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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国泰君安 股票代码:601211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反馈稿) 注册金额本期发行金额增信情况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本次债券信用评级信用评级机构 600亿元(含600亿元)【】本次债券无担保AAAAAA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监会注册,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
2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一章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3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目录 声明...............................................................................................................................2
第一章本次发行概况

..................................................................................................8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审核和注册文件.................................................................

8二、本次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8三、本次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9四、本次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9


五、投资者有关的投资成本...............................................................................

10


六、认购人承诺...................................................................................................

10第二章募集资金运用

................................................................................................

11一、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11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方案...................................11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13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13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14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14七、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15八、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5第三章发行人基本情况............................................................................................2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22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24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26


四、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28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31


六、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38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41


八、公司治理结构...............................................................................................

61九、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63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65第四章财务会计信息及风险控制指标....................................................................69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69二、财务报表..................................................73三、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84第五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87一、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87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89第六章备查文件........................................................................................................96
4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国泰君安、国泰君 安证券、本公司、公司、本
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集团 其下属子公司 主承销商 本次债券发行以及存续期间内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的总称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安信证券 申万宏源证券、簿记管理人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及交易流通组织的承销团 发行人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 指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总称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毕马威华振 指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 指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本次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号”文注册向专业投资指者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600亿元) 的公司债券 指本次债券的发行 不超过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不超过(含本数)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国泰君指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国泰君指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国泰君指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指由本公司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指由本公司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国泰证券 指本公司前身之
一,国泰证券有限公司 君安证券 指本公司前身之
一,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联安基金投资管理公司国泰君安资管 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由本公司派生分立而设立的 公司指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期货 指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创投 指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裕 指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 指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翔置业 指上海国翔置业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金融控股国泰君安国际 指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子公司指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控股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 香港公司 指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合称香港公司 国际集团资产管理公司 指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际集团资产经营公司 指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海证期货 指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华安基金 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浦发银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光明食品 指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国资、国资公司 指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国际集团 指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中央汇金 指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投控上海城投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指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总公司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托管机构、债券登记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或适用法律法规 构指规定的任何其他本次债券的登记机构 A股指获准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 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公司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发行并在香港 H股 指联交所挂牌交易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港币认购和交易的 普通股股票,是境外上市外资股
6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另类投资业务 余额包销工作日 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出借证券供其卖出的经营活动股票价格指数期货,是以某种股票指数为基础资产的标准化的 指期货合约,买卖双方交易的是一定时期后的股票指数价格水平,在期货合约到期后,通过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来进行交割证券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其所设立的私募投资 指基金子公司以设立私募基金的方式,筹集并管理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以及提供与股权投资有关的财务顾问的业务。
证券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其所设立的另类投资 指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股权等另类投资的业务。
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协议的约定承担本次债券的发 指行风险,即:若本次债券出现认购不足的情况,承销团成员有义务各自按照约定的比例向发行人收款账户划付本次债券认购不足部分的款项 指每周一至周
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元 指本次债券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 指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指人民币元 最近三年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法》 指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指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7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一章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审核和注册文件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发行人发行本次债券,并提请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就发行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期限、利率、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偿债保障措施及授权事项等事项进行了表决;该决议有效期为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2021年10月22日公司获授权人士已同意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等事项。

二、本次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全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三)发行金额: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600亿元),拟分期发行。
(四)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五)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七)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八)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九)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一)兑付金额:本次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8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十二)偿付顺序:本次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十三)增信措施:本次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十五)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券,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
(十六)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十七)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簿记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十九)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本次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本次债券不设特殊发行条款。

四、本次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本次债券申报阶段尚未明确发行时间安排,预计将于发行阶段进行发行时间安排的披露。
(二)登记结算安排本次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三)本次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9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3、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四)本次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次债券“发行公告”。

