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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 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8-2-
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电话+861085665588传真+861085665120 关于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2)第332A008118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贵所关于《关于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收悉。
对审核问询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申报会计师)对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发行人或公司)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本专项说明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8-2-
2 审核问询函问题
1.关于历史沿革 前次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2008年12月,发行人创始股东赵剑锋的配偶范奇莹分别转让发行人27%股权和24%股权给叶肖华及谢晴,转让价格按1元/注册资本进行转让,发行人解释主要系赵剑峰、范奇莹夫妇打算离职创办互联网企业,因此转让相关股权; (2)2015年11月,发行人主要股东叶肖华、范晴分别转让36.85%和37.85%股份给相关高管及员工持股平台,范晴作为二股东转让股份数量较大,发行人解释该次股权转让由各股东协商确定,股权转让具备商业合理性; (3)2018年2月,武永生出资600万元认购发行人股份,认购价格为5元/股,最近一次机构入股价格为13.96元/股。
武永生在发行人处任职总经理助理。
请发行人:
(1)结合范奇莹夫妇转让股权时发行人的业务发展情况、营业收入、净利润以及净资产等财务指标,说明范奇莹夫妇按1元/注册资本进行股权转让的作价公允性,范弃莹夫妇是否对该次股权转让存在争议,是否存在代持的情形;
(2)说明2015年11月叶肖华、范晴转让股权前后直接及间接持股公司股权比例的情况,如转让前后范晴股份存在较大幅度的下降,说明主要由二股东进行股权激励的合理性;
(3)说明武永生的从业经历、专业水平,武永生认购发行人的资金来源,武永生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供应商或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资金往来。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范奇莹夫妇转让股权时发行人的业务发展情况、营业收入、净利润以及净资产等财务指标,说明范奇莹夫妇按1元/注册资本进行股权转让的作价公允性,范奇莹夫妇是否对该次股权转让存在争议,是否存在代持的情形 8-2-
3 范奇莹于2008年12月将其持有公司27%和24%的股权以1元每注册资本的价格,分别转让给叶肖华和谢晴,此次股权转让系真实转让,具有合理背景,价格公允,范奇莹夫妇对该次股权转让不存在争议,不存在代持的情形。
根据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公司2007年度及2008年度的财务指标情况具体如下: 年度2007年度/2007年末2008年度/2008年末 营业收入156.34817.77 净利润-79.8282.06 单位:万元净资产 198.28280.33 2007年和2008年,公司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公司规模相对较小,其中2007年亏损79.82万元,而赵剑锋、范奇莹夫妇计划创立互联网企业,筹备高端外卖O2O平台“点我吧”,叶肖华及谢晴配偶张伟对公司业务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且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因此范奇莹夫妇2008年下半年间,开始与叶肖华、谢晴沟通转让公司股权相关事宜。
在定价方面:一方面,赵剑锋、范奇莹夫妇计划退出公司、从事当时市场空间较大的互联网创业;另一方面,公司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2007年亏损较多,2008年下半年赵剑锋、范奇莹夫妇主要精力用于筹备互联网创业,在叶肖华、张伟的努力下,公司逐渐实现扭亏为盈,但未来发展仍然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鉴于公司所处阶段、叶肖华和张伟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性以及赵剑锋、范奇莹夫妇计划退出公司、主要精力在外部创业方面等因素,因此经双方协商,赵剑锋、范奇莹夫妇平价转让公司股权,具有商业合理性,价格公允。

二、说明2015年11月叶肖华、谢晴转让股权前后直接及间接持股公司股权比例的情况,如转让前后谢晴股份存在较大幅度的下降,说明主要由二股东进行股权激励的合理性 (一)2015年11月叶肖华、谢晴转让股权前后直接及间接持股公司股权比例的情况 8-2-
4 根据经纬有限及发行人持股平台的工商档案,2015年11月叶肖华、谢晴转让股权前后直接及间接持股公司股权比例的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时间 直接持股数(万元)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数(万元) 间接持股比例(%) 合计持股数(万元) 合计持股比例(%) 叶肖华 转让前 转让后(注) 510.51141.64 51.0014.15 0.00131.85 0.0013.17 510.51273.50 51.0027.32 转让前谢晴 转让后 490.49111.61 49.0011.15 0.0080.59 0.00 490.49 8.05 192.20 49.0019.20 注1:2016年2月,发行人在持股平台层面完成2015年11月股权激励,此处系叶肖华、谢晴在持股平台层面股权激励完成后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下同。
注2:间接持股比例系穿透换算的比例,并非实际控制的股权比例。
综上,为完成经纬有限的股权激励,叶肖华、谢晴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均存 在较大幅度的下降,其中谢晴持股比例下降幅度稍高于叶肖华。
(二)谢晴股权激励比例相对较大的合理性
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前,叶肖华和谢晴分别持有公司51%和49%的股权;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叶肖华和谢晴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4.15%股权和11.15%股权,分别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7.32%和19.20%股权。
叶肖华和谢晴在本次股权激励后,股权比例均出现较大比例下降,其中谢晴在本次股权激励过程中持股比例下降幅度高于叶肖华,主要系基于以下背景和原因: 叶肖华与谢晴配偶张伟对公司稳定性、未来发展影响程度不同。
谢晴配偶张伟为公司当时的核心高管,主要负责公司部分日常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工作。
而叶肖华系公司当时执行董事兼经理、实际控制人,全面负责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日常经营管理及客户的拓展和维护等,前瞻性的抓住电力行业发展机会,决定由地理信息数据业务切入电力咨询设计业务,引入电力咨询设计业务团队,对发行人的经营方针和决策、组织机构运作及业务运营等方面产生决定性实质影响;鉴于叶肖华对公司的重要性,为进一步巩固和突出叶肖华实际控制人地位, 8-2-
5 维护团队稳定性、共同将公司发展壮大,谢晴愿意承担相对于叶肖华更多的股权激励份额。
此次股权激励的具体方案系叶肖华与谢晴基于各自对于公司发展的作用、未来团队稳定和发展壮大等因素共同协商确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股权代持、诉讼、纠纷或潜在纠纷等情形;自实施股权激励至今,谢晴及其配偶张伟与叶肖华及其他核心高管合作良好,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该激励安排起到较好的激励效果。

三、说明武永生的从业经历、专业水平,武永生认购发行人的资金来源,武永生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供应商或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资金往来。
武永生的主要从业经历、专业水平等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武永生,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民建筑专业中级工程师,复旦大学软件工程硕士。
2002年12月至2014年5月,任北京国电盛邦科技有限公司职员;2014年5月至2017年11月,任中瑞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4年5月至2017年10月,任中电众合(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武永生曾投资中瑞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中电众合(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投资公司均从事电力设备销售业务,拥有多年电力行业从业经验,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电力行业专业水平,对电力行业较为看好,认为公司在资质、业务水平、核心团队等方面较同行业公司具备优势,在此基础上决定以自有资金投资入股并入职公司。
除出资发行人及作为发行人员工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等情况外,武永生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的供应商或客户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资金往来。
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8-2-
6 1、查阅发行人及其前身经纬有限、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的工商档案。


2、检查范奇莹与叶肖华、谢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查阅发行人历史股东范奇莹夫妇提供的确认函等文件;询问范奇莹夫妇;取得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2007年度和2008年度《审计报告》。

3、取得发行人股东谢晴提供的调查表、确认函、承诺函等文件,询问谢晴。

4、取得发行人股东武永生提供的调查表、确认函、承诺函、学位证书、资质证书、出资凭证、银行流水等文件;询问武永生。

5、访谈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通过天眼查/企查查查询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及其股东、主要人员信息,并与武永生的调查表、银行流水等进行比对。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1、2008年12月,范奇莹夫妇按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进行股权转让具有合理的交易背景,作价公允,范奇莹夫妇对该次股权转让不存在争议,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

2、叶肖华和谢晴在本次股权激励后,股权比例均出现较大比例下降,其中谢晴在本次股权激励过程中持股比例下降幅度高于叶肖华,主要是由于:叶肖华与谢晴配偶张伟对公司稳定性、未来发展影响程度不同;鉴于叶肖华对公司的重要性,为进一步巩固和突出叶肖华实际控制人地位,维护团队稳定性、共同将公司发展壮大,谢晴愿意承担相对于叶肖华更多的股权激励份额;此次股权激励的具体方案系叶肖华与谢晴基于各自对于公司发展的作用、未来团队稳定和发展壮大等因素共同协商确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股权代持、诉讼、纠纷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武永生具备丰富的电力行业从业经历及相关专业水平,其认购发行人的 8-2-
7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除入股发行人及作为发行人员工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等情况外,武永生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供应商或客户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资金往来。
审核问询函问题
2.关于改制时存在未弥补亏损前次审核问询显示:发行人改制时存在未弥补亏损,主要系对2015年11月股份支付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导致,该项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后,公司整体变更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2,786.50万元。
由于该事项系净资产科目内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的调整,不会影响股改净资产,也不会影响股改折股后的股本,因此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
请发行人结合股改后续期间各类分红的分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超额分派股利的情形,是否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存在超额分派情况,说明采取的补足措施。
回复: 发行人说明 结合股改后续期间各类分红的分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超额分派股利的情形,是否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存在超额分派情况,说明采取的补足措施。
公司股改之后于2020年6月进行了一次总额为900万元的现金分红,除此次分红之外,股改后续期间不存在其他分红。
此次分红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6月23日,发行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4,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90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442.89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03.45万元,相关会计差错的更正追溯调整未导致发 8-2-
8 行人2019年度权益分派超额分派,发行人不存在超额分派股利的情形,相关程序合法合规,未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申报会计师审计发行人2019年度财务报表,检查发行人股改后“三会”会议文件。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超额分派股利的情形,未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审核问询函问题
5.关于员工持股平台及股份支付前次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进行了员工股权激励,其中徐世峰、林建林、钟宜国、张琦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一晟投资、定晟投资、点力投资及其有限合伙人战晟投资、汇晟投资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2)发行人对徐世峰、林建林、钟宜国、张琦以及一晟投资授予股份形成的股份支付费用一次性确认,对定晟投资、点力投资及其有限合伙人战晟投资、汇晟投资授予股份形成的股份支付费用以6年作为等待期确认相应费用,原因系对上述不同对象设置了不同退出条件作出了约定。
请发行人说明:
(1)针对不同激励对象设置不同退出价格、服务期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尤其在2015年同次股权激励,仅针对部分对象设置服务期的合理性,上述条款系在授予日就已经设置还是后续增加,拟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类似会计处理;
(2)补充说明公司关于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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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针对不同激励对象设置不同退出价格、服务期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尤其在2015年同次股权激励,仅针对部分对象设置服务期的合理性,上述条款系在授予日就已经设置还是后续增加,拟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类似会计处理 (一)针对不同激励对象设置不同退出价格、服务期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尤其在2015年同次股权激励,仅针对部分对象设置服务期的合理性,上述条款系在授予日就已经设置还是后续增加
1、针对不同激励对象设置不同退出价格、服务期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尤其在2015年同次股权激励,仅针对部分对象设置服务期的合理性
(1)徐世峰、林建林、钟宜国、张琦等高管未设置服务期,未限制退出价格的原因和合理性 徐世峰、林建林、钟宜国、张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同时还通过一晟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徐世峰、林建林、钟宜国、张琦系公司核心高管,2015年以低价受让当时主要股东叶肖华、谢晴股权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
2015年对徐世峰、林建林、钟宜国、张琦的股权激励,未设置服务期,亦未严格限定退出价格,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公司2015年业务规模较小,电力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徐世峰、林建林、钟宜国、张琦系当时公司核心高管,其中徐世峰、林建林、张琦拥有多年电力行业经验,对公司以往贡献、未来业务发展、内部管理发挥着较为重要的作用,以不设置股权转让限制条款的方式更好激励高管,共同发展业务,将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另一方面,公司此次股权激励后打算申报新三板股票挂牌,主要股东及各核心高管对新三板挂牌后的公司市值及未来发展预期较高,基于相互之间较好的信任基础和关系,核心高管没有在可预期的时间内对外转让股权的打算和预期。
综合上述因素,主要股东叶肖华、谢晴在转让股权时未就服务期、退出价格等事项设置限制性条件等安排与公司所处阶段、后续资本运作及主要股 8-2-10 东与徐世峰、林建林、钟宜国、张琦四人之间较好的信任基础和关系相关,具有合理性。
四位核心高管中,除张琦于2017年11月因个人原因离职,以经双方协商后的市场价格转让股权外,其余三位高管均未转让公司股权。
该三位高管分别分管公司电力咨询设计业务、电力工程建设业务和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公司业务近年来发展迅速,核心团队稳定。
因此从核心团队后续的稳定性以及后续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情况来看,此次股权激励安排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2)其他员工的服务期和退出价格做出限制的原因和合理性除徐世峰、林建林、钟宜国、张琦四位核心高管外,公司其他被激励员工均设置了服务期和退出价格的限制。
员工取得公司股权价格相对较低,该类限制性安排一般系股权激励中的常规操作,具有合理性。

