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6~A07,怎么微信是不是被拉黑

被拉黑 6
A06~A07 半岛问法热线接线现场。
□文/图半岛全媒体记者尹彦鑫蒋凯实习生彭天琪 购房时房屋有第三方借款抵押该怎么办?担保人的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有什么区别?5月31日,半岛问法热线聚焦“借贷纠纷”,山东华赛律师事务所周静怡律师和孙睿律师现场为来电市民答疑解惑。
上午9时许,两部电话接连响起,两位律师迅速接起电话,并将市民讲述和咨询的主要内容记下来并给出解答。
“2019年我的朋友向别人借了10万块钱,让我做担保人,出于朋友间信任,我同意了,并在借款协议担保人处签了字。
可谁料现在我朋友失踪了,债权人找到我要求我承担保证责任,我同意还款,并且与债权人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
”李先生打来电话向周静怡律师讲述了事情经过,询问自己替朋友还款后是否能向朋友追偿钱款、如何追偿这笔钱,另外是否涉及诉讼时效问题。
周律师耐心倾听后,进一步询问借款协议上的签字是否注明承担连带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仅在借款协议上签名,未注明为保证人身份的,不承担保证责任。
未约定是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视为一般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责任中,债权人应先起诉债务人,并申请强制执行,实在没财产可供执行,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而连带保证没有先后顺序,可一并起诉保证人和债务人,也可单独起诉保证人。
您应该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 任,但您放弃了一般保证责任的抗辩,与债权人已达成还款协议,您可以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向您朋友追偿,待最后一笔钱偿还后,开始起算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时效为三年。
” 周律师还建议李先生,偿还这笔钱时要保留每一笔还款的凭证,欠款还清后要将原来的借款协议收回,并要求债权人出具已经收到还款的收条,这样便可向其朋友追偿。
周律师解答李先生疑惑的同时,孙睿律师也接到了市民王女士的来电:“我准备买一栋房子,但房子有第三方借款抵押,我想咨询,如果房子的抵押没有解除,我把它买下来的话有什么风险?如何才能避免这个风险呢?”孙律师听后,给出了建议:“首先,您应该通过一个正规的房产中介进行交易,查询该房产具体存在哪些抵押、是否被查封等情形。

二,千万不要盲目进行交易。
可以先让中介操作,将民间借贷的钱归还以后,将房屋进行解押后再进行过户交易,避免双方私下交易,出现既付了房款、房屋又不能过户、又未办理房产解押的情况。
” 很多市民或多或少会有借贷,了解相关法律常识可以有效避免借贷中出现的问题,出现纠纷时,我们也可更妥善地处理。
借贷问题与市民自身利益息息相关,记者注意到,当天拨打电话的市民数量火爆,电话一个接着一个,借贷问题主要围绕房产第三方借款抵押、朋友借钱没还、担当借款保证人等方面。
问题
1 朋友借钱后去世了 “父债”该“子还”吗 贾先生的朋友向他借款3000元,之后借款未归还朋友便去世了。
贾先生找到朋友的儿子,要求归还3000元,但对方称只能归还1000元,再多的话就没钱了。
最终双方没有协商一致,对方还把贾先生微信拉黑了。
贾先生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询问如何才能把钱要回来。
律师说法:首先向贾先生借钱的借款人是他朋友并非他朋友的儿子,所以他现在直接起诉他朋友的儿子,身份上是否适格,首先要进行落实。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儿子是否应当承担父亲的债务,还要看他父亲去世时是否留有遗产,儿子是否继承父亲的遗产。
如果贾先生朋友的儿子从父亲那里继承了遗产,那么他就有替父亲偿还债务的义务,如果没有从他父亲那里继承到遗产的话,他就没有偿还债务的义务。
因为借款金额不是很大,如果贾先生去起诉的话,可能要花费很多精力,再者考虑诉讼成本,律师建议去找朋友的对象或儿子私下再协商一下,进行调解处理。
问题
2 借钱后老乡联系不上 钱还能要回来吗 2014年,老乡做生意缺钱,向王先生借了16万元,王先生通过银行给对方转账,对方也写了欠条,在欠条上签上了夫妻两人的名字并盖了公司章。
分三次还了45000元钱后,这个老乡就联系不上了,王先生询问如何才能挽回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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