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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田 6
制作朱玉霞 2021年6月26日星期六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zqrb.sina.net 信息披露DISCLOSURE C15 证券代码:600547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1-040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等监管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焦家金矿矿业权及相关资产并解除<采矿权租赁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国红、王立君、汪晓玲回避表决,其他6名董事全部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焦家金矿采矿权、探矿权及相关土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42号)。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闲置固定资产的议案》因公司已经整体搬迁至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2503号,原办公楼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以下简称“该资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为保证资产保值增值,拟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资产变现。
同意公司参考该资产的评估值414,612,552.33元,拟确定该资产挂牌价为414,612,552.33元,在山东省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全资子公司向星展银行和东方汇理银行借款的议案》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黄金香港公司”)为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并购卡帝诺资源有限公司(CardinalResourcesLimited)的实施主体,为实现山东黄金香港公司并购卡帝诺资源有限公司自星展银行香港分行和东方汇理银行香港分行借入的总计2.75亿美元到期债务再融资,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拟向星展银行香港分行和东方汇理银行香港分行申请不超过2.75亿美元不超过三年期贷款。
山东黄金香港公司作为借款人将与星展银行香港分行和东方汇理银行香港分行作为贷款人(以下合称“贷款人”)签署一份贷款协议(FacilityAgreement)。
根据贷款协议的约定,贷款人向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提供本金金额不超过2.75亿美元贷款,贷款期限为自提款日起不超过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向星展银行和东方汇理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将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协议》附件),为山东黄金香港公司自星展银行和东方汇理银行借入的不超过2.75亿美元贷款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申请开立保函。
公司将履行上述协议项下交易及相关义务,就上述事项引起的山东黄金香港公司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贷款合同金额87,500万美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实际担保的贷款余额77,500万美元,均系公司为山东黄金香港公司境外融资提供的担保。
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系公司为山东黄金香港公司到期担保贷款的再融资提供担保,不会增加公司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担保额度内,无须另行经过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公告编号:临2021-042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焦家金矿采矿权、 探矿权及相关土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山东黄金”)所属控股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公司”)拟现金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集团”)所持焦家金矿采矿权、探矿权及相关土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参考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焦家金矿采矿权、山东莱州市焦家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南部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海地人矿评报字[2021]第020号)(以下简称“《矿权评估报告》”)以及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拟现金购买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项目所涉及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1)第0263号)(以下简称“《土地评估报告》”)作为定价依据,综合考虑剩余未缴纳矿业权权益金的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6,931.70万元。
●本次收购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另外,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矿业权转让尚待获得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矿业权权属及其限制或者争议情况: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矿业权为黄金集团合法取得并持有,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诉讼等权利限制或权利争议的情形。
●矿业权取得或者转让以及矿产开发项目的登记、备案或者批准情况: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矿业权转让尚待获得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矿产开采的生产条件是否具备、预期生产规模和达产时间:焦家金矿现拥有165万吨/年采矿许可证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配套资产,属于在产矿井,其拥有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2020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2日,相关矿产开采的生产条件均已具备,上述配套设施及资产为实际生产方莱州公司所有。