2、上述条款系在授予日就已经设置还是后续增加徐世峰、林建林、钟宜国、张琦四位核心高管未设置限制条款。
其他员工的退出价格的限制性条件系在授予时以口头方式确定,未签署正式协议;公司确定IPO申报计划及相关中介机构后,从规范的需要,为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则,签署相关协议将退出价格等限制性条件予以明确,并参照财政部2021年5月发布的《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以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为可行权条件》对“服务期”进行了界定,即公司股票上市前及相关持股平台限售期满(预计公司上市时间为2023年6月,限售期届满日为2026年6月)。
(二)拟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类似会计处理
1、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案例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股份”)系科创板拟上市公司,该公司已于2022年3月22日经科创板上市委审核通过。
汇成股份于2019年12月和2020年12月分别实施两次股权激励,两次股权激 8-2-11 励的对象不同,流转及退出机制也有所差异:2019年12月实施的股权激励未设置激励股权流转、退出及管理机制,对激励对象离职后的股权处理不存在特殊规定;2020年12月实施的股权激励对股权退出做出了限制性约定。
汇成股份针对两次股权激励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2019年12月实施的股权激励未设置激励股权流转、退出及管理机制,因此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2020年12月实施的股权激励对股权退出做出了限制性约定,在预期的服务期内分摊确认股份支付相关损益。

2、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案例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050.SZ)(以下简称“雷电微力”)系创业板上市公司,该公司于2021年2月4日经创业板上市委审核通过。
雷电微力于2016年9月23日实施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涉及的直接增资的自然人中,贾宇、王引、杨万群未签订服务期协议,同期实施股权激励的另外三名对象廖洁、汪渊、管玉静均按照雷电微力要求于2017年11月补充签订了服务期协议,约定服务期三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雷电微力针对同次股权激励的不同退出机制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针对贾宇、王引、杨万群等未设置服务期的股权激励,公司在授予当期一次性计入当年股份支付费用;针对廖洁、汪渊、管玉静等设置服务期的股权激励,公司在实际服务期内分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3、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案例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新能”)于2022年3月29日经创业板上市委审核通过。
2019年12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中伟、温美婵对吴世基等14名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具体通过转让嘉美盛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以及由嘉美盛向员工持股平台嘉美惠转让公司股份的方式向激励对象间接授予公司股份。
华宝新能同次股权激励14名对象的激励机制不同,针对不同得激励方式做出了不同的会计处理:对于吴世基的股权激励,没有隐含服务期约定,属于授予后 8-2-12 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一次性计入股份支付费用;对于除吴世基以外的其他13名对象的股权激励,华宝新能结合创业板企业上市审核周期、华宝新能的上市工作进度等综合考虑,预计上市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并将股权激励实际授予日至预估上市日的期间作为服务期进行分摊确认相关费用。

二、补充说明公司关于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 (一)股份支付费用整体确认情况 公司2015年底股权激励所对应的股份支付确认整体费用和确认方式如下: 序号 1234567 激励对象徐世峰林建林钟宜国张琦 杭州一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点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定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万元)845.04718.94600.18567.53910.16895.40128.03 确认方式授予日一次性确认授予日一次性确认授予日一次性确认授予日一次性确认授予日一次性确认等待期内分摊确认等待期内分摊确认 在股份支付金额方面,系以被激励对象取得的股数乘以股权公允价值减去被 激励对象取得股权的成本,其中股权公允价值系2016年7月外部投资人炬华科技入股的价格11.69元每股,公允价值的确定合理、公允。
在确认方式方面:对于未设置限制性约束条件的股权激励部分,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设置了限制性约束条件的股权激励部分,系于等待期内分摊确认。
(二)股份支付费用确认具体情况 8-2-13
1、公允价值的认定 《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规定:存在股份支付事项的,发行人及申报会计师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原则确定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在确定公允价值时,可合理考虑入股时间阶段、业绩基础与变动预期、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特点、同行业并购重组市盈率水平、股份支付实施或发生当年市盈率与市净率指标等因素的影响;也可优先参考熟悉情况并按公平原则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达成的入股价格或相似股权价格确定公允价值,如近期合理的PE入股价。
2016年7月炬华科技以11.69元/股的价格向发行人增资入股。
鉴于本次股权转让时点与炬华科技增资入股时间较为接近,发行人参考炬华科技增资价格11.69元/股作为计算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系以“优先参考熟悉情况并按公平原则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达成的入股价格或相似股权价格确定公允价值”,符合相关规定。

2、授予日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计算过程及会计处理
(1)具体计算过程 授予日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主要系针对当时公司核心高管及核心高管持
股平台一晟投资的激励,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序号
1 受让人徐世峰 取得股权数量(万股)a 80.48 取得价格(元/股)b 1.19 公允价格(元/股)c 11.69 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万元)d=a*(c-b) 845.04
2 林建林 68.47 1.19 11.69 718.94
3 钟宜国 57.16 1.19 11.69 600.18
4 张琦 54.05 1.19 11.69 567.53
5 一晟投资 86.68 1.19 11.69 910.16 注:钟宜国等四位核心高管通过持股平台一晟投资取得股权数量=一晟投资持经纬股份股
数*核心高管持一晟投资股份的比例=86.68万股 对钟宜国等四位核心高管及一晟投资的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一次性计 入发生当期损益,同时计入资本公积。

(2)“授予日一次性确认”的依据及原因 8-2-14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规定:“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 《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规定: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时,对增资或受让的股份立即授予或转让完成且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等限制条件的,原则上应当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对设定服务期的股份支付,股份支付费用应采用恰当的方法在服务期内进行分摊,并计入经常性损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以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为可行权条件》,对于以公司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募股作为员工从股权激励计划中获益条件的,属于可行权条件中的服务期限条件,公司应当合理估计未来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募股的可能性及完成时点,将授予日至该时点的期间作为等待期,并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可行权数量作出估计,确认相应的股权激励费用。
徐世峰、林建林、钟宜国、张琦(已离职)为公司核心高管,一晟投资为包括上述4名核心高管的持股平台,在持股平台层面未设置服务期,上述核心高管直接持有和通过持股平台所持份额,在公司上市前及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权限售期届满前离职退出的,转让价格为市场价格,不符合《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以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为可行权条件》所列举的条件,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情形,所以在授予日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

3、等待期内分摊确认的股份支付计算过程及会计处理
(1)具体计算过程 等待期内分摊确认的股份支付,主要系针对当时公司普通员工持股平台的激
励,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持股平台 授予日 预计可行权取得价格公允价格最佳估计数(元/股)b(元/股)c量(万股)a 股份支付费用(万元) d=a*(c-b) 每月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万元) 8-2-15 定晟投资点力投资 2015年12月3日2015年12月28日 85.28 1.19 11.69 895.40 7.05 12.19 1.19 11.69 128.03 1.02 由于骨干员工的股权激励系以公司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为条件,并 在上市三年后转让,预计公司上市时间为
2023年6月发行成功,限售期届满日为2026年6月,故公司自合伙份额授予日至2026年6月作为等待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2021年5月发布的《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以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为可行权条件》,在等待期内分期确认费用。

(2)等待期内分摊确认的依据及原因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绩结果预计等待期的长度。
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和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的权利的日期”。
《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规定: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时,对增资或受让的股份立即授予或转让完成且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等限制条件的,原则上应当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对设定服务期的股份支付,股份支付费用应采用恰当的方法在服务期内进行分摊,并计入经常性损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以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为可行权条件》,对于以公司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募股作为员工从股权激励计划中获益条件的,属于可行权条件中的服务期限条件,公司应当合理估计未来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募股的可能性及完成时点,将授予日至该时点的期间作为等待期,并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可行权数量作出估计,确认相应的股权激励费用。
8-2-16 根据骨干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协议,在公司上市前及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限售期届满前,该平台员工从公司离职的,除公司上市后至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限售期届满前员工离职系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正常退休、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按原始取得价格加8%年利率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肖华或其指定人员,其余时间段或其余情况离职的均为原始取得价格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肖华或其指定人员普通员工,此股权激励系以公司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为条件,并限制在上市三年后转让,属于《企业会计准则》中“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的情形和《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以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为可行权条件》中以公司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募股作为员工从股权激励计划中获益条件的情形,因此针对此种情形,公司在等待期内分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
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检查股权激励相关的公司及持股平台工商档案、公司章程,取得2016年外部股东入股的相关验资报告和三会会议文件等。

2、针对股权激励事项,询问涉及到的高管、骨干员工等激励对象及实际控制人。

3、查阅《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以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为可行权条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规定,检查和复核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和相关会计处理。
8-2-17
4、查阅针对不同激励对象设置不同退出价格、服务期的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相关案例。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针对不同激励对象设置不同退出价格、服务期,主要是与公司当时所处的阶段、激励对象的身份、对公司贡献、激励效果等因素综合确定,具有商业合理性,从实施激励至目前来看,该类安排亦实现了较好的激励效果;拟上市公司中亦存在相似安排和会计处理。