五、投资者有关的投资成本 投资者在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开户、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二)本次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三)本次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四)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五)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10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二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获授权人士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600亿元(含60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券,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将40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券,20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偿还公司债券、补充流动资金等的具体金额或调整具体的募投项目。
(一)偿还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400亿元拟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具体包括公司债券、次级债券以及短期公司债券等。
发行人拟偿还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将到期公司债券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证券代码175520163856163862155371155423188991163869188668143230 债券类型公司债短期债短期债公司债公司债短期债短期债短期债公司债 债券简称20国君G820国君S421国君S219国君G119国君G321国君S521国君S321国君S417国君G2 期限1年1年1年3年3年 195天1年 331天5年 起息日2020/12/072020/12/242021/01/142019/04/242019/05/172021/11/122021/06/212021/08/302017/08/04 到期日2021/12/072021/12/242022/01/142022/04/242022/05/172022/05/262022/06/212022/07/272022/08/04 利率3.40%3.12%2.94%3.90%3.73%2.67%2.97%2.68%4.70% 金额22.0025.0040.0030.0029.0040.0050.0048.006.00 11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证券代码债券类型债券简称期限 起息日 到期日 利率金额 155771 公司债19国君G4 3年2019/10/162022/10/163.48%25.00 188993 短期债21国君S6350天2021/11/122022/10/282.75%40.00 175462 公司债20国君G6 2年2020/11/232022/11/233.80%39.00 163105 公司债20国君G1 3年2020/01/092023/01/093.37%40.00 163325 公司债20国君G2 3年2020/03/232023/03/233.05%40.00 143733 公司债18国君G4 5年2018/07/162023/07/164.64%3.00 163756 公司债20国君G4 3年2020/07/222023/07/223.55%50.00 175099 公司债20国君G5 3年2020/09/042023/09/043.75%40.00 175463 公司债20国君G7 3年2020/11/232023/11/233.90%20.00 175521 公司债20国君G9 3年2020/12/072023/12/073.77%29.00 合计 616.00 因本次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 考虑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券本息 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 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以上到期债券的具体金额。
在公司债券偿付日前,发行人可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 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 长不超过
12个月)。
若拟定的还款计划中有部分公司债券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 到账前到期,发行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以债券募 集资金进行置换,该部分置换的公司债券的到期日不超过本次债券发行前三个 月(含),以保证现有债务的及时偿付。
(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
20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需求,公司未来可能调整部分流动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三)支持业务拓展,优化收入结构 近年来,公司依靠自身积累、资产负债管理和外部融资等多种渠道提高资本水平,对公司业务拓展和规模扩张提供了有力支持,实现了业务规模、收入利润和市场竞争力的明显提升。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将进一步提升。
同时,公司不断加大对创新业务拓展力度,创新业 12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务发展整体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通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可相应加大对创新业务的投入,继续贯彻创新转型的发展思路,大力开展业务产品创新,不断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不断优化公司收入结构。
(四)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负债总额为5,902.90亿元,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和应付期货保证金后,自有负债为4,262.39亿元。
公司根据负债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对负债的种类和期限等进行合理组织,积极探索负债多元化和最佳的负债配置方式;通过负债业务创新,不断优化负债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稳定的、有效的资金来源。
随着未来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以及综合经营战略的实施,公司对中长期稳定资金的需求将越来越显著。
公司有必要通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中长期资金,优化负债结构,进一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将根据未来证券市场走势和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灵活、审慎地运用资金,通过创新转型充分挖掘传统业务潜力,积极拓展创新业务,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灵活使用资金,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支持业务拓展,优化收入结构和优化公司的负债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债券存续期间,若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将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作出决议。
同时,公司将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相关信息。
发行人调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公司债券的具体金额,应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13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已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以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发行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中明确的用途使用债券募集资金,根据法律、法规、规则及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债券的利息和本金,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向受托管理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当前公司资金应用方面短期流动性资产占比较大,而中长期稳定资金来源
较为缺乏。
若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如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下降,这将改善公司的负债结构,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的配置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二)公司的经营规模的扩大需要合理增加流动资金随着公司创新业务的发展,需要加大对现有各项业务的投入,以实现公司 收入的稳定增长。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保证上述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顺利实施。
(三)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较大,而宏观、金融调控政策 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成本,因此要求公司拓展新的融资渠道。
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综上所述,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券,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
公司将根据未来证券市场走势和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灵活、审慎地运用资金,通过创新转型充分挖掘传统业务潜力,积极拓展创新业务,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灵活使用资金,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支持业务拓展,优化收入结构和优化公司的负债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14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七、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发行人承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前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发行人若在债券存续期间提出变更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建议,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是否同意发行人的建议作出决议,并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前及本次债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前,披露拟改变后的募集资金用途等有关信息。

