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管家”,有事来找他,2019年7月25日

装修 6
星期四责编李雯美编王琳值班主任杨连登 关注03 身影一直在、数据总靠谱、眼里全是活…… 楼院“大管家”,有事来找他 □文/图半岛记者曹现梅通讯员肖玮颉 去年10月10日,火车站商圈P1、P2项目的将近300户居民在经历十余载的等待后,终于拿到了新房回迁的钥匙。
作为一个回迁小区的物业经理,陈波除了要做好本职工作外,还要时常面对来自业主们关于房屋质量、是否要收取物业费的质疑。
为打消居民疑虑,陈波凭着满腔的责任感和一股子认真劲儿,时刻将为居民办实事儿、解难题放在第一位,累计解决问题千余件,赢得了居民的赞誉。
随时都能找到他,安心! 去年10月份,新房回迁让火车站商圈P1、P2项目的居民们高兴不已。
然而由于时间跨度长,在欣喜之余,居民们对房屋质量抱有怀疑态度。
为更好掌握小区情况、服务好小区居民,陈波组织工作人员在业主验房前抄水电、检查门窗质量、掌握相关联系电话,并对检查情况拍照留档,以便在居民询问时给出最快、最准确的回复。
可事实比他想象的还要艰难,陈波索性就站在小区楼院中间,随时受理居民的疑问。
为了让居民们顺利地装修入住,陈波还推出很多“额外服务”———楼上业 主做完防水,物业帮着协调楼下验收防水试验效果;业主家里装修忘关水龙头赶不回来,陈波立即赶到业主家中,帮关水龙头、帮着业主排水;装修期间在网上买东西没人收,物业主动帮着业主代收装修用的快递……陈波用周到的服务打动了业主,业主和物业之间少了抱怨、牢骚和投诉,多了沟通、理解和相互帮助。
“陈经理周六日都在我们这儿,没看他休息过。
”住在小区2号楼的居民王女士说道,“只要是我们需要他的时候,他一定会出现。
” 数据“一口清”,居民给点赞! “陈经理很专业,我给家里置办家电之类的都会找他把把关。
”小区1号楼的居民孙先生说。
几个月前,孙先生在外地的女儿通过网络买了一个空调,已经付完定金,就等收货安装了。
退休在家的孙先生欣喜之余,也在心理打鼓:“网上买的空调尺寸到底合适吗?自己年纪大了又没有工具,怎么测量呀?”纠结了半天,孙先生求助了陈波,没想到,陈波一口说出了孙先生家空调室外机合适的尺寸,并提出了关于空调型号的建议。
“没想到他竟然对这些尺寸都掌握得那么清楚!”孙先生感慨道“,也就听了他的话,及时在网上退了货,要不是他,我们还得多花五六百块钱的运费呢!” 自那以后,孙先生几乎所有家电的安装细节都会向陈波请教,电梯尺寸多少?油烟机选什么样的好?门窗需不需 要改内倒……陈波以前干过几年装修,虽然有些问题不在物业经历的解答范围之内,但他把业主当朋友,也不厌其烦地为业主解答疑问、提出建议。
“每次他给的数据都是最准的!”孙先生说,“这些细微之处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他的专业性,还看到了他的责任心!” 除了对小区各种装修数据了然于胸,陈波对小区居民家里的情况也非常了解。
海军节前夕,街道社区对小区进行走访和安全检查,陈波一边带路,一边向工作人员介绍业主情况———哪个家里没住人、哪个家里有老人、哪个家里的子女常年在外地、干什么工作,他都比较清楚。
“这个小区是新回迁的,还没有选楼组长,陈波就自觉干临时楼组长的活,掌握居民情况,及时反映民意,我们都很感激。
”社区工作人员杜晓娟说道。
陈波仔细地检查小区里的每一项设施。
您缺啥,他都落在行动上 作为小区物业经理,陈波有单独的办公室。
可自去年10月份上任以来,陈波不是在小区中来回溜达,就是在保安室看着窗外,几乎没在办公室里待过。
“本可以吹空调,偏只能来风扇,就因为他时刻心里都想着小区。
”小区保安说。
位于小区门口的保安室非常简陋,只有几张桌椅,一个壁挂式的电风扇和一个烧水壶,可在这里陈波可以待一天。
“我经常坐在这里望着窗外,看看业主到底还缺什么,我们还能做什么。
”陈波说。
例如,陈波发现许多业主们经常会提着桶出门,跑到隔壁的小区里打两桶直饮水,再提回家,有些上了年纪的业主提不动水,就会坐在马路边,歇一会提一会。
看到了这个情况,陈波联系了几家提供直饮水的公司,在小区里安装了提供直饮水的设备,为小区业主提供了方便。
陈波就这样一边看、一边想、一边琢磨着怎么干。
业主们有在户外晒衣服晒被的习惯,偶尔会在小区里私搭乱建、拉绳晾衣,影响市容。
虽集中 整治了几次,可效果不佳。
既要维护小区环境、又要顺应业主的生活习惯,陈波就在小区内找到一片空地,打算报相关部门建一个户外晾衣区域。
不仅如此,陈波还酝酿着建“电动车停车位”。
“楼里不少业主有电动车,我们门前恰好有块地,我打算向社区提提建议,建一个‘电动车停车区域’,不仅提供停车位,还配上充电设备,这样业主们就不会将电动车停在楼道里,产生安全隐患了。
”陈波说。
“他的眼里‘全是活’,每天都不闲着。
”附近的居民说。
在陈波的努力下,物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融洽,许多业主看物业办公条件简陋,都自发给物业捐衣捐物,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现在,火车站商圈P1、P2项目已经有80%的房屋装修完毕,预计今年年底,小区里的“人气”会更足。
“将矛盾降到最低点,将小区氛围搞好,业主生活才会更美好。
”陈波说:“今后我们将通过举办多种活动、不断完善小区配套设施,让业主生活更方便、邻里关系更融洽。
” 签署共同还款承诺书,离婚后还承担还款责任吗? [法律微课堂] □半岛记者曹现梅实习生侯祥家整理 本期嘉宾:寿张路社区法律顾问刘璐璐 >>>案情背景赵某与薛某于2013年登记结婚, 2014年因赵某的哥哥准备购房,但为享受首套房优惠,便与赵某约定:以赵某名义购买某小区商品房一套,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均以赵某名义签署,哥哥承担购房首付款和每 月房贷。
在办理银行贷款审批手续中过程中,薛某作为赵某之配偶,签署了同意抵押房屋声明和共同还款承诺书,确认同意以购买房屋作为抵押,并承诺对贷款清偿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2016年因双方感情破裂,赵某与薛某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考虑上述房屋实际由赵某哥哥购买,故二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该处房屋归赵某所有,购房贷款由赵某负责偿还。
2018年,因贷款清偿产生逾期,银行将赵某与薛某同时起诉至法院,要求赵某清偿贷款及利息,并要求薛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但薛某认为, 该房子与其没有关系,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案情处置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共同还款承 诺书是薛某的真实意思表示,系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其行为构成债务加入,其应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即使两被告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贷款本息由赵某负担,该约定也不能对抗债权人,薛某仍然应当根据共同还款承诺书的约定,对本案贷款本息及费用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律师解读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经常会 因基于配偶身份或共同共有人身份为对方签署相关文书,根据《民法总则》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法律没有另行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该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
因此,如无法定情形,本人签署的文书对其有法定约束力,应当履行文书载明的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即使双方在离婚时约定该债务由一方承担,但因该约定系夫妻双方自行约定,在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双方均需对债务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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