2、股权激励的安排在授予日时以口头方式确定,未签署正式协议;公司确定IPO申报计划及相关中介机构后,从规范的需要,为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则,签署相关协议将退出价格等限制性条件予以明确,并明确服务期的具体含义,即公司股票上市且相关持股平台限售期满。

3、公司股份支付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
审核问询函问题
6.关于收入确认反馈问询回复显示:
(1)发行人节点类业务在取得经客户确认认可的施工图和竣工图成果交付证明后,根据合同约定的两个阶段结算比例确认收入;非节点类业务在取得客户出具的项目完工证明后确认收入。
(2)2018年、2019年和2021年1-6月,发行人竣工图阶段收入分别占节点类收入的16.16%、16.60%和15.56%;但2020年竣工图阶段收入占节点类收入的44.16%。
此外,发行人竣工图阶段收入的毛利率超90%。
(3)2018年至2020年,发行人节点类业务平均实施周期分别为17.64个月、14.42个月和9.34个月,2021年因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当期获取的项目均未在2021年6月末完成竣工图验收。
请发行人: 8-2-18
(1)补充说明节点类业务和非节点类业务的划分依据;
(2)补充说明节点类业务在第二阶段的收入确认是否取得了客户出具的完工证明,仅根据竣工图交付证明等材料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3)模拟测算说明在收入和成本匹配情况下,节点类业务整体毛利率是否稳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4)补充说明2020年竣工图阶段收入占比大幅增加的原因;详细列示2019年底及2020年底未完工项目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总金额、已确认收入金额、未确认收入金额,核实收入确认时点、金额是否合理、准确;
(5)补充说明部分较大金额的节点类业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对比合同约定的时间与实际业务实施的时间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存在,则说明差异原因,是否存在人为控制的情形;
(6)补充说明2018年和2019年节点类业务实施周期较长的原因,是否存在延期情形,是否需承担相应的责任,相关业务的款项是否全部收回。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补充说明节点类业务和非节点类业务的划分依据 节点类业务和非节点类业务系在电力设计业务中,根据公司与客户签署业务合同中对于履约义务、结算条款的差异划分的不同业务,划分的依据主要系合同约定内容。
具体来说,节点类业务合同一般会约定三个阶段:初步设计交付、施工图交付和竣工图交付;非节点类业务合同一般约定发行人仅需向客户交付施工图。
两类情况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类型 节点类业务 主要下游客户 国家电网直属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 具体情况 合同条款一般约定合同履约义务分为三个阶段:初步设计阶段,一般交付初步设计成果;施工图阶段,一般交付用于指导电力工程建设的 收入确认方法 将施工图交付和竣工图交付分别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在取得经客户确认认可的施 收入确认依据
1、经过客户盖章认可的施工图交付证明和竣工图交付证明; 8-2-19 类型 非节点类业务 主要下游客户 国家电网省级子公司下属市级电力设计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所属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具体情况 施工图;竣工图阶段:该阶段公司主要配合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施工设计图纸进行修补,在电力工程施工结束后,向客户交付竣工图。
合同条款未约定履约阶段,一般约定设计业务完成后,客户根据结算单结算具体金额。
收入确认方法工图和竣工图成果交付证明后,根据合同约定的两个阶段结算比例确认收入。
在取得客户出具的项目完工证明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依据
2、合同约定的施工图和竣工图结算比例。
客户出具的项目完工证明
二、补充说明节点类业务在第二阶段的收入确认是否取得了客户出具的完工 证明,仅根据竣工图交付证明等材料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公司在第二阶段收入确认已取得了客户盖章确认的完工证明。
该完工证明一
般系在客户收到公司交付的竣工图,经过内部审核确认,达到完工条件后,由客户盖章确认,作为公司已完成合同履约义务的外部证明。
该完工证明同时包含两部分内容:客户已收到公司交付的竣工图;客户认可竣工图,该竣工图符合合同要求。
公司在确认竣工图收入时,已取得客户正式确认的交付成果满足客户需求和合同要求的完工证明,该证明不仅确认公司已交付工作成果,还明确工作成果满足客户需求,符合合同要求。
由于客户已取得成果的控制权且确认交付成果符合合同要求,因此公司收入确认符合会计企业准则和相关规定。

三、模拟测算说明在收入和成本匹配情况下,节点类业务整体毛利率是否稳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在收入和成本匹配情况下,即整体核算当期竣工图完工的所有节点类业务毛利率的情形下,以报告期各期当年竣工图完工的所有项目的整体毛利率为口径(既包括当年度施工图和竣工图同时完工的项目,也包括施工图在以前年度完工 8-2-20 但竣工图在当年度完工的项目),报告期各期节点类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0.63%、50.67%、49.23%,较为稳定。
可比公司永福股份未单独披露节点类业务毛利率。
苏文电能亦未披露该等模拟测算情形下的节点类业务整体毛利率,其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了2019年度节点类业务毛利率,根据其披露的数据,其2019年节点类业务毛利率为69.75%,高于公司模拟测算的在收入和成本匹配情况下节点类业务毛利率,主要是由于其2019年度竣工图收入占节点类收入占比为49.58%,该阶段毛利率为94.59%,毛利率较高,提升了节点类业务整体毛利率。

四、补充说明2020年竣工图阶段收入占比大幅增加的原因;详细列示2019年底及2020年底未完工项目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总金额、已确认收入金额、未确认收入金额,核实收入确认时点、金额是否合理、准确 (一)补充说明2020年竣工图阶段收入占比大幅增加的原因 公司节点类业务实施周期较长,公司2020年竣工图阶段收入及占比均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2020年竣工图阶段收入多数系2019年和2018年节点类业务合同贡献,公司根据客户整体电力工程进度,在2020年完成以前年度节点类业务的竣工图较多;公司2017年开始拓展节点类业务,2018年、2019年节点类业务合同增加,多数2019年及少量2018年的节点类业务合同在2020年完成竣工图阶段,2018年和2019年竣工图确认的收入金额相对较少,2020年竣工图阶段收入确认相对较多。
申报会计师针对2020年竣工图收入确认金额大幅增长,除走访客户、取得客户出具的竣工图完工证明、函证等程序外,还取得了客户出具的2020年竣工图主要业务所对应工程的整体竣工验收文件,上述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文件所覆盖的收入占2020年竣工图收入的比例为84.28%,根据上述工程竣工验收文件,2020年竣工图业务所对应的工程均于2020年完成了竣工验收,收入确认时点真实、准确。
(二)详细列示2019年底及2020年底未完工项目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总 8-2-21 金额、已确认收入金额、未确认收入金额,核实收入确认时点、金额是否合理、准确
1、节点类业务2020年底未完工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公司未完工节点类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金额已确认收未确认收 号 (不含税)入金额入金额 2020年贫困县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杭后、磴口、前旗)、2019年贫困县农网升级改造工程(杭后、五1原、磴口(原农垦)、中旗)、2019年老旧计量改造储备项目(杭后、磴口、前旗)设计 1,513.42 907.31 606.11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电业局22020年配电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阿旗、苏尼特左 旗、苏尼特右旗、镶黄旗、二连浩特) 545.88 327.53 218.35 鄂尔多斯电业局2020年预计划配网工程标段三勘3察、设计工程 436.43 301.87 134.55 4广丰区2020年10千伏及以下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316.91 221.84 95.07 5110kV建南输变电工程设计 218.87 131.32 87.55 6从江供电局2020年第一批预安排项目 197.58 118.55 79.03 7麻江供电局2020年第一批预安排项目 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8线白音查干至安业段公路电力线路改造工程 巴彦淖尔电业局2019年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丰州9110kV变电站新建10回10kV线路送出工程设计 包头供电局2019年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改造10储备(城网)勘察设计第五标段(稀土高新区、 石拐区、达茂旗、白云区)凯里供电局(麻江供电局)2018年第三批项目1110kV良堡线3个工程 12分宜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线路工程 祥云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西郊~幸福Ⅰ、Ⅱ回T13入祥云变110kV电缆线路工程 凯里供电局(从江供电局)2018年第一批项目平14镇线2个工程 呼和浩特供电局2020年城网工程(二批)金桥开15发区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储备项目合同 乌兰察布电业局化德分局2018年老旧计量改造储16备项目 184.78640.03141.51 103.82 214.75153.57146.1796.8663.1197.46 110.87576.0384.91 51.91 163.89107.50102.3258.1125.2561.49 73.9164.0056.60 51.91 50.8646.0743.8538.7437.8735.97 8-2-22 横峰县2020年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改造工17程 准格尔旗2020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部分项目)勘18察设计 合计
2、节点类业务2019年底未完工项目的情况 70.22237.185,378.55 35.11202.103,587.91 35.1135.071,790.62 截至2019年底,公司未完工节点类项目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号 12017年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第一批配网工程 项目总金额(不含税) 1,393.44 单位:万元已确认收未确认收 入金额入金额 836.06 557.38 2阿巴嘎旗贫困县农网升级改造工程 757.43 454.46 302.97 3巴彦淖尔2017年配电网自动化前期项目 乌拉特后旗乌兰哈哨35kV变电站912那仁线绝缘4化改造工程 从江县2018年10kV贯庆线支线及台区新建改造5工程(深度贫困村) 35kV纳林希里变912七开淖线线路改造工程(10kV6线路部分) 呼和浩特供电局2020年农网改造升级项目武川县7沙塔子35千伏变电站10千伏911上秃亥线改造 等工程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呼铁局职工家属区移交“三供一8业”供电设施改造项目 9广丰区2020年10千伏及以下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麻江县2018年10kV谷摆线支线及台区新建改造10工程(贫困村) 11巴彦淖尔电业局2018年主网技改工程设计 上饶县2020年10千伏及以下农网改造升级工程12设计合同 13赣州章贡区高楼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凯里供电局(麻江供电局)2018年第三批项目1410kV良堡线3个工程 15赣州开发区龙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648.49407.68376.42285.47 185.00 277.36316.91217.04179.04236.78177.71214.75168.19 389.09244.61225.85171.28 74.00 166.42221.84130.22107.42165.75124.40163.89117.73 259.40163.07150.57114.19 111.00 110.9495.0786.8271.6271.0353.3150.8650.46 16分宜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线路工程祥云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西郊~幸福Ⅰ、Ⅱ回T 17入祥云变110kV电缆线路工程 153.57146.17 107.50102.32 46.0743.85 8-2-23 凯里供电局(从江供电局)2018年第一批项目平18镇线2个工程 准格尔旗2020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110kV铧尖变19电站新出1回10kV线路送出工程 乌兰察布电业局化德分局2018年老旧计量改造储20备项目 横峰县2020年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改造工21程 包头市土右旗2018年老旧计量改造储备项目(包22头市土右旗2020年配网老旧计量改造工程建设工 程设计合同) 23江西赣州高峰山风电110千伏送出工程500kV千里山变电站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UPS技 24术改造 25中心110kV变电站新建1回10KV线路送出工程2018年生产技改工程35kV色旺沟等两座变电站单 26母线分段改造工程安徽黄山休宁县万安镇10kV古城2#台区改造工 27程等5个项目10kV碧鑫线2017年福泉市风山加油站支线新建工 28程 合计
3、核实收入确认时点、金额是否合理、准确 96.86187.5597.4670.22 53.2187.5949.6746.5558.4021.085.496,915.53 58.11150.0461.4935.11 26.6061.3229.8027.9346.7210.543.294,313.79 38.7437.5135.9735.11 26.6026.2819.8718.6211.6810.542.202,601.73 申报会计师通过以下核查方式核实收入确认时点和金额的合理准确:取得客户出具的报告期内节点类业务相关节点完工证明、相关合同及招投标文件,核查节点类业务收入确认文件;走访节点类业务客户,向客户发放函证,确定节点类业务收入确认金额和时点。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节点类业务收入确认金额准确、时点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

