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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LOSURE 制作张玉萍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zqrb.sina.net 2021年3月19日星期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已于2021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孙任靖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8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0,166,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13,328.00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0,166,600股,本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95,216,580股。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十)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本议案关联董事孙任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的票数占表决票数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提高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2021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可以在不同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预计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材料”)发展,促进公司硅烷偶联剂项目稳定、顺利实施及三孚新材料日常经营的稳定运转,2021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为三孚新材料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三孚新材料当前融资成本。
公司将根据三孚新材料实际资金需求分笔发放。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票据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 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
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提请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1年度,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境外上市或境内外同时上市(A+H股)企业,要在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允许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提前实施。
按照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4月8日13:30在公司办公楼三层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0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主要产品 2020年产量(吨) 2020年销量(吨) 2020年销售金额(万元) 三氯氢硅 61,060.97 60,992.72 23,913.30 高纯四氯化硅 10,590.14 9,092.78 5,332.65 氢氧化钾(折百) 71,438.48 71,725.44 41,620.74 硫酸钾 99,254.10 100,412.88 24,825.24 注1:折百:为了更加直观方便地计算、比较和使用,将氢氧化钾浓度换算为100%所计算出的产量、销量; 注2:以上销售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产品 2020年平均售价(元/吨) 2019年平均售价(元/吨) 变动幅度(%) 三氯氢硅 3,920.68 3,826.12 2.47 高纯四氯化硅 5,864.70 6,332.44 -7.39 氢氧化钾(折百) 5,802.79 6,788.90 -14.53 硫酸钾 2,472.32 2,678.21 -7.69 注1: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1、氯化钾2020年,氯化钾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且较去年同期相比价格整体处于相对低位。
公司2020年氯化钾平均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17.24%。

2、金属硅粉2020年年初,金属硅粉价格呈小幅上涨趋势,至3月份后金属硅粉价格有所下降,至7月份价格达到2020年全年低点后价格有所回升。
公司金属硅粉2020年平均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2.45%。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19日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关于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海生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贵所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期间内勤勉尽责,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昊海生科于2021年2月26日收到贵所出具的上证科创公函【2021】0009号《关于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问询关于公司投资欧华美科(天津)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华美科”或“目标公司”)相关事项。
就本次收购欧华美科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宜,公司聘请了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尽职调查,聘请了上海勤理(北京)律师事务所、上海海业韬律师事务所进行境内外的法律尽职调查。
瑞银证券履行了协助上市公司准备并披露交易公告等持续督导相关职责。
因瑞银证券未担任本次交易的财务顾问,未参与本次交易的尽职调查及谈判、协商过程,未对目标公司进行估值,无法对本次交易尽职调查结果的合理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相关核查意见以及回复本次问询函之目的,瑞银证券获取了公司提供的交易相关资料,包括其尽职调查材料、目标公司财务报表及公司章程等,基于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本回复意见不应被作为财务顾问意见用于投资决策依据等相关目的:
