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信息,版权信息书名:年轻人的国文课

解封 4
作者:张一南出版社:岳麓书社出版日期:2020-07-01ISBN:9787553813202 目录 CONTENTS 序从《诗经》到《红楼梦》自序我就这样写了一本国文讲义夫妇第
关雎蒹葭锦瑟鹊桥仙摸鱼儿·雁丘词蝶恋花·辛苦最怜天上月父子第二《论语》(选段)《离骚》(选段)情商第三《红楼梦》(选段)陈情表与山巨源绝交书咏史《世说新语》(选段)文艺第四登楼赋别赋行行重行行曹植诗选陶渊明诗选还旧园作见颜范二中书识见第五《牡丹亭》(选段)诸子略序《列子》(选段) 序 从《诗经》到《红楼梦》 孙明君 北京大学中文系助理教授张一南博士集学者与诗人于一身,在古代文学研究和教学、古体诗词创作与研究、大学国文教学等方面的成绩斐然可观。
一南自进入北大中文系任教以来,一直担任面向全校本科生的中国古代文学通识课程的教学工作,深受全校各系选课学生的好评。
在此基础上,一南还根据课程的部分内容,举办面向中学生的宣讲,以及开设面向网友的线上课程,都受到了听课者的热烈欢迎。
在学生的要求下,一南将讲稿整理成文,陆续发布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在毫无营销的情况下,收获了不错的点击率。
现在,这些文章被集结成为这部书稿。
为适应通识教育的需要,这部书稿广泛涉及了中国古代文学的各个时段,从《诗经》到《红楼梦》,涉及诗歌、散文、戏曲、小说等不同文体,内容丰富,较为全面地向读者介绍了中国古代文学的整体面貌。
与此同时,本书的篇目选择又有自己的特点。
一南的研究领域为“从曹操到李煜”的中国中古文学,本书也以她最为熟悉的这一时段为核心。
一南近年来热衷于士族文学研究,而“士族文化”也成为本书中重要的关键词。
借助中国古代文学的经典文本,她努力向大家介绍士族文学的前沿研究,也向我们传递中国传统士族文化的精华。
即使在介绍先秦两汉、宋元明清等时代的文学时,也仍以中国士族精神在不同时代的传承贯穿其中。
这些看似散漫的文章汇聚在一起,实际指向了“士族文化”这一共同的主题,描绘了士族文化的方方面面,传达了作者对这一文化传统的理解和思考。
全书并非以文学史顺序组织,而是按照作者的理解,分为夫妇(爱情)、父子(亲情)、情商(人际交往)、文艺(美文修辞)、识见(思想哲学)五个专题,每个专题贯穿了不同时代、文体的文学经典。
“夫妇”篇按照中国诗教的传统,以《诗经·关雎》开篇,结合生物进化的原理和当代大学生在恋爱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以非文学专业的读者容易接受的方式,介绍儒家的爱情观。
这个别具一格的开场,每每吸引到大量的“粉丝”。
在此之后,作者又通过《诗经·蒹葭》、李商隐《锦瑟》、秦观《鹊桥仙》、元好问《摸鱼儿·雁丘词》、纳兰词等经典爱情诗词,介绍古人的爱情观,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生命观,借助古人的智慧,为读者提供人生的参考。
作者还凭借自己专业的文献学及文体学知识,修正人们对这些作品的常见理解误区,以较中学语文更为深入的角度解读作品,为读者提供不同的视角,往往能激发出读者对中国古代文学的强烈兴趣。
“父子”篇以《论语》中有关“孝”的内容开篇,以儒家解经传统为根基,结合现代社会出现的新问题,对传统话语做出阐释和反思,向读者揭示中国传统士族文化中“孝”这一重要命题的实质,试图做出自己的文化建构。
在作者看来,“孝”的本质是对个体生命的珍视,是自我意识的发现,我们需要理解古人面对的问题,以他们的精神面对现代社会的问题,做出自己的应对。
在解读过《论语》中的“孝”精神后,作者又引入了屈原的《离骚》,把《离骚》提高到“经”的地位,结合战国时代的特殊历史背景,将其中的爱国精神解读为“孝”精神的延伸,从自己的角度释读《离骚》。
在释读《离骚》的同时,作者引入了大量相关的文体学及文化史知识,力图向读者展示一个立体的屈原,以中国历史上第一位诗人的高贵精神感染读者。
前两个专题以“经部”书为本,穿插令读者感兴趣而又足以解释传统文化精神的“集部”文本,旨在培养青年人的情感模式,告诉青年:执着的爱不可耻,对个体生命的珍视不可耻,强烈的生命情怀是士族文化不可或缺的元素,从而唤醒这些“新手成年人”的自我意识。
第三个专题相当于“史部”书,以讲述生动的历史故事为最大特色,向读者介绍解读中国史料的思维方式,同时传达处理人际关系的原则。
这个专题首先讲述了《红楼梦》中“妙玉奉茶”的故事,把《红楼梦》中的虚构故事当作真实的历史事件,风趣地展示了解读历史事件的丰富视角。
其次用解读《红楼梦》的方式,剖析了两篇与中古历史密切相关的经典古文《陈情表》和《与山巨源绝交书》,介绍了文本背后的历史故事,对文本做出了深入细致的解读,并穿插了文化史知识的介绍。
作者对嵇康的形象建构尤为精彩,很多之前毫不了解嵇康的学生通过听课, 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人物。
中国传统士人的精神,得以借助这个人物形象,在学生的心中埋下了一颗种子。
之后,作者借左思《咏史》介绍了门阀制度,其用《哈利·波特》中的魔法世界比拟中古门阀政治,将专业的知识讲得浅显易懂,这是本书的一大亮点。
最后,作者选讲了《世说新语》中的几个故事,展示了东晋士族的风度,特别是塑造了王、谢家族诸位名士的形象。
这种讲述故事的方法,在来源复杂的听课学生中大获成功。
这个专题中的一些段落,成为单场讲座中的保留节目。
低年级、外专业的学生也许一时不能理解复杂的文史理论,但生动的故事、鲜明的人物,足以在他们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供他们在课程结束后漫长的时光中细细品味。
作者的教学思想是强调印象、让古人成为读者的朋友,让读者记住足以代表古代制度的经典场景,让古人的精神魅力自然地渗入读者的心灵。
第四个专题相当于“集部”书,介绍经典的诗赋作品。
作者首先介绍了“文艺”在士族文化中的重要地位,以及“以诗取士”的原理。
其次介绍了王粲《登楼赋》、江淹《别赋》两篇经典的赋作,介绍了六朝赋的地位与相关的文体知识,并以优美的文学体验感染读者。
再次介绍了曹植和陆机的贵族化创作,最后介绍了陶渊明和谢灵运的田园诗。
按照中古诗学的价值体系,向读者介绍了六朝最为重要的诗人。
在田园诗部分,本书的亮点仍然是诗人生平故事的讲述。
作者结合前沿的研究成果,以自己的视角,介绍了陶渊明和谢灵运作为士族子弟的一生,通过生动有趣的轶事,介绍了他们的社会地位与独特个性。
作者将隐逸文化当作士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讲,将陶、谢的个性放在士族文化的背景下来看。
作者对陶、谢的内心有着独特的体察,讲出了陶渊明的骄傲、谢灵运的无助,带给读者耳目一新之感。
第五个专题相当于“子部”书,介绍古人的哲学思想及其流派。
作者别出心裁地从汤显祖《牡丹亭》引入,借优美的戏曲文辞,讲解晚明的“心学”思想。
此后,作者以刘歆《诸子略》为教材,介绍了诸子百家的流派。
作者创造性地借用“生态位”“人格”等现代科学概念为喻,解释令人聚讼纷纭的“源出”之说,在介绍诸子百家时,不纠结于其与儒家之异,而关注其与儒家之同,关注其在士族文化体系下的功能。
最后,作 者还有些“另类”地介绍了《列子》,在魏晋玄学的背景下重新解读了《列子》中的几个著名的寓言故事。
作者并非从事思想史研究,但其在北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一直对中国思想史抱有浓厚的兴趣,并曾得到名师指导,因而对思想史的前沿问题也颇为熟悉。
她的论述看似维持传统观点,实则包含了当代研究者的思考。
作为一位“80后”学术新秀,作者兼具良好的学术背景与开阔的当代视野,关怀现实而不盲从时议,对传统学术问题往往持有独到见解。
本书对经典文本的解说深入浅出,轻松幽默,很多看似贴合时尚的调侃,实际都出于专业的视角。
此外,作者本以诗古文辞创作见称,本书竟以活泼的口语写成,也令熟悉她的一些朋友感到意外。
本书是作者数年来教学实践的一个总结,经历了反复的打磨与课堂效果检验。
希望这本书的出版,能给更广大的读者带来知识和快乐,为传播中华文化做出贡献。
一南是钱志熙先生的高足,继承了钱先生研究与创作并重的路子。
一南博士毕业答辩时我忝列为答辩委员。
其夫君是清华大学毕业的学子,当年曾选修过我开设的“古代诗歌选”。
如此说来,他们夫妻两人和我都有一定的缘分。
喜一南学业有成,遂写出以上介绍性文字,充做序言。
2019年12月17日 自序 我就这样写了一本国文讲义 犹记从社科院向北大调动的那一年,我攥着一张商调函,连工作证也没有。
看着我从大一的小孩子一路长大的教务老师“闵大爷”递给我一本《大学国文》课本,说:“你去上课吧。
这本书讲肯定是讲不完,你自己挑着讲讲。
” 就这样,我开始在北大讲课了,做上了我一生最向往的工作。
我妈说:“我怎么觉得你跟魏敏芝似的?”我说:“还不如魏敏芝呢,魏敏芝还有个村支书去介绍一下,我们系书记都不搭理我。
课堂都是我自己找。
”我妈感叹曰:“你们北大不光对学生天才教育,对老师也天才教育啊。
”培训是不可能有的。
我没受过师范教育,只不过爸爸妈妈是老师,我又从小爱给小伙伴讲故事。
后来读博士的时候,我因为特别想当老师,有意训练自己,在社团里办过好多讲座,所以在博士生里还算是会讲课的。
可是我毕业去了社科院,没有课讲,“宅”了五年,等到回北大的时候,我发现自己都快不会说话了。
当时我很怕在课堂上丢人,怕助教师弟觉得,回来的不是那个会讲课的师姐了,更怕对不起选课的弟弟妹妹们。
正好当时工作的事还没定,在社科院也没什么事做,于是我决定写逐字稿。
最初一版讲稿的写作,陪伴了我那一段寂寥又有些惶恐的日子。
翻开由我的老师和师兄编订的教材,我猜测着他们选入每一个篇目的目的。
这些篇目有的我喜欢,有的我不喜欢。
既然反正讲不完,那我就只挑我喜欢的讲。
我挑的篇目都是在我成长过程中留下过深刻印记的,所以我想我的学生也有必要知道这些。
那些我当年读起来就头疼的篇目,我就悄悄地舍弃了,算是藏拙。
又因为我的本行是中古文学,所以我选的篇目难免会偏重这个时代,其他时代的作品我也有选的,那往往是让我有过特殊感触的。
在拼凑讲课提纲的过程中,我发现,我随手选的这些篇目排在一起,渐渐有了它们自己的灵魂。
它们先是汇聚成了几个主题,关于爱情,关于亲情,关于人情,关于事理,关于文辞。
它们在提示我,何必按课本讲呢? 想想我当学生的时候,我的老师们很少有按课本讲的,因为课本是学生自己可以看的。
我又是一个不太听话的学生,在老师给出题目之后,总爱加上点自己的想法。
所以我决定,把课本抛到一边,按我的主题讲。
我决定用自己的视角去诠释这些经典文本,并且加入了另外一些感动过我的作品。
在没有课讲的日子里,我整天挂在微博上。
我在这里观察,人们都在想什么,什么话是大家爱听的,什么话又是不能说的。
有时候,看到网友说了什么话,我总是会想,这个问题古代文学老师应该跟学生说清楚,这个阅读能力语文老师应该注意培养,想完以后总无非是失落,我什么时候才能教上课呢?现在终于让我讲课了,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哪些东西是我最迫切要传达给学生的呢?就这样,我在讲义里塞进了满满的“私货”。
我有什么要告诉学生的呢?其实我没有特别高的学问,也没有特别出奇的教学技巧。
我唯一的长处,就是在北大听过不少年的课。
在北大的弟弟妹妹面前,我自认就是一个课代表,在老师没时间讲课的时候,把我从老师那里听来的东西传达给他们。
老师说的曾经感动过我的话,我一定要再告诉他们;我们那时候的有趣的规矩,我也一定要告诉他们,就像我们那时候高年级学生给大一学生的启蒙那样。
后来我想,这大概就是传统。
所谓传统,就是高年级学生想要告诉大一新生的那些事。
校园有校园的传统,文明有文明的传统。
之所以想要让那些事传下去,是因为那些事曾经陪伴过我们生命中最美好的体验,让我们决定要让后面的人也体验一下。
不是所有发生过的事情都有资格成为传统,只有那些让每一代人都决定要告诉下一代人的事情才是。
而我在这里,无非是做一张滤纸。
传统从我的生命中流过,就像几千年来曾经从无数读书人的生命中流过那样。
我会想要让我曾经感受过的美好继续流淌下去,会把这些告诉比我更年轻的学生;而那些曾经令 我不快的,我想把它们挡在我这里,至少不急着告诉学生们。
我的讲述,其实也是选择,我这一代的选择。
只有完成了这一次的选择,才算是完成了这一次的传承。
感谢北大的同学,给了我比胡适之更高的礼遇,没有把初登讲台的我轰下来。
我的课程意外地受到欢迎,竟然成了不太容易选到的课,在学期初不太忙的时候,教室居然会坐满,甚至需要站在过道听课。
这实在是对我最大的奖赏。
“教学相长”是真的。
在这样的鼓励下,我不断地调整自己的讲稿。
念起来不顺嘴的,改掉;没有响的包袱,删掉;过于卖弄流行梗,离传统精神远了的,删掉;过于私人化的体验,可能会冒犯到某些同学的表达,删掉。
每一次讲课,都是一次重新打磨讲稿的过程。
我不知道我把多少同学讲明白了,我倒是经常讲着讲着,把自己讲明白了。
我会在讲台上突然发现:噢,这件事的逻辑原来是这样的啊;原来这个故事的前情就是那个故事啊,中国历史原来是连续剧啊;这个现象和那个现象原来是一回事啊。
我几乎是随机选择的那些篇目,渐渐地凝结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
讲着讲着,我才发现,原来我讲的夫妇、父子,就是经部,是培养君子的情感模式的;我讲的情商,就是史部,是教君子做事的;我讲的文艺,就是集部,是教君子作文章的;我讲的识见,就是子部,是教君子思考的。
原来我讲的这些,还是翻不出古人说的“四部”的手掌心。
而且我讲的顺序还是“经史集子”,不是“经史子集”,倒也不愧是从六朝入门的。
或许,古人的四部分类法,也是从这样的讲述中自然生长出来的吧。
我发现,我讲的所有文章,都指向了一个共同的方向——君子,或者说士人。
我所喜欢的这一切,原来都是士人生活的某一部分、某一个方面。
我读过并记得的这些书,我想要教给学生的这些书,原来无非是教我们怎样做一个士人,或者说,怎样成为一个更美好的人类。
我想,这样我也算是尽到了一个通识课教师的职责了。
我传达的与其说是知识,毋宁说是观念。
我希望,凭借我传递给他们的观念,我的学生可以在一个比较美好的世界里生活得更好一些。
在我心目中,有一个非常清晰的受众群体,我只能传递对他们来说有用的,而势必会牺牲 掉全面和严谨。
我的观念,显然不可能适应所有环境下所有人的需要。
我知道我能影响的范围实在没有多大,我只是努力地多讲一次课,希望能多帮助几个人。
后来,我又不断地接受新的工作,到中国科学院大学讲课,也到网上讲课。
我的讲稿不断充实、修改,与最初的几篇课文渐行渐远,而我心目中的课程体系则越来越完整,越来越稳定。
在我的讲授中,最受学生欢迎的仍然是那些故事。
被训练写诗、写论文的我,曾经是多么地鄙视故事这种形式。
但是实践告诉我,只有这些故事,能吸引学生的注意,迅速地调动课堂情绪;也只有这些故事,在课程结束后仍能让学生记住,从而留给他们反思的时间。
我想要讲的道理,他们也许并没有瞬间听懂,但是这些有趣的故事,会让他们一直记着,会在他们心里埋下一颗种子,直到有一天,他们再次想起这个故事,明白我真正想说的话。
这颗种子还是自带营养物质的,故事会携带很多的文化信息,它把那些枯燥的理论和法则,变成了一个鲜活的文化场景。
在课程的考核中,我也越来越强调“印象”。
我不想让我的学生去记忆什么知识点,我只是希望他们能形成一个印象,对传统文化的印象。
根据这个印象,他们可以编写自己的故事。
所有学到的知识,也应该变成这些故事里准确的细节,以及对细节的准确解读。
在这样的故事里,他们会实现自己的成长。
讲课的时候尽量讲故事,考核的时候注意考“印象”,这是我这几年得到的新的教学经验。
大概,这就是所谓“活的传统”吧。
由活着的老师决定哪些话还要继续说,然后让活着的学生带着这些印象继续成长,传统因这些人的存在而存在。
没有板着面孔的引经据典,没有皱着眉头的虚张声势,这些活着的年轻的人们,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融会着传统的精神。