八、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95
号文批准,于2015年9月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20亿元的公司债券。
公司分别于2015年11月和2016年4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募集资金各为60亿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31号文批准,于2016年7月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0亿元的公司债券。
公司于2016年8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募集资金为80亿元;2016年9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募集资金为30亿元;2017年8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募集资金为53亿元;2017年10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募集资金为37亿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329号文批准,于2018年2月核准公司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36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8年3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募集资金为43亿元。
2018年4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 15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期),债券募集资金为43亿元。
2018年7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募集资金为50亿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号文批准,于2019年1月核准公司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9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9年4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募集资金为30亿元。
2019年5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募集资金为29亿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77号文批准,于2019年7月核准公司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9年10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募集资金为25亿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21号文批准,于2019年11月核准公司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0年1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募集资金为40亿元。
2020年3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募集资金为40亿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97号文批准,于2020年4月同意公司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0年7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募集资金为50亿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97号文批准,于2020年4月同意公司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0年9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债券募集资金为40亿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97号文批准,于2020年4月同意公司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0年11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16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0年公司债券(第五期),债券募集资金为59亿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97号文批准,于2020年
4 月同意公司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0年12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六期),债券募集资金为51亿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8号文批准,于2021年2月同意公司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4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募集资金为60亿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8号文批准,于2021年2月同意公司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5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募集资金为80亿元,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在到期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8号文批准,于2021年2月同意公司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6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募集资金为29亿元,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8号文批准,于2021年2月同意公司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7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债券募集资金为80亿元,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8号文批准,于2021年2月同意公司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8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17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1年公司债券(第五期),债券募集资金为70亿元,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8号文批准,于2021年2月同意公司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8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六期),债券募集资金为30亿元,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8号文批准,于2021年2月同意公司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9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七期),债券募集资金为78亿元,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到期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8号文批准,于2021年2月同意公司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10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八期),债券募集资金为67亿元,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到期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按照相关约定,上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或用于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和改善财务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
(二)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0年8月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为47亿元。
该期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到期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8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等用途,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于2020年9月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短期公 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为30亿元。
该期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到期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于2020年11月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资金为45亿元。
该期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到期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于2020年12月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资金为25亿元。
该期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到期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于2021年1月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为80亿元。
该期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到期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于2021年6月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为50亿元。
该期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于2021年8月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资金为48亿元。
该期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于2021年11月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资金为80亿元。
该期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前述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募 19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
(三)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公司于2017年1月非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为50亿元。
该期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支持业务规模的增长,增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能力。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期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
(四)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公司于2021年1月公开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为30亿元。
该期次级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到期债务,补充公司资本金,流动资金等用途,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期次级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
(五)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2016年10月、2016年11月和2017年2月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次级债券(第二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次级债券(第三期)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分别为50亿元、40亿元、60亿元和50亿元。
上述次级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均为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资本金,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支持业务规模的增长,或用于调整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改善财务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前述次级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
(六)非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 发行人于2019年9月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为50亿元。
前述永续次级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拟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到期债务,补充公司资本金、流动资金等用途,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20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于2020年3月发行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为50亿元。
前述永续次级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拟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到期债务,补充公司资本金、流动资金等用途,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前述永续次级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
21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三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中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名称(英文):GuotaiJunanSecuritiesCo.,Ltd.注册资本:8,907,947,954元整注实缴资本:8,907,947,954元整法定代表人:贺青成立日期:1999年8月18日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XQ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与联系方式:喻健;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联系电话:021-38676798邮政编码:200120电话号码:021-38677877传真号码:021-38670798所属行业:J67金融业-资本市场服务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网址:电子信箱:dshbgs@本集团以客户需求为驱动,打造了企业、机构及零售客户服务体系,形成包括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机构与交易业务、投资管理业务和国际业 注:公司于2019年7月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事宜。
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A股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500,728股,公司股本增至8,908,448,682股。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22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务在内的业务板块,主要盈利模式为通过为客户提供证券产品或服务获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以及通过证券或股权投资等获取投资收益。
就具体业务来看: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金融产品、投资咨询、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等服务;投资银行业务主要为企业和政府客户提供上市保荐、股票承销、债券承销、结构性债务融资、并购财务顾问、企业多样化解决方案等服务;机构与交易业务主要由机构经纪、交易投资以及股权投资等组成。
其中,机构经纪主要为机构客户提供主经纪商、席位租赁、托管外包、QFII等服务;交易投资主要负责股票、固定收益、外汇、大宗商品及其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交易,以及为客户的投融资及风险管理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投资管理业务包括为机构、个人提供资产管理和基金管理服务;国际业务在香港主要通过国泰君安国际开展经纪、企业融资、资产管理、贷款及融资和金融产品、做市及投资业务,并已在美国、欧洲及东南亚等地进行业务布局。
本集团是中国证券行业长期、持续、全面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商。
本集团跨越了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全部历程和多个周期,历经风雨,锐意进取,成长为资本市场的领先者。
自成立以来,本集团始终保持较强的综合竞争力,资本规模、盈利水平、业务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一直位居行业前列。
迄今,本集团已连续14年获得中国证监会授予的A类AA级监管评级。
自成立以来,本集团的规模实力一直位居行业前列。
2011年-2019年,集团的营业收入一直排名行业前3位,总资产和净利润一直排名行业前4位。
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的母公司口径,2020年,本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排名行业第3位、第3位、第1位、第2位和第4位。
23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更情况
1、发行人的设立、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
(1)公司设立公司是在原国泰证券有限公司与原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基础上组建的,并于2001年12月31日对非证券类资产进行分立后存续的综合性证券公司。
1992年9月25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成立国泰证券公司的批复》(银复〔1992〕369号)批准,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1992年10月1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成立深圳君安证券有限公司的批复》(银复〔1992〕342号)批准,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
原国泰证券与原君安证券于1999年4月13日分别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原国泰证券有限公司与原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方案。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及筹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机构字〔1999〕33号文)、《关于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方案的批复》(证监机构字〔1999〕69号文)和《关于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证监机构字〔1999〕77号文)批准,公司由国泰证券原股东、君安证券原股东和新增投资者共同作为发起人,在对国泰证券和君安证券合并的基础上共同发起设立公司。
公司于1999年8月18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372,718万元。