五、补充说明部分较大金额的节点类业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对比合同约定的时间与实际业务实施的时间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存在,则说明差异原因,是否存在人为控制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较大金额的节点类业务合同主要系与内蒙古电力集团下属电力局签署,所签署合同系内蒙古电力集团统一模板性合同,合同内容和具体实施方式非常接近。
节点类合同对于业务实施时间的约定,一般主要包括初步设计阶 8-2-24 段、施工图阶段和竣工图阶段三个阶段。
三个阶段的具体合同约定情况和实际业务实施的情况如下: 初步设计阶段,合同一般会约定在合同签订或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一定天数内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成果交付后,客户会召开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会,公司项目负责人出席评审会,记录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根据修改意见提交工程量清单并完成初步设计收口,进入施工图编制阶段。
实务中,客户一般使用初步设计成果进行主要设备及工程施工招标。
在实际业务实施的时间方面,公司一般根据合同约定,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初步设计成果。
实际业务实施的时间与合同约定一致。
施工图阶段,合同一般会约定在初步设计评审意见下达后一定天数内交付施工图。
在实际业务实施的时间方面,公司一般会根据评审会确定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编制工作,并在接到客户通知交付施工图后向客户交付,在完成其内部审核后取得其施工图完工证明。
该阶段交付时间与合同约定有一定差异,主要是由于合同中约定的“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系由第三方对整体工程出具的评审报告,用于合理确定拟建工程项目总投资和主要经济指标,该报告系第三方根据其受托的项目评审工作量,一定期间汇总后向客户集中出具,与单个项目的实际实施时间不直接关联,并非客户针对公司初步设计成果出具的专项意见,客户一般不会向公司下发该文件;施工图系工程建设方据以施工的基本依据,因此实务中施工图一般系在工程建设方正式施工建设之前、在收到客户通知后交付,符合商业逻辑和商业惯例,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人为控制的情形。
竣工图阶段,合同一般会约定在工程整体竣工投产后15日内交付竣工图。
在实际业务实施的时间方面,公司一般亦会根据客户通知,在工程竣工后向客户交付竣工图,并在完成其内部审核后取得其竣工图完工证明。
实际业务实施的时间与合同约定一致。
公司选取报告期内单笔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节点类业务合同,列示合同约定时间与实际业务实施时间。
8-2-25 (一)2021年部分较大金额的节点类业务合同主要内容,约定的时间与实际业务实施的时间 公司2021年部分较大金额的节点类业务合同客户均系内蒙古电力集团下属电力局,合同金额、主要内容、相关具体实施时间等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巴彦淖尔电业局2021年农网工程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1年农网改造升级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工程(一) 项目金额(万元) 587.40 686.30 合同主要内容
1.交付整套初步设计文件: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

2.交付整套施工图:初步设计评审意见下达后15日内交付整套施工图纸。

3.交付整套竣工图:竣工投产后15日内。

1.交付整套初步设计文件: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

2.交付整套施工图:初步设计评审意见下达后5日内交付整套施工图纸。

3.交付整套竣工图:竣工投产后10日内。
合同签订时间 2021年3月 2021年4月 施工图验收时间 2021年6月 2021年6月 竣工图验收时间 尚未竣工验收 尚未竣工验收 2021年金额较大的节点类业务合同相关的工程尚未完成竣工投产,尚未交付 竣工图。
(二)2020年部分较大金额的节点类业务合同主要内容,约定的时间与实际业务实施的时间 公司2020年部分较大金额的节点类业务合同金额、主要内容、相关具体实施时间等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2020年贫困县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杭后、磴口、前旗)、2019年贫困县农网升级改造工程(杭后、五原、磴口(原农垦)、中旗)、2019年老旧计量改造储备项目(杭后、磴口、前旗)设计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 项目金额(万元) 1,604.22 678.43 合同主要内容
1.交付整套初步设计文件: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

2.交付整套施工图:初步设计评审意见下达后15日内交付整套施工图纸。

3.交付整套竣工图:竣工投产后15日内。

1.交付整套初步设计文件:合同签订后15日内; 合同签订时间 2020年1月 2019年12月 施工图验收时间 2020年6月 2020年11月 竣工图验收时间 2021年10月 尚未竣工验收 8-2-26 旗联络线白音查干至安业段公路电力线路改造工程 锡林郭勒电业局2020年配电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阿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镶黄旗、二连浩特) 鄂尔多斯电业局2020年预计划配网工程标段三勘察、设计工程 578.64533.31
2.交付整套施工图:初步设计评审意见下达后_30_日内交付整套施工图纸。

3.交付整套竣工图:竣工投产后30日内。

1.交付整套初步设计文件。
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付整套初步设计文件并具备初步设计审查条件。

2.初步设计评审完成后,按照工程里程碑节点和公司配电网工程管理制度的要求按时完成后续各节点设计工作。

1.交付整套初步设计文件: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

2.交付整套施工图:初步设计评审意见下达后15日内交付整套施工图纸。

3.交付整套竣工图:竣工投产后15日内。
2020年2月2020年1月 2020年6月2021年6月2020年122021年12月月 (三)2019年部分较大金额的节点类业务合同主要内容,约定的时间与实际 业务实施的时间 公司2019年部分较大金额的节点类业务合同金额、主要内容、相关具体实施时间等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2017年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第一批配网工程 阿巴嘎旗贫困县农网升级改造工程 巴彦淖尔2017年配 项目金额(万元) 1,477.04 802.88687.40 合同主要内容
1.交付整套初步设计文件: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交付整套施工图:初步设计评审意见下达后30日内交付整套施工图纸。

3.交付整套竣工图:竣工投产后15日内。

1.交付整套初步设计文件: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整套初步设计文件并具备初步设计审查条件。

2.初步设计评审完成后,按照工程里程碑节点和公司配电网工程管理制度的要求按时完成后续各节点设计工作。
(施工图:初设审查后3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1.交付整套初步设计文 合同签订时间 2019年1月 2019年1月2019年2月 施工图验收时间 2019年12月 2019年11月2019年12月 竣工图验收时间 2020年12月 2020年10月2020年12月 8-2-27 电网自动化前期项目 件: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交付整套施工图:初步设计评审意见下达后30日内交付整套施工图纸。

3.交付整套竣工图:竣工投产后15日内。

六、补充说明2018年和2019年节点类业务实施周期较长的原因,是否存在 延期情形,是否需承担相应的责任,相关业务的款项是否全部收回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承接的节点类业务在2021年末前完成最终验收的,其实施平均周期分别为19.88个月、16.51个月、15.39个月和10.13个月。
截至2021年末,2018年和2019年承接节点类业务的整体实施周期,相对2020年和2021年较长,主要是由于:一方面,节点类业务需要待客户的电网工程整体竣工、公司向客户交付竣工图并经客户认可后,方完成合同履约义务、确认竣工图阶段收入,因此节点类业务整体完工时间取决于客户电网工程竣工进度,电网工程一般整体投资额较大、涉及区域面积较广,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审批和实施的部门和环节较多,竣工验收环节亦涉及到相关审批、验收流程,因此工程竣工周期相对较长,进而导致节点类业务实施周期相对较长;另一方面,2020年、2021年因节点类项目一般整体实施周期较长,当期获取的项目大部分未在2021年末完成竣工图验收,因此统计的已完工项目平均实施周期较短。
公司与客户业务合同中,一般对竣工图交付时间约定系与工程竣工投产时间直接相关,并未约定具体日期,不存在延期情形。
节点类设计业务较长系与客户工程整体竣工直接相关,公司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截至2022年3月31日,2018年和2019年承接的节点类业务已确认收入金额合计9,166.14万元,尚有1,263.11万元款项未收回,主要系项目尾款和质保金。
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8-2-28
1、询问公司财务负责人,检查节点类业务合同主要内容和节点类业务两个
阶段收入确认证明,访谈公司节点类业务客户,查阅可比公司节点类业务收入确认情况。

2、模拟测算分析在收入和成本匹配情况下,节点类业务整体毛利率情况,并与可比公司节点类业务毛利率进行比较。

3、取得2020年竣工图阶段收入占比达到84.28%的相关项目整体工程在2020年度竣工验收的相关证明文件,检查节点类业务2019年底及2020年底未完工项目的情况,询问公司高管,分析2020年竣工图阶段收入明细和收入增长原因。

4、核对较大金额的节点类业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对应的实际业务实施的时间,复核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5、测算报告期各期节点类业务最终验收周期,分析2018年和2019年节点类业务实施周期较长的原因,检查2018年和2019年节点类业务回款情况。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节点类业务和非节点类业务系在电力设计业务中,根据公司与客户签署业务合同中对于履约义务、结算条款的差异划分的不同业务,划分的依据主要系合同约定内容。

2、公司在确认竣工图收入时,已取得客户正式确认的交付成果满足客户需求和合同要求的完工证明,该证明不仅确认公司已交付工作成果,还明确工作成果满足客户需求,符合合同要求。
由于客户已取得成果的控制权且确认交付成果符合合同要求,因此公司收入确认符合会计企业准则和相关规定。

3、在收入和成本匹配情况下,即整体核算当期竣工图完工的所有节点类业务毛利率的情形下,报告期各期节点类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0.63%、50.67%、49.23%,较为稳定。
8-2-29
4、公司2020年竣工图阶段收入及占比均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2020年竣工图阶段收入多数系2019年和2018年节点类业务合同贡献,公司根据客户整体电力工程进度,在2020年完成以前年度节点类业务的竣工图较多。
5、2019年底及2020年底未完工项目收入确认时点、金额合理、准确。

6、报告期内,公司较大金额的节点类业务合同主要系与内蒙古电力集团下属电力局签署,所签署合同系内蒙古电力集团统一模板性合同,合同内容和具体实施方式非常接近。
节点类合同一般主要包括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和竣工图阶段三个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的实际业务实施的时间与合同约定一致;施工图在实务中一般系在工程建设方正式施工建设之前、在收到客户通知后交付,与合同约定的“在初步设计评审意见下达后一定时间内交付”有一定差异,但是符合商业逻辑和商业惯例,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人为控制的情形;竣工图阶段的实际业务实施的时间与合同约定一致。
7、2018年和2019年承接节点类业务的整体实施周期,相对2020年和2021年较长,主要是由于:一方面,节点类业务整体完工时间取决于客户电网工程竣工进度,电网工程竣工验收环节亦涉及到相关审批、验收流程,因此工程竣工周期相对较长,进而导致节点类业务实施周期相对较长;另一方面,2020年、2021年因节点类项目一般整体实施周期较长,当期获取的项目大部分未在2021年末完成竣工图验收,因此统计的已完工项目平均实施周期较短。