如果能这样,传统才算是活过来了。
几年下来,我对这套课程越来越熟悉,但也失去了最初的新鲜感。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曾经的爆款网络话题,竟然已经开始过时了。
年轻人的想法,比起几年前,也产生了变化。
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就会告别这一套课程,去新的领域探险。
而另一方面,我仍然希望我的这
套课程,能让更多的人知道,能帮助到更多的人。
所以我决定,把这套讲稿最终固定下来,变成出版物,献给更多没能听到我讲课的同道中人。
这是一个纪念,也是一次告别。
我将人生中一段快乐的时光封存在这本书里。
也许在多年以后,我还会翻开这本书,然后发现,啊,我那个时候就这么想过;或者发现,啊,那时候我竟有过这么荒谬的看法;或者只是追忆一下初登讲台的艰辛和荣耀。
如果能这样,也就足够了。
感谢浦睿的团队帮我出书,帮我实现梦想。
感谢他们付出的辛勤劳动。
夫妇第
夫妇第
一,其实就是爱情第
一。
传统的儒家教育培养君子,也就是培养贵族。
培养贵族,最主要的是培养贵族的感情。
所以儒家的教育,从诗教开始,因为诗最直接面对人的感情。
诗教又从爱情的教育开始,因为爱情是人的感情里最美好的,也是最直接、最好懂的。
所以儒家的教育是从爱情诗开始,从《关雎》开始。
爱情是人最容易感知的感情,我认为世界上所有的人际关系,都可以用爱情关系去比拟。
所以当你学会了处理爱情之后,就可以举一反
三,去处理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
如果你连你的爱人都爱不好,你要怎么去爱你的事业,要怎么去爱天下的人呢? 现在市面上有各种各样的国学班,怎么鉴定是真国学还是伪国学呢?就看他从什么开始讲。
一切不从诗教开始、不从爱情开始的国学教育,都是伪国学。
那为什么不说爱情第一呢?因为夫妇是爱情的加强版。
有爱情不一定最后都要结为夫妇,但是所谓爱情,一开始的初衷一定是想要结为夫妇的,正如人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这个意思并不是说,最后没有结婚的爱情都不是好的爱情。
人一辈子不是一定要结婚的,一个好的爱情也不是一定要以结婚为结局的。
而是说,两个人相爱,最初是想要跟对方在一起的。
想要在一起,才叫爱情。
如果你一看这个人,就想躲他远远的,不想跟他在一起,那就不叫爱情。
你爱一个人,就想跟他在一起,这是最自然的感情,这不叫功利。
所谓功利是指,你不是因为爱而想在一起,而是本来不爱,为了想找个人在一起,就去假装爱他。
为了结婚而假装爱是可耻的,为了爱而想结婚不可耻,是高尚的。
如果你从来没有萌生想跟这个人在一起的想法,那就不要说爱。
你爱一个东西,肯定是想得到它,而不是想逃离它,这才叫爱。
你 喜欢什么,就去追求,追求不到无所谓,但是你要去追求。
有人以为,自己摆出一副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就显得高贵,但其实不然。
喜欢就去追求一下,并不可耻。
追求不到不可耻,如愿以偿也不可耻。
这里的“夫妇”,指的是基于爱情的夫妇,也就是为了爱情想要在一起,最后正好真的成了夫妇,排除那种为了结婚而假装爱的。
夫妇,是爱情的一种形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形态。
大家不要总以为婚姻跟爱情是对立的。
只要你不是为了功利的目的而结婚,那么婚姻就是爱情。
喜欢的东西,本来就应该心安理得地拿在手里。
在爱情里,夫妇这种形态比较单纯,排除了很多可能存在的外界干扰,这是爱情的理想状态。
学理科的同学应该知道,所谓“理想状态”,并不一定是最好的状态,而是指最简单的状态,最好分析的状态。
我们讲一个问题,要从理想状态讲起,先把复杂的次要因素排除掉。
所以讲到爱情,我们就先讲爱情的理想状态,讲夫妇。
儒家传统的君子教育,就是从夫妇开始讲,夫妇是“人伦之始”。
所谓“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
夫妇是排在父子前头的,父子是排在君臣前头的。
所以我们按照儒家的传统,从《诗经》的《关睢》讲起。
蒹葭 出自《诗经·秦风》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凄凄,白露未晞。
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溯洄从之,道阻且跻。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
所谓伊人,在水之涘。
溯洄从之,道阻且右。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蒹葭》出自《诗经·秦风》。
秦国自古以来民风比较彪悍,《诗
经》的《秦风》里没有那么多浪漫的信天游,基本上只有战争诗和政治诗。
《蒹葭》是《秦风》里的唯一一首爱情诗,写的还是一片水乡风光。
《蒹葭》出现在《秦风》里,我总觉得比较突兀,像是一个唱《楚辞》的楚国姑娘嫁到秦国去了似的。
这首诗是典型的“一唱三叹”,同一个意思,换个韵脚唱三遍,是《诗经》的特点,所以我只要讲第一章就可以了。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这个画面,这个音节,很经典。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节奏出现了一个转折,“伊人”出现了。
在一片苍茫的背景下,一个小小的身影出现在水边,点缀在画面的一个角上,而这个角马上成了焦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我的船本来已经顺流而下了,蓦然回首,发现我的那个心上人“在水一方”,出现在了我的上游。
我赶紧调转船头,去追随她。
这个逆水行舟,可是不容易啊,而且路怎么还那么长,我一个不注意,怎么就漂得离她那么远呢?“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我继续逆流而上,却怎么也接近不了她的身边。
她究竟在河的什么位置呢?怎么好像在水的中央呢? 怎么都接近不了爱人的身边,这种爱情的心理是很真实的。
不过我还是觉得这首诗挺诡异的。
这姑娘到底站在什么地方呢?怎么就至于接近不了呢?据说有考据家画了一张图,说这个姑娘站在什么位置,大概相当于未名湖的湖心岛,我觉得也不靠谱儿,就算是湖心岛,也是可以接近的。
我理解,这个“伊人”,可能是一个幻影,并没有在这里,甚至可能已经死了。
是诗人太想念她,产生了幻视,才会看见她就站在河边,但是驾着船过去,又追不上她。
如果非要说这个姑娘是鬼或者是神的话,那么这首诗应该跟原始巫术有一定关系。
据说在人的潜意识里,水象征阴阳的分界,所以做梦梦见去世的亲人的时候,经常会出现水的意象。
他从水里冒出来,其实就是从你的潜意识里冒出来了。
因此,很多神话,很多宗教故事,跟生死有关的,都会出现水面的意象。
《蒹葭》也有可能是这种情况,类似一首宗教歌曲,或者一首记梦的诗。
这首诗的美,是一种恍惚的、朦胧的,带一点悲剧色彩的美;是一种执着追寻之后,仍然求之不得的缺憾美;是《关雎》里“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一句的敷演。
爱情追求圆满,但并不需要圆满,求之不得,往往是审美的开始。
圆满不在了,但是我们的互相欣赏还在,我们对爱情的执着还在,这就是缺憾的审美性。
《蒹葭》出自《诗经》,但是这种唯美的描写,这种对爱情的执着,尤其是这种灵异的人设,让我觉得它带有《楚辞》的风格。
这种在缺憾中的执着,对缺憾的审美,也是一个君子的自我修养。
在此,我简单推荐一下《诗经》的正确打开方式。
所谓“诗”,就是歌词,《诗经》就是一部古代的歌词集。
这本歌词集是孔夫子删定的,用来教育贵族子弟,里面的歌词都是比较正统的,大家可以把它想象成20世纪八九十年代出版的那种《中外名曲三百首》。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
“风”就是所谓的民歌,但是这个民歌,跟真正民间演唱的歌曲,还是有差距的。
《风》诗大概就相当于春晚上的“民族歌曲大联唱”,跟我们平时唱的流行歌曲,那还不是一回事。
我们真正唱的流行歌曲,基本上是不可能上春晚的。
《雅》诗相当于文化部的春晚,是一些抒发高级知识分子感情的艺术歌曲。
《颂》诗是礼仪用乐,相当于《歌唱祖国》之类。
《雅》诗又分为两种,比较接近《风》诗的叫“小雅”,相当于文化部春晚上的爱情歌曲;比较接近 《颂》诗的叫“大雅”,相当于文化部春晚上的爱国歌曲。
所以,你如果想找《诗经》里的爱情诗的话,主要要到《风》诗里去找,也可以看一点儿《小雅》。
看《风》诗的时候,请自行想春晚民族歌曲的调子。
在《风》诗里面,又有《周南》《召南》两部分,是周公和召公的领地里的民族歌曲,所以比较高大上,写的都是已婚妇女圆满的爱情。
其中,《周南》写的主要是有优势的贵族女性,《关雎》就是《周南》的第一篇;《召南》又谦卑一点,主要写的是男尊女卑。
剩下的各国民族歌曲,写的就不一定是已婚妇女,写到了很多不圆满的爱情。
关雎 出自《诗经·国风》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
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关雎》是讲夫妇的,讲理想状态的爱情,告诉你爱情的基本形态
是什么样的。
开头两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这是起兴。
用小岛上相对鸣叫的一对雎鸠,起兴夫妇之爱。
这个雎鸠,就是鱼鹰,又名鹗,是一种水鸟,也是一种猛禽。
为什么用雎鸠来起兴呢?因为古人认为雎鸠“挚而有别”。
所谓“挚”,就是雎鸠是一夫一妻制,我们知道很多鸟类都是一夫一妻制。
那什么叫“别”呢?据说鹗到了发情期,雌雄的表现特别不一样:雄性会使劲地飞,使劲地叫,拼命向雌性展示自己的力量、自己的技巧;雌性就不同,雌性一旦看到了满意的雄性,就静静地跟在后面。
这就是雎鸠的“别”。
其实不光是雎鸠,好多鸟都是挚而别的。
一夫一妻,或者至少在交配季节人类的观察范围内是成双成对的;而且,雄性的羽毛特别漂亮,雌性的就一般,比如鸳鸯就是这样。
这就叫“挚而有别”,是古人理想的君子的爱情。
这个“挚”听起来好理解,为什么要“别”呢?我解释一下古人的想法。
在自然界的繁殖过程中,雄性和雌性采取的策略是不同的。
雌性的 生殖机会有限,理论上说,雌性的生殖机会都差不多,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少。
有句话叫“有剩男无剩女”,“剩女”是相对的,“剩男”是绝对的。
雌性为生殖付出的代价比较大,所以雌性采取的策略就是,要选择尽可能好的雄性,这样它繁殖一次才能捞回本来。
既然繁殖的机会都是差不多的,而且繁殖一次还那么费劲,为什么不尽量挑个好的呢? 而雄性的生殖机会理论上是无限的。
雄性繁殖一次的成本也小得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雄性采取的策略是尽可能多地繁殖,对雌性并不挑剔。
但是雄性的制约在于,实际上,并没有无限多的雌性让你繁殖,雌性不仅不是无限多,而且比雄性还略少一点。
所以雄性就得让自己足够优秀,才能让更多的雌性喜欢,至少能让一个雌性喜欢。
事实上,这个目标是很奢侈的,很多雄性都是注定孤独一生。
一个雄性一生能得到一个雌性的爱,已经是极大的成功了。
所以,繁殖这件事,看起来是由雄性主导的,其实真正的动力是雌性的偏好。
只有获得了雌性喜欢的雄性,才可以获得继续进化的权利。
雌性偏好作为生物进化的动力,现在已经成了前沿的科研项目。
据说,最近生物学领域有不同的课题组,针对不同物种的研究,发现了雄性优先于雌性进化的现象。
这背后的动力,就是雌性对雄性的选择。
在这个动力下,才产生了性别差异,也就是古人说雎鸠的“别”。
雄鸟为什么要长那么好看的羽毛呢?无非是为了博雌鸟的欢心,这是雄鸟生命中的首要任务。
网上曾有一个帖子谈到我们人类是怎么战胜尼安德特人的。
据说考古发现,我们人类的颜值比尼安德特人高。
而且女性的差异不明显,是男性的颜值比尼安德特人高。
也就是说,我们的祖先是靠美貌战胜了尼安德特人。
以前我们都说适者生存,后来又说“幸者生存”,现在看来得提“美者生存”了,而且美靠的是美少年,不是美少女。
而且,谁是美少年这个问题,由谁说了算呢?由雌性说了算。
所以说,在真实的自然界,并不是像《甄嬛传》那样,有一大堆雌性争奇斗艳,变着法地等雄性挑选,并不是女孩子必须得打扮成什么样才能嫁出去。
真正的自然之道,是由雌性来选择雄性的,这才是残酷的真相。
《关雎》讲的,其实也是一个淑女选择君子的故事。
所谓要男女有别,也是在自然状态下两性的地位不同。
这个不同不是雄性比雌性有优势,而是雄性要在生存竞争中尽量表现得比别的雄性优秀,来接受雌性的挑选。
所以为什么雄鸟的羽毛要比雌鸟漂亮呢?因为雄鸟需要接受雌鸟的挑选,雌鸟不需要接 受雄鸟的挑选。
所以下面就引出正主儿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所谓“窈窕”,就是幽深。
所谓“窈窕淑女”,就是“深藏不露的好姑娘”。
好姑娘为什么要深藏不露呢?因为她还没有拿定主意。
雌性天生有选择雄性的特权,何况她还是“挚而有别”,一旦选定了就要从一而终,所以当然就得好好地选了。
所以大家不要以为“从一而终”的时代男性就有多得意了。
要从一而终,那姑娘选择的成本就更高了,她就更得好好地选了,若姑娘们都成“窈窕淑女”了,那男性不被看上的概率就更大了。
儒家认为,这种深藏不露的好姑娘是最好的,是贵族、君子的好配偶。
“逑”就是配偶。
注意这个“逑”是名词,是配偶的意思,不是动词。
这个“好”是形容词,读三声,不能读四声。
这句的意思是,“深藏不露的好姑娘啊,是君子的好配偶”。
儒家认为,这种深藏不露的、择偶标准很高的、只嫁给君子的姑娘,是理想的好姑娘。
“窈窕”是深藏不露的意思,不是好看的意思,更不是身材好的意思。
你想孔子能一上来就跟你说姑娘身材好吗?儒家欣赏的女性,一辈子只对一个男人好,而不是对所有的男人都好。
对所有男人都好的女人,大家想想得是什么样的女人,这种女人肯定不受儒家欣赏。
大家不要一说男尊女卑,就想象任何一个女性都对任何一个男性低声下气,这是不可能的。
西周是典型的男尊女卑社会,但那时候一个女贵族可能对一个男奴隶低声下气吗?所以只要性别不平等,就必须有比性别更大的不平等。
按照《诗经》的理想,女贵族只对自己的丈夫恭敬,也就是对那个最优秀、她最满意的男性恭敬;对于不如她丈夫的广大男性,她是不会恭敬的。
所以男尊女卑的背后,就是要男性负起更大的责任来,让自己更优秀,而不够优秀的男性的处境是更不利的。
可能有人会问凭什么是君子追淑女,不是淑女追君子呢?我曾经改编过一个网络段子来自黑:一对男女情侣出去,买了一个饼,女生吃了3/7,男生吃了剩下的4/7,男生比女生多付了4.5元,问这个饼多少钱?清华商科男说4.5元。
清华工科男说31.5元。
北大理科男说,这种小把戏最无聊了,要搞一个常规算法才有意思。
然后北大的文科男说,男生为什么要多付4.5元。
说“男生为什么要多付4.5元”的人,就属于不理解这个“别”的。
那有人会再问,反过来为什么就不行呢?女生愿意请男生吃饼不行吗?这就要看谁说了。
女生说,“你颜值也挺好,我钱也挺多,你上次请我,这次我也请请你”,那没问题。
要是男生说,“凭什么你是女的就该我请你”,那就注定孤独一生吧。
这就好比,如果男生说,“你对我一心一意,那我也应该对你一心一意”,没有问题,这个叫“挚”;如果女生说,“我对你一心一意,你就得对我一心一意”,那贵族不应该这么说话,因为这么说不美好。
你可以要求自己,对方能做到的我也要做到;但是你不能要求别人,不能指望你能做到的别人就能做到。