(2)公司分立2001年8月13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1〕147号),批准公司采取派生分立的方式分立而成两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其中分立后的存续公司为本公司,拥有及承担与证券业务有关的一切资产、业务及与该等资产和业务有关的负债;因分立而新设的公司为投资管理公司,拥有及承担除证券类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业务及与该等资产和业务有关的负债。
公司于2001年12月31日完成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370,000万元。
24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3)公司增资 2005年12月30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5〕180号),同意中央汇金公司以现金10亿元认购公司新增10亿股股份。
2006年1月10日,公司在上海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1006150),注册资本变更为470,000万元。
2012年2月24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以《关于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股东的批复》(沪证监机构字〔2012〕43号)核准公司增发14亿股股份。
2012年3月7日,公司在上海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变更为610,000万元。

(4)公司上市 2015年6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87号)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52,500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5〕274号)同意,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5年7月14日,公司在上海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变更为762,500万元。
2017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和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发行1,040,00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于2017年4月11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股本增至8,665,000,000股。
2017年4月28日,联席代表(代表国际承销商)行使超额配股权,要求公司额外发行48,933,800股H股。
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完成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871,393.38万元。
(5)2019年配售新H股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2018年8月,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92号),核准公司可根 25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据一般性授权,增发不超过239,565,436股H股。
公司已于2019年4月17日成功按照配售价16.34港元/股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配发及发行合计194,000,000股新H股,分别占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的已发行H股股本总额及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3.94%及2.18%。
配售所得款项总额及净额分别约为3,170百万港元及3,122百万港元。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于2017年7月公开发行了7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有人民币283,000元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14,154股。
根据以上情况,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股本合计增加194,014,154股。
公司于2019年7月完成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07,947,954元。
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A股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500,728股,公司股本增至8,908,448,682股。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一)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12345678 股东名称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注2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注3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4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注
5 持股数量(股)1,900,963,7481,391,750,920682,215,791609,428,357260,547,316246,566,512154,455,909138,188,327 持股比例(%)21.3415.627.666.842.922.771.731.55 26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序号910 股东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持股数量(股)85,787,039 持股比例(%)0.96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76,292,793 0.86 合计 5,546,196,712 62.25 注1:前十大股东列表中,国资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仅为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数,国资公司另持有公司152,000,000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非登记H股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3:前十大股东列表中,国际集团的期末持股数量仅为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数,国际集团另持有公司124,000,000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注4:前十大股东列表中,深圳投控的期末持股数量仅为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数,深圳投控另持有公司103,373,800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注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沪股通投资者所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二)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的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周磊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9月24日550,000万元主要开展实业投资、资本运作、资产收购等业务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2,052,963,748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3.05%,其中: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H股股份152,000,000股,A股股份1,900,963,748股,上述股权不存在被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资公司总资产为875.87亿元,净资产为533.04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0亿元,净利润43.26亿元。
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27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三)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俞北华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0年4月20日3,000,000万元主要开展以金融为主,非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和资产管理等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际集团总资产为2,466.84亿元,净资产为1,681.70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0亿元,净利润120.67亿元。
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四、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最近一年末,发行人重要控股、参股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子公司号名称 国泰君1安金融 控股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金融业 持股比例% 100.00 注册资本/实缴资本 26.1198亿港元 资产 1,088.98 负债 净资产 964.49124.49 营业收入 33.85 单位:亿元 净利润 是否存在重大增减 变动 13.60 否 国泰君
2 金融业 100.0020.00 74.0215.6658.3622.497.18 否 安资管 国泰君
3 金融业 100.0030.00 603.49554.9048.5968.913.70 否 安期货 4国安创泰投君金融业100.0075.0085.4410.4574.993.971.74否 5上券注海证金融业51.0026.10446.04371.0275.0217.134.66否 国泰君
6 金融业 100.0020.00 26.151.9524.205.003.27 否 安证裕 华安基
