理协议》约定加盖预留印鉴,导致其他各合作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其他各合作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各合作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区政府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目标地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参与联合竞买土地及建设的投资事项,主要是作为未来公司研发及办公用地,满足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用地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公司实力,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参与竞买及联合建设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参与联合竞买土地及建设的投资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目前该项目的投资总额为预估数,且上述竞拍土地的取得仍须政府部门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后续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审慎投资。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南山区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T107-0089地块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04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做了解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质权人泉州银行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57,780,0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1% 起始日 2019年3月13日 解除日期 2020年3月12日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质权人 本次质押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是否为限售股 是否为补充 质押 质押日期 质押期限 质押到期日 质押用途 泉州银行43,200,0001.06%否 办理解除 否2020年3月一年期 质押 经营 12日 手续为止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情况如下: 股东名持股数量称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 份数量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 份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易;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黄金销售(不含黄金交易);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工程的施工;花卉种植。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4月8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福州市马尾区登龙路99号13#楼3层,法定代表人:吴洁,注册资本:70,000万元,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06月11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6#楼轮运大厦三层310室,法定代表人:施志敏,注册资本:37,800万元,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及设备维护、数据处理;智能化系统技术的研究开发;酒店投资管理;对房地产业的投资;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建筑材料、汽车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塑胶制品、机械产品、电梯、塑料制品、金属材料(不含贵重、稀有金属)、化肥、饲料、石材、焦炭、重油、润滑油、燃料油、木材的批发;代理销售农药(不含危险品,详见委托书及委托企业经营范围);原粮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 2019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308,751,081,148.62308,751,081,148.62361,051,635,642.89 负债总额 258,086,739,550.70258,086,739,550.70302,193,283,410.58 长期借款 56,178,504,416.31 56,178,504,416.3168,412,393,394.35 流动负债 181,049,144,163.49181,049,144,163.49207,496,184,458.23 净资产 50,715,641,597.92 50,664,341,597.9258,858,352,232.31 2018年1-12月 2018年1-12月 2019年1-9月 阳光集768,627,76 团
4 东方信620,370,94 隆
7 康田实411,785,92 业
3 合计:1,800,784,634 18.79706,485,71706,485,71 %
7 7 15.17544,803,92530,223,92 %
7 7 10.07411,785,00411,785,00 %
0 0 44.031,663,074,61,648,494,
6 % 44 44 91.9217.27%% 85.4712.96%% 100.010.070%% 91.5440.31%%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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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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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注: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获得行权资格,截至公告日,因部分激励对象进行行权,公司总股本为4,089,980,515股。
(三)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2,545.6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4.7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29%,对应融资余额约27.22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34,227.76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4.5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82%,对应融资余额约58.08亿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其偿还能力强,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
(1)基本情况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2月6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登龙路99号,法定代表人:吴洁,注册资本:796,000万元,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对信息技术服务业、教育业、环保业、金融业、医疗业的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械设备、建材、室内装饰材料、电梯、矿产品、焦炭、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肥、润滑油、燃料油、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饲料、煤炭的销售;对外贸 营业收入 86,386,058,831.96 86,386,058,831.9655,419,949,847.82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偿债能力指标 4,581,283,339.4220,203,286,089.21 4,581,283,339.4220,203,286,089.21 3,009,514,667.4513,425,113,325.81 资产负债率 83.59% 83.59% 83.70% 流动比率 146.16% 146.24% 149.16% 速动比率 29.24% 30.27% 30.68%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24.37% 24.37% 24.85%
(3)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情况,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

6、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方式积极应对。

7、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发生未披露的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一)解除质押申请受理回执;(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在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号),现将董事候选人简历补充如下: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PaulXiaomingLee,公司董事长,男,1958年出生,美国国籍,有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2年加入中国昆明塑料研究所,从1984年至1989年任副所长,1992年12月毕业于美国UniversityofMassachusetts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1992年至1995年任美国InteplastCorporation技术部经理,1996年4月起至今,历任红塔塑胶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德新纸业董事长、总经理,成都红塔董事长等职务。
2006年起加入创新彩印任董事长。
现任公司董事长。
201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股东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益投资”)董事长,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股东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投资”)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上海瑞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暨”)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0,503,0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0%),拥有公司股票203,973,648股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5.33%)。
PaulXiaomingLee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之
一,与本次提名董事李晓华先生为兄弟关系,与本次提名董事YanMa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SherryLee女士为父女关系。
PaulXiaomingLee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犯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李晓华,公司副董事长,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3年2月毕业于UniversityofMassachusetts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1993年至1996年,任职于美国World-PakCorporation;1996年4月起至今,历红塔塑胶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德新纸业副董事长,成都红塔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2006年起加入创新彩印任副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股东合益投资董事,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股东合力投资董事长,2020年6月至今任珠海恒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恒捷”)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1月至今为上海瑞暨法定代表人,并任董事一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晓华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4,747,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2%),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0,069,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0%);通过合益投资、合力投资、珠海恒捷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4,677,7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
李晓华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之
一,与本次提名董事PaulXiaomingLee先生为兄弟关系。
李晓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犯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YanMa,公司董事,女,1959年出生,美国国籍,有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1981年至1990年,任职于昆明延安医院;201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现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YanMa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YanMa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之
一,与本次提名董事PaulXiaomingLee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SherryLee女士为母女关系。
YanMa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犯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4、冯洁,男,汉族,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业经济师。
1981年至1984年,思茅工商银行工作;1989年至1997年,历任云南光学仪器厂综合管理处统计员、计算机中心主任、团支部书记;1997年至2005年,历任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技术员、统计主管、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05年至2009年,任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成都办事处主任;2009年至今,历任红塔塑胶(成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
现任公司董事、红塔塑胶(成都)有限公司总经理、销售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冯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合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票434,9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除上述持股事项外,冯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冯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犯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许铭,公司董事,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5年至2002年,任环球彩印车间主任;2002年至今,历任创新彩印车间主任、技术总监。
现任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许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835,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
许铭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犯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AlexCheng,男,1958年出生,美国国籍,有境外居留权,UniversityofMassachusetts塑料工程硕士,东北农业大学博士学历。
1993年9月至2011年9月任美国InteplastCorporation技术经理。
2012年2月至2019年6月任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
2020年1月至今任上海瑞暨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AlexCheng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除在上海瑞暨担任董事外,AlexCheng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AlexCheng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犯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1、唐长江,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EMBA),瑞士维多利亚大学管理学硕士(MBA),现任广东省电池行业协会秘书长。
1994年8月至1996年10月,任科林斯德(惠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98年3月至2002年5月,任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2003年1月至2013年6月任深圳市唐氏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3年7月至2019年5月任深圳市鑫宇环检测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唐长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唐长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犯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唐长江先生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卢建凯,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上海仰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合伙人、法定代表人。
2001年至2004年,任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审计师。
2004年至2008年,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审计师。
2009年至2011年,任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及股权投资事业部副总裁。
2011年至2013年,任江苏常发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部总监。
2013年至2015年,任上海劲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卢建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卢建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犯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卢建凯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郑海英,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资深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FCCA)会员。
1988年7月至1994年4月在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任教,同期在原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兼职。
1994年4月至1996年4月在香港李文彬会计师事务所(
M.B.LEE&COLTD)从事审计工作。
1996年4月至1999年4月在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任教。
1999年4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主要研究财务会计方向。
除前述职务,郑海英女士目前担任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19)、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道射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6262)、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11)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郑海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郑海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犯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郑海英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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