如果你指望你能做到的别人也能做到,那么你总是会对这个世界失望的。
在这个世界上,你的付出不可能每次都得到同等的回报,这是这个世界不美好的地方,没有办法。
但是有一个补偿的办法是,你可以爱一个人,爱到不期望他给你同等的回报,这样你就不会失望了,这又是这个世界美好的地方。
当你真的爱上一个人,你的感觉就是,不仅不期望他跟你一样,而且害怕他跟你一样。
你会害怕他像你爱他一样爱你,怕他会爱得辛苦,虽然与此同时你并不觉得爱得辛苦。
所以你就得找一个理由,不让他像你爱他一样爱你。
那么最顺手的理由就是,你是男的,我是女的,或者你是女的,我是男的。
其实这个根本不是真正的理由,真正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我爱你”。
说“男人就该怎样怎样”,这句话是可以说的,但是只能男的说,不能女的说;说“女人就该怎样怎样”也是可以的,但是只能女的说,不能男的说。
差别可以有,也可以建构。
但建构的前提是,你只能要求自己,不能要求别人,只能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不能把责任往别人身上推。
比如说,如果一个男人,坐在那儿不做饭,然后说“做饭就是女人的事”,那你就必须去批判他。
如果一个女人,不让老公做饭,说“做饭就是女人的事”,那你就不能去批判她。
反过来也是一样的。
也就是说,贵族夫妇的正确打开方式应该是:因为你是女的,所以我请你;因为你是男的,所以我让你。
其实并不是因为你是女的我是男的,而是因为,你是我的爱人。
你是我的爱人,我就只管去爱,并不指望我对你做的一切,你都能半斤八两地回报回来。
所谓“别”,就是不指望对方跟自己一样。
因为爱,讲究的是心甘情愿,不是买卖公平。
讲究买卖公平的爱太累了。
只要求自己,完全不期待对方有回报,回报了是情分,不回报也无所谓,这么爱,才有乐趣。
古人说“夫妇”,说“男女有别”,是因为当时的古人不知道有同性恋这回事,并不是因为古人反对同性恋。
同性恋也可以做到“挚而有别”的,因为“别”的重点不是性别,而是不要求爱人和自己一样。
同性恋一样可以拥有“挚而有别”的高贵爱情。
回到《关雎》这首诗。
现在有一个深藏不露的好姑娘,这样的姑娘,是贵族君子的好配偶。
你作为一个贵族,一个君子,还是应该得到一次来自这样的姑娘的爱。
你应该以得到过爱为荣,不能以没有人爱为荣。
这是孔子给年轻的贵族的第一个教育。
那么,你怎么才能得到姑娘的爱呢?你得去追求她。
不能坐在家里,等田螺姑娘下凡。
怎么追呢?镜头一摇,切到了采摘荇菜上。
为什么要摇到荇菜上呢?因为采摘荇菜是那个“淑女”的工作。
她采摘了荇菜,是祭祀用的。
那么,采摘荇菜跟爱情有什么关系呢?可以有这样一种理解,因为她在采摘荇菜的时候,是要选择的。
选择也是雌性的本能。
原始社会,男人负责狩猎,好歹看见一个猎物,就赶紧上去打,打着啥算啥,不能选择;女人负责采集,采集得精挑细选,有毒的不要,不好吃的也不要。
这个在工作中的选择,正好可以跟女性在爱情中的选择类比。
这帮小伙子看见这个淑女采荇菜,他们就发生联想了,看这姑娘这精挑细选的劲儿,我们也跟这荇菜一样,等着她的挑选呢。
所以接下来就写,“参差荇菜,左右流之”,长长短短的荇菜,在她的身边舞动,等待着她的挑选。
就像各式各样的小伙子,围绕在她的周围,表现着自己,等待着她的挑选一样。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意思是,深藏不露的那个姑娘啊,我做梦都想追求她。
喜欢的东西,就去追求,这种执着的精神,也是一种贵族精神。
这是孔子给年轻的贵族的又一个教育。
追求的话,是不一定能一下子追求到的,总有挫折,所以“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追求不到怎么办呢?还是做梦都想着得到她,甚至为她睡不着觉,“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君子喜欢一个东西,就是要这么执着。
这是写姑娘没看上你,或者姑娘还没开始选的情况。
下面一章,又进了一步。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姑娘开始动手采荇菜了!小伙子也得抓紧自我表现了。
怎么表现呢?抢亲?到她宿舍楼下站军姿?这都不是君子所为。
君子得“窈窕淑女,琴瑟友之”,深藏不 露的姑娘啊,你得弹琴弹瑟,去和她交朋友。
作为一个君子,你得提高自己的修养,让自己确实有可爱的地方,当那根长的荇菜,人家姑娘才有可能看上你。
你以为那个雄的水鸟怎么长得那么漂亮?它们也是为了迎合雌鸟的口味,才一代一代进化成这样的。
水鸟都知道这个,你一个万物之灵的人类,一个人类的精英君子,怎么能连那只水鸟都不如呢? 第四章,就是把第三章换个韵再唱一遍。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芼”也是“采”。
“窈窕淑女,钟鼓乐之”,深藏不露的姑娘啊,你得用钟鼓这样的雅乐去取悦她。
要求又进了一步。
做朋友不够了,你想要她高兴,要她喜欢你,那你弹吉他就不够了,你得请她听交响乐。
作为一个君子,你得加强自己的修养,就像雎鸠长出漂亮的羽毛一样,才能让姑娘喜欢啊。
这就是这首诗的深意。
锦瑟 唐·李商隐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李商隐的《锦瑟》是唐代爱情诗的代表。
这首诗,有人说是咏物
诗,也有人说是悼念亡妻的,也有人说就是对平生爱情的追忆。
总之,“追忆”这个词,是诗里就有的,而“追忆”也是晚唐诗的主旋律。
至于爱情,我觉得一切唯美的感情都可以视为爱情。
所以我们不妨认为,《锦瑟》的主题就是对爱情的追忆。
“锦瑟无端五十弦”,锦瑟你干吗要有五十根弦啊;“一弦一柱思华年”,每一根弦都让我想起一段曾经的美好时光。
“华年”是美好的,让人忍不住想要回忆的,所以随便看见什么,哪怕是锦瑟的弦,也会去回忆;然而华年又是不堪回首的,每一段回忆都注定要以伤感结尾,所以要说“无端”。
首联是入题,爱情就是这样,让人忍不住要回忆,又不忍回忆。
中间两联,对仗部分,一般是七律的华彩乐章。
这四句在写什么呢?李商隐的思绪是很飘忽的,跟他不熟的时候是很难把握的,所以这四句写的是什么,一直有争议。
而且李商隐的句子那么漂亮,就是不知道他在写什么,不过也没有关系,只要静静地欣赏它的美就好了。
就好像你在大街上见到一个漂亮姑娘,多看两眼就是了,没必要非要知道她的故事。
所以,正常人读李商隐诗的时候,追问“他在写什么”的动机也不强。
苏东坡说是写锦瑟的声音,分别是适、怨、清、和四种状态,可供 大家参考。
我认为,首先,字面上,这四句分别写的是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景物。
其次,春、夏、秋、冬背后有它的哲学隐喻。
佛教认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生、住、异、灭四个阶段,就是发生、发展、异化、灭亡,在我们平时说的发生、发展、灭亡中间加了一个“异化”,更准确一些。
那么毫无疑问,一场爱情也是要有这四个阶段的。
生、住、异、灭正好可以分别对应春、夏、秋、冬。
李商隐有一组诗叫《燕台四首》,是四首歌行,也是分别写的春、夏、秋、冬。
那四首的主题很飘忽,可以看作是在分别写爱情的生、住、异、灭。
不知道李商隐有没有引入生、住、异、灭的观念,但是那四首正好对应生、住、异、灭,而生、住、异、灭是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
所以,《锦瑟》这四句,也可以理解为分别用春、夏、秋、冬来写爱情的生、住、异、灭。
第一句,“庄生晓梦迷蝴蝶”,写的是春天,是爱情的发生。
春天梦多,容易在早晨赖床不起,花丛里的蝴蝶也是春天的景物。
这个典故是说,庄子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醒来后不知是自己醒来了,还是蝴蝶变成了庄子。
这是爱情刚刚发生的感觉,朦朦胧胧,不知道自己是爱着,但假装不爱呢,还是其实不爱,但假装爱着。
但爱的感觉偏偏又那么真实,就像梦中的感觉那么真实。
这是爱刚刚发生的感觉。
第二句,“望帝春心托杜鹃”,写的是夏天,是爱情的发展。
杜鹃是夏天的景物。
传说是古蜀国的皇帝杜宇死后变成了杜鹃,又传说杜鹃拼尽生命鸣叫,嘴上的血滴下来,变成了杜鹃花。
因为杜鹃是在春末夏初百花凋零的时候鸣叫,所以杜鹃又有一种凄美的意味。
杜鹃比蝴蝶又进了一步,因为蝴蝶是梦魂,杜鹃是死后的灵魂化成的,不会再从梦中醒来了。
蝴蝶还会疑惑自己是不是庄周,杜鹃已经忘记自己曾经是皇帝了。
李商隐用“望帝春心托杜鹃”来形容爱情的胶着状态,这个爱情已经很确定了,不会变了,也就是“死了都要爱”。
第三句,“沧海月明珠有泪”,写的是秋天,是爱情的变故。
月亮当然是每个季节都有的,但是秋天的月亮最有特点,所以我们都是中秋节赏月。
秋天的海上,一片寂静萧瑟,升起一轮明月,有美人鱼在月下哭泣,泪水映着月光,好像是海里的珍珠。
这个好理解,爱情发生变故的那一天,是凄凉的,是要流眼泪的。
第四句,“蓝田日暖玉生烟”,写的是冬天,是爱情的结束。
冬天是最会让人觉得“日暖”的季节,夏天的“日暖”,大概没有人会觉得有美 感。
冬天暖暖的阳光下,蓝田美玉好像升起了一团若有若无的烟气,看不真切。
就好像爱情结束以后,你回忆起来,也是这么若有若无,看不真切,却觉得那么温暖,那么美好。
或者爱情结束后,还有一点残留的情愫,藕断丝连,也像美玉上的烟气一样。
这个写的是爱情的余响。
在爱情结束的时候,又回到了若有若无的状态,又回到了“庄生晓梦迷蝴蝶”,这是爱情的循环,也是律诗节奏的循环。
描述生、住、异、灭四种状态之后,尾联表达诗人的感叹。
这种感情,哪里需要等到成为追忆了,才觉得惘然啊,当时就已经很惘然了。
在爱情中的时候,并不是所谓当局者迷,当时就知道这一切都将化为回忆,会成为他日的惘然,就像当下已经惘然了一样。
明知道这一切会成为明天的惘然,但是我今天还是要爱,直到明天真的到来,这份爱真的成了惘然。
李商隐写爱情,下笔特别狠,把爱情的这种哀痛,这种执着,写得很透。
李商隐写的都是聪明人的爱情。
聪明人的爱情,其实更痛。
鹊桥仙 宋·秦观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秦观的《鹊桥仙》是北宋爱情诗的代表。
北宋流行的是这种小令。
词这种文体,因为有长短句,所以更适合描述人内心那种细碎的情感。
本色的词,像是一个女人在跟你絮叨家常。
小令因为篇幅不大,所以不能铺叙,洒狗血的事必须得长调来。
小令的长处在于,用一两句话说中人们心里最说不出的东西,让人觉得,你说得好有道理而我竟无法反驳,这样这个小令就成功了。
秦观这首《鹊桥仙》就是典型。
这首《鹊桥仙》,好在上阕和下阕的两个结尾。
上阕的结尾,“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我们知道,牛郎织女一年只能见一面,所以我们总是很同情他们。
但是,他们的爱情其实是金风玉露,是神仙的爱情,比起人间的那些柴米油盐,那些到了岁数凑合找个人结婚然后一辈子吵吵闹闹的婚姻来,神仙的一次相会,抵得过无数次这种粗制滥造的凡人婚姻。
所以,我们这些凡人,有什么可同情人家神仙的呢?这是说牛郎织女的相会,在质量上胜过凡人的爱情。
下阕的结尾,是经常被引用的大名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但是这句到底在说什么呢? 《山楂树之恋》里,静秋妈让老三别再来骚扰她闺女了,等一年以后静秋的工作定下来再说,用的就是这句。
意思是说,他们俩这恋爱要是谈得真有长性,早一天晚一天过门儿没关系。
现在一般都是这么理解的,所以这句经常用来劝年轻人好好献身事业,别急着领结婚证。
有两点要说明。
首先,这个说法不是秦观的原创。
在晚唐的时候,李商隐就写过“争将世上无期别,换得年年一度来”。
怎么才能把我们世上的离别,换成牛郎织女的每年能见一面呢?牛郎织女一年只能见一面,但是他们不会死,可以千秋万代地活下去,能见成千上万面呢。
但是凡人是会死的,死了就永远也见不到了。
所以李商隐在这里表达的是羡慕牛郎织女。
我们知道,李商隐也是悼亡人,这句诗可能表达的是他妻子去世后的一个感慨。
就好像说,你要是能不死多好啊,哪怕是像牛郎织女那样,一年只见一面。
另外还有一个离秦观更近的人,也这么说过,他就是苏东坡。
苏东坡在一首写牛郎织女的《菩萨蛮》里写过:“相逢虽草草。
长共天难老。
终不羡人间。
人间日似年。
”虽然牛郎织女一年只能草草地见一面,但是人家是神仙,寿与天齐,不会老。
他们才不羡慕人间,人间的分离,就算是一天能见上一面,也是度日如年,跟牛郎织女一年见一面有什么区别呢?苏东坡更加明确地点出了牛郎织女是“长共天难老”的,并且明确说人家是不羡慕人间的。
把秦观这句和李商隐、苏东坡的说法放到一起看,意思应该就很明确了。
秦观这句跟李商隐、苏东坡的说法是一脉相承的。
所谓“久长时”,不是两个人忠贞不渝的问题,而是说牛郎织女不会死,神仙的爱情是永恒的,也就是苏东坡说的“长共天难老”,李商隐说的“年年一度来”。
因为神仙的爱情是永恒的,他们有无数的时间,所以他们一年只见一天,就像我们凡人一天只见一小时一样,是可以接受的。
在永恒的生命中,他们可以有无数次会面,根本不用在乎一朝一夕的分离。
可怜的倒是我们凡人,就算天天厮守在一起,见面的日子也是有数的。
这也就是苏东坡所谓的“终不羡人间”,李商隐所说的想用人间的境遇去“换得”的永恒。
所以,这个“两情若是久长时”,赞美的不是忠贞的爱情,而是永恒的生命。
至于我们这些会死的凡人,有什么可去同情那些不会死的神仙的呢?人家见面的机会比我们多多了。
所以,这句是说,神仙的爱情,在数量上也完胜我们凡人。
因而,秦观这首词正确的打开方式应该是:神仙的爱情,即使是像牛郎织女这种最不幸的,无论是在质量上还是在数量上,都碾压我们凡人。
当然,神仙是不存在的,所谓神仙的爱情、神仙眷侣,其实就是有 必然性的爱情。
两个人都有高贵的灵魂,可以有灵魂层面的交流,不管是在哪一个平行宇宙遇到,都会理所当然地在一起,这就是有必然性的爱情。
那种为了房子,为了岁数到了生个孩子,随便找个人在一起的,虽然也有可能日久生情,但那不是有必然性的爱情。
到了另一个平行世界,可能就不是这两个人在一起了,这就是凡人的爱情。
有必然性的爱情,从质量上说,是“金风玉露一相逢”,哪怕在一起一天,也比凡人过了一辈子要有意义;从数量说,就算你们在这个平行世界没有缘分在一起,在另一个平行世界里,总有像你们一样的人,会在一起,因为你们灵魂的这种契合是必然的,是“长共天难老”的。
所以,秦观的意思是,优质的爱情,比假冒伪劣的日久生情强多了。
因此,这首词教给我们的是,我们应该去追求优质的爱情,而不是到了年龄为了跟其他人一样而去相亲。
柴米油盐终究抵不上金风玉露,这是士人应该有的爱情观。
至于说你既然忠贞就干脆等等的,这种说法实在令人难以理解,你看《山楂树之恋》里的老三最后也死了。
地久天长靠的不是忠贞,也不是可以随便推迟爱情的理由。
天天腻在一起的神仙眷侣,总归是比牛郎织女好一点。
所以,我的建议是,如果爱情来了,千万不要因为要考研、找工作等这些所谓的理由而冷落了它。
摸鱼儿·雁丘词 金·元好问 乙丑岁赴试并州,道逢捕雁者云:“今旦获一雁,杀之矣。
其脱网者悲鸣不能去,竟自投于地而死。
”予因买得之,葬之汾水之上,垒石为识,号曰“雁丘”。
同行者多为赋诗,予亦有《雁丘词》。
旧所作无宫商,今改定之。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横汾路,寂寞当年箫鼓,荒烟依旧平楚。
招魂楚些何嗟及,山鬼暗啼风雨。
天也妒,未信与,莺儿燕子俱黄土。
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丘处。
从文学上讲,金朝的词是可以算到南宋词里的。
鲜卑—女真这个系
统的民族,或者叫东胡,有一个特点,就是接受汉文化特别快。
他们在中原建立王朝以后,很快就能学到汉文化的精髓,变得比汉人还汉人,他们的文学也很快就融入了汉文学史。