8、公司与客户业务合同中,一般对竣工图交付时间约定与工程竣工投产时间直接相关,并未约定具体日期,不存在延期情形。
节点类设计业务较长系与客户工程整体竣工直接相关,公司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审核问询函问题
7.关于营业收入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9,384.64万元、28,436.45万元、33,576.18万元和11,338.80万元。
8-2-30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在内蒙古地区营业收入分别为1,784.14万元、4,251.89万元、6,324.12万元和2,310.54万元;在内蒙古地区的订单主要通过公开招标、邀标等形式获取。
请发行人:
(1)补充说明2021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及全年业绩(营收、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同比变动情况,相关业务市场规模及竞争环境是否发生不利变化;收入和利润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一致,是否符合行业特征及趋势;提供2022年一季度业绩预计;
(2)补充说明2021年全年主要会计报表项目与上年相比的变动情况,如变动幅度较大的,请分析说明变动原因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影响,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具有持续性;
(3)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在内蒙古地区的各期项目数量、平均项目金额,服务项目的内容及毛利率变化情况,收入确认情况;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4)补充说明2021年度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经营情况,地理信息与电力咨询设计领域的协同方面的主要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核心技术的新增订单情况、应用领域等;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未来发展情况。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补充说明2021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及全年业绩(营收、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同比变动情况,相关业务市场规模及竞争环境是否发生不利变化;收入和利润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一致,是否符合行业特征及趋势;提供2022年一季度业绩预计 (一)补充说明2021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及全年业绩(营收、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同比变动情况
1、发行人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及同比变动情况 8-2-31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营收、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1年第三季度 2020年第三季度 单位:万元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5,454.70 4,390.58 24.24%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1.47-1,565.46 481.89213.53 39.34%-833.13%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有所增加,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在营业收入方面,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064.12万元,增幅24.24%,主要是由于电力工程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增加。
电力咨询设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90.25万元,电力工程建设业务较上年同期增加859.95万元。
在净利润方面,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89.59万元,增幅39.34%,主要是由于:一方面2021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毛利金额增加625.50万元;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员工人数和人均薪酬的增加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等因素的影响,期间费用中薪酬总额和差旅、业务招待费等支出增加,期间费用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58.91万元。
在现金流方面,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65.4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78.99万元,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当期公司电力工程建设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关的设备材料及劳务采购等支出增加,当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707.56万元;另一方面,公司工资薪酬等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74.05万元。

2、发行人2021年第四季度业绩及同比变动情况 8-2-32 项目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1年第四季度18,423.035,123.718,905.48 2020年第四季度 单位:万元变动幅度 19,573.57 -5.88% 5,210.27 -1.66% 8,908.37 -0.03% 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相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净利润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亦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
在营业收入方面,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150.55万元,降幅5.88%,主要是由于电力工程建设业务收入下降1,236.54万元,2020年第四季度公司承接的杭州润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杭州萧山区奥体博览中心商办项目供配电独立承包工程”项目完工验收确认收入3,004.65万元,该期电力工程建设业务收入金额较大。
在净利润方面,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86.56万元,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波动较小。
在现金流方面,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05.4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9万元,较为稳定,波动较小。

3、发行人2021年全年业绩及同比变动情况 项目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1年度35,216.536,714.221,659.51 2020年度33,576.186,436.502,657.38 单位:万元变动幅度 4.89%4.31%-37.55% 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相比2020年度有所增加,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度有所减少,具体变动分析如下:
(1)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公司2021年度和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8-2-33 项目 电力工程技术服务其中:电力咨询设计 电力工程建设其他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其中:地理信息数据服务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 合计 2021年度 金额(万元) 比例(%) 30,348.47 86.18 17,808.96 50.57 12,235.28 34.74 304.24 0.86 4,868.06 13.82 940.83 2.67 3,927.23 11.15 35,216.53 100.00 2020
年度 金额(万元) 比例(%) 29,619.34 88.28 16,226.54 48.36 12,899.56 38.45 493.24 1.47 3,930.92 11.72 2,200.61 6.56 1,730.31 5.16 33,550.26 100.00 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20年度增加1,640.35万元,增幅4.89%,主要是由于电力咨询设计业务和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业务收入增加。
2021年度公司各类业务中,电力咨询设计业务和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业务保持增长,电力工 程建设业务和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业务收入有所下降。
电力工程建设业务收入略有 下降,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业务收入下降较多,主要是受电信运营商
4G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放缓、5G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处于起步阶段等因素的影响,电信运营商对于地图数据的采购需求下降,导致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业务收入有所下降, 公司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相关的3DGIS引擎等底层技术经过多年研发已相对成熟,公司地理信息业务的重心转向盈利前景和空间更大的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
2021年度,公司电力咨询设计业务收入较2020年度增加1,582.42万元,增长9.75%,主要是由于: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沉淀,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取得客户和市场认可,公司市场影响力、客户认可度不断提升,业务订单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另一方面,电力市场空间较大,为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市场空间。
2021年度,公司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收入较2020年度增加2,196.92万元,增长126.97%,主要是由于:一方面,为提升社会治理和管理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国家不断重视智慧城市和数字经济的应用,国家和各类工商业企业对基于3D 8-2-34 可视化技术的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慧社区相关平台建设加大投资力度,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的下游需求增加;另一方面,公司经过多年研发,与智慧应用平台相关3DGIS引擎等底层技术已相对成熟,公司加大对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市场拓展力度,尤其是与电力业务相融合的综合能源管理平台产品产生收入1,462.15万元,新增订单和客户不断增加。

(2)净利润变动分析2021年度,公司净利润较2020年度增加277.72万元,增幅4.31%,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公司收入较2020年度增加1,640.35万元,增幅4.89%,毛利金额较2020年度增加1,452.63万元,增幅9.88%;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员工人数及人均薪酬增加,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和差旅费等期间费用相应增加,期间费用较2020年度增加882.19万元,增幅13.03%。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分析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59.51万元,较2020年减少997.87万元,下降37.55%,主要是由于:一方面,随着销售收入规模扩大和以前年度款项回收,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2020年度增加5,324.44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2020年度增加6,289.71万元;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较2020年度增加5,565.50万元和1,413.66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2020年度增加7,287.59万元。
(二)相关业务市场规模及竞争环境是否发生不利变化;发行人收入和利润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一致,是否符合行业特征及趋势
1、相关业务市场规模及竞争环境是否发生不利变化2021年度,公司核心业务电力咨询设计业务以及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收入增加,尤其是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与电力业务的融合产品综合能源管理平台产品收入大幅增加,相关业务的市场规模及竞争环境未发生不利变化。
8-2-35 2021年度,公司电力工程建设业务收入规模较2020年度下降5.15%,主要是由于该业务系公司电力业务的补充,并非公司业务发展的重心和发展方向,公司2021年度未将该类业务市场拓展作为重点方向,收入略有下降,与市场规模及竞争环境不存在直接相关关系。
2021年度,公司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业务收入规模较2020年度下降57.25%,下降较多,主要是由于该类业务主要应用于电信运营商基站建设和运营维护,受电信运营商4G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放缓、5G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刚起步等因素的影响,电信运营商对于地图数据的采购需求下降,导致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业务收入下降,市场规模发生不利变化。

2、发行人收入和利润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一致,是否符合行业特征及趋势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2021年度与2020年度收入和利润变动趋势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 苏文电能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 - - - - 营业收入 - 永福股份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 - - - - 龙软科技 营业收入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29,086.716,307.81 19,764.175,074.53 47.17%24.30% 营业收入 - 四维图新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 - - - - 营业收入 35,216.53 33,576.18 4.89% 发行人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6,714.22 6,436.50 4.31% 注:截至本问询回复签署日,可比公司苏文电能、永福股份、四维图新尚未披露2021年度报告。
8-2-36 龙软科技2021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较2020年度大幅增长,根据其披露信息显示,2021年度盈利规模大幅增加主要是受益于国家层面对智能矿山建设的推进以及国家矿山监察局对互联网+矿山监管的重视。
龙软科技系公司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的可比公司,公司2021年度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收入和毛利较2020年度亦大幅增长,与可比公司龙软科技的趋势一致。
(三)发行人2022年一季度业绩预计 根据未经审计的初步统计,公司2022年一季度业绩情况如下: 项目营业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2年第一季度(万元)3,000.00~3,600.00 -275.00~-225.00 -7,684.26 2021年第一季度(万元)2,050.66 -146.41 -3,614.14 变动幅度(%)46.29~75.55 -87.83~-53.68 -112.62 公司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00.00~3,600.00万元,同比增长46.29%~75.55%,业务稳步发展,收入规模持续扩大。
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5.00~-225.00万元,收入规模增加、净利润下降,主要是由于当期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相对2021年同期增加269.06万元。
预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84.2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公司下游客户以国有企业为主,一般回款集中在下半年,一季度一般回款规模较少,但公司采购、人 员薪酬和税费支出系刚性支出,一般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相对较小;2021年初收到2020年下半年确认收入的两个金额较大的电力工程款项2,394.09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对较多。
受公司经营业绩具有季节性的特征影响,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和2021年的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较低。
公司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双碳”背景下,在电力的供给端和消费端都将促进电网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电力工程技术服务行业下游大规模投资需求将促进行业发展,未来市场空间巨大;同时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沉淀,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取得客户和市场认可,公司市 8-2-37 场影响力、客户认可度不断提升,业务订单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截至2021年末尚未确认收入)金额2.93亿元,外部经营环境及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重大不利因素。