一、公告披露,欧华美科聚焦于全球专业生活美容及家用美容领域,其截至2019年末和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分别为24,137.05万元和23,346.15万元,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3,957.70万元和13,005.4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22.14万元和-548.80万元,请你公司结合欧华美科近年来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均下滑,进一步说明(:1)欧华美科及下属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2)欧华美科及主要下属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具体原因;
(3)欧华美科及各下属公司主要产品研发情况及核心竞争力,专利数量,研发投入,核心技术人员,产品实现商业化推广,以及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等情况保荐机构核查方式:
(1)获取了欧华美科及下属公司的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了解并复核欧华美科及主要下属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的原因,包括查阅了EndyMed、Cocoon、Formatk、Bioxis相关产品的代理协议或相关合作合同;获得了Bioxis相关玻尿酸产品在华注册申报的相关批件、费用明细;查阅2018年上海美丽田园连锁美容院采购40台Formatk设备的合同;查阅EndyMed及Formatk设备的销售收入情况;
(3)获取欧华美科及主要下属公司的专利和在研项目清单、研发费用明细表,了解其主要产品的研发情况。
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已在回复中说明欧华美科及下属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2)公司已在回复中说明欧华美科及主要下属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具体原因,主要系欧美华科下属子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EndyMed及Formatk等品牌医疗设备终端销售及服务收入的下降和欧华美科医疗器械申报发生的临床实验费用较多等原因所致。
镭 科光电和EndyMed在2020年1-9月收入和盈利下降主要是受到境外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海外市场销售下降;
(3)公司已在回复中说明欧华美科及各下属公司主要产品研发情况及核心竞争力,专利数量,研发投入,核心技术人员,产品实现商业化推广,以及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等情况。
欧华美科及各下属公司相关研发职能主要由控股子公司EndyMed、镭科光电,以及参股联营公司Bioxis实施。
EndyMed主要产品为应用射频技术研发生产的医疗仪器及家用仪器,相关产品已经完成研发并实现商业化,其核心技术为多元相控射频技术,并利用该技术生产射频美肤设备。
镭科光电主要产品为应用激光技术研发生产的医疗仪器及家用仪器,部分产品已经完成研发并实现商业化。
其核心技术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激光技术,并利用该技术生产、制造激光美肤设备。
欧华美科下属参股联营公司Bioxis主要从事创新型玻尿酸产品及壳聚糖提取物注射产品的研发及生产,目前玻尿酸产品已在欧洲及中东进行销售,并通过欧华美科在中国进行三类医疗器械的注册申报。

二、公告披露,本次交易目标公司投后估值约为人民币3.22亿元,相较目标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2.41亿元上浮33.6%。
期权池所持有的股份如获行权,则公司持有目标公司60%的股份,对应的投后估值约为人民币3.42亿元,相较目标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上浮41.9%。
请你公司详细说明(:1)欧华美科的估值方法及计算依据;
(2)目标公司整体估值较其账面净资产增值率高的原因,以及相关评估增值的合理性。
保荐机构核查方式:
(1)获取了WellyBloomLimited及RefinedBeautyLimited投资欧华美科时的相关协议,了解其投资金额及估值情况;
(2)获取了欧华美科截至2019年末的主要财务数据;
(3)复核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增值率计算过程,并查阅可比交易案例。
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已在回复中说明欧华美科的估值方法及计算依据。
股权转让相关估值是交易各方参照转让方前期投资成本协商后确定,增资相关估值在欧华美科2019年12月31日止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综合考虑一揽子交易对价的基础上通过多轮协商确定。

(2)公司已在回复中说明目标公司整体估值较其账面净资产增值率高的原因。
本次交易对价就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享有欧华美科净资产额增值率为9.7%,该等差额为欧华美科账面净资产未反映的非专利技术、客户关系等无形资产,以及可能出现的商誉。
与公司回复中近半年国内医疗器械行业控股权收购的四个交易案例相比,公司本次交易对应的市净率低于上述交易的市净率区间,本次交易的市销率处于上述交易市销率区间的下限,无重大异常。

三、公告披露,欧华美科无实际经营业务,具体产品生产及销售均由下属子公司完成,其下属公司EndyMedLtd.系一家注册于以色列的上市公司,参股公司BioxisPharmaceuticals系一家注册于法国的生物材料公司。
欧华美科55%收入来自于中国境外。
请你公司(:1)进一步说明EndyMedLtd.的总市值、市盈率、总股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情况;
(2)说明欧华美科收购EndyMedLtd.、BioxisPharmaceuticals的原因及收购过程;
(3)详细说明欧华美科是否实际参与各下属子公司的业务经营,对下属子公司的控制权是否稳定;
(4)说明你公司为实施本次交易采取的核查方式、核查过程、核查范围,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你公司拟对欧华美科及其下属公司进行整合并保持控制力的主要措施。
保荐机构核查方式:
(1)获取了欧华美科对EndyMedLtd.、BioxisPharmaceuticals的历次投资协议;
(2)获取了欧华美科及下属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查阅EndyMedLtd每月向欧华美科报送营运及财务信息、重大经营决策汇报的记录,结合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公开检索信息,了解欧华美科对境内下属子公司的持股情况;
(3)获取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财务尽职调查报告、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以及公司的业务尽职调查相关资料;获取了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后的业务整合计划说明。
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已在回复中说明EndyMedLtd.的总市值、市盈率、总股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情况;
(2)公司已在回复中说明欧华美科收购EndyMedLtd.、BioxisPharmaceuticals的原因及收购过程。
收购原因主要系为了锁定上游供应商及扩充产品线;
(3)欧华美科在EndyMedLtd的董事会占有多数席位;欧华美科对下属国内子公司均为绝对控股;