像中唐的元稹,金朝的元好问,以及我们接下来马上要讲到的纳兰性德,都是东胡系统的,他们的作品都是同时代汉文学中的精品。
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必太有民族的分别心。
南宋词的特点是长调,就是可以铺叙、抒情,可以写得狗血一点。
《摸鱼儿》就是一个声调很美的长调词牌。
这首词是元好问十六岁那年写的,十六岁能写得这么熟练,确实很不容易,所以可以想见,这首词 充满了少年人对爱情的那种极致的追求。
写这首词的背景:据说是有一只大雁死了,它的配偶不肯离去,在它旁边殉情而死。
人们有所感触,就把两只大雁埋在一起,称为“雁丘”。
元好问为这件事写了这首词。
雁跟雎鸠一样,也是有文化意义的鸟。
古人认为,雁也是一夫一妻制,终身不变。
所以雁本来就象征了夫妇忠贞。
周朝的贵族在下聘礼的时候,一定要送一对雁,以示一心一意。
后来学贵族的人多了,大雁少了,就改成送一对鹅,鹅就是驯化了的大雁。
据说现在有的地方还有这风俗。
所以这首《雁丘词》也是歌颂爱情的忠贞的。
现在的人不太能理解大雁是一种忠贞的动物了。
如今的大雁变成了一种集体主义的符号,不再是忠贞的符号。
这就是文化符号的流变。
古人看见大雁就想起忠贞,就像我们今天看见大雁就想起集体主义一样。
但是要理解《雁丘词》,就得理解古人的文化语境。
长调的开头,要有振聋发聩的效果,要能把人从沉睡中叫醒,愿意看下去。
怎么做到这一点呢?就是第一句不要放你想到的第一句话,而要放你在思考了很久以后,最想说的一句话。
听到雁丘的故事,你可能有很多念头,有一个很复杂的思考过程。
在思考之后,有一句最让你放不下的话,从你脑海中浮现出来:“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情到底是什么东西呢?居然能让人(甚至动物)放弃生命。
对于生物而言,第一本能毫无疑问是保命,但是总有一些东西,能让你愿意放弃生命。
其中最自然的,就是爱情。
一开始,就把生死与爱情这么激烈的矛盾挑出来,这也是雁丘的故事打动人心的最本质的地方。
连一只大雁,都会在爱情结束的时候放弃生命。
爱情到底是什么,居然连生命都可以成为它的筹码。
那么,一对大雁的爱情会是怎样的呢?“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这一对雁一生一起飞过了天南地北,飞过了春夏秋冬,见识了同样的风景,也经历了同样的艰难,它们的生命体验已经合在一起,不可分割了。
它们在这个飞行的过程中,“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在一起的大大小小的欢乐,加上今天永别的痛苦,随便拿出哪一件,都足够让阅尽沧桑的成年男女变成过家家的小孩子,沉溺其中了。
所谓“痴”,就是非理性。
可能在一起的某一次小小的快乐,从理性 的角度看,都算不了什么大事;生离死别的痛苦,当然是一件大事,但是从理性的角度看,总不至于比生命还大。
但是,一起经历了这些的人,是“痴”的,是非理性的,对他们来说“欢乐趣,离别苦”,就是生命中最真实的感受,不是可以用理性来衡量的。
如果你还没有爱情的体验,可以参考打游戏的体验,打游戏获得的快乐,打不成游戏的那种痛苦,不是用理性可以衡量的,这就叫“就中更有痴儿女”。
这其实已经隐隐回答了爱情为什么可以教人“生死相许”,因为爱情并不是从理性上衡量附属于生命的东西,而是生命的全部感受,就是生命本身。
所以这时候,词人抛出了上阕的结句:“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那只殉情的大雁也应该会说吧:“伴侣死了,后半生的漫长旅程,后半生的寒来暑往,我孤零零的一个身影,再往哪里飞呢?”以后我再经过我们一起去过的地方,看我们一起看过的风景,但是身边已经没有你了,这样的余生,还有什么意思呢?所谓“跟你才有未来,跟别人都叫余生”。
当你觉得余生的价值还抵不过回忆带来的痛苦的时候,殉情就会成为一个选择。
真正殉情的人,是不要牌坊的,并不觉得这件事有多么伟大。
他就是出于一个很现实的考虑,没有了伴侣的世界,已经变得没有意思了。
他配合最默契的一个玩伴,不玩这个游戏了,那他也不想玩了,就这么简单的一个逻辑。
一个高贵的灵魂找到一个伴侣确实不容易,当伴侣离去的时候,对孤独的恐惧有时候会大于对死亡的恐惧。
这个世界上,有的东西比生命更美好,有的东西比死亡更可怕。
这就是孟子所说的“所欲有大于生者”“所恶有大于死者”。
在我们生命的经验里,最容易接触到的比生命更美好的东西,就是爱情;而那种让人不能忍受,比死亡还可怕的东西,并不是道德的谴责,而是孤独。
在此并不是鼓吹殉情。
我个人认为,真正的殉情是一种高贵的行为,但是这种行为的发生有苛刻的条件,就是你遇到了爱情,又没有遇到比爱情更伟大的东西。
对于大多数普通的灵魂来说,可能一生都不会遇到真正的爱情。
像明清很多妇女殉情,可能不理解为什么要殉情,她们之所以要殉情,是因为她们觉得殉情是很高贵的,也要模仿。
她们这种殉情,在自杀的时候是觉得自己很伟大的。
一旦觉得自己伟大,就不是真的殉情,就不高贵了。
而那些有伟大灵魂的人,在自己的爱人去世之前,又难免会遇到比爱情更伟大的东西,有更多的牵挂。
在爱人去世后,这个游戏他还不得不接着玩下去,不能随便删号。
所以,真正有机 会殉情的人是很少的。
这首词的上阕是比较精彩的部分,值得反复玩味。
下阕相对来说不那么经典,但还算妥帖。
一首长调要想句句经典也
是很累的,何况元好问当时还是个十六岁的孩子。
下阕的开头,叫作“换头”,需要另起一意。
元好问想到,大雁殉情这个地方,也是当年汉武帝唱《秋风辞》的地方:“横汾路,寂寞当年箫鼓,荒烟依旧平楚。
”汉武帝曾经在汾水上泛舟,写了《秋风辞》,感叹生命短暂。
在“生命短暂”这个话题上,汉武帝和殉情的大雁构成了对话。
大雁是不要余下的生命的,汉武帝是怕死的。
但是,怕死也得死。
汉武帝虽然享尽了帝王的荣华富贵,最后还是死了。
他生前行乐的地方,仍然是剩下了一片荒凉。
荒凉到什么程度呢?“招魂楚些何嗟及,山鬼暗啼风雨。
”《招魂》是屈原悼念他的君主楚怀王的作品。
但不是每一个君主身后都像楚怀王这么幸运,自古以来死去的帝王太多了,一个个都这么招魂,招不过来。
汉武帝死后就没人给他写《招魂》,尽管生前享尽了荣华,身后还是一样的寂寞。
大不了是他刚死的时候,能有个山鬼记着他,知道他不会再来了,在风雨中暗暗地哭泣,这也是用的《楚辞》里的典故。
现在的人经过的时候,只记得凭吊雁丘,没人再记得这个汉武帝了,这是我们到旅游景点的时候经常会有的感慨。
汉武帝生前那么显赫,现在却没有人关心他;大雁只是一只卑微的鸟,却有人来凭吊。
这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为什么呢?因为大雁触动了人心中最柔软的地方,汉武帝没有给人这样的感动,这样的审美。
殉情的大雁是不要余生的,现在却被人们长久地纪念着;汉武帝努力地延长自己的生命,却终究被人忘记了。
这就说明,生命的长度和功名利禄都不重要,能让人记住的只有生命的美丽和高贵。
就像黄耀明在歌里唱的,“蝴蝶总比沙丘永久”。
所以,词人说,像大雁这样美丽而高贵的动物,“天也妒”,不仅比帝王好太多了,就是老天也会嫉妒它。
“未信与,莺儿燕子俱黄土”,我就不相信,这么高贵的生命,会像普通的莺莺燕燕一样,变成一抔无情的黄土。
莺儿燕子,在我们的文化里象征轻浮的、不那么忠贞的爱情。
同样是死,高贵的生命和普通的生命是不一样的,高贵的生命并不会真的无声无息地离开。
“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丘 处。
”有着敏感内心的诗人,千秋万代都会来凭吊这高贵的大雁的吧。
蝶恋花·辛苦最怜天上月 清·纳兰性德 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
若似月轮终皎洁,
不辞冰雪为卿热。
无那尘缘容易绝,燕子依然,软踏帘钩说。
唱罢秋坟愁未歇,春丛认取双栖蝶。
纳兰性德是一位清初的满洲贵族词人。
这个“纳兰”,后来一般写成“那拉”,就是慈禧太后姓的那个“那拉”。
慈禧太后是叶赫这个地方的那拉氏,所以叫“叶赫那拉”,就像汉人说“常山赵子龙”一样,“常山”是他的郡望,“赵”才是他的姓。
纳兰性德是明珠的儿子,年轻时就担任很高大上的职位,但是死得很早。
他的生平这里就不展开了。
词的地位在清朝急速上升。
从那时候起,就有好多人诗写得相当一般,但是词写得很有意思。
纳兰性德便是其中之
一。
纳兰性德擅长的是小令,短短几句就能说到你的心里去。
这是文体的特点和时代的特点,跟民族没什么关系,跟恋爱经历也没什么关系。
纳兰性德的感情经历没什么特殊的,他词写得好就是因为写得好。
《蝶恋花》这个词牌,声调特别凄美,适合表达比较强烈的感情。
年轻人的爱情往往比较适合用《蝶恋花》来写。
纳兰的这首《蝶恋花》是一首悼亡词,悼念他去世的妻子。
“辛苦最怜天上月。
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
”天上的月亮挺悲剧的,一个月只有一晚上最圆,剩下的每个晚上都得缺着。
这就让词人联想起自己和妻子,美好的日子总是短暂的,剩下的大多数的日子,都只有思念的痛苦。
但是,月亮缺了,过一个月,总还有圆的那一天。
妻子去世了,却再也没有复生的那一天了。
所以,词人就想,“若似月轮终皎洁”,你要是能像这月亮一样,能有回来的那一天,我什么代价不肯出啊,我“不 辞冰雪为卿热”。
这里有个典故,说荀彧的儿子荀粲,字奉倩,特别爱他的妻子。
他妻子生病发烧,他就自己脱光衣服,站在冬天的院子里,把身子冻凉了,回来抱着妻子,给她降温。
后来他妻子好了,但是他自己冻死了。
纳兰性德说,要是能让你活过来,我也可以像荀奉倩这么干啊。
这话说得,感情很强烈。
虽然诗人说话都是说说的,但也很让人感动。
《蝶恋花》就得这么写。
【更多好书vxbooker113】 我觉得这里还有一个通感的想象,就是月光给人的感觉是冷的,让他联想到荀奉倩了。
“无那尘缘容易绝”,但是,毕竟妻子是怎么都不能活过来了。
“燕子依然,软踏帘钩说”,只有燕子依然,踏着软软的帘钩,在那里呢喃细语,好像你还在世时候的光景。
“唱罢秋坟愁未歇”,这是化用李贺的一句诗,“秋坟鬼唱鲍家诗”。
“鲍家诗”指的是鲍照的《代蒿里行》,也就是挽歌。
在秋坟唱歌的,应该是鬼,也就是死去的妻子。
妻子在坟里,应该也在思念着我吧,她为自己唱完了挽歌,却并不能宣泄尽阴阳永隔的忧愁。
这个想象也有点奇特。
说妻子在想念自己,其实还是自己在想念妻子。
最后,“春丛认取双栖蝶”,你对我的思念,和我对你的思念,但愿能化为一双蝴蝶,继续在花丛中起舞吧。
对死去爱人的思念都是差不多的,所以这首词让我觉得感动的地方,不是他在悼念死去的爱人,而是他表达情绪的能力。
可以说,这首词没有一句废话,每一句都那么精彩,句与句之间的关联,不粘不脱。
写好一首情诗,只有感情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文化的修养。
爱情诗我们就介绍到这里。
爱情和爱情诗都太丰富了,要靠自己去修炼。
父子第
上一章是讲如何爱你的爱人,这一章就是讲如何爱你的父母。
你和你的爱人在一起以后,有很大的可能性,会一起孕育一个孩子。
于是就产生了下一个问题,你怎么爱你的孩子?这是关于“慈”的问题。
现在计划生育政策宽松了,你们可能还会有不止一个孩子,那么还会产生一个孩子和孩子之间怎么相处的问题,那就是关于“悌”的问题;再以后,你的孩子上学,像对待兄弟一样对待同学,就有一个关于“友”的问题。
其实你和你的爱人相爱,也是一个“友”的问题,是更深入一点的“友”,所以没必要非得分清楚友情和爱情,从友情到爱情是一个渐变的、连续的过程。
关于“友”,我已经在上一章讲过一部分,接下来的一章里还要讲到,这里就先放下。
你爱你的孩子,做到“慈”之后,就有一个你的孩子如何爱你的问题,也就是“孝”的问题。
慈和孝为什么不能归为“友”呢?其实也是可以的,父子之爱本质上也是一种朋友之爱。
所以明朝有人主张,一切父子、君臣、夫妇、兄弟之间的爱,都归为朋友之爱,所谓“五伦中去其四伦”,朋友关系还是要的,一切人际关系都可以归为朋友关系。
夫妇之间是朋友,父子之间是朋友,君臣之间也是朋友,兄弟之间更是朋友了。
夫妇之间的朋友关系我们现在贯彻得比较好,情侣之间都互相叫男朋友、女朋友,但是父子之间没有叫父朋友、子朋友的。
为什么呢?还是因为父子跟朋友有那么一点儿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呢?首先,父子关系是血缘决定的。
你一生下来就已经决定了那个人是你的父亲,不论喜欢与否,他都是你父亲。
你看你老公不顺眼,转头就把他蹬了,再找个顺眼的结婚就行了,但是你不能大街上看谁当你爸爸好,你就上去叫爸爸。
所以,夫妇和别的朋友关系都是“自由恋爱”,只有父子是“包办婚姻”。
当然,你在大街上看谁像你爸爸你就上去叫爸爸行不行呢?也行。
我们人类为了弥补父子是“包办婚姻”这个缺陷,其实也创造出了很多制度,可以让不是父子的人自由选择结为父子。
比如,你可以认干爹——我们知道,吕布认了好多干爹,号称“三姓家奴”,安禄山也有很多的干 儿子。
比如,你看谁顺眼,可以当他儿媳妇,当他女婿——所谓“重新投胎”。
有的人跟公公婆婆、岳父岳母比跟自己亲生父母关系还好,这样的人有很多,这是一种很可贵的缘分。
再比如,你可以拜老师,师生关系其实是一种模拟的父子关系——当然,这位老师得是你的授业恩师,重新塑造了你整个灵魂的老师,只给你讲过一节课的老师不算。
但就算是这样,你家里还是免不了有那么一对老头老太太,你没法和他们绝交,这就是父子关系跟别的朋友关系不一样的地方。
父子关系还有一个特殊的地方,跟别的朋友关系不一样,这一点可以说是很烦人的一点,也可以说是最感人的一点。
按理说,正常的朋友关系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的。
也就是说,你们两个人都是神志清醒的,灵魂都是成熟的,灵魂的强大程度是相近的,两人之间可以交流,然后才可能成为朋友。
如果你思想特别深刻,但他什么都不懂,就知道吃,那你跟他交朋友,算你欺负他。
但是父子之间经常是不对等的。
比如,你出生后的头三年,你的父母给你喂奶、换尿布,一个整觉都睡不了,但是不公平的是,你对这三年一点记忆都没有。
这个不公平有还回来的一天,那就是等有一天,你父母去世了,你想起他们来的时候,不管你怎么肝肠寸断,他们也是一点感觉也没有。
所以古代说守孝要三年,就是还你出生后头三年一点感觉也没有的债。
现代医学发达了,很多老人不是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去世的,在父母失去意识的这段时间,你免不了投入更多的精力照顾他们,但是他们也一点都不知道,这也是还你出生后头三年的那个债。
围绕着这两个三年,对于情感丰富的高智商人类来说,还有一个漫长的类似的不公平阶段。
比如从你三岁到十八岁这段时间,你虽然记得你父母对你的好,但是你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成熟,你对地球人的社会规则和生存技能还不够熟悉,这时候你父母是强大的成年人,免不了要照顾你。
如果你父母的社会地位比较高,你比较聪明,他们照顾你还要比别人的父母照顾他们的孩子照顾得多一点,这时候他们的灵魂比你的灵魂强大,但是还要跟你在一起,容忍你的不懂事。
你成年以后到你父母老去之前的一个短暂的时间,你们的灵魂是平等的,你们是朋友。
然后从某一个时间开始,直到你的父母完全失去意识,这段时间里,你的父母是老年人,而你是强大的成年人。
这时候他们对地球人的规则已经不再熟悉了,你的灵魂比他们的灵魂要强大,但是这时候,你还要照顾他们,容忍他们的不懂事,这就把从你三岁到成 年的债还回来了。
如果他的灵魂一直很强大,你小的时候受过来自他的教益又比较多,那你的债可能直到他去世都还不完,那么你还需要在他去世后继续怀念他,继续做他觉得做得对的事。
他强大你弱小的时候,他对你好,这个叫“慈”;你强大他弱小的时候,你对他好,这个叫“孝”。
一般说来,“慈”比较容易,“孝”比较不容易。
所以儒家要求,父慈才能子孝。
如果父母连慈都做不到,那也就没法要求子女孝了。