二、补充说明2021年全年主要会计报表项目与上年相比的变动情况,如变动幅度较大的,请分析说明变动原因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影响,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具有持续性 (一)发行人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主要报表项目(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5%)与上年年末相比的变动情况及变动超过幅度20%的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项目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 存货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股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 2021.12.3113,657.64 24,448.14 3,939.458,140.852,435.702,696.494,500.007,153.5520,214.70 2020.12.3113,635.03 19,604.28 2,415.498,144.472,272.252,594.774,500.007,039.0813,780.10 变动幅度0.17% 24.71% 63.09%-0.04%7.19%3.92% 1.63%46.69% 单位:万元变动幅度超过20%的原因 主要系公司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类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主要系合同履约成本中工程未完工项目期末余额增加所致- - - - 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24.71%,主要系公司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类客户应收账款余额由2020年的17,202.45万元增加至2021年的22,636.68万元,增幅为31.59%。
该类客户受预算管理、内部审批等因素影响,付款进度相对较慢,使得公司期末整体应收账款增加。
“双碳”背景下电力行业空间巨大,公司电力咨询设计业务规模预计未来将保持持续增长;国家电网、内蒙 古电力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系国内电网和大型电力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主体,公 8-2-38 司核心业务电力咨询设计业务的客户主要系上述国有企业;因此在可预见的未来,
国有企业类客户收入规模将会持续增加。
由于国有企业付款受预算、内部流程等因素影响,回款进度相对较慢,在可预见的未来,因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类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进而导致公司整体应收账款增加具有一定的持续性。
2021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63.09%,主要系合同履约成本中工程未完工项目期末余额增加。
2021年末,合同履约成本中工程未完工项目金额为2,560.98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1,556.86万元,主要系“中法航空大学项目35kV变电站及10kV变电所、输电线路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道)分包项目”和“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学生生活区组团(北)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因项目金额较大、工期较长,2021年末未完工验收,分别形成存货金额1,036.66万元和897.52万元。
上述项目预计将于2022年完成竣工验收,因此该等影响因素预计未来不具有持续性。
公司2021年度新增未分配利润6,434.60万元,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2021年度利润表的主要报表项目(金额超过营业收入的1%)与上年度相比的变动情况及变动幅度超过20%的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项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其他收益信用减值损失(损 2021年度35,216.5319,055.61 3,003.64 2,621.542,125.15 560.97-965.26 2020年度33,576.1818,867.89 2,313.69 2,336.862,196.24 540.99-729.78 变动幅度4.89%0.99% 29.82% 12.18%-3.24%3.69%32.27% 单位:万元变动幅度超过20%的原因 - 主要系公司销售人员平均人数和平均薪酬增加、业务招待费和差旅费支出- - 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 8-2-39 失以“-”号填列) 加,导致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909.967,906.021,191.806,714.22 6,283.10 7,606.407,554.901,118.416,436.50 6,050.25 3.99%4.65%6.56%4.31%- 3.85%- 2021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2020年度增加689.95万元,增幅29.82%,主要是 由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销售人员平均人数较上年增加9人,销售人员平 均薪酬增加,薪酬总额较2020年度增加324.65万元,其中国家受疫情因素影响实 施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并降低公积金缴纳比例等优惠措施到期,销售人员社 保公积金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66.10万元;此外随着销售人员数量的增加及疫情 防控常态化等因素影响,公司业务招待费和差旅费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359.64万 元。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销售人员数量可能会持续增加,与之相关的销 售人员薪酬、差旅等支出将会增加,因此销售费用未来有可能持续增加。
2021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较2020年度增加32.27%,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较2020年末增加,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未来随着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受以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为主的客户结构影响,未来公司应收账款可能会持续增加,计提的相关坏账有可能会持续上升。
(三)发行人2021年度现金流量表的主要报表项目与上年度相比的变动情况及变动幅度超过20%的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项目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21年度31,898.0616,251.2010,790.24 2020年度26,573.6210,685.699,376.58 变动幅度 单位:万元变动幅度超过20%的原因 20.04%52.08%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相关采购支出相应增加 15.08%- 8-2-40 支付的各项税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04.331,659.51-244.94-1,140.66 1,823.372,657.38-1,554.15-2,885.69 48.31%-37.55%-84.24%-60.47% 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支出金额增加主要系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速小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速所致主要系2020年公司购置募投项目土地,预付土地出让金所致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59.51万元,较2020年度减少 997.87万元,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公司销售规模有所扩大,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较2020年度增加5,324.44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2020年度 增加6,289.71万元;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 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较2020年度增加5,565.50 万元和1,413.66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2020年度增加7,287.59万元。
2021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速小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速,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公司收入规模持续增长,由33,576.18万元增加至35,216.53万元,应收账款亦随之增加,由于公司下游客户以国有企业类客户为主,该类客户回款受预算管理、内部审批等因素影响,回款相对较慢,同时公司四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高,期末应收款余额相对较大,上述因素导致2021年度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5,289.65万元;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业务量不断增加,2021年末存货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1,523.96万元。
2021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4.94万元,现金净流出较2020年度减少1,309.21万元,降幅为84.24%,主要系2020年公司购置募投项目土地,预付土地出让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大。
2021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0.66万元,现金净流出较2020年度减少1,745.03万元,降幅60.47%,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流出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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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在内蒙古地区的各期项目数量、平均项目金额,服务项目的内容及毛利率变化情况,收入确认情况;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一)报告期各期在内蒙古地区的各期项目数量、平均项目金额,服务项目的内容及毛利率变化情况,收入确认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在内蒙古地区的项目数量、平均项目金额,服务项目的内容收入金额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1、电力咨询设计:项目数量(个)平均项目收入(万元)收入金额(万元)毛利率(%)
2、地理信息智慧应用:项目数量(个)平均项目收入(万元)收入金额(万元)毛利率(%)
3、合计[注]:收入总额(万元)毛利率(%) 2021年度 14232.264,580.4252.71 370.17210.5250.47 4,790.9452.61 2020年度 10458.856,120.3154.13 287.88175.7570.08 6,296.0754.57 2019年度 9840.773,995.6236.47 2128.14256.2764.20 4,251.8938.14 注:电力工程技术服务之其他类业务主要系运维和设备销售业务,并非项目制,因此未统计在内。
公司报告期内在内蒙古地区的业务主要系电力咨询设计业务和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相关业务系定制化服务项目,项目金额受服务内容等因素影响有所差异。

1、电力咨询设计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内蒙古地区电力咨询设计业务收入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投资需 8-2-42 求变动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内蒙古地区电力咨询设计业务收入较2019年度增加,主要是由于内蒙古电力集团加大对蒙西电网的投资力度,与之相关的电力咨询设计业务需求增加,对内蒙古电力集团的业务量和收入增加所致。
公司2021年对内蒙古电力集团的电力咨询设计业务平均项目收入和整体收入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2021年系“十四五”开局之年,内蒙古地区电网相关投资规模处于新的五年计划起步阶段,投资规模相对较小。
在毛利率方面,2021年度与2020年度毛利率基本接近,波动较小。
2019年毛利率为36.47%,相对较低,主要是由于:内蒙古地区电力咨询设计业务以节点类电力设计业务为主,该类型业务具有施工图阶段毛利率较低、竣工图阶段毛利率较高的特点,因此不同年度两个阶段收入占比不同会导致毛利率差异较大;报告期内内蒙古地区节点类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2,997.46万元、4,446.16万元和2,848.06万元,其中竣工图阶段收入占节点类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40%、40.81%和44.06%;2019年度竣工图阶段收入占比较低、施工图阶段收入占比较高,因此整体毛利率相对较低。

2、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内蒙古地区的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项目数量分别为2个、2个和3个,收入金额较小,毛利率分别为64.20%、70.08%和50.47%。
2019年度和2020年度内蒙古地区毛利率与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业务整体毛利率差异较小。
2021年度,内蒙古地区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毛利率较整体毛利率低,是因为公司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提供“可视化智能辅助控制系统”项目收入金额118.58万元,该项目涉及相关终端设备采购支出70.80万元,项目毛利率为40.30%,相对较小,拉低了整体项目的毛利率。
(二)内蒙古地区业务收入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在内蒙古地区的业务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报告期内,公司在内蒙古地区的收入分别为4,251.89万元、6,324.12万元和4,790.94万元,2020年度保持增长趋 8-2-43 势,但2021年系“十四五”开局之年,内蒙古地区电网相关投资规模处于新的五年计划起步阶段,投资规模相对较小,公司对内蒙古电力集团的电力咨询设计业务收入有所下降。
虽然公司2021年该地区收入有所下降,但未来仍具有可持续性:内蒙古地区电力投资规模和市场空间较大,尤其是新能源发电相关设计及配套电网设计需求未来将会持续保持增长;当地电力设计业务基础相对薄弱;公司专注于电力咨询设计领域,在技术水平、资质等级、运营机制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公司自进入内蒙古区域市场以来,凭借良好的技术服务,与内蒙古电力集团等客户保持良好合作关系;随着公司与客户合作关系不断深入以及内蒙古地区对于电力领域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内蒙古地区在手订单金额6,484.68万元。
具体原因如下:
1、内蒙古地区电力投资需求较大,新能源发电设计及配套电网设计需求将会持续增长 内蒙古电力集团是全国唯一独立的省级管理电网企业,主要负责蒙西电网的建设、运营。
蒙西电网覆盖面积广、地形复杂,受经济发展水平、历史因素等原因,电力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投资需求相对较大。
内蒙古电力集团近年来持续加大电网尤其是农村配电网的建设投资力度,2016年以来累计投资205亿元用于农网改造建设。
近年来内蒙古地区经济发展较快,电力消费量由2015年的2,542.86亿千瓦时增加至2020年的3,900.00亿千瓦时,2020年较2015增长53.37%,远高于全国同期的35.33%的增长率。
随着电力消费量高速增长,电力需求不断增加,包括电网在内的电力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亦将持续扩大,与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电力咨询设计等配套服务业务量亦不断增长。
内蒙古地区风光资源丰富,具有发展光伏、风力等新能源发电的优势资源。
根据内蒙古地区相关产业规划,预计到2030年,内蒙古新能源发电总量将超过火电发电总量,新能源发电站及其相关配套电网的投资建设规模将会持续增长。
8-2-44
2、公司具备相对较高的资质等级、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客户认可度不断提高是公司电力业务收入稳定增长的重要内在因素
(1)公司电力咨询设计资质等级相对较高,系公司电力咨询设计业务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保障 电力行业对于电力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要求较高,电力咨询设计是整个电力设施建设先导,对于电力设施的安全、稳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电力行业一般通过设立资质等级等对参与企业进行管理,公司目前拥有送变电设计专业领域最高资质和新能源发电设计专业领域最高资质。
下游客户从安全、稳定等角度出发,一般选择资质等级相对较高、市场口碑相对较好的供应商,一旦成为稳定供应商,客户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相对较高的资质等级和良好的市场口碑是公司收入稳定增长的重要保障。

(2)公司凭借技术优势,客户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客户认可度不断提高公司所处的电力专业技术服务行业对专业技术要求高,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已在电力咨询设计领域和电力工程领域积累多项核心技术及建立成熟的技术创新模式。
在电力咨询设计领域,公司综合使用空间饱和负荷预测技术、电力负荷管理调节技术、配电网线路损耗算法等技术,能够科学合理的对电力负荷、电力设施、设备、线路走向等电力要素进行合理规划布局,达到安全、稳定、节能、经济的用电的目的。
电力咨询设计业务尤其是电力设计业务是整个电力系统的龙头和先导,电力系统的关键参数和布局均是根据电力设计图纸实施的结果,并且在建设运营后具有不可逆性,设计成果的优劣直接决定了电力系统前期建设及后续运营期间的安全、能耗等。
因此电力咨询设计类企业需要根据客户需求、电力相关技术的发展,保障咨询设计成果的质量,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以保持较强的客户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当地电力设计业务基础相对薄弱,该竞争格局有利于公司在当地开展业务 8-2-45 电力咨询设计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项目概算、设计图纸等,设计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了电力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和经济性,是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的先导,对电力咨询设计企业的设计质量和服务能力要求较高。
内蒙古地区本地电力咨询设计企业较少,与公司相同电力设计资质等级(电力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甲级)企业仅一家。
公司在内蒙古当地设立分公司,本地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逐渐取得客户认可,内蒙古地区业务收入逐渐增加。