一、关联交易概述(一)交易基本情况山东黄金控股子公司莱州公司拟向黄金集团购买其持有的焦家金矿采矿权、探矿权及相关土地资产,转让价格依据上述经营性资产以202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扣减剩余未缴矿业权权益金金额后确定为16,931.70万元人民币。
同时,双方签署《<采矿权租赁协议>解除协议》,终止相关租赁事项,并于上述焦家金矿采矿权完成交割之日起生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焦家金矿矿业权及相关资产并解除<采矿权租赁协议>的议案》。
公司现有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议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国红、王立君、汪晓玲回避表决。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尚需履行的其他程序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将达到3,000万元以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超过5%,故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另外,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矿业权转让尚待获得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二、关联方介绍(一)黄金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2503号 办公地址 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2503号 法定代表人 陈玉民 注册资本 131,914.56万元人民币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 1996年7月16日 实际控制人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 (以下限子公司经营)黄金地质探矿、开采;黄金矿山电力供应;汽车出租。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黄金珠宝饰品提纯、加工、生产、销售;黄金选冶及技术服务;贵金属、有色金属制品提纯、加工、生产、销售;黄金矿山专用设备及物资、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设备维修;批准范围的进出口业务及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及会计咨询,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情况近三年来,黄金集团生产经营稳定运行。
黄金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3月31日/2021年1-3月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资产总额 12,741,787.34 12,016,327.12 净资产 4,801,651.17 4,567,499.61 营业收入 999,022.62 7,671,708.77 净利润 -58,533.96 313,822.01 注:以上
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黄金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一)交易主体情况 公司名称 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莱州市莱州北路609号 法定代表人 王成龙 注册资本 43,017.64万元人民币 公司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3年5月27日 经营范围 销售:黄金、矿产品(煤炭除外)、矿山设备及物资。
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金矿的采选、黄金冶炼;收购、加工、销售:黄金制品、白银制品、金精矿、银精矿、铜精矿、铅精矿、锌精矿、硫精矿、铁精矿;珠宝、金属饰品、工艺品的批发、零售;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及井下充填材料。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莱州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41,000.00 95.31%
2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017.64 4.69% 合计 43,017.64 莱州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3月31日/2021年1-3月 100.00%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资产总额 1,347,034.78 1,342,798.83 净资产 729,548.71 741,213.49 营业收入 71,290.13 565,600.08 净利润 -12,045.68 125,637.31 注:以上
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标的为黄金集团所持焦家金矿采矿权、探矿权及相关土地资产。

1、标的采矿权
(1)采矿权的基本情况采矿权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号:C0106483矿山名称: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焦家金矿开采矿种:金矿生产规模:165万吨/年矿区面积:1.888平方公里有效期限:陆年,自2019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01日发证机关:自然资源部交易标的焦家金矿采矿权,采矿权人为黄金集团,其所持采矿权权属清晰,已取得合法的采矿许可证,无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焦家金矿采矿权评估范围内保有金矿石量377.85万吨,金金属量12,437.00千克,平均品位3.29克/吨;伴生矿产银矿(333)金属量26,650.00千克,平均品位7.05克/吨;伴生(333)纯硫量12.49万吨,平均品位1.94%。

(2)采矿权历史沿革焦家金矿采矿权首设于1988年10月19日,发证单位为山东省地质矿产局,证号:鲁采证冶黄字[1988]第012号,矿权人为山东省黄金工业总公司;1999年9月依法换证,发证单位为国土资源部,证号:1000009940070,采矿权人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有效期限二十年,自1999年9月至2019年9月。
2011年2月20日因转变坐标系(1954北京坐标系转换为1980西安坐标系)而换证,证号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1-068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从而导致注册资本增加事宜,对《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关于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17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日前,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公司已完成了上述事项涉及注册资本增加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C0106483,矿山名称: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焦家金矿;矿业权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开采矿种:金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3万吨/年;有效期20年,自1999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
2019年9月办理变更延续,证号C0106483,矿山名称: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焦家金矿;矿业权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开采矿种:金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65万吨/年;矿区面积:1.888平方公里;有效期限:2019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
最近三年,焦家金矿采矿权均属于黄金集团,采矿权权属未发生变更。

(3)采矿权权益金缴纳情况根据财政部和自然资源部下发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9年,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委托青岛衡远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焦家金矿及扩界区采矿权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焦家金矿及扩界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青衡矿评报字[2019]第060号》,评估基准日:2019年3月31日,保有金矿石量783.23万吨,金金属量25,837千克;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不含原矿区内已处置有偿处置部分)矿石量447.01万吨,金金属量14,774千克,平均品位3.30克/吨;可采储量矿石量403.58万吨,金金属量13,199.73千克,平均品位3.27克/吨;评估结果为人民币15,855.59万元。
2020年6月,根据《山东省采矿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该采矿权出让收益分期缴纳,首期出让收益1.00亿元,已于2019年12月25日缴清,剩余部分(5,855.59万元)分五期缴纳,黄金集团应当在自领取采矿许可证之日起五个年度(2020年~2024年)内缴纳,每年度缴纳人民币1,171.118万元。