儒家的思想向来是对地位高的人要求高,所谓“《春秋》责备贤者”。
这个“责备”,不是批评的意思,是“求全责备”的“责备”,如果你是一个贤者,一个君子,那么儒家要求你的道德是完美的,这叫“责备”。
如果你的地位低,就没有这个要求。
所以按照儒家的理想,对“慈”的要求必须比“孝”的要求高得多,对父母的要求必须比对子女的要求高得多。
所以《弟子规》就凭“弟子规”这三个字,违背了儒家思想,儒家没有“弟子规”,只有“先生规”,从来都是要求做先生的怎么做,然后弟子跟着,能做多少做多少。
所以按照儒家的逻辑,应该先讲“慈”,再讲“孝”。
这里暂时把“慈”略过去不讲,直接讲“孝”。
其实“孝”不是单方面的要求,凡是“孝”的要求,都是以对“慈”的更高要求为前提的。
《论语》(选段) 春秋·孔子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
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以上《学而篇》) 孟懿子问孝。
子曰:“无违。
”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
”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 孟武伯问孝。
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 子游问孝。
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
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子夏问孝。
子曰:“色难。
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
’是亦为政。
奚其为为政?”(以上《为政篇》) 子曰:“事父母几谏。
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
游必有方。
”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
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以上《里仁篇》) 子曰:“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丧事不敢不勉,不为酒困,何有于我哉?”(《子罕篇》) 子曰:“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
”(《先进篇》)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
”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子路篇》)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
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
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
”“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
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
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
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
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阳货篇》) 《论语》其实就是孔子的微博。
阅读的人如果不知道这些微博的上文,容易产生误解,而一条微博被转发得多了,也注定会引起误解。
所以我想为各位解释一下,这几条微博的上文针对的各是什么问题,以及这几条微博后来产生的影响。
《论语》里的“孝”,可以划分成几个主题。
首先,“孝”的第一个要求是什么呢?孟子有一句名言,“不孝有
三,无后为大”,但“后”是“大”,是最大的事,而不是第一件事。
孝的第一个要求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句话出自《孝经》。
《世说新语》里有一个故事,说一个叫范宣的家伙,八岁的时候,不小心把手指弄伤了,然后就哭了起来。
别人问他,疼吧?他说,不是疼,是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
后来明朝的李贽特别耿直地在这儿回复了一句——还是痛。
确实,一个八岁的孩子,手弄伤了,不 先觉得疼,先想到这是不孝,那是不可能的。
但是,我觉得,疼得哭和孝顺也并不矛盾。
我们的身体是父母给的,父母既然生下我们,总是希望我们可以好好地活下去,这是生物的本能。
没有父母不期望子女身体健康。
有的父母除了期望子女身体健康还期望子女别的,有的父母对子女除了身体健康就没有别的期望,但是没有光期望子女别的、不期望子女身体健康的父母,除非这父母丧尽天良。
父母关心你的身体总是比关心你的灵魂多,也比你自己关心你自己的身体多,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你来到这个世界上,你的身体就好比是你的房子,你的灵魂住在这个房子里,房东是你的父母。
房东关心房子总是比房客多一点。
所以好好爱护这个房子,就是房客对房东最大的尊重,然后才能谈别的。
你割破了手,疼了,也就意味着你父母送给你的礼物受到了损伤,这本来就是一回事。
你疼了,远离伤害,这是保护自己,同时这也就是尽了第一个孝道。
所以说,孝的开始,就是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伤害。
割了手知道疼,这就是孝的开始。
这里说到的“身体发肤”也包括头发。
古人是留长头发的,他们不知道剪头发是不疼的,所以把头发也纳入了进来。
现在的人都知道理发是不疼的,理发不能算是受到了伤害,所以理发不算是不孝。
但是扯头发就不行了,扯头发是疼的,属于不孝。
总之,孝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保护父母赐予的生命。
很多时候,孝就是珍惜自己生命的一个更为冠冕堂皇的说法。
《汉书》上有一个故事,说有一个叫王阳的人,到益州去做刺史。
做益州刺史,那就得入蜀。
那个时候,所谓“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一不小心,真有可能掉下去摔死。
王阳走到一个叫九折坂的地方,一看路太险了,他就说:“奉先人遗体,奈何数乘此险!”这个“先人”指的是父母,“遗体”不是“尸体”,是说父母送给我的身体。
我干嘛拿着父母给的身体,几次三番地走这么险的路呢?命是爹妈给的,给皇上当差,也犯不着把命扔在里头。
这是王阳的观点。
所以他就折回去了,跟皇上说他生病了,不上任了。
后来又有一个叫王尊的人,也做益州刺史,也过这个九折坂,一看,确实是险啊,就问,这是让王阳折回去的那个地方吗?手下人说是,王尊就快马加鞭,说:“走,王阳当他的孝子,我当我的忠臣。
”意思是,给皇上当差,摔死就摔死了。
在这里,王尊把“孝子”和“忠臣”对立了起来。
王阳做了什么让他成 为孝子了呢?他就是惜命。
珍惜自己的生命,就是孝子。
不要命就是忠臣,就不是孝子。
所谓忠孝不能两全。
君要臣死,你不是不得不死,而是有两个选择,不死就不是忠臣,死就不是孝子。
忠和孝不是天然一致的,而是天然矛盾的。
所以岳飞的母亲想让儿子尽忠,还得给他背书,说他尽忠不算不孝,在儿子背上刺了“精忠报国”四个字,这是真正的“背书”,意思是,“母亲我亲自下手给你文身,你就别怕疼了”——岳飞这才能玩命打仗去。
国难当头的时候,做母亲的说这儿子她不要了。
国难没当头的时候,就要自己选择是不忠还是不孝了。
所以古代的文人不想替君主卖命的时候,“我要尽孝”往往是一个很好的借口。
至于到底是珍惜自己的生命,还是珍惜父母给的生命,就不用分那么清了。
所以,古代中国提倡孝道,往往是提倡对个人生命的尊重。
不能光为皇上想,也得为父母想,其实也就是为自己想。
你可以说,你想通了,你父母有一大堆儿子呢,不那么需要你,皇上更需要你,这个可以,但是你不能不为你父母想。
我个人认为,尽忠还是尽孝,是一种个人选择。
有的人就是想安安生生的,保全自己,照顾自己的父母和子女,这是很正确的,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如果一个社会的大多数人连这点儿个人利益都不能有,那这个社会是可怕的。
但是另外一些人,出于一些合理的原因,愿意拿父母给自己的生命做筹码,去博取一些更难得的东西,这也是值得敬佩的。
我不会硬说这样也是孝,我只能说,孝并不是唯一值得追求的东西。
只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你爹就是皇上,或者至少是贵族,所谓世受国恩,这时候尽忠和尽孝才是一致的。
后面要说到的屈原就属于这种情况。
所以贵族社会都是派贵族打仗的,只有贵族,尽忠和尽孝才不矛盾。
所以,二十四孝上说的割股疗亲,是不符合孝的原则的,因为他不爱惜自己的身体,让自己疼了。
我们都是父母身上掉下来的肉,没有人会把自己的肉割下来煮汤喝的,所以割股疗亲是大大的不孝。
我还听说,有女孩子去卖淫供自己弟弟上学,结果还有人说这是出于传统的孝道思想。
如果真从传统的孝道思想出发的话,没有比拿着父母给的身体去卖淫更不孝的行为了。
没打算尽孝是另一回事,但如果打算孝顺父母的话,首先要爱惜自己,自己好好活着,然后才谈得上别的。
《论语》里也说到了这个“孝顺父母就得好好活着”的道理。
孟武伯问什么是孝,孔子说,“父母唯其疾之忧”,让父母只担心你生不生病,就是孝了。
意思是不让父母担心别的。
孔子是一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人,据说孟武伯是个爱玩命的人,也就是所谓让父母不省心的,所以孔子就说,他不作死就是孝顺了。
父母是你身体的房东,你就是再不让他担心,他也要担心你生病,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你要是再登高爬梯地作死,你身体受伤害的概率就更大了,父母就更担心了,所以孔子说,不作死就是孝顺了。
孔子这么说的理论基础在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自己活好就是孝顺。
如果父母有事没事担心你的身体,你别嫌烦,那说明你活得很好,没有别的事让他们担心了,也说明你孝顺。
孝就是让自己好好活。
社会应该允许人让自己好好活,否则这个社会是很可怕的。
如果一个社会因为任何一个被认为是“正义”的理由,就要求任何一个人毫无保留地奉献自己,那么万一这个社会出了问题,可能就没人去踩刹车了。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论语》中有这样一个梗。
说叶公,即“叶公好龙”里所说的叶公(这个“叶”是芈姓,读作“叶”,不用读作“设”),他跟孔子说,他们那儿有一个人特别耿直,他爹偷了一只羊,他就去告发他爹了。
孔子不同意他的话,认为这不叫耿直。
所以孔子说,我们那儿不是这样的。
请注意孔子说话的艺术,他不说“这不叫耿直”,不说“你说得不对”,他说“我们那儿不是这样的”,这是君子说话的方式,因为谁也不可能掌握宇宙的真理,不能说我就是对的你就是不对的,你能掌握的只是你的视角,只能说你们那里是这样的,但其实他的意思就是“你这话不对,不能这么说”。
孔子说“吾党之直异于是”,我们那儿说的耿直不是这样的,我们那儿“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父亲为儿子遮掩,儿子为父亲遮掩,这也是耿直。
这话听起来似乎不近情理,父亲明明做了错事,你还要为他遮掩,这还能叫耿直?这不是不讲理吗?这话一直受到批判。
但是要想到,《论语》是孔子的微博。
在微博上,如果一个平时比较温和的人,突然发表了很极端的言论,我们应该想到,他说这话是有前因的,一定是针对什么比较过分的事,所谓矫枉必须过正。
孔子这话的前因是什么呢?今天我们不可能知道了,不过可以根据 叶公的话做一些推测。
父亲偷了一只羊,当然是不对的,我们要严格地执行法律和道德的要求,当然可以去举报他。
不过,一只羊的价值并不大,偷羊当然不能说道德高尚,但也算不上什么大的犯罪,所以,不举报也是可以的。
一件无可无不可的事,孔子在某个情境下坚决地反对其中一方,就启发我们思考,如果这一方发展到极端,会发生什么事。
具体到这个问题,就是,如果我们在任何一件小事上,对自己最亲的人,都严格地执行社会规定的正义,会发生什么事。
我们可以设想一个像乔治·奥威尔笔下的《1984》里面那样的世界,这个世界有一套严格的道德标准,允许举报揭发不符合这个标准的人。
丈夫可以举报妻子,儿子可以举报父亲。
他们如果做这件事,不是因为不爱自己的亲人了,只是因为自己的亲人不符合社会的规定,那么,他们会矛盾,会痛苦。
但是在那个时候,不允许私人的感情优先。
一旦社会告诉你什么是正义的,你是不能凭你的私人感情加以拒绝的。
他们在这么做的时候,认为自己是正直的,因而自己的痛苦是值得的。
但是这里面有一个隐含的前提,就是社会规定的正义不会出错。
然而,一旦这个所谓的正义出了偏差,就很难说谁是正直的了。
如果一个人忍着痛苦,错误地批判了自己所爱的人,这个痛苦就不是值得的了。
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有的时候,你作为一个普通人,特别是一个年轻人,当社会告诉你什么是正义的时候,其实你经常是没有能力凭理智做出判断的。
如果你能凭理智批判社会,那当然是大智大勇,但是大多数人没有这个能力。
大多数普通人要抗拒洗脑,其实更多地靠的是私人的感情。
如果你的父亲,或者别的什么人,被社会宣布为罪人,但是你记得他曾经对你有过那么一点点好,从你的感情出发,你觉得这个人可能也没那么罪大恶极,这个时候,你不能去干扰正常的司法程序,但是至少可以自己不去亲自下手。
所有人都想杀这个人,但是你的内心是爱他的,所以你还继续爱他,这也是一种耿直,耿直地听从你自己的内心。
这就是孔子说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在社会的大道理面前,为每个人的私人感情留一点空间,关键的时候,说不定这就是一脚刹车。
“子为父隐”,我觉得最好的例子就是画家林风眠先生。
他到晚年的时候,反复画一个题材——劈山救母。
因为在他六岁的时候,他的母亲跟人私奔,后来被族人追了回来。
族人按照宗族的家法,要烧死他母 亲,结果林风眠先生拿着菜刀冲进去,拼死捍卫母亲,最后族人只好住手。
据说后来他母亲还是被浸猪笼了,没能保护母亲也就成为他一生的伤痛,到晚年还念念不忘。
在这个故事里,林风眠当时是一个成长在宗族里的小孩子,不可能有现代的女性意识。
在当时宗族里的人看来,把私奔的女人烧死,就是社会的正义。
甚至对于这个小孩子来说,他的母亲抛下他去私奔,也算是对他做了一件错事。
这个时候他还是要捍卫他的母亲,并不是因为看透了社会规则的荒谬,而只能说是出于天性。
小孩子的天性就是爱母亲的,不管别人怎么说,他记得母亲曾经温柔地对待过他,所以认为母亲没有那么罪大恶极,应该被那样处死。
所以他要为他的母亲说话。
在不能指望理性的时候,人类心中最简单的感情,就有了价值。
所谓子为父隐,就是要尊重人类的这种感情,而不是让人为权威文过饰非。
父母其实是爱的对象,而不是权威的象征,相反,爱父母经常需要反抗权威。
在古代,孝是唯一可以拿到台面上来说的私情。
你不能说爱你自己,因为有自私的嫌疑;你不能说爱你的爱人,因为有淫荡的嫌疑。
所以一个人想要用私情与公权力抗衡的时候,只有抬出孝来。
所以得明白,当古人在说孝的时候,他到底在说什么。