(4)公司已在回复中说明为实施本次交易采取的核查方式、核查过程、核查范围,包括财务、法律、业务方面;公司已在回复中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拟对欧华美科及其下属公司进行整合并保持控制力的主要措施,包括委派多数董事、预算制度、财务系统的统一等。

四、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或对赌安排,也未设置交易资金的分期支付安排。
请你公司说明:
(1)未设置相关投资人利益保障条款的原因;
(2)预计实现投资收益的时间,股权退出方式,是否存在投资无法收回风险,以及公司如何确保资金安全。
保荐机构核查方式:
(1)获取了本次交易相关的增资协议,复核相关条款;
(2)了解并获取了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后的业务整合计划说明。
保荐机构意见:
(1)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本次交易未设置相关投资人利益保障条款的原因,主要系考虑到:①本次交易定价相对于净资产溢价不高;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获得欧华美科的控股权,欧华美科的业绩及盈利情况,将受到昊海生科在发展战略、经营计划重大方面是否做出正确决策、欧华美科运营团队是否有效执行以及双方业务协同整合计划是否取得预期效果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2)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公司没有主动退出欧华美科的时间表,公司存在出现投资损失或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无法完全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已在公告中进行了相关风险提示。

五、公告披露,如果欧华美科2021、2022及2023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含)人民币600万元、1,800万元及3,000万元,则在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三
(3)个月内,创始人有权要求你公司收购其届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收购价格参照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目标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不低于15倍倍数,由双方协商确定。
且,各方同意,无论何种情况,投资方收购时目标公司整体估值不得高于人民币25亿元。
请你公司结合目标公司的盈利预测:
(1)说明后续收购价格参照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目标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不低于15倍倍数的具体含义;
(2)上述最高整体估值的方式和计算依据,最高整体估值相较本次交易的投后估值增长超过770%的原因和合理性;
(3)公司未来可能需要进一步支付的收购费用,以及公司将采取何种方式确保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产生负面影响。
保荐机构核查方式:
(1)获取了本次交易相关的增资协议,复核相关条款;
(2)获得欧华美科未来三年的预算数据,结合公司近期的财务状况,了解本次交易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已在回复中说明后续收购价格参照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目标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不低于15倍倍数的具体含义。
收购时的具体倍数将由各方届时协商确定,但不低于15倍;
(2)公司已在回复中说明上述最高整体估值的方式和计算依据,最高整体估值相较本次交易的投后估值增长超过770%的原因和合理性;该最高行权价并不反映欧华美科的实际盈利能 力,最终收购对价的支付需根据欧华美科2023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和双方最终协商的市盈率倍数来确定;
(3)公司已在回复中说明未来可能需要进一步支付的收购费用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的影响。
本次交易进一步收购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六、结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说明:
(1)欧华美科、创始人、EndyMedLtd.、BioxisPharmaceuticals、三河市镭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前述公司主要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2)在本次交易前,你公司与欧华美科及其下属公司是否存在业务往来;
(3)欧华美科实际控制人是否与你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业务往来或其他利益往来,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特殊关系。
保荐机构核查方式:
(1)获得欧华美科、欧华美科创始人、EndyMed、Bioxis公司、镭科光电及前述公司主要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出具的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确认函;
(2)就境内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其股东及关键管理人员信息,并与公司主要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进行比对;
(3)获得公司在本次交易前,与欧华美科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业务往来的确认函;获得公司与欧华美科实际控制人关于存在业务往来或其他利益往来情况的确认函;
(4)获得河南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与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其胜生物制剂有限公司的销售合同,并比对其与同期其他河南地区客户的销售价格情况。
保荐机构意见:
(1)根据相关方出具的确认函,并经保荐机构适当核查,欧华美科及其创始人、EndyMedLtd.、BioxisPharmaceuticals、三河市镭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前述公司主要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2)根据公司出具的确认函,本次交易前,公司与欧华美科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业务往来;
(3)根据公司出具的确认函,公司与欧华美科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陈广飞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的河南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存在少量业务往来情况。
除此之外,欧华美科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业务往来或其他利益往来,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特殊关系。