7 金融业 20.001.50 49.6615.2034.4626.717.11 否 金 注:2021年2月,上海证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1亿元增加至53.26532亿元,法定代表人由李俊杰先生变更为何伟先生,本公司对上海证券的持股比例由增资前的51%降低至24.99%,上海证券不再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8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一)国泰君安金融控股国泰君安金融控股通过其控股的国泰君安国际及其子公司主要在香港开展 经纪、企业融资、资产管理、贷款及融资和金融产品、做市及投资业务。
国泰君安金融控股实缴资本26.1198亿港币,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总资产为1,088.98亿元,净资 产为124.49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3.85亿元,净利润13.60亿元。
(二)国泰君安资管 国泰君安资管的主营业务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2021年1月13日,国泰君安资管的经营范围变更为“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国泰君安资管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资管总资产为74.02亿元,净资产为58.36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2.49亿元,净利润7.18亿元。
(三)国泰君安期货国泰君安期货的主营业务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国泰君安期货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2021年5月,国泰君安期货增加注册资本至40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期货总资产为603.49亿元,净资产为48.59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8.91亿元,净利润3.70亿元。
(四)国泰君安创投国泰君安创投的主营业务为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业务。
国泰君安创投注册资本75亿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创投总资产为85.44亿元,净资产为74.99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97亿元,净利润1.74亿元。
29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五)上海证券上海证券的主营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 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上海证券注册资本26.1亿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2021年2月,上海证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53.26532亿元,公司对其持股比例降低至24.99%。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证券总资产为446.04亿元,净资产为75.02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7.13亿元,净利润4.66亿元。
(六)国泰君安证裕 国泰君安证裕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规定的业务。
国泰君安证裕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证裕总资产为26.15亿元,净资产为24.20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00亿元,净利润3.27亿元。
(七)华安基金华安基金的主营业务为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华安基金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
2021年3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9号),同意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华安基金8%股权转让给本公司。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所持华安基金的股权比例由20%变更为2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安基金总资产为49.66亿元,净资产为34.46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6.71亿元,净利润7.11亿元。
30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一)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31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32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作为在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严格遵守境内外上市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完整的议事、决策、授权、执行的公司治理体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有关规定,达到了其中绝大多数建议最佳常规条文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通过会议等多种方式与非执行董事沟通,听取建议和意见;公司管理层每月向董事、监事通报月度经营管理情况;公司董事长、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管理人员通过业绩发布会、路演、投资者接待会、网络互动、电话等方式与股东沟通,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二)内部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 公司设置合理的财务组织架构、配备合格财务会计专业人员、使用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系统,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核算及报表体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费用管理、预算管理、税收管理、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管理等制度及规范,并持续完善和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2、关联交易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制度等内容作出了相应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及决策制度做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 33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如下:“第九十四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 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与该关联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观点,但在投票表决时必须回避。
” “第一百三十一条董事会应确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对于第一款所述相关事项的审批权限如下:……(五)关联交易: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由股东大会批准;前述规定须履行及时信息披露义务,但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由董事会批准;未达到前述标准的,由董事长批准。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等事项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①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第十七条公司在审议《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及时披露。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及时披露。
第十八条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除经董事会审议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4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一)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拟发生前款第(一)项所述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
对于本制度第六章所述的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②董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第二十三条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第十七条至第十八条所述的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同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告监事会。
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公司与《联交所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按照以下不同的类别进行处理:(一)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所定义的可完全豁免的关联交易须遵守本制度第四十二条年度审核的有关规定。
若完全豁免交易交易额度超过豁免上限,应及时报告董事会。
(二)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所定义的部分豁免的一次性关联交易须遵守本条第(三)1项公告的处理原则,及本条第(三)4项申报的处理原则。
(三)完全非豁免的关联交易必须遵守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并应遵循下列处理原则:
1.必须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于获得董事会批准后次日发布公告。