(4)采矿权转让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所涉采矿权转让尚待获得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2、标的探矿权
(1)探矿权的基本情况探矿权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许可证号:T0055234勘查项目名称:山东省莱州市焦家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南部详查地理位置:山东省莱州市图幅号:J51E016001勘查面积:0.30平方公里有效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发证机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交易标的山东莱州市焦家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南部详查探矿权,探矿权人为黄金集团,已取得合法的探矿权证,黄金集团所持探矿权权属清晰,无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焦家金矿探矿权评估范围内金矿石量21.51万吨,金金属量972.00千克,平均品位4.52克/吨;伴生矿产银矿(333)金属量938.00千克,平均品位4.36克/吨,伴生(333)纯硫量4,410.00吨,平均品位2.05%。

(2)探矿权历史沿革山东省莱州市焦家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勘探探矿权,首次设立时间为2000年12月28日,勘查许可证号:3700000010471,探矿权人为: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有效期限:2000年12月28日至2003年10月20日,面积0.80km2;2003年10月,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将该探矿权转让至黄金集团,其后办理了三次保留。
2011年“山东省莱州市焦家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普查”与“山东省莱州市焦家村东金矿普查”两个探矿权进行了整合,并进行了矿权拐点坐标从“1954北京坐标系”向“1980西安坐标系”的转换,整合换证工作结束后,勘查单位变更为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勘查面积2.20km2,勘察许可证号:T11,有效期为2011年4月1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勘查许可证到期后,进行了探矿权延续,项目名称变为山东省莱州市焦家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详查,勘查面积2.20km2,勘查许可证号:T11,有效期为2013年1月8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勘查许可证到期后,进行了探矿权延续,项目名称变为山东省莱州市焦家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勘探,勘查面积2.20km2,勘查许可证号:T11,有效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进行了探矿权保留延续,项目名称为山东省莱州市焦家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勘探,勘查面积2.20km2,勘查许可证号:T11,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勘查许可证到期后进行了探矿权分立保留,项目名称分别为山东省莱州市焦家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北部勘探,面积1.9km2,勘查许可证号:T11,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该北部探矿权于2020年1月9日注销;山东省莱州市焦家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南部详查,面积0.3km2,勘查许可证号:T34,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进行了探矿权保留延续,项目名称为山东省莱州市焦家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南部详查,勘查面积0.30km2,勘查许可证号:T34,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进行了探矿权保留延续,项目名称为山东省莱州市焦家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南部详查,勘查面积0.30km2,勘查许可证号:T0055234,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探矿权转让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所涉探矿权转让尚待获得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3、标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莱州国用(01)字第0635号土地使用权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座落:莱州市金城镇焦家村土地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0年8月31日使用权面积:190,731.73平方米(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1、采矿权及探矿权评估情况根据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焦家金矿采矿权、山东莱州市焦家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南部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海地人矿评报字[2021]第020号),焦家金矿采矿权及探矿权评估情况如下:评估机构: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目的:莱州公司拟现金收购黄金集团部分资产,需对涉及黄金集团所持有的“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焦家金矿采矿权和山东莱州市焦家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南部详查探矿权”价值进行评估。
本项目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评估委托方提供在本评估报告所述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的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焦家金矿采矿权和山东莱州市焦家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南部详查探矿权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对象: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焦家金矿采矿权、山东省莱州市焦家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南部详查探矿权。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评估结论:标的采矿权及标的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18,499.83万元人民币。
评估增值率:标的采矿权及标的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账面价值合计为17,794.47万元,经评估后的标的采矿权及标的探矿权评估价值合计为18,499.83万元,评估增值705.36万元,增值率3.96%。