现代社会允许我们说爱自己,也允许我们说爱自己的爱人,所以我们可以光明正大地,用古人爱父母的方式,去爱我们自己,爱我们的爱人,当然也同样爱我们的父母。
自己活好了以后,行有余力,想要再孝顺一点,还能做什么呢?是不是养你的父母,给他们钱,给他们吃好穿好呢?不是。
孔子曰,当爹妈的不能这么俗。
《论语》里讲的孝,从来不包括养父母。
如前面所讲,孔子的教育是君子的教育,针对的是贵族,贵族父母都是有退休金的,不需要子女来养。
孔子的贵族教育,从来都不谈钱,因为贵族不缺钱。
与此同时贵族又是一种气质,就算没钱,也还是贵族,也还是不缺钱。
所以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君子只知道什么该做,小人只知道什么能得利。
这句话对中国人产生的影响很深远——到现在我去校外讲课,也不敢问人家给多少钱,因为怕当小人,只能看钱给得合不合适,不合适下回也就不去了。
人家问起来,我只能说“你开这种课是不义的”。
同样道理,当父母的,更不能说“我养孩子就是为了他将来给我钱”。
父母养子女是应该的,因为一个小孩在被生下来的时候不可能带有任何物质储备。
人生就好比是打一个游戏,父母决定把子女生下来,就相当于父母推荐子女来打这个游戏,子女刚开始打游戏的时候,什么装备都没有,做父母的有责任罩着他。
但是父母老的时候,他们已经活了一辈子了,作为君子,应该活好自己的人生,包括为自己养老做好准备,准备得如何,自己应该负责。
如果因为某种历史原因,这个做父母的君子到老了没有攒下钱,但是他的品德值得子女敬佩,子女活得又很好,有富余的钱,那么出于感激,给父母钱是应该的。
但是作为父母,不能指望,我养这个孩子是为了赚钱的。
作为父母,在孩子面前“喻于利”,是很尴尬的,所以孔子并不赞成。
孔子说:“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如果只是养活父母的话,养狗养马,不也是养活吗?如果光是养活,没有尊敬,那养父母跟养狗养马有什么区别?现在养狗是把狗当宠物,主人对狗也有感情,也不能说是光养活。
当时养狗是让它看门的,主人跟狗没有什么感情。
如果光是养活父母,没有父慈子孝的感情,那还不如养狗呢。
那时候养马相当于现在养车,没什么感情。
光养活父母,等于是养一辆车,每个月花钱养车,不能说是在孝顺车。
所以,光养活不叫孝顺。
为了避免沦为犬马,我觉得养老还是依靠社保比较保险。
年轻的时候我们纳税,拿出钱来养别人的孩子,所谓“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老了以后,让这些孩子纳税,拿出钱来养我们,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给钱的和拿钱的不见面,就避免尴尬,也不存在敬和不敬的问题。
所以在现代社会里,养儿防老和孝养老人是依靠纳税来解决的,不需要发生生育行为。
就算有孩子,也不需要孩子来养父母,父母子女之间只剩下赤裸裸的“敬”的问题,这也符合孔子的理想。
所谓“孝敬”,“孝”和“敬”都不是单方面的,是以“慈”为前提的。
要让子女“敬”父母,首先做父母的得值得子女去“敬”。
如果父母自己活得就像马像狗,那子女就没法敬他们了,只能把他们当马当狗养着,所谓“何以别乎”。
人要是活得不比一条狗高贵,凭什么让子女对他比对狗好呢?当然,如果父母是高贵的人,子女必须要懂得敬重他们,不能光想着啃他们的钱。
所以,孝顺父母的第二个要求,不是养他们,而是敬他们。
孔子有两句话我特别喜欢:“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意思是,有活 儿就你们当学生的干,有好吃的就给我当老师的吃。
虽然我也不反对受到这种待遇,但这句话不是这样解释的。
首先,“弟子”的意思,是后生,生得晚的人,包括弟弟和儿子;“先生”,是先生出来的人,包括爸爸和哥哥。
“弟子”包括学生但是不限于学生,“先生”包括老师但是不限于老师。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是半句话,不是一句话。
完整的句子是:“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难道这就算是孝吗?这是一个反问句,想表达的是:光这样,不能算是孝,仍然表达“光养活不能算孝顺”的意思。
那要怎样才算是孝顺呢?孔子说:“色难。
”给好脸色,才是最难的啊。
“色难”,也就是“敬”的意思。
“敬”是不是无条件的敬呢?不是,“孝”是必须以“慈”为前提的,父母可敬,才敬。
所以孔子讲究“礼”,所谓“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孝敬父母,要在“礼”的框架内。
父母活着的时候,他们的要求,符合礼就尽量满足,不符合礼就不去满足;父母不在了以后,办丧事,在礼的范围内,让他们走得体面,但是超出礼的范围就绝对不做,不搞铺张浪费。
儒家是服务于贵族的,主张的是厚养厚葬,但是孔子是天秤座,什么事都讲究一个不过分,活着的时候养,去世以后葬,也都不能过分。
“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全社会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就行了,死者躺在那儿,他不能跟你说,多给他烧个纸人儿吧。
而这个“事之以礼”,其实也包括了父母的行为也要符合“礼”。
关于怎么“事之以礼”,孔子有很具体的解释。
他说,“事父母几谏”,服侍父母,如果父母做得不对,就要拼命地去进谏,而不是一味地姑息,这才是爱父母。
但是,如果你怎么进谏他们都不听呢?那你就“见志不从,又敬不违”,他们实在不听你的,你就听他们的算了。
因为他们毕竟是你的父母,你又不能跟他们绝交。
况且在家里,本来也没有什么关系到天下兴亡的大事。
如果就只是要不要把饮料瓶攒下来卖废品,今天穿不穿秋裤这样的事,你犯得着每件事都去吵吗?真正关系到天下兴亡的大事,也不是非得跟父母说明白不可,跟父母说明白了也没用,得到外面去说明白才算数。
当然,介乎穿秋裤和天下兴亡之间,还有无数的事,到底什么算大事什么算小事,孔子没有给出一个定义,这就留下了无限阐释的空间。
如果说除了天下兴亡以外,你什么事都听父母的,你的自我就会消融在父母的生命中,你会有一种窒息的感觉。
是自己窒息,还是多少让父母不高兴一点,这是你自己的选择,孝不是唯 一的正确路径。
如果你自己想清楚了,你连穿秋裤这样的事也不愿意听父母的,那也是可以的,不过你心里得明白,你不穿秋裤,父母是会伤心的。
而不穿秋裤,也不过是你自己的选择而已,不用因为不穿秋裤就拿自己当民主斗士。
“又敬不违”之后,还有一条“劳而不怨”,顺从父母,难免就会很辛苦,比如说穿秋裤捂出一身白毛汗,或者让同学笑话了,这时候你得“劳而不怨”,不能抱怨,否则你不是白顺从了吗?要是不能做到“劳而不怨”,还不如不顺从。
那么你为什么要这样顺从父母呢?是不是因为父母有权威呢?不是,你是大丈夫,是“威武不能屈”的,顺从父母不是因为他们会拿着棍子打你。
你顺从父母,是因为你爱他们,这么做你会心安,不这么做你会心不安。
这个“心安”,就是“事之以礼”的界限。
孔子有一个弟子宰我,那个白天睡觉被孔子骂“朽木不可雕也”的宰我,他有一回跟孔子说,三年的丧期也太长了吧,君子担负着家国大业,守孝三年不把什么事都耽误了吗?孔子说,那父亲去世不到三年,你就吃好的穿好的,你心安吗?孔子用了一个反问句。
反问句是很有杀伤力的,反问句不是让你回答的,提反问句的人不是在跟你讲理,他是默认他说的事都是理所当然,想让你反思。
正常人如果被问“你心安吗”,即使还没想明白是什么道理,也会反思一下自己。
但是这个宰我不是正常人,他很淡定地回答:“安。
”你心安那就没有办法了,所以孔子也没话说了,只好说,你心安你就去吃好的穿好的吧。
孔子当着宰我的面还是尽量克制了情绪,宰我一出去,孔子就发飙了。
他讲的道理我在前文中已经讲过了——父母照顾你的头三年你是不知道的,所以父母不知道了以后,你还得守孝三年来回报。
这个道理得是认可的人才能执行,你如果不认可这个道理,也就不用执行。
既然宰我已经说了“安”,孔子也就不用跟他讲这个道理了。
然后孔子又提出一个反问句:“宰我难道就没有这头三年吗?”当然有。
但是如果不认可父母照顾了自己三年,自己就得守孝三年,也就算了。
当事人本人明明已经一点也不想念死者了,天天闷得发慌,还硬逼着人戴孝,不许人娱乐,不符合孔子的意思。
比如阮籍的母亲死了,他就照样喝酒吃肉,照样弹琴,但是出殡的时候,他是真的伤心,大哭一声,吐出一口血来,也是尽了悼念的心意。
所谓尽孝,就是以子女心安为度。
不光尽孝,儒家的一切礼法,本来都是以心安为度,礼法规定的都是上限,不是下限,下限是自己心安。
比如守孝三年,其实就是给人规定的上限。
父母去世后,孩子就算再伤心,可以被允许伤心三年,三年以后也还是得好好工作去,因为父母给孩子洗尿布也才洗三年。
如果一个月后孩子就不伤心了,就心安了,那一个月后就可以好好工作去。
这就是礼法是上限、心安是下限的道理。
当然,这个上限一旦公布出来,最后大家都得执行这个上限,因为中国人存在一个攀比心理。
看你半年才心安,他就不好意思三个月就心安,怕人家说他心安得太快,无情无义。
最后大家互相攀比,只能都守孝到三年算完事。
孔子很了解中国人,所以他什么事都规定一个上限,要是孔子不规定守孝三年,最后所有中国人都能守孝守一辈子。
其实这种攀比,已经跟自己心安没有关系了,已经违背了礼的本意。
《礼记》对“见志不从,又敬不违”,有更具体的规定:“事亲有隐而无犯”,侍奉父母,你可以欺骗他们,但不能冒犯他们。
对父母说谎是可以的——对老人,该瞒的事就要瞒,不用什么都较真儿,因为家里没有什么大事,没有什么非要怎么办不可的事,父母年岁越来越大,能做的事越来越少,只要让他们高兴就好。
与此相对,“事君有犯而无隐”,侍奉领导,你可以冒犯他,但是不能欺骗他。
上古时代还没有后来的大一统概念,国君就相当于领导,处不好了可以把他炒掉,所以不用管他高兴不高兴。
但是,不能欺骗领导,因为跟领导商量的事都是正经事,弄不好就人命关天。
所以“欺君之罪”是大罪,不是因为“君”是权威,而是“欺君”可能会耽误大事。
对于老师,学生要“无犯无隐”,不能欺骗他,因为学生跟老师商量的事也是大事,也是要分出个是非来的,所谓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但是,学生也不能冒犯老师,因为老师塑造了学生的灵魂,某种程度上比父母给一个人肉体的恩情还要重。
《礼记》规定老师去世不用服丧,但是要“心丧三年”,在心里服丧三年。
因为学生的生命不是老师给的,老师没有照顾自己的学生前三年,学生在生物学的层面上对老师没有义务,但是学生的灵魂跟老师有传承关系,所以学生的灵魂对老师负有义务。
当然,“无犯”和“无隐”是有矛盾的,很多时候你不可能同时做到“无犯”和“无隐”。
我的理解是,对老师,有的时候要无犯,有的时候要无隐。
涉及正事的时候,要“无隐”;在生活中把老师当父母侍奉的时候,就要强调“无犯”。
那么,对父母,“有隐无犯”要做到什么程度呢?传说中的舜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好的榜样。
舜是中国五千年来凤凰男的杰出代表。
“凤凰 男”这个词现在被污名化了,其实中华文明一直保持活力,就是靠不断引入凤凰男。
关键在于凤凰男要有正确的打开方式,而舜就给中国几千年的凤凰男提供了一个好的模板。
舜是一个农家子弟,父亲不明智,继母也完全不为他着想。
但是舜不知道怎么基因突变得特别好,成了圣人,是典型的凤凰。
对于一个凤凰来说,怎么孝顺父母就成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因为他的父母可能不是特别可敬。
对于他来说,他的任务首先是自己好好活,因为他的身体发肤毕竟还是父母给的;其次就是尽量考虑父母的实际利益不受损害,因为他的父母不够明智,他就得替父母考虑。
谈不上敬、顺,只能“事之以礼”。
众所周知,舜爱上了尧的两个女儿,尧也喜欢舜,准备把天下传给他,把女儿嫁给他。
但是,舜的父亲反对。
有什么理由反对呢?没有,仅仅是因为舜的父亲不明智。
爱上了一个人,但是父母反对,这种情况很多年轻人都有可能遇到,所以一定要好好学习舜的人生经验。
舜是怎么做的?他没有哭着去求父母,不要拆散我们,因为知道求也没有用。
他也没有去跟女朋友说,我父母不同意我们在一起,我们分手吧,因为他心里知道,他娶娥皇女英是符合道义的。
为什么符合道义?一方面,他知道他跟娥皇、女英结婚,能过好自己的人生,这就属于孝;另外一方面,结这门亲事,所谓“合二姓之好”,对他自己的父母有益无害,所以也算是孝,只是自己父母看不清楚而已。
所以,舜最终就没有告诉他的父母,直接跟娥皇、女英结婚了,所谓“不告而娶”——瞒着父母,但是不跟父母起冲突,所谓“有隐而无犯”。
“不告而娶”本来是不符合礼法的,从程序正义来讲属于不孝。
对于舜的行为,孟子有个解释,说“不孝有
三,无后为大,告则不得娶也”。
请注意确切的意思是:因为“不孝有
三,无后为大”,所以你如果有无后的危险,就可以“不告而娶”。
但是,任何人在“娶”之前都不可能“有后”,所以言下之意,谁都可以“不告而娶”。
说得更明白一点儿,按照孟子的理论,人在结婚之前,当然是要先请示自己父母的。
如果父母同意,那就听父母的;如果父母不同意,就听自己的,不用告诉他们。
所以,古代圣人的话,该听还是要听。
在孟子那个时代,婚姻和生育是分不开的。
人一旦有了妻室,就无 法自己决定有没有后了,那时候没有丁克一说。
所以所谓“有后”的概
念,跟“有室家”,跟娶妻,是分不开的。
“有室家”,按照自己的心意寻找一个伴侣,其实也是属于努力过好自己的生活。
所以,孝的内容包括,找到一个喜欢的伴侣过下去,而不是找到一个仅仅父母喜欢的伴侣过下去,如果父母没有能力帮助你找到你喜欢的伴侣,在结婚前不告诉他们也是一种孝顺。
在古代,“有后”的概念也不是制造一个碳基生物这么简单。
因为古代有过继这回事,有大宗、小宗的概念。
按照周礼,贵族的嫡长子是家族的继承者,是“大宗”,别的儿子都是小宗。
如果大宗生不出儿子,小宗有义务把儿子过继给他,但是如果小宗生不出儿子,大宗没有义务管。
在极端的情况下,小宗就是只有一个儿子,也得先尽着过继给大宗,过继完,小宗就绝后了。
所以,大宗只要娶了老婆,基本上是没有可能绝后的;小宗即使生了儿子,也不能保证不绝后。
小宗尚且如此,庶人没有爵位,若也没有让人称道的名声的话,就更没有有后的问题了。
在中国的传统里,如果一个人值得敬仰,即使他没有自己的孩子,自然会有人愿意跟在他后面,做他的后人;如果一个人自己没有德行,即使生了孩子,孩子也可以不认他这个祖宗。
所以,“有后”的关键,还是在于树立起让人愿意继承的德行,而不是生一个孩子。
孝的最高境界,就是《中庸》说的,“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
最大的孝,是要在精神上继承父母,并且把这种精神传承下去。
“孝”的古字是一个大人拿着一个树枝,在教小孩子。
我们现在使用的“教”字,就是“孝”的后起字。
小孩子跟大人学,接受大人的教养,这就是孝。
所谓“孝”,就是“肖”,像父母,就是孝。
不像父母,就是“不肖”,也就是不孝。
所谓像父母,是不是不许比父母好呢?不是。
因为父母只有在你不如他们的时候会说你不像他们,你比他们好,他们一定会说你像他们,不会说你不像他们的。
比如周文王没有做过天子,而他的儿子周武王和周公建立了周朝,在天下推行周文王的仁政,这就是大孝。
不能说周文王是诸侯,周武王做了天子就是僭越。
就好比一个人的爸爸是北大的本科生,他自己要是考不上北大,就是不像他爸爸,这方面就是不孝。
但是他要是不仅考上了北大,而且读了北大的博士,那就不是不孝,而是 大大的孝,爸爸肯定会以他的孩子为骄傲,说孩子像他的。
如果一个人,他的爸爸没有上过大学,他自己却考上了北大,他的爸爸也同样会以他为骄傲,说孩子像他,绝对不会说孩子不像他的。
如果你做得不如你父母,那你就是“不肖”。
“不肖”这个词,既是不孝的意思,也是没出息的意思。
没出息就是最大的不孝。
有出息的孩子总是像父母的,没出息就是不孝,这是我们中国人骨子里的观念。