2.将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进行。
在该股东大会上,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联人须放弃表决权。

3.独立财务顾问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须包括在拟向股东发布的股 35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东通函中。

4.进行申报。
处理原则如下:在关联交易后的首份年度报告及账目中披露 交易日期、交易各方及彼此之间的关联关系、交易及其目的、对价及条款(包括利率、还款期限及质押)、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利益的性质及程度及《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八条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③股东大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第二十九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将始终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本公司目前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正常经营。
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2、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批准程序的合规性,最大程度的保护其他股东利益。
(三)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相互独立情况 本公司资产完整,在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的独立运营能力。

1、资产完整 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与经营证券业务相关的资产,包括土地、房屋以及商标、域名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本公司的资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产完全分离,不存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36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业务独立本公司根据《营业执照》和《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所核定的经营范围独立地开展业务。
本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均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和独立的经营场所。
本公司经营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未受到本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干涉、控制,也未因与本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得本公司经营的完整性、独立性受到不利影响。

3、人员独立本公司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职工监事由本公司股东大会依法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由本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总裁、副总裁、合规总监、财务总监、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依法聘任。
本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在劳动、人事、薪酬管理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公司的总裁、副总裁、合规总监、财务总监、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取薪酬。
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机构独立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聘任了包括总裁、副总裁、合规总监、财务总监、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按职责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也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机构混同的情形。
此外,本公司通过使用自有房产或租赁他人房产作为经营场所并独立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合署办公、混合经营的情形。
37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5、财务独立本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独立设立银行账户,未与任何股东共用银行账户。
同时,本公司办理了税务登记,依法独立履行纳税义务。
(四)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安排具体安排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