七、公告披露,欧华美科及下属公司主要从事美肤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
请结合你公司实际业务情况,进一步详细说明你公司与欧华美科及下属公司在人员、产品、市场、技术、研发、未来发展等方面将如何进行整合协同。
保荐机构核查方式:保荐机构了解并获取了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后的业务整合计划说明,结合公司主要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复核。
保荐机构意见:公司已在回复中说明与欧华美科及下属公司在人员、产品、市场、技术、研发、未来发展等方面的整合协同计划。
公司相关业务主要聚焦于玻尿酸注射产品领域和皮肤护理产品领域,因此,公司与欧华美科在医疗设备的研发、制造方面尚不存在相应的技术协同。
交易完成后,双方将首先在市场推广、玻尿酸产品整合以及公司现有的皮肤护理产品与欧华美科现有的生活美容及家用美容产品的组合领域进行整合。
保荐代表人签名:孙利军罗勇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1888证券简称:中国中免公告编号:临2021-007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投资标的名称:三亚国际免税城一期2号地项目(暂定名)投资金额:人民币36.9亿元特别风险提示:关于本项目的风险详见本公告“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本项目中涉及增加免税商业营业面积,须获得相关部门核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为充分把握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的新机遇,完善公司在海南市场的免税业务布局,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和完善配套服务,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和业务协同优势,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中免(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投资公司”)拟投资人民币36.9亿元用于三亚国际免税城一期2号地项目(暂定名,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建设,致力于将其建设成为集免税商业与高端酒店为一体的旅游零售综合体项目,通过与三亚国际免税城、三亚海棠湾河心岛项目有机结合,业态互补,打造三亚海棠湾一站式高端旅游消费目的地。
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三亚国际免税城一期2号地项目的议案》。
本项目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中免(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区三亚国际免税城地下一层1号办公室法定代表人:王建党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旅游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酒店管理,会所管理,代建项目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商业零售(香水、化妆品、护肤品、服装、箱包、皮具、皮鞋、领带、丝巾、手表、眼镜、电子产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作除外>、玩具金银贵金属制品),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商务服务,销售水、电、燃气,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一)项目背景2011年10月,公司全资孙公司以挂牌方式竞得三亚市海棠湾40号开发单元A8-04地块土地使用权。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该地块分两期建设,一期1号地项目为现在的三亚国际免税城,该项目于2014年9月营业,2018-2020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0.10亿元、104.65亿元、213.53亿元,实现净利润11.06亿元、14.21亿元、29.67亿元(2020年度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获得了良好的投资回报;一期2号地项目为本项目,经多次协商沟通,反复论证,公司拟将其建设成为集免税商业与高端酒店为一体的旅游零售综合体项目。
(二)项目名称三亚国际免税城一期2号地项目(暂定名)(三)项目位置本项目坐落于海南省三亚市东北部,位于海棠湾一线海景区域内,距离三亚市区28公里,东至海棠湾海岸线、西至三亚国际免税城、南至威斯汀酒店、北至洲际酒店,地理位置稀缺。
(四)项目用地情况 规划用途 容积率 面积(㎡) 建筑密度 商服(旅游)用地 ≤0.86 108,799.33 ≤50% (五)项目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0.8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7.2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0.7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6.55万平米。
(六)项目定位
1、整体定位公司致力于将本项目建设成为集免税商业与高端酒店为一体的旅游零售综合体项目,通过与三亚国际免税城、三亚海棠湾河心岛项目有机结合,业态互补,打造三亚海棠湾一站式高端旅游消费目的地。

2、具体定位
(1)免税商业定位:依托三亚国际免税城核心优势,扩建免税营业面积,引进高端奢侈品牌,丰富品类,实现三亚国际免税城整体升级。

(2)酒店定位:地标型、国际高端知名品牌酒店。
(七)项目开发期限免税商业部分:计划建设周期为21个月。
酒店部分:计划建设周期为48个月。
(八)项目投资额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36.9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九)经济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开发成本约为35.75亿元,期间费用约为1.15亿元,其中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土地成本、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及不可预见费等。
根据测算,本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约为10.8%,财务净现值2.8亿元,静态回收期15.0年,动态回收期15.7年。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而作出的慎重决策,是公司充分把握海南离岛免税发展机遇,践行打造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实现公司战略与国家战略、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有机统
一,有利于提升公司免税主业价值链,延伸升级产业链,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向世界一流的全球化免税运营商不断迈进的战略愿景。