2、相关土地资产评估情况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资产评估报告》,相关土地资产评估情况如下: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因莱州公司拟现金购买黄金集团部分资产的需要,需对所涉及的黄金集团持有的一宗土地使用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黄金集团持有的一宗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
评估范围:位于莱州市金城镇焦家村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莱州国用(01)字第0635号,证载土地使用人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面积190,731.7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0年8月31日。
评估基准日资产账面价值2,418,211.22元,账面值未经审计。
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
评估方法: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成本逼近法和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结果和成本逼近法评估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黄金集团申报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241.82万元,经评估后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4,287.46万元,评估增值4,045.64万元,增值率1,672.99%。
评估情况详见下表: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 - - - 非流动资产 241.82 4,287.46 4,045.64 1,672.9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 - - - 在建工程 - - - - 无形资产 241.82 4,287.46 4,045.64 1,672.99 土地使用权 241.82 4,287.46 4,045.64 1,672.99 其他 - - - - 资产总计 241.82 4,287.46 4,045.64 1,672.99
3、定价原则
本次公司下属控股公司莱州公司向黄金集团收购的焦家金矿采矿权、探矿权及相关土地资产的转让价格为16,931.70万元人民币,系依据:
(1)具有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的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矿权评估报告》中标的采矿权及标的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的评估价值18,499.83万元人民币;
(2)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资产评估报告》中标的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为4,287.46万元人民币;
(3)根据《山东省采矿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标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分期缴纳,首期出让收益1.00亿元已于2019年12月25日缴纳完毕,剩余5,855.59万元采矿权出让收益未缴纳。
该转让价格由公司与黄金集团经过充分协商,以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并考虑剩余未缴纳矿业权权益金等情况后确定,最终收购价格为16,931.70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合同主体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二)标的资产及转让价格根据评估结果,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总计为22,787.29万元人民币,扣除标的采矿权剩余未缴纳的出让收益5,855.59万元,本次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16,931.70万元。
(三)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标的资产完成交割(交割指标的资产完成证载权利人变更)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款。
(四)变更登记及交割
1、双方应共同配合,于转让款支付完毕后7日内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标的资产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
2、转让变更登记完成后,转让方应同时将标的采矿权、探矿权的相关地质资料等移交受让方。
(五)合同生效自双方签字、盖章,并自取得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且乙方控股股东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一)减少后续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前,因山东黄金上市后收购焦家金矿生产经营性资产时,公司子公司莱州公司所属焦家金矿的采矿权尚不具备国家采矿权价款处置的法定条件,未能转让给公司,故焦家金矿采矿权在本次交易前由公司向采矿权人黄金集团租赁使用。
本次交易完成后,焦家金矿采矿权、探矿权及相关土地全部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公司无须继续向黄金集团支付租金,故将有效减少公司与黄金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增加上市公司矿权储量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焦家金矿采矿权具有稳定的盈利能力,公司黄金资源储量增加,预计能为公司带来良好收益,同时提升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的总金额及其他相关事项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山东黄金控股子公司莱州公司所属焦家金矿与黄金集团就焦家金矿采矿权的租赁使用延续签署《焦家金矿采矿权租赁协议》(2020年-2022年)(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租赁采矿权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
2021年6月25日,双方签署《<采矿权租赁协议>解除协议》,终止相关租赁事项,并于上述焦家金矿采矿权完成交割之日起生效。