六、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见下表: 38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姓名 贺青 王松 喻健 刘信义管蔚 钟茂军陈华 王文杰张崭 安洪军夏大慰 丁玮李仁杰 白维李港卫李中宁 吴红伟 周朝晖沈赟 左志鹏邵良明 谢闽龚德雄 职务 董事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执行董 事、总裁执行董事、董事会秘 书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监事会副主席、职工 监事监事监事监事职工监事职工监事副总裁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是 是 是 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 是 是是是是是是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否 否 否 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否 否否否否否否 任期起始日期 2020年2月12日2016年11月28日、2016年5月19 日、2015年8月21日 2016年5月19日、2009年6月16日 2020年6月15日2019年7月25日2016年5月19日2021年6月28日2019年6月28日2021年6月28日2019年11月14日2016年5月19日2021年6月28日2021年6月28日2021年6月28日2017年4月11日2020年7月16日、2020年6月15日 2021年6月28日、2021年6月24日 2021年6月28日2021年6月28日2016年6月27日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24日2016年11月28日 39 任期终止日期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姓名 谢乐斌罗东原聂小刚李俊杰张志红 职务 副总裁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首席风险官副总裁合规总监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是是 是 是是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否否 否 否否 任期起始日期 2021年6月28日2021年6月28日2021年6月28日2021年6月28日2018年11月19日 任期终止日期 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 40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营业总体情况 本集团以客户需求为驱动,打造了企业、机构及零售客户服务体系,形成包括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机构与交易业务、投资管理业务和国际业务在内的业务板块,主要盈利模式为通过为客户提供证券产品或服务获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以及通过证券或股权投资等获取投资收益。
就具体业务来看: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金融产品、投资咨询、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等服务;投资银行业务主要为企业和政府客户提供上市保荐、股票承销、债券承销、结构性债务融资、并购财务顾问、企业多样化解决方案等服务;机构与交易业务主要由机构经纪、交易投资以及股权投资等组成。
其中,机构经纪主要为机构客户提供主经纪商、席位租赁、托管外包、QFII等服务;交易投资主要负责股票、固定收益、外汇、大宗商品及其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交易,以及为客户的投融资及风险管理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投资管理业务包括为机构、个人提供资产管理和基金管理服务;国际业务在香港主要通过国泰君安国际开展经纪、企业融资、资产管理、贷款及融资和金融产品、做市及投资业务,并已在美国、欧洲及东南亚等地进行业务布局。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业务板块名称 机构投资者服务投资银行个人金融投资管理国际业务 2020年度 金额 占比 137.88 39.17 32.17 9.14 114.15 32.43 27.71 7.87 33.85 9.62 2019年度 金额 占比 136.22 45.48 19.49 6.51 78.96 26.36 30.87 10.31 27.80 9.28 41 单位:亿元、%
2018年度 金额占比 97.3842.8615.286.7365.6128.8825.8911.4016.447.24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其他合计 6.23352.00 1.77100.00 6.17299.49 2.06100.00 6.602.90227.19100.00 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毛利润情况如下: 业务板块名称 机构投资者服务投资银行个人金融投资管理国际业务其他合计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情况 2020年度 金额 占比 46.64 31.19 19.81 13.25 51.42 34.39 17.19 11.50 16.09 10.76 -1.65 -1.10 149.51
100.00 2019年度 金额 占比 52.39 45.72 10.17 8.87 24.64 21.50 21.37 18.65 8.50 7.42 -2.48 -2.16 114.59
100.00 单位:亿元、%2018年度 金额占比55.5159.765.826.2613.1314.1414.9516.105.866.31-2.38-2.5792.88100.00 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情况如下: 业务板块名称机构投资者服务 投资银行个人金融投资管理国际业务 其他综合毛利率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2020年度33.8261.5945.0562.0347.53-26.4142.47 2019年度38.4652.1931.2069.2430.59-40.1138.26 单位:%2018年度 57.0038.0820.0157.7535.64-36.1540.88 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对其产品和服务的经营分部进行了调整,2021年上 半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业务板块名称财富管理投资银行 机构与交易投资管理国际业务其他合计 公司2021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情况 收入63.1313.94106.7112.3617.725.32219.18 占比28.806.3648.685.648.082.43100.00 毛利润27.684.2756.636.9111.54-4.56102.47 单位:亿元、% 占比 毛利率 27.01 43.85 4.16 30.60 55.27 53.07 6.74 55.89 11.26 65.11 -4.45 -85.56 100.00 46.75 42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三)主要行业状况及主要竞争优势
1、主要行业状况 近三十年来,伴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证券业经历了不断规范和
发展壮大的历程,证券公司创新步伐逐步加快、业务范围逐步扩大、盈利能力逐步提升、抗风险能力逐步增强;同时,我国证券业盈利模式以经纪、自营、承销、信用交易和资产管理等业务为主,行业的收入和利润对于证券市场变化趋势依赖程度较高,伴随着证券市场景气周期的变化,我国证券业利润水平也产生了较大幅度的波动,表现出了明显的强周期特征。
近年来,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给证券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在经历了2015-2018年的下降周期后,行业重新步入上升轨道,资产规模稳步增长、业绩显著提升。
根据证券业协会的统计,截至2021年6月30日,最近我国证券业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资本分别为9.77万亿元、2.40万亿元和1.87万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增长9.8%、4.2%和3.6%;2021年上半年,我国证券业实现营业收入2,329.8亿元、净利润903.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2%和8.7%。
长期来看,随着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加快打造,资本市场枢纽地位日益提升,我国证券业仍处于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期,资本市场的发展和金融体系改革开放都将为行业提供广阔发展空间。
全面注册制改革牵引下,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愈发清晰、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短板不断补齐、投资端能力建设加快提速,零售、企业、机构三大类客户业务机会全面涌现,证券业将呈现出服务综合化、发展差异化、竞争国际化和运营数字化的发展态势。
本集团是中国证券行业长期、持续、全面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商。
本集团跨越了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全部历程和多个周期,历经风雨,锐意进取,成长为资本市场的领先者。
自成立以来,本集团始终保持较强的综合竞争力,资本规模、盈利水平、业务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一直位居行业前列。