所谓“善继人之志”,就是继承父母的志向,做得只比他们好,不比他们差。
所谓“善述人之事”,就是父母做对的事,要继续按他们的做法做;或者说父母对你好的事,你要好好记得,跟别人去说。
父母不可能是完美的,他们做得不对的事你不用继承,但是只要他们做对过一件事,你就要照着做,做得只比他们好,不比他们差,这就是最大的孝。
每个人的父母都不一样。
有的人的父母成就大一点,孝的难度就大一点;有的人的父母成就比较小,甚至一辈子可能没有几件事做对了,孝的难度就小一点。
孔子那时候,贵族都是大人物,他们的后代孝的难度就很大,不肖的概率就很高。
贵族都有退休金,不用子女养活,有爵位也不愁没后,所以他们对“孝”的最大需求,就是让后代继承他们的精神,表现得不比他们差。
这个要求也确实比给父母一口饭吃、生个孙子不知高到哪里去了。
孔子讲的孝,大多是指这种。
而对于普通人的孩子来说,父母做对的事少,做错的事多,没有必要事事都按父母的路子来,该“不告而娶”的时候就得“不告而娶”。
所谓“孝”,还是对贵族的要求。
关于这个问题,《论语》里的说法是,“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这个“三年”,就是报答父母哺育之恩的那个三年丧期。
小时候我读到这句时,觉得怎么要三年这么长,三年都按父亲的老方针办,那不是什么都耽误了吗?那时候我们读个初中或高中就是三年,本科四年,硕士三年,所以对十几岁、二十来岁的人来说,三年长得像一生一世一样。
工作以后,我觉得三年的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随便申请一个课题就是三年。
一件事想做没做放在抽屉里三年,都是常事。
现在我体会到,一件事放三年不去改变,真不是什么难事。
孔子的意思是,父母做事的原则不是不能改,孔子知道世界是不断变化的,人要是能做到三年不改,就是很大的孝顺了,毕竟人多的是放了三年不改的错误。
孔子在说这话的时候,是基于一个当时还相对稳定的贵族社会,贵族的儿子做的事情跟父亲差不多。
那么父亲还在世的时候,往往不需要儿子出来扛事儿,儿子还没有“行”,即实际行动,我们就只能“观其志”,看他的志向,是不是有志于继承父亲好的地方,改正父亲不好的地方。
等到父亲不在了以后,儿子才出来扛事儿,我们才能“观其行”,看他做得是比父亲强,还是不如父亲。
现代社会中,儿子有可能比父亲更有出息,那就意味着儿子可能等不到“父没”,就得更早地出来扛事儿。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道”,说的是应对世界的策略。
比如,我们家想让孩子上北大,他们家想让孩子上清华,或者我们家念书就不用刷碗,他们家念书之前要求先顺手把碗刷了,这都属于“父之道”,因为没有绝对的对错,有的只是做事的方法不同;但是要不要好好念书这种问题,就不属于“父之道”,因为这种事没商量,学生就得好好念书。
如果你爹不让你好好念书,那属于他不义,这时候你就不用孝。
所谓孝,就是反正你分数已经够了,上北大还是上清华这样的问题,你自己也不是很确定,那就不妨先听你爹的。
三年以后发现这学校坑爹,再考别的也不迟,反正过三年你爹自己的想法也保不齐会变。
当然,如果你已经很确定你报北大是对的,你爹让你报清华是错的,那你就不用听他的。
如果你听了他的,三年以后,你还觉得父母做得对,那就还得继续做下去,并不以这三年为限;如果三年以后你发现父母做得有问题,那就得赶紧改掉。
这其实也是父子之情比同龄人之间的朋友之情更令人感动的地方。
在他离开后,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还要在你的整个余生里,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不断地去感念他的好处,继续做他做得对的事。
这是孝的最高境界。
父子能做到这个份儿上,已经算是可遇不可求了。
最后,在《论语》里,孔子还说过很多次,父子相处的原理可以拓展到君臣相处,在这儿我就不展开讲了。
我理解孔子如此建构这个伦理体系,也是个没有办法的办法。
孝和忠经常是矛盾的,孝是出于对自己个体生命的爱惜,忠是一个公共领域的范畴。
爱惜自己的生命是天性,忠于族群是人类文明异化出来的。
但问题在于,文明也是美好的,我们不能只要天性,不要文明,所以忠也是要的。
那如何处理孝和忠的矛盾呢?这是一个大问题。
孔子的策略是,你用孝的心去忠,换言之,你去爱你的领导,就像爱你的父母、爱你的伴侣一样——让文明也出于天然——你去选择一个 你爱的领导,你为他做事,是出于你自己的私人喜好。
这是一个很高的境界,如果能做到的话,是很萌的,就像现在很多小说爱写的所谓君臣际会,是一种很理想的设定。
但是,既然是理想,在现实中其实是很难遇到的。
孔子的理想,是把忠也变成一种孝、一种爱,而不是把孝变成忠。
早期的儒家,所谓孔孟之道,更多地是在考虑,如何在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里,安顿私人的情感,安顿贵族的心性,而不是泯灭私人的情感。
《离骚》(选段) 战国·屈原 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
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
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
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
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
汩余若将不及兮,恐年岁之不吾与。
朝搴阰之木兰兮,夕揽洲之宿莽。
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
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
不抚壮而弃秽兮,何不改乎此度?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道夫先路。
昔三后之纯粹兮,固众芳之所在。
杂申椒与菌桂兮,岂维纫夫蕙茝?彼尧舜之耿介兮,既遵道而得路。
何桀纣之昌披兮,夫唯捷径以窘步。
惟夫党人之偷乐兮,路幽昧以险隘。
岂余身之惮殃兮,恐皇舆之败绩。
忽奔走以先后兮,及前王之踵武。
荃不察余之中情兮,反信谗而齌怒。
余固知謇謇之为患兮,忍而不能舍也。
指九天以为正兮,夫唯灵修之故也。
曰黄昏以为期兮,羌中道而改路。
初既与余成言兮,后悔遁而有他。
余既不难夫离别兮,伤灵修之数化。
余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
畦留夷与揭车兮,杂杜衡与芳芷。
冀枝叶之峻茂兮,愿俟时乎吾将刈。
虽萎绝其亦何伤兮,哀众芳之芜秽。
众皆竞进以贪婪兮,凭不猒乎求索。
羌内恕己以量人兮,各兴心而嫉妒。
忽驰骛以追逐兮,非余心之所急。
老冉冉其将至兮,恐修名之不立。
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
苟余情其信姱以练要兮,长颔亦何伤?擥木根以结茞兮,贯薜荔之落蕊。
矫菌桂以纫蕙兮,索胡绳之。
謇吾法夫前修兮,非世俗之所服。
虽不周于今之人兮,愿依彭咸之遗则。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余虽好修姱以羁兮,謇朝谇而夕替。
既替余以蕙兮,又申之以揽茝。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 九死其犹未悔。
怨灵修之浩荡兮,终不察夫民心。
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
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
背绳墨以追曲兮,竞周容以为度。
忳郁邑余侘傺兮,吾独穷困乎此时也?宁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
鸷鸟之不群兮,自前世而固然。
何方圜之能周兮,夫孰异道而相安。
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诟。
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
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伫乎吾将反。
回朕车以复路兮,及行迷之未远。
步余马于兰皋兮,驰椒丘且焉止息。
进不入以离尤兮,退将复修吾初服。
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
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
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
芳与泽其杂糅兮,唯昭质其犹未亏。
忽反顾以游目兮,将往观乎四荒。
佩缤纷其繁饰兮,芳菲菲其弥章。
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以为常。
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
关于忠与孝结合的例子,我们可以看看屈原的《离骚》。
屈原是中国第一位真正的诗人。
有人可能会说,怎么会是第一位呢?在《离骚》之前不是有《诗经》了吗?但是,《诗经》体现的是群体诗学,就像我们现在的流行歌曲一样,写的是大众共通的经验,不是士人个人的经验,所以《诗经》诞生的时代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诗人。
下大力气写个人经验的,屈原是第一个。
屈原是一个典型的贵族,他的生平大家都很熟悉。
他是“楚之同姓”,楚国的王族,虽不能直接继承王位,但是地位很高。
他是楚国的王族里最有知识的,又是楚国的知识分子里血统最高的。
有人说他实际上是“楚之大巫”,楚国的大巫师。
上古的巫师很多时候执行的是今天知识分子的职能,楚之大巫就相当于楚国最大的知识分子,是绝对的精英。
所以楚国的事,其实就是屈原自己家的事,他为楚国的事那么全力以赴,不仅是忠的问题,也可以说是孝——在屈原的认知里,楚国是跟他自己的生命血脉相连的。
古代的中国人什么时候最爱国?战国的时候最爱国。
因为他们爱的是一个一个小国,这个国就是他们的同姓,国对他们来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是他们的家,面临灭亡危机的家。
在这种情况下,人的爱国情怀才能最大地被激发出来。
屈原就生活在这么一个最爱国的时代。
士人之诗,也就诞生在这么一个最爱国的时代。
今天我们把屈原作为一个爱国的标杆,但爱国对屈原来说其实不是一件多么崇高的事,而是生命中很现实的一件事,很真实的一种情感。
屈原的爱国,是一种贵族性情。
他写的诗,从一出生开始,也就带上了这种贵族性情。
屈原的作品是中国诗的正式起源,而他的楚辞对写诗的人来说,是绝对的经典,是诗学的原点,跟五经对儒生的意义是一样的,所以也有人管《离骚》叫“离骚经”——《离骚》是有经的地位的。
但是自古以来不是每个人都喜欢《离骚》,因为屈原写的是过于个人的经验,不是每个人都能体会他的心情。
所以一直有人写《反离骚》之类的东西,甚至到了明清的时候,还有“爱读《离骚》便不祥”这个说法,说你一个人爱读《离骚》,就预示着人生不会幸福了。
毕竟屈原的三观离现实中大多数人的三观太远了,用屈原的三观去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可能会到处碰壁的。
最近我还在网上看到一个自以为聪明的帖子,说《离骚》千万不能翻译成白话,因为一上来就写道“我爸是李刚”,紧接着就又写自己一个大男人打扮得花花草草的,太可怕了。
其实这不是文言和白话的差异,是巫师思维和麻瓜思维的差异。
屈原为什么一上来就说他祖宗是谁他爸爸是谁呢?他爸爸可不是李刚,他爸爸比李刚厉害多了,他自己更比李刚的儿子厉害多了。
他不需要借他爸爸的势力证明自己厉害,不需要他爸爸给他安排工作。
对他来说,血统并不意味着额外的便利,而在于额外的责任。
他一上来就说自己是谁谁的儿子,意味着他把保护楚国当成了自己生命历程中必须要完成的任务。
这是优越感吗?这当然也是优越感,但是跟“我爸是李刚”那种优越感不同。
对于这样的三观,你会认同吗?你可能会觉得他的思路很奇怪。
比如他说把自己打扮得花花草草的,这当然是象征,是说在精神上把自己修炼得特别崇高。
但是,如果一个人不能接受一个男人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他真的能接受一个人在精神上把自己修炼得很崇高吗?实际上看《楚辞》就可以知道,屈原周围的人也大多接受不了。
但我倒觉得,一个男人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也挺好的。
一个人把自己打扮得比别人漂亮很多,或者把自己在精神上修炼得比别人优越很多,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接受。
所以一个人喜不喜欢《离骚》,要看缘分。
但是我是喜欢《离骚》的。
在介绍《离骚》的章句之前,先来看《离骚》选段的结构。
赵逵夫 先生将《离骚》分为三部分来讲,此选段是其第一部分,也是最经典的一部分。
第二部分讲游仙,铺叙得有点太厉害;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都是他比较私人的经验,其中第一部分更经典一些。
我们小时候背《离骚》时,往往会觉得它的结构很乱。
不光我们觉得乱,太史公也觉得乱,说《离骚》“一篇之中三致志焉”,说白了就是车轱辘话来回说。
太史公说得很客气,说屈原感情强烈,其实说明他也觉得《离骚》的结构有点乱。
但如果认真给《离骚》分段的话,你会发现它的结构并不乱,屈原写的时候是很有计划的。
段落分好以后,就能更好地理解一些句子的意思,你就会发现,屈原没有车轱辘话来回说,那些看上去差不多的句子,其实说的是不同的意思。
《离骚》一般是四句一小节,个别有六句一小节的。
怎么知道一小节是四句还是六句呢?看它的押韵。
不换韵就是一小节,换韵就是下一小节了。
隔句押韵,四句就是押两次韵,六句就是押三次韵。
大多数都是四句,感情特别强烈需要多抒发一点的时候,就是六句。
后来的歌行基本上都继承了《离骚》的这一体式。
一个小节,是《离骚》的一个基本单位。
在小节的基础上,《离骚》的第一部分基本上是三小节组成一小段,表达一个意思。
不太有话说的时候就两小节。
然后,两小段又组成一大段,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围绕同一个问题,从两个方面来叙述。
比如,前一小段讲我为了这件事是如何努力的,后一小段就讲这件事最后的结果。
一阴一阳,阴阳对待。
这样,《离骚》的第一部分就可以分成六大段。
第一大段讲他的青少年;第
二、三、四段讲他壮年的努力,分成立德、立功、立言三个主题;第五段是抒情说理的;第六段表达我不想干了。
列出提纲之后,他的思路还是很清楚的。
下面我们就按照这个提纲,疏通一下《离骚》第一部分的文句。
第一小段,讲他的出身。
“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
”这是说,他血统高贵,与楚国血脉相连。
对屈原来说,高贵的血统不意味着权力,而更多地意味着责任。
为楚国做事是他一生下来就担负的使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他应该为此自豪过,但是不等于我们今天理解的“秀优越”。
他不仅血统高贵,出生的日子还好——“摄提贞于孟陬 兮,惟庚寅吾以降”——这个日子在楚国的巫术信仰里是特别好的。