本项目建成后,将有效弥补现有三亚国际免税城营业面积的不足,提升与国际知名品牌商的合作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公司免税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本项目建成后将与三亚国际免税 城、三亚海棠湾河心岛项目有机融合,增强公司在海南市场的业务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海南省乃至全国、全球免税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本项目建成后,将使公司资产配置更为合理,资产运营效率得到提高,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和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资本、资产、经营三轮驱动的高质量发展。
本项目不会对公司2021年总资产、净资产、负债、净利润等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一)市场风险随着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的进一步放开,离岛免税业务竞争加剧,本项目对目标客群的吸引力存在不确定性,客流量可能不达预期。
公司将通过规模化优势提升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线下客流转化率,并借助产品的级次、丰富度以及货品的及时性等优势加大对目标客群的吸引力;公司将充分挖掘、创新本项目在旅游淡季的主题亮点和季节性市场机遇,营造稳定的客流。
(二)经营管理风险本项目所在湾区内已入驻及计划入驻的酒店较多,在持续开发过程中,存在目标客群与消费需求变化导致经营战略调整的风险。
另外也存在专业人才缺乏、管理经验不足的风险。
公司将实时监控酒店经营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加强内外部人才挖掘、培养,发挥现有人才专长,全程参与项目建设、管理、指导、监督和运营,同时拓宽市场化人才引进渠道,不断引进当地优秀专业人才。
(三)开发建设风险本项目现场临近海岸,地下水位高,建筑高度较高,还涉及大面积、系统复杂的屋面钢结构和屋面维护结构,施工难度高。
公司将成立现场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建立现场监测体系,确保现场施工安全;公司将聘请专业设计咨询单位,对建筑空间造型、交通动线等进行优化,对屋面钢结构、幕墙等专项设计进行深入的效果把控,实现设计、施工的有效衔接和问题解决。
特此公告。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邮储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的批复》(银保监复〔2021〕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1号)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集团)非公开发行5,405,405,405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29,999,999,997.75元,截至2021年3月1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收到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29,997,358,488.32元(已扣除不含税的保荐承销费,未扣除 其他本次发行相关费用)。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 具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316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999,999,997.75元,扣除 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4,084,460.5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85,915,537.24元,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中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000元的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9,985,915,537.24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发行人的核心一级资本。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为规范本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版)》的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行已于2021年3月18日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58。

三、《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本行与联席保荐机构签订的《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甲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大街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658,截至2021年3月18日,专户余额为29,997,358,488.32元。
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周韶龙、李懿范、孙毅、马小龙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07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八)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九)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三方同意,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经任何一方要求,争议将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北京仲裁。
三方同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
仲裁的裁决为终局的,对争议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1-014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2,690,29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3月2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药明康德”)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一)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核准情况2020年8月21日,本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8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500万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2020年9月8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0)第00517号)。