七、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焦家金矿矿业权及相关资产并解除<采矿权租赁协议>的议案》项下的资产收购并解除《采矿权租赁协议》的相关事项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加速推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减少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价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八、专项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收购矿业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47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1-041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等监管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焦家金矿矿业权及相关资产并解除<采矿权租赁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焦家金矿采矿权、探矿权及相关土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42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5日 名称: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成立日期:1988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柴琇注册资本:人民币41530.9045万元整营业期限:1988年11月29日至不约定期限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工业路899号8幢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互联网信息服务;进出口代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乳制品生产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玩具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36证券简称:华映科技公告编号:2021-058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为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以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映科技”)拟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国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主体为华映科技或其控股子公司,交易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两年,各交易主体将以各自资产作为租赁物。
上述额度中15,000万元将由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依实际担保金额以不超过1%的费率收取担保费用;上述额度中5,000万元,若以华映科技为交易主体,则由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以控股子公司为交易主体则由华映科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条款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内容为准。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华映科技695,833,534股股份,占华映科技总股本25.16%,为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华映科技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并收取担保费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华映科技融资租赁业务担保人民币15,000万元未超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2021年度将为华映科技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的额度范围。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提高工作效率,顺利推进本次交易,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该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一)公司名称: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孔繁星注册资本:181,671.0922万美元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成立时间:1991年09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7C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远东宏信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主要财务数据: 币别:人民币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2,605.71亿元 415.35亿元 268.56亿元 48.28亿元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2,999.27亿元 452.67亿元 290.42亿元 50.33亿元 (二)公司名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宿利南注册资本:763,869.977374万人民币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成立日期:2000年09月0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U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股权)经营;对网络产品、软件与电子信息服务、通 信、广播电视视听、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电子基础原料和元器件、家用电器、光学产品、电子测量
仪器仪表、机械加工及专用设备、交通电子等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产品的投资、控股、参股。
对物业、酒店的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为公司控股股东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主要财务数据: 币别:人民币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1,038.16亿元 294.84亿元 2计0)21年03月31日(未经审1,056.77亿元 296.87亿元 (三)公司名称: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法定代表人:林俊 452.42亿元109.81亿元 -34.45亿元2.63亿元 注册资本:276,603.2803万人民币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成立日期:1995年05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1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OLED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通信设备、光电子器件、电子元件、其他电子设备、模具、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对外贸易,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主要财务数据: 币别:人民币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121.35亿元 55.70亿元 21.94亿元 6.13亿元 2计0)21年03月31日(未经审124.77亿元 56.02亿元 6.65亿元 0.32亿元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租赁标的:华映科技或其控股子公司的资产租赁方式:售后回租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融资成本:不超过7%/年租赁期限:不超过两年(自起租日起算)起租日:所有权转让协议项下出租人支付协议价款之日(出租人开立/背书的票据上记载的出票/背书日期,或出租人电汇付款凭证上记载的付款日期,以孰早日为准),不以租赁物件实际交付为前提。
本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条款请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内容为准,但不会超过本次董事会审批的额度。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进一步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对相关资产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控股股东为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提升了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公司缓解资金压力,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0,435.05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本年度共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本息合计人民币30,654.86万元,其中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关联方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本息合计人民币20,002.16万元;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合计人民币60,389.00万元,收取担保费用合计人民币297.11万元(其中为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进行担保合计人民币10,000.00万元,收取担保费用合计人民币48.63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一)事前认可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以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本项业务的开展可充裕公司资金流,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收取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36证券简称:华映科技公告编号:2021-057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和独立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10人(其中董事李靖先生、独立董事王志强先生、邓乃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林俊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工作效率,顺利推进本次交易,董 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该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1-086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莱特”或“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各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2021年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担保,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江西中盛供应链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中盛”)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建设”)与江西中盛签署的《委托采购合同》、《买卖合同》和《供应链服务协议书》(以下简称“主合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货款、供应链服务费、货权过户费、仓储保管费、物流运输费(如有)、逾期利息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且包含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年度担保总额本被担次担保方保的前对担本次担保金额 度 保金额 本次担保后对剩余可用担保保被金担额保方的担额度 广东金莱特电国海建设有限 器股份有限公公司 45,000 司 3,000 2,000 5,000 40,0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国海建设有限公司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60108MA38LR2P5M
3、法定代表人:姜旭
4、成立日期:2019
年05月27日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八一乡莲谢路80号
7、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 工;地基基础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电力工 程施工;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铁路工程施工;通 信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及设计;环保工程;土地整理;建筑智能化 技术服务;楼宇智能化设备、机电设备、电子元器件、安防监控设备、网络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办公设 备的销售;弱电系统、综合布线;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0日 资产总额 42,739.45 负债总额 28,281.38 净资产 14,458.07 项目 2020年1-12月 营业收入 38,076.95 利润总额 2,431.13 净利润 2,016.51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江西中盛供应链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国海建设有限公司
3、保证人: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范围内的利息、费用等(如有)以实际发生为准。

7、担保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分批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3,20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37%。
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1-087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湛江华发新城市北花园项目590C及 公配建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
2、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项目合同价人民币560,892,325.21元,合同结算金额按工程实际发生量为准,存在最终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一、合同中标概况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建设”)为“湛江华发新城市北花园项目590C及公配建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二、合同签署情况近日,公司收到国海建设与广东湛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署生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湛江华发新城市北花园项目590C及公配建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