其实他这里所述也不全是迷信,说自己生日好,更多地是一种象征的写法。
楚国也不是只有他一个“高阳之苗裔”,在这么多“高阳之苗裔”里,他是特别优秀的一个,被寄予特别的希望。
其实这不光因为他生日好,还因为他从小表现出特别出众的天赋。
“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
”父亲看我生的日子这么好,就郑重地给我起了好名字。
其实就是说,父亲看我天赋这么好,对我寄予了很大的期望。
寄予什么样的期望呢?“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让他“正”;让他“则”,就是守规则;让他“均”,就是做事公平;而“灵”,是巫术信仰下一般的美称。
大家是期望他主持公道,裁断是非,也就是所谓“楚之大巫”,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楚国的良心”。
总之,希望他成为这一代人里能扛事的人。
他不仅血统好、天赋好,还从小爱学习。
“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
”我不仅一生下来就有“内美”,血统好,天赋好,而且外在的条件也好。
这里的“修能”,读作“修态”,指好的外在条件,相当于今天所谓的“非智力因素”,非智力因素也好,爱学习。
“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
”写他把花花草草都戴在身上,其实是象征的写法,写他吸收各种各样的知识,从小就爱学习。
这样,他早在童年时代,就知道好多事了。
血统好,对楚国的事责无旁贷;天赋好,脑子聪明;爱学习,知道得多。
如此,屈原身上就集中了很多优势资源,他就成了一个能量很强大的人,即所谓“千金之子”。
他活着,就可以调动这么多资源为楚国做事;他要是死了,或者不能做事了,这么多优势资源也就一下子没了。
屈原是一个很值钱的人,所以我说他是真正的贵族。
第二小段,还是讲他出来扛事以前的事,但是不讲他的出身,不讲他身上聚集的资源,而是讲他自己的想法,也就是讲他自己的青年时代。
在这儿他突然一转,说自己担心时间不够用,“汩余若将不及兮,恐年岁之不吾与”。
在这儿他刚说完自己爱学习,为什么又突然说自己珍惜时间呢?其实他是觉得时间不够用。
为什么他会觉得时间不够用呢?因为他身上聚集的资源太多了,等着他做的事情太多了,他做事效率再高,再勤奋,也会觉得时间不够用。
他“朝搴阰之木兰兮,夕揽洲之宿莽”,早上也学习,晚上也学习,夜以继日,所谓“比你天赋高的人还比你努力”。
他上一段刚说了学习,在这儿又说学习,并不是车轱辘话来回说,上一段强调他知道得多,这一段强调他早上学了晚上学,忙 不过来,重点是在“朝”和“夕”上。
小时候爱学习是天性,现在夜以继日地学习是担心时间不够用。
“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
”尽管我这么珍惜时间了,还是挡不住时间飞快地流逝。
“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
”看着草木零落,时序变化,我生怕美人会老去。
再美的美人,老了也不好看。
对美人来说,时间的流逝是可怕的。
这个“美人”是谁呢?传统的说法认为指的是屈原心爱的楚怀王。
但是我觉得,这个“美人”说是他自己更自然。
因为前文一直在写屈原自己担心时间流逝,时间流逝了,他身上聚集的这么多资源就浪费了,就好比时间流逝了,美人的美貌就浪费了。
美人比一般的女人怕老,因为老了以后她就跟一般的女人一样了,贵族也比一般的人怕老,因为如果到老了还没有做事,他就跟一般人一样了,所以屈原把自己比作美人。
包括他用戴花戴草比喻学习知识,可能也是把自己暗喻成一个美人,因为美人戴花跟士人读书一样,是一件锦上添花的事。
美人一天到晚忙着买衣服、护肤,跟士人一天到晚忙着读书,是一个道理。
屈原写美人戴花,可能也是直接从《楚辞》的传统里继承来的。
因为在屈原以前,《楚辞》就是民歌,是流行歌曲。
流行歌曲会写什么呢?当然是写美人,写美人怎么打扮自己。
屈原可能是直接把这些意象借过来,用美人的美色比喻自己的才能,用美人戴花比喻自己读书。
屈原好像在说,他生怕自己还没做事就老了,就像一个美人怕自己还没嫁人就老了。
那屈原想做什么事呢?“不抚壮而弃秽兮,何不改乎此度?”我们为什么不趁着年轻力壮,改革掉老辈子人给楚国留下的弊政呢?这是屈原最终想做的事。
屈原把楚国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当时的楚国人也把希望寄托在屈原身上,所以屈原与其说是指望楚怀王,不如说是自己想做事。
当时的君臣关系跟后来大一统以后的君臣关系还是有点不一样的,我们不能按后来的君臣关系想象屈原和楚怀王的关系。
“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道夫先路。
”希望楚怀王、楚国能骑上快马驰骋,而我,这个楚之大巫,我的责任是为你们做向导。
这是“大巫”的理想。
写到这儿就开启下一段,表示“吾其仕矣”——我要出来扛事了。
以上是第一大段,讲自己出来扛事以前的情况。
一方面讲自己的出身,说明自己身上汇聚的资源;一方面讲自己的青年时代,讲自己的理想。
然后进入第二大段,屈原出来扛事了。
屈原说,我这一生,主要做了三件事。
文章也分三大段来写。
古人讲君子有“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
古代女性三从四德,其中“四德”是“德、容、言、功”,其实就是在君子的这三条上加了一条“容”而已,所以古人对士族女性和男性的要求还是基本一致的。
最高的境界是“立德”,就是树立一种好的德行,使自己成为贵族德行的典范,让人记住,这是最高的境界;其次是“立功”,就是做一点实际的好事,让人记住;再次是“立言”,就是著书立说,让人记住你的话。
屈原一生做的这三件大事,正好可以分成立德、立功和立言。
那么屈原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呢?屈原是大贵族,他做什么都是一等一的,他先从最高境界的“立德”做起。
“立德”也有很多种方式,屈原怎么立德呢?他选择了最高级的方式——直接参与政事。
因为他是大贵族,所以他立德的方式就是直接参政。
这一大段,就写他立德——参政。
其中前一小段写他参政的过程,后一小段写他参政的结果。
我们先看前一小段。
屈原的政治理念是什么呢?“昔三后之纯粹兮,固众芳之所在。
”当初三皇是完美的政治,他们手下有各种各样的人才。
“杂申椒与菌桂兮,岂维纫夫蕙茝”,象征各种人才。
“彼尧舜之耿介兮,既遵道而得路。
”尧舜这样的圣君都很耿直,按着正道走,就走对了。
“何桀纣之昌披兮,夫唯捷径以窘步。
”桀纣这样的昏君都那么狂妄,走捷径结果迷了路。
请注意屈原的脑回路:为什么要走正道,不能抄近道呢?不是因为走正道很道德,抄近路不道德,而是因为走正道才能到达目的地,抄近道只能迷路把自己困住。
这就说明屈原是一个政治家,他劝你走正道,不是出于道德角度,而恰恰是出于功利角度的,只不过他的智慧比一般人高而已。
麻瓜老是以为,走捷径肯定能在功利方面占到便宜,走正道只是道德上的考虑,都不愿意走正道。
其实,走正道恰恰才是功利方面最有利的,要不怎么能叫正道呢?不走捷径不是因为不道德,而是因为会吃亏。
就像提高语文水平,正道就是多看书,可是大家都不愿意多看书,老以为既然是正道,肯定是费劲的,老想找一些捷径,其实这些捷径走下来,费的劲都比正经看书要大,提高都没正经看书快。
屈原这个楚之大巫的脑回路是,他之所以劝别人走正道,不是因为它道德,而是因为它有利。
屈原希望楚国的政治能走正道。
但是,楚国当时也是麻瓜居多。
“惟夫党人之偷乐兮,路幽昧以险隘。
”楚国这帮人不听屈原的,都去找捷径,还自以为得计,结果“捷径 而窘步”,弄得楚国的路越走越窄。
屈原就担心了,担心什么呢?“岂余身之惮殃兮,恐皇舆之败绩。
”我哪里是担心自己会倒霉啊,是担心我们楚国会吃亏。
我是从功利角度考虑的,但我考虑的不是个人的功利,而是楚国的功利。
这体现了屈原作为诗人的一面——他是有情怀的。
他讲这个情怀不是空话,因为他的生命就是和楚国绑定在一起的,楚国的功利就是他的功利。
要是没有这个前提,他就讲不起这个情怀。
屈原作为一个聪明人,肯定会把功利考虑得很清楚,但是作为一个贵族,他应该又忌讳别人说他功利,所以他在这儿特别说明一下。
后面他还会说到这个问题。
后一小段,写他参政的结果。
参政的结果众所周知,他心爱的楚怀王跟他分手了,不听他的了。
“忽奔走以先后兮,及前王之踵武。
”我鞍前马后地奔走,希望能继承古代圣君的传统。
“荃不察余之中情兮,反信谗而齌怒。
”结果怀王不明白我的心意,反而听信谗言而大怒。
这是在交代事实。
下一小节说他的感想。
“余固知謇謇之为患兮”,我本来就知道,自己这么唠唠叨叨的,早晚要落个不是。
这是屈原作为政治家清醒的一面。
屈原这个人,在他人生的悲剧里,从始至终,他都是清醒的,这么作死会导致什么后果,他从来都是清楚的。
知道为什么还说呢?“忍而不能舍也”,我不忍心放弃。
不忍心,不能放弃,这又是一种诗人的感情,一种贵族气质,再次体现了屈原作为诗人的一面。
他的理智明明告诉他这么做没有好处,但是他的感情又让他无法放弃。
他的理智和感情都超过常人,这就是贵族。
“指九天以为正兮”,我指着九天发誓,“夫唯灵修之故也”,我这都是为了楚怀王啊。
由此看出他对楚怀王的强烈感情。
这种感情不是对楚怀王个人的,而是对楚国的,楚怀王只是楚国的代表。
屈原爱的其实是楚国,而不是楚怀王,当然在那个时代他自己大概也分不太清楚。
接下来一小节,讲他为政失败后的心情,因为感情特别强烈,所以这一小节是六句。
在这儿他又用了流行歌曲的资源,借用了男女爱情的意象。
“曰黄昏以为期兮,羌中道而改路。
”跟我约好了黄昏的时候结婚,去领证的半道上你改主意了。
为什么是“黄昏”呢?古时候婚礼都是在黄昏举行,完了好入洞房,不像现在折腾一天,所以“黄昏以为期”就是结婚的意思。
“初既与余成言兮,后悔遁而有他。
”本来都跟我说好了,后来又后悔改主意了。
说得好好的结婚,半道上新郎跑了,你说窝火不窝火——屈原用这个比喻来形容楚怀王的出尔反尔和他自己的心 情,很生动。
“余既不难夫离别兮,伤灵修之数化。
”分手我倒是没什么难受的,既然你不听我的,那赔进去的是你的国家,我个人有什么损失呢?但是,你这样出尔反尔让我受不了。
说是不难受,其实还是难受,这是诗人的傲娇。
难受归难受,我难不难受你不用管,但是论这个理儿,是你对不起我。
这暗指了自己为政以失败告终,埋怨楚怀王原本说得好好的后来却不听他的了。
立德不成,那他就要立功。
屈原怎么立功呢?他要教育贵族子弟,因为教学生是最好的事功。
为什么教学生是最好的事功呢?因为影响大,投进去他一个人,可以影响一批人。
所以像伏地魔这样的人,他最大的理想就是教书,不让他教书,他就造反。
他图的就是这个影响力。
接下来这段就写他教书的过程。
“余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
畦留夷与揭车兮,杂杜衡与芳芷。
”我种植各种各样的香草。
这也是用象征的写法,写他教书。
楚怀王不是不让他选拔君子吗?他就自己培养君子。
“冀枝叶之峻茂兮,愿俟时乎吾将刈。
”我好好地培养他们,等到了时候,我就收割了他们——让他们发挥作用。
“虽萎绝其亦何伤兮,哀众芳之芜秽。
”如果培养不出来又有什么关系呢?关我什么事呢?不过看着这一园子香草都长不好,还是挺让人伤心的。
他没写教学生的结果,因为教育这事,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时半会儿看不出结果。
尤其是谁有出息眼下看不出来,能看见的只是学生各种各样的不成器。
所以教书的往往眼下只能看见众芳芜秽,要有收益都得等遥远的将来。
教书是个长远的事,眼下没什么好说的,所以这段比较短,只有两小节。
教书本身没有结果,下一段就把为政和教书这两件事的结果合在了一起讲。
人们看屈原又是为政,又是教书,什么一等一的好事都让他占上了,难免就有想法了。
麻瓜们不是觉得他都是为了楚国,就觉得他是想出风头,想为自己谋好处。
屈原说,他能为自己谋什么好处呢?麻瓜说,他们看不出来,反正他肯定得图点什么。
因为麻瓜们自己做事都是得图点什么的,于是他们就拿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众皆竞进以贪婪兮,凭不猒乎求索。
”麻瓜们自己都是急功近利又贪得无厌的,他们就“羌内恕己以量人兮”,拿着自己的想法去套屈原, 觉得屈原肯定也是图点什么,于是就“各兴心而嫉妒”,他们都来嫉妒屈原。
屈原觉得自己把一切都奉献出来了,到头来还有人嫉妒他捞着好处了。
屈原自己的想法呢?“忽驰骛以追逐兮,非余心之所急。
”骑着马追名逐利,这点蝇头小利我还真看不上。
我自己心里一点也不急着追求名利。
那我为什么还要夜以继日地玩命,我急的是什么呢?“老冉冉其将至兮,恐修名之不立。
”我就怕我老了,没做成事。
这就是前面说过的,“汩余若将不及兮”“恐美人之迟暮”。
因为我身上汇聚了这么多好的资源,但是我和普通人一样只有一条命,也是这几十年的时间,我怕我做不成事浪费了,所以才着急,而不是急着追逐名利。
这个也不是车轱辘话来回说,而是在解释,我既然不急着追逐名利,那我在急什么。
明明是急着为楚国做事,结果还被说成是急着追逐名利,这对于一个贵族来说,是最不能接受的。
他夜以继日地工作,连自己的时间都没有了,还能有什么私心呢?但是麻瓜不会去想这个,他们就是觉得,屈原这么勤奋,肯定是为了功利。
这就是所谓“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
”我餐风饮露也能活。
“苟余情其信姱以练要兮,长颔亦何伤?”只要我的内心高贵,就是生活艰苦,弄得我形容憔悴,又有什么关系呢?所以,我要名利干什么呢?贵族的本质属性之一就是极强的安全感,因为贵族这个身份是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因为有极强的安全感,所以反而不会太在乎物质。
越是贵族,反而越是可以在清苦的物质条件下生活下去。
教书的后果是麻瓜们开始怀疑屈原急功近利了,屈原就这样来反驳他们。
立德没人听他的,立功又一时半会儿看不到效果,屈原就要立言了。
下一段就是讲他立言的过程。
在位的人不听他的,学生又一时半会儿培养不出来,那他就著书立说,期待着他死以后见不着的人,看了他的书,能实现他的主张。
那屈原写什么书呢?他不是不疼不痒地写文体学著作,而是法学著作,写能直接影响现实的东西。
屈原立言也还是一等一的。
屈原为楚国作法令,这件事太史公是有记载的。
“擥木根以结茞兮,贯薜荔之落蕊。
”这回他用香草来编绳子。
绳子 是干什么的呢?是给人一个规范的。
可见他是在作法令。
把他平生采集的这些香草,他平生学过的想过的,都编到法令里去。
“矫菌桂以纫蕙兮,索胡绳之。
”反复提到编织的动作,这是他作法令的过程。
屈原为什么想要著书立说呢?“謇吾法夫前修兮,非世俗之所服。
”我按照前代人做得对的传统做,现在的人不听我的。
楚怀王不听我的,麻瓜怀疑我。
“虽不周于今之人兮,愿依彭咸之遗则。
”既然今天的人不喜欢我,我就把话说给古人听吧。
古人已经死了,说给他们听有什么用呢?其实自古以来,说是说给古人听的话,都是说给后人听的。
我曾经说,我们写旧体诗词,就是拿给古人看的,一定要把你的想法翻译成古人能懂的话。
拿给古人看干什么呢?其实还是想拿给后人看。
我们用今天的白话、流行语,过个几百年,那时候的人就看不懂了,但是用文言,那时候的人还是能看懂。
所以孔子说,“言之不文,行而不远”。
你不用文言,时间和空间上就受很大限制。
并不是越白的话越有人懂,越白的话,能懂的人范围越小,你用你们村的俗话,可能翻过一座山就没人懂了。
元朝人写的好多白话,我们今天已经看不懂了,但是孔子的文言我们今天还能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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