四、补充说明2021年度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经营情况,地理信息与电力咨询设计领域的协同方面的主要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核心技术的新增订单情况、应用领域等;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未来发展情况 (一)补充说明2021年度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经营情况,地理信息与电力咨询设计领域的协同方面的主要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核心技术的新增订单情况、应用领域
1、补充说明2021年度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经营情况 公司2021年度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毛利及新增订单情况如下: 项目收入: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业务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合计毛利: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业务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合计新签订单: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业务 2021年度 940.833,927.234,868.06 701.422,947.893,649.31 524.76 单位:万元2020年度 2,200.611,730.313,930.92 1,575.861,242.032,817.89 1,684.89 8-2-46 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合计 4,346.664,871.42 2,511.194,196.08 2021年度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经过前期多年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业务发展迅速,新签订单4,346.66万元,较2020年度增加1,835.47万元,增幅为73.09%;2021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实现收入和毛利分别为3,927.23万元和2,947.89万元,较2020年度分别增加126.97%和137.34%。
在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带动下,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2021年度收入和毛利分别为4,868.06万元和3,649.31万元,较2020年度分别增长23.84%和29.51%,盈利能力较强,成长性较好。

2、地理信息与电力咨询设计领域的协同方面的主要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核心技术的新增订单情况、应用领域 地理信息技术业务与电力咨询设计领域的协同主要包括业务协同和技术协同方面:业务协同主要系电力咨询设计业务在服务客户过程中,利用电力咨询设计的先导优势,为地理信息技术业务导入综合能源管理类业务客户和订单;技术协同主要系地理信息技术业务部门利用自身技术优势,为电力咨询设计业务开展提供技术协同。
具体表现如下:
1、业务协同 业务协同主要体现在电力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在客户服务过程中,提前获知信息或引导客户采用可视化综合能源管理平台产品,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部门销售和技术人员跟进,获取业务机会,为客户提供综合服务。
综合能源管理服务平台能够有效发挥公司在电力领域和地理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将公司长期以来形成的对电力消耗、运营维护等方面的深刻理解与地理信息技术相融合,能够实现对特定区域可视化、智能化管控的同时,达到能耗实时监测、数据分析并为客户提供节约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功能。
在国家大力推行实施“双碳”战略背景下,有效监测并节约能耗是国家、用能单位等各主体迫 8-2-47 切实现的重要目标之
一,公司综合能源管理服务平台符合国家“双碳”战略和鼓励发展数字经济的政策。
“双碳”战略实施之前,公司已投入研发综合能源管理服务平台产品,但市场开发相对较为缓慢。
“双碳”战略实施之后,用能企业不断重视能耗实时监测和优化管理,公司电力咨询设计业务与地理信息技术业务通力协作,2021年以来,该类业务新签订单2,089.07万元,综合能源管理服务平台业务发展较快。
公司高度重视综合能源管理服务平台业务开拓,除日常加强电力与地理业务部门协作外,还专门成立主攻综合能源管理服务业务的部门,在技术和业务领域更加聚焦。
未来“双碳”战略不断推进实施,综合能源管理服务平台业务未来亦将保持持续增长,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兼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技术协同在技术协同方面,地理信息技术业务部门根据电力工程技术业务实际需要,依托自身3DGIS等地理信息方面的技术优势,在此基础上研发《鸿晟电力配网辅助平台软件》《鸿晟架空线路路径绘制和输出工具软件》《经纬基于三维GIS的电力虚拟现实仿真管理系统》和《3D可视化综合能源管理平台》等各类软件系统平台,可实现基本数据的有效流转,将3DGIS引擎三维可视化技术与电力咨询设计和电力工程施工创新性的结合,通过地理信息技术的赋能,可以有效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具体的协同效应以《鸿晟电力配网辅助平台软件》《鸿晟架空线路路径绘制和输出工具软件》为例进行说明。
公司电网设计此前流程一般是:先根据线路起讫点,在室内地形图上初步选择路径方案;再到现场进行比对优化路径,确定路径方案;然后再进行沿线地物地貌信息等采集工作;外业勘测完成后再转为内业数据处理,整理成设计人员可以使用的线路路径图以进行下一步的电杆选型及定位等工程设计工作;以上过程大致可总结为室内选线、外业勘测、内业数据整理、核心设计等几个步骤。
8-2-48 《鸿晟电力配网辅助平台软件》《鸿晟架空线路路径绘制和输出工具软件》是采用公司地理信息技术部门自主研发的辅助类工具软件,设计人员或外协辅助人员可以借助地图数据库,在现场进行勘测、选线、搜集保存资料等工作。
该平台软件包含了移动端数据采集APP和PC端数据处理平台。
移动端APP程序具备了勘察设计需要的各种电杆、电线、绝缘子等设计数据库信息,且具有定位模块坐标采集功能,并支持实时动态显示。
采用公司地理信息技术部门研发的上述辅助软件,可以有效简化前期选线和外业勘测、数据整理、电杆选型和定位、图表统计等勘察设计步骤,可以提高现场勘踏、数据搜集整理的效率。
(二)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未来发展情况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业务和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业务,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业务未来发展潜力较大,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业务未来发展主要受电信运营商通信基站建设规模的影响,未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技术核心是基于自主研发的3DGIS引擎、实时云渲染技术等GIS底层基础技术,与各类应用场景连接,可以在一张屏幕上实现实时安全监控、环境监测、消防监测、能耗监测、资产管理、查询管理、空间分析、数据分析等功能,广泛应用于工业园区、城市街道、社区、学校、景区、各类工商业企业、政府事业单位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应用场景广阔。
就公司而言,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尤其是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未来发展空间广阔:公司持续研发投入为业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电力与地理业务相互融合协作,综合能源管理服务业务成为公司未来新的业绩增长点;除综合能源管理服务业务外,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业务下游应用领域亦同样广阔,市场空间巨大。

1、持续研发投入为业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8-2-49 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对技术要求较高,公司持续重视技术研发工作。
自2018年至2021年度,已累计投入3,112.75万元用于地理信息技术相关研发,累计研发投入占地理信息技术服务的收入比例达到19.93%,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储备。
未来公司将持续重视该业务相关的技术研发,为公司拓展业务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

2、电力与地理业务相互融合协作,综合能源管理服务平台业务成为公司未来新的业绩增长点 公司重视电力与地理业务在业务与技术方面的协同合作:在两个业务部门共同参与下,公司不断研发、迭代综合能源管理服务管理平台技术,可以为客户实现对特定区域可视化及智能化管控、能耗实时监测、数据分析并为客户提供节约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功能;公司利用电力业务多年来对电力领域深刻理解和积累的客户资源,不断为综合能源管理服务平台业务导入客户和订单,2021年以来,该类业务新签订单2,089.07万元。
综合能源管理服务平台业务发展迅速,公司高度重视综合能源管理服务平台业务开拓,除日常加强电力与地理业务部门协作外,还专门成立主攻综合能源管理服务业务的部门,在技术和业务领域更加聚焦,因此公司层面在综合能源管理服务业务领域具备未来快速成长的内部基础。
在外部环境和市场空间方面,在国家大力推行实施“双碳”战略背景下,有效监测并节约能耗是国家、用能单位等各主体迫切实现的重要目标之
一,公司综合能源管理服务平台能够有效帮助各类主体实现上述功能,符合国家“双碳”战略和鼓励发展数字经济的政策。
“双碳”战略实施之前,公司已投入研发综合能源管理服务平台产品,但市场开发相对较为缓慢。
“双碳”战略实施之后,尤其是2021年下半年各地对能耗较大的工商业企业采取“拉闸限电”政策以来,用能企业不断重视能耗实时监测和优化管理,外部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环境较好,在综合能源管理服务业务领域具备未来快速成长的外部基础。

3、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业务下游应用领域广阔,市场空间巨大 8-2-50 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业务在电力等能源领域的应用主要系综合能源管理服
务业务,其相关底层技术系通用性技术,可以实现实时安全监控、环境监测、消防监测、资产管理、查询管理、空间分析等功能,可以广泛应用于工业园区、城市街道、社区、学校、景区、各类工商业企业、政府事业单位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帮助客户实现可视化、智能化管控,属于国家大力鼓励的数字经济范围。
地理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智慧城市、智慧电力、智慧交通、智慧通信、城市规划等多个领域。
政府相继出台多项政策规划,将三维GIS作为重点核心之
一。
随着各个行业对地理信息技术与资源需求的不断扩大,近年来我国地理信息产业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发展速度。
地理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地理信息系统集成及软件也已形成千亿级的市场体量,其可细分为地理信息基础平台、地理信息应用平台以及基于基础平台和应用平台的技术开发服务,其中,地理信息基础平台处于核心地位,是地理信息技术体系中的操作系统。
使用三维数据描述地理对象的三维GIS平台,相比二维GIS,使空间信息的展示更逼真、更丰富、更精确、更广泛、更快速和更便于统计分析,将抽象难懂的空间信息可视化和直观化,从而做出准确而快速的判断。
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直属机构中国市场情报中心预测,2021年我国GIS软件市场将达到321亿元规模,2017-2021年五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2.40%。

4、报告期内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业务高速增长,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在公司多年研发形成坚实技术储备的基础下,受益于国家大力推进“双碳”战略和鼓励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推动,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业务快速成长:报告期内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业务实现收入381.55万元、1,730.31万元和3,927.23万元,年复合增长率220.82%;报告期内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业务实现毛利251.19万元、1,242.03万元和2,947.89万元,年复合增长率242.57%,占公司整体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从2.12%提升至18.24%,推动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升。
8-2-51 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审核发行人2021年财务报表、复核2021年第三季度及第四季度财务报表,了解发行人2021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及全年经营业绩情况,获取发行人关于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并分析其合理性;查阅公开信息,了解公司电力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及地理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市场规模及竞争环境情况;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资料,查询并比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变动趋势;获取发行人编制的2022年1-3月份业绩预计情况说明,了解并分析其预测的合理性。

2、获取发行人关于2021年主要会计报表项目与上年相比变动幅度较大的变动原因说明、影响以及可持续性,并分析其合理性。

3、询问公司业务负责人,了解公司在内蒙古地区的业务拓展情况。

4、查询内蒙古地区电力行业相关规划、投资数据等,了解内蒙古地区电力行业基础建设投资情况,获取并分析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在内蒙古地区的销售收入明细表,复核发行人在内蒙古地区的销售变化情况。

5、取得发行人2021年度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合同清单和收入明细表,询问公司高管,取得发行人综合能源管理平台业务产品业务合同,分析地理信息与电力咨询设计领域的协同方面的主要表现,检索国家地理信息与电力业务相关的产业政策。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2021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及全年业绩变动合理,相关业务市场规模及竞争环境未发生不利变化。

2、发行人的收入和利润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一定的差异性,相 8-2-52 关差异具备合理性,符合行业特征及趋势。
3、2022年第一季度发行人预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扣非后归母净利 润较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发行人业务具有季节性特征,一般来说下半年收入和利润水平较高,第一季度业绩无法充分反映全年业绩情况,公司在手订单金额较多,外部经营环境及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不存在重大不利因素。