三、发包人情况介绍(一)发包人基本情况
1、发包人名称:广东湛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冯威
3、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4、住所: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麻西村湛江海湾大桥桥头北侧湛江海湾大桥管理中心办公室4层406房
5、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土地储备管理服务;建筑工程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房屋拆迁工程;房地产信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关联关系说明
1、公司及国海建设与广东湛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公司及国海建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与广东湛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类似的业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发包人信用状况良好,交付履约风险较小。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1)发包人(甲方):广东湛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承包人(乙方):国海建设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湛江华发新城市北花园项目590C及公配建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
3、工程地点:湛江市坡头区东城中路以北、李东路和开创路以南、林口东路以东、金阳路以西
4、工程内容:湛江华发新城市北花园项目590C及公配建地块主体建安工程(包括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6、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590C地块塔楼及商业配套、501DE地块文体中心及学校、488HI地块行政服务中心及社区医院主体建安工程(包括土建、水电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清单及施工图)
7、合同工期:总工期为605个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详见工期节点表。
以上工期均包括节假日。

8、合同价款:本合同不含税价暂定总价(小写)?
514,580,114.87元,增值税税率为9%,含税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亿陆仟零捌拾玖万贰仟叁佰贰拾伍元贰角壹分(小写):?
560,892,325.21元,其中,含税暂列金额(大写):贰仟陆佰陆拾壹万陆仟元整(小写):?
26,616,000.00元。

9、工程价款支付:每月10日前向发包方或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递交申请进度款的相关资料(如涉及进口货物,承包方需提供原产地证明、报关单、税单、该货物的备案书等相关资料),否则相应的付款顺延。
发包方审核合格后,于次月的5日会签,并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当月进度款(当月已实际完成产值,不含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的80%(扣除发包方根据合同确定的应扣款项)。
10、合同生效: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的履行将加大公司在建筑产业方面的比重,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发包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湛江华发新城市北花园项目590C及公配建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7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相关检测产品获得德国联邦药品与医疗 器械研究所(BfArM)认证的自愿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得德国联邦药品与医疗器械研究所(BfArM)特殊批准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一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相关信息 序号产品名称 认证号(备案号) 有效期预期用途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
1 测试剂盒(胶体金法)COVID-195640-S-199/21 (SARS-CoV-2)AntigenTestKit 3个月 该产品主要用于体外快速、定性检测人体前鼻拭子样本中的SARS-COV-2病毒,辅助诊断人体是否感染新冠病毒。

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上述产品获得德国联邦药品与医疗器械研究所(BfArM)认证后,可用于居家自由检测,在德国的商超、药店、互联网商店等进行销售,预计未来可能为公司带来相关外贸订单。
此次检测产品通过认证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提高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拓展能力,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产生正面影响。

三、风险提示
(1)由于德国以及欧洲新冠疫苗接种计划的推进,疫苗接种人群持续增加,新冠疫情的发展逐步得到有效控制,新冠检测产品以及公司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产品需求的持续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随着德国疫情的持续发展,进入德国家庭自测市场的企业名单在不断扩围,根据德国联邦药品与医疗器械研究所官网显示:目前全球已有多家企业的产品获批进入德国家庭自测市场,行业竞争者的增加可能导致行业竞争加剧以及市场价格波动等不确定性的风险。

(3)公司上述产品认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37证券简称:芯源微公告编号:2021-046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微”或“公司”)自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6月25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人民币656.07万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收款单位 款项内容 补助金额(万元) 补助依据 发放主体
1 芯源微 嵌入式软件增值税退税 406.07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
号)、财政部、国家国家税务总局沈阳高新技术产业 税务总局于2011年10月13日下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开发区税务局
2 芯源微 产业扶持资金 250.00 高端晶圆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投资协议书;高端晶圆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补充协议 合计 656.07 /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金额为656.07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1-036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更新《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 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5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33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审核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等文件。
现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中“问题
1.关于前募资金”及“问题
2.关于融资规模”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等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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