截至2020年9月8日,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62,690,29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27,939,897.7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61,246,285.44元,其中转入股本人民币62,690,290.00元,超出股本的部分6,398,555,995.44元计入资本公积。
截至2020年9月8日止,公司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442,020,829.00元。
(二)股份登记时间及锁定期安排2020年9月23日,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锁定期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锁定期(月)
1 MacquarieBankLimited 3,889,369 6个月
2 DeutscheBankAktiengesellschaft 2,621,722 6个月
3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1,968,692 6个月
4 UBSAG 14,462,690 6个月
5 MerrillLynchInternational 8,815,333 6个月
6 CreditSuisse(HongKong)Limited 1,824,642 6个月
7 中意资产-定增优选33号资产管理产品1,920,676 6个月
8 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浦1,824,642 发 6个月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
9 人寿股票定增型(个分红)委托投资管理1,872,659 专户 6个月 10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603,380 11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24,642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48,861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 13 伙) 1,824,642 6个月6个月6个月 6个月 贵州铁路壹期陆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 14 限合伙) 1,834,245 6个月 15 杭州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汇升多策略1,824,642 2号私募投资基金 6个月 16 洪涛 1,920,676 6个月 17 高进华 2,208,777 6个月 合计 62,690,290 / 上述62,690,290股限售股将于2021年3月24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的变化,不存在相应限售股的同比例变化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379,330,539股增加至2,442,020,829股。
2020年12月17日,公司完成注销《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从2,442,020,829股减少至2,441,684,821股。
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18日,公司因发生H股可转换债券转股,公司总股本从2,441,684,821股增加至2,448,433,419股。
2021年2月23日,公司《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98,000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从2,448,433,419 股增加至2,448,531,419股。
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17日,公司因发生H股可转换债券转股,公司总股本从 2,448,531,419股增加至2,450,515,72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的17名认购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 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限售股上 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药明康德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药明康德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2,690,290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3月24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数量
1 MacquarieBankLimited 3,889,369 0.16% 3,889,369
0 2 Deutsche Bank2,621,722 Aktiengesellschaft 0.11% 2,621,722
0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
3 司 1,968,692 0.08% 1,968,692
0 4 UBSAG 14,462,690 0.59% 14,462,690
0 5 MerrillLynchInternational8,815,333 0.36% 8,815,333
0 6 CreditSuisse(HongKong)1,824,642 Limited 0.07% 1,824,642
0 7 中意资产-定增优选33号1,920,676 资产管理产品 0.08% 1,920,676
0 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
8 业年金计划-浦发 1,824,642 0.07% 1,824,642
0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
9 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定1,872,659 增型(个分红)委托投资管 理专户 0.08% 1,872,659
0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 10 司 9,603,380 0.39% 9,603,380
0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 11 司 1,824,642 0.07% 1,824,642
0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48,861 0.10% 2,448,861
0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 13 伙企业(有限合伙) 1,824,642 0.07% 1,824,642
0 贵州铁路壹期陆号股权投 14 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1,834,245 0.07% 1,834,245
0 杭州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 15 司-汇升多策略2号私募投1,824,642 资基金 0.07% 1,824,642
0 16 洪涛 1,920,676 0.08% 1,920,676
0 17 高进华 2,208,777 0.09% 2,208,777
0 合计 62,690,290 2.56% 62,690,290