4、发行人2021年全年主要会计报表项目与上年相比变动较为合理,不存在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业绩具备持续性。

5、内蒙古地区电力投资规模和市场空间较大,尤其是新能源发电相关设计及配套电网设计需求未来将会持续保持增长;当地电力设计业务基础相对薄弱;公司专注于电力咨询设计领域,在技术水平、资质等级、运营机制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公司自进入内蒙古区域市场以来,凭借良好的技术服务,与内蒙古电力集团等客户保持良好合作关系;随着公司与客户合作关系不断深入以及内蒙古地区对于电力领域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报告期内内蒙古地区业务较快增长;因此,虽然公司2021年该地区收入有所下降,但未来仍具有可持续性。
6、2021年度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经过前期多年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业务发展迅速,新签订单、收入和毛利分别均实现增长;在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带动下,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2021年度收入和毛利较2020年度分别增长23.84%和29.51%,盈利能力较强,成长性较好。

7、地理信息技术业务与电力咨询设计领域的协同主要包括业务协同和技术协同方面:业务协同主要系电力咨询设计业务在服务客户过程中,利用电力咨询设计的先导优势,为地理信息技术业务导入综合能源管理类业务客户和订单;技术协同主要系地理信息技术业务部门利用自身技术优势,为电力咨询设计业务开展提供技术协同。
8-2-53 审核问询函问题
8.关于毛利率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0.35%、69.42%、71.61%和75.30%;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0.15%、65.83%、71.78%和75.19%。

(2)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力工程建设业务对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33.25%、23.91%、19.37%和9.91%,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平均单个项目金额上升,市场竞争环境更加激烈,同时材料成本占比相对较高导致。
请发行人:
(1)结合客户招标文件要求、成本构成等细化说明各类业务的定价依据;电力工程技术服务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2)结合市场竞争格局、公司业务发展历史、业务规模、以往的研发支出、成本构成等因素,补充说明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业务、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业务维持较高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3)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对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的电力工程建设业务销售毛利率逐年下降原因的解释是否真实、合理;结合同类业务其他项目规模及毛利情况,说明对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相关项目的定价是否公允,未来毛利率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趋势。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客户招标文件要求、成本构成等细化说明各类业务的定价依据;电力工程技术服务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8-2-54 (一)结合客户招标文件要求、成本构成等细化说明各类业务的定价依据
1、电力咨询设计业务定价依据
(1)招投标文件要求公司电力咨询设计业务客户在招标时,一般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关的咨询设计范围、工期、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等,同时明确影响评审结果的分值,影响评审分值的因素包括具体咨询设计方案、报价、拟配备人员资格、能力和投标人资信等。

(2)成本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电力咨询设计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服务采购人工成本其他成本: 差旅费办公费房屋租赁费折旧摊销费其他 合计 2021年度 金额(万元) 比例(%) 3,317.64 40.18 3,808.87 46.13 1,131.14 13.70 468.29 5.67 221.68 2.68 194.62 2.36 172.86 2.09 73.69 0.89 8,257.65 100.00 2020
年度 金额(万元) 比例(%) 3,354.37 44.67 3,154.56 42.01 999.75 13.31 440.60 5.87 233.34 3.11 257.86 3.43 51.85 0.69 16.09 0.21 7,508.68 100.00 2019
年度 金额(万元) 比例(%) 3,608.67 43.88 3,538.10 43.02 1,076.91 13.10 565.07 6.87 164.84 2.00 257.60 3.13 64.20 0.78 25.19 0.31 8,223.68 100.00 电力咨询设计业务成本主要系由人工成本、外协服务采购成本、差旅办公等 其他成本构成,其中人工成本、外协服务采购成本合计占比超过
85%,构成电力咨询设计业务的主要成本。
公司电力咨询设计业务的人工支出主要发生在核心环节的设计支出,外协服务采购支出主要发生在野外勘测、数据整理等基础性辅助性环节。
人工支出和外协服务采购支出的多寡取决于项目的复杂度、项目所覆盖区域面积大小和地形状 8-2-55 况等,项目的复杂度一般与电网工程总投资额、项目所覆盖区域面积和地形复杂度等因素相关。
一般而言,项目较复杂、所涉及区域面积较大或地形较为复杂的项目,人工支出和外协服务采购支出相对较多,报价亦相对较高。

(3)电力咨询设计业务定价依据公司在实际报价过程中,根据项目类型、客户类型不同,参考不同的行业规范进行报价,主要考虑因素包括电力工程投资额、电网线路长度、地形地貌等因素。
电力设计相关费用大体上由勘察费(或有)、基本设计费以及其他设计费组成,报价与电力工程投资额、电网线路长度、地形地貌等因素相关:勘察费一般系项目建筑工程费的一定比例或架空线路工程线路长度乘以每公里的单价,同时根据项目复杂程度乘以相应调整系数予以调整;基本设计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设计费费率,同时考虑项目难易和复杂程度乘以相应调整系数予以调整,其中设计费费率根据设备购置、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和分层,一般而言工程总价越高,设计费费率越低,项目越复杂,设计费相对较高;其他设计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一般以基本设计费为基数计算。

2、电力工程建设业务定价依据
(1)招投标文件要求电力工程建设业务具有高度定制化特点,每个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和工程量均不同,价格亦差异较大。
电力工程建设业务在招标时,客户一般会根据对工程的具体要求列出一个工程量清单,清单中包含工程所涉及的具体工作、所需要材料和设备等,投标方一般会根据招标方要求,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做出具体的报价,汇总得出工程整体报价。
公司电力工程业务全部在浙江省内,根据行业惯例,公司一般会参考《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等规则,以核算出的价格为基础,同时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报价。

(2)成本构成 8-2-56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工程建设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项目 材料及设备劳务成本人工成本其他 合计 2021年度 金额(万元) 比例(%) 6,810.38 72.74 1,416.07 15.12 880.29 9.40 256.04 2.73 9,362.77100.00 2020年度 金额(万元) 比例(%) 7,122.64 72.12 1,811.43 18.34 701.11 7.10 241.45 2.44 9,876.63100.00 2019年度 金额(万元) 比例(%) 4,496.70 67.55 1,389.48 20.87 587.34 8.82 183.77 2.76 6,657.2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工程建设业务主要成本系由材料及设备、劳务成本和人 工成本等构成,其中材料及设备成本是主要组成部分,占成本比重分别为67.55%、72.12%和72.74%。

(3)电力工程建设业务定价依据 根据行业惯例,电力工程建设业务的报价由以下费用组成: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工程规费、税金等七部分组成,公司在确定上述七类费用后,以该价格为基础,在综合考虑竞争因素、利润率水平基础上,向客户报价。
材料费系工程建设过程中所用到的电线电缆、开关柜等施工材料和设备,公司一般在取得潜在客户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后,向供应商进行询价,在确定采购成本的基础上附加一部分合理利润作为该笔费用报价的基础,工程业务中材料设备成本一般占比最高,且该费用系计算其他费用的重要基础,因此材料费报价较为重要。
其余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工程规费、税金等六类费用,主要系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中对各种类型的工作内容规定的定额计算相应的价格,公司以上述计算价格向客户报价。

3、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业务定价依据 8-2-57
(1)招投标文件要求 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业务系公司为客户提供特定区域内的地图数据,客户在招标文件中,一般会列示所需区域的地名、所需的地图精度和所涉及的面积,招标文件中一般会要求投标方针对每个区域、每种精度的地图进行报价,如针对杭州市的区域地图进行报价,需要公司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杭州市特定精度地图的单价进行报价,以单价(**元每平方公里)乘以面积得出总价。

(2)成本构成 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主要成本包括自有员工对基础地理数据处理的相关员工薪酬、地理数据的加工处理相关的技术服务采购成本、与生产相关的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地理信息数据服务成本构成如下: 项目人工成本 2021年度 金额(万元) 比例(%) 174.75 72.99 2020年度 金额(万元) 比例(%) 381.45 61.06 2019年度 金额(万元) 比例(%) 599.20 61.48 技术服务采购 39.76 16.61 172.91 27.68 243.06 24.94 其他成本 24.90 10.40 70.38 11.27 132.42 13.59 合计 239.41 100.00 624.74 100.00 974.6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主要成本系由人工成本、技术服务采购和 办公等其他成本构成,其中人工成本、技术服务采购是主要组成部分,合计占成 本比重较为稳定,分别为
86.41%、88.73%和89.60%。
人工成本、技术服务采购成 本的多寡主要与所处理的地理区域面积大小、精度高低等因素相关,因此地理区 域面积大小、精度高低等是公司报价时所考量的重要因素。

(3)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业务定价依据 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业务主要系为电信运营商等提供地图数据服务,在定价和
报价时,公司一般会以客户指定区域内的地图精度、面积等指标作为基础依据,同时参考竞争因素、实际执行中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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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定价依据
(1)招投标文件要求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具有较强的定制化属性,公司交付产品主要系软件,该业务并无权威的行业规则对价格进行指导;客户在招标文件中,一般不会对价格做出较为具体和明确的要求。
客户一般会列明其采购内容和具体需求,详细列示所欲实现的具体功能、技术要求、技术架构等,供应商在投标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报价。

(2)成本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项目 人工成本技术服务采购设备成本其他成本 合计 2021年度 金额(万元) 比例(%) 574.54 58.67 163.23 16.67 131.45 13.42 110.12 11.24 979.34 100.00 2020年度 金额(万元) 比例(%) 223.73 45.82 130.74 26.78 95.79 19.62 38.03 7.79 488.29 100.00 2019年度 金额(万元) 比例(%) 31.25 23.97 89.97 69.02 2.09 1.60 7.05 5.41 130.3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主要产品系可视化应用平台软件,成 本系由人工成本、技术服务采购、设备采购和办公等其他成本构成,其中人工成 本、技术服务采购是主要组成部分,合计占成本比重分别为
92.99%、72.59%和75.33%。

(3)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定价依据 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业务主要系向客户提供各类场景的三维可视化服务,主要分为三维GIS基础平台软件部分和业务需求定制化部分,三维GIS基础平台软件的定价主要综合公司已投入的研发成本作为参考,制定统一指导价,报价主要依据市场竞争情况有一定折扣下浮比例,业务需求定制化部分因定制属性较强, 8-2-59 公司在报价时候一般综合考虑直接成本、以往的研发支出、一定的利润率水平和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其中直接成本一般受到应用三维场景的区域面积大小、三维场景的精细程度、应用场景中设备种类、实现具体应用功能的多寡等因素影响。
(二)电力工程技术服务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电力工程技术服务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差异较小,不存在重大差异情形。

1、电力咨询设计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电力咨询设计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永福股份 - 50.87% 51.85% 苏文电能 - 47.55% 49.10% 可比公司平均 - 49.21% 50.48% 公司 53.63% 53.73% 46.87% 注:截止本问询回复签署日,苏文电能和永福股份未披露
2021年度报告。
苏文电能和永福股份尚未披露2021年度报告,因此无法比较2021年度与可 比公司差异情况。
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电力咨询设计业务与可比公司相比 差异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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