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3、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合计 210,054,32929,177,816482,291,095721,523,240 -24,978,389-4,129,453-33,582,448-62,690,290 185,075,94025,048,363448,708,647658,832,95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 1,413,335,19762,690,290 1,476,025,487 H股 315,657,283
0 315,657,283 股份总额 2,450,515,7200 2,450,515,720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1-006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6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4月6日14点00分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变更公司章程的议案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081 兴图新科 2021/3/29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一)登记时间:2021年3月3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二)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1号软件产业三期A3栋8层(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1号软件产业三期 A3栋8层。
电话:027-87179095传真:027-87179095转854联系人:陈尧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变更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 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1-005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变更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变更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为更好的满足公司业务拓展需要,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现拟在公司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部分内容,并同步修改公司章程。

一、增加经营范围情况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拟增加“防雷设备,安防设备,网络设备和广播电视设备制造,安全设备及服务,智能传感设备及服务,智能通信设备及服务,智能平台设备及服务,智能显示设备及服务,智能应用设备及服务”,增加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音视频编解码设备和数据传输设备的开发、生产、维修、技术服务及批发兼零售;音视频处理软件和指挥调度系统软硬件(含视频会议软硬件、指挥大厅显示软硬件、指挥大厅控制软硬件、图像传输软硬件、图像处理软硬件)、通信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多媒体通讯产品(专营除外)、智能穿戴设备、应急指挥系统的开发、技术服务及批发兼零售;计算机网络及系统集成安装;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监控设备的批发兼零售;单位自有房屋租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弱电工程;雷达情报分析处理软硬件,无人靶机、训练器材、靶场设备、激光模拟训练系统,智能训练系统、后勤保障装备、靶标训练系统;人工智能服务;云计算服务;大数据分析;物联网研发及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分析决策系统。
智能感知,无线电侦测,无线电干扰;防雷设备,安防设备,网络设备和广播电视设备制造;安全设备及服务、智能传感设备及服务、智能通信设备及服务、智能平台设备及服务、智能显示设备及服务、智能应用设备及服务。

二、变更《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音视频编解码设备和数据传输设备的开发、生产、维修、技术服务及批发兼零售;音视频处理软件和指挥调度系统软硬件(含视频会议软硬件、指挥大厅显示软硬件、指挥大厅控制软硬件、图像传输软硬件、图像处理软硬件)、通信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多媒体通讯产品(专营除外)、智能穿戴设备、应急指挥系统的开发、技术服务及批发兼零售;计算机网络及系统集成安装;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监控设备的批发兼零售;单位自有房屋租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弱电工程;雷达情报分析处理软硬件,无人靶机、训练器材、靶场设备、激光模拟训练系统,智能训练系统、后勤保障装备、靶标训练系统;人工智能服务;云计算服务;大数据分析;物联网研发及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分析决策系统。
智能感知,无线电侦测,无线电干扰。
公司可以根据国内外市场的变化、国内外业务的需求和公司自身的发展能力,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调整公司的经营范围或投资方向、方法,在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等。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音视频编解码设备和数据传输设备的开发、生产、维修、技术服务及批发兼零售;音视频处理软件和指挥调度系统软硬件(含视频会议软硬件、指挥大厅显示软硬件、指挥大厅控制软硬件、图像传输软硬件、图像处理软硬件)、通信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多媒体通讯产品(专营除外)、智能穿戴设备、应急指挥系统的开发、技术服务及批发兼零售;计算机网络及系统集成安装;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监控设备的批发兼零售;单位自有房屋租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弱电工程;雷达情报分析处理软硬件,无人靶机、训练器材、靶场设备、激光模拟训练系统,智能训练系统、后勤保障装备、靶标训练系统;人工智能服务;云计算服务;大数据分析;物联网研发及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分析决策系统。
智能感知,无线电侦测,无线电干扰;防雷设备,安防设备,网络设备和广播电视设备制造;安全设备及服务、智能传感设备及服务、智能通信设备及服务、智能平台设备及服务、智能显示设备及服务、智能应用设备及服务。
公司可以根据国内外市场的变化、国内外业务的需求和公司自身的发展能力,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调整公司的经营范围或投资方向、方法,在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等。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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