2、主要竞争优势 本集团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根植于心的企业文化:风控为本,追求卓越 43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集团自成立以来形成了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企业文化,推动了本集团的长期持续全面发展。
近年来,集团积极践行稳健的风险文化和市场导向的绩效文化,围绕综合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了凝聚力和文化认同。
本集团坚信风险管理是证券公司的首要核心竞争力。
本集团坚持稳健的风险文化,建立了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科学的风险管理模式和方法、先进的风险管理手段准确识别和有效管理风险,保证了集团长期稳健发展。
近年来,本集团以获得首批并表监管试点资格为契机,深入推进风险垂直管理、加强系统建设,进一步夯实集团化统一风险管理制度基础,推动形成一整套科学完备、运行高效、集约专业的集团化全面合规风控管理体系;优化风险预判预警机制,健全业务风险管控机制,以专业风险管理更好支撑集团业务创新发展。
迄今,本集团已连续14年获得中国证监会授予的A类AA级监管评级。
本集团追求卓越,致力于选拔最优秀的人才、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本集团坚持市场导向的绩效文化,持续推进市场化机制体制改革,通过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选拔人才、激励人才,推动了集团竞争力的持续提升。
2021年以来,集团加大改革力度,实施职业经理人公开选聘,经营层成员更趋专业化、年轻化;深入推进投行事业部改革,启动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进一步强化核心人才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巩固了人才优势。
同时,围绕以客户为中心,进一步完善企业、机构及零售三大客户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四大协同发展委员会运行机制常态化,将原研究与机构业务委员会和交易投资业务委员会合并调整为机构与交易业务委员会,优化组织架构和协同协作机制,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客户基础进一步壮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机构客户数约5.0万户,较上年末增长5.5%;个人金融账户数约1,417万户,较上年末增长8.0%。

(2)中国资本市场的领先者本集团规模持续领先,盈利能力突出。
自成立以来,本集团的规模实力一直位居行业前列。
2011年以来,集团的营业收入一直居于行业前3位,总资产和净利润一直排名行业前4位。
2020年,本集团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分别排名行业第3位、第3位、第3位和第2位。
根据证券业协 44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会统计的母公司口径,2021年上半年,本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排名行业第3位、第3位、第2位、第2位和第2位。
本集团业务体系全面均衡,主营业务均居于行业前列。
2021年上半年,本集团证券承销家数和承销额均排名行业第4位,托管私募基金数量排名行业第2位、托管公募基金规模继续在证券公司中排名第1位,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余额排名行业第3位,本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排名行业第1位,国泰君安期货金融期货成交额居行业第1位,国泰君安资管月均主动管理规模排名行业第3位,国泰君安国际主要经营指标继续排名在港中资券商前列。

(3)中国证券行业科技和创新的引领者本集团高度重视对科技的战略性投入,持续推进自主金融科技创新,是金融科技在证券行业应用的先行者。
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本公司2017-2020年信息系统投入规模一直位于行业前2位。
2021年上半年,本集团加快落实金融科技战略规划,践行开放证券发展理念,启动全面数字化转型,持续优化以君弘APP为核心的数字化财富管理平台和以道合APP为核心的机构客户服务平台,深入推进各业务线重要系统建设和管理数字化,金融科技的持续投入对增强客户体验、引领业务发展、提升管理能力的支撑作用已全面显现。
期末君弘APP手机终端用户3,738万户,平均月活用户556万户,排名行业第2位,道合平台机构用户超过9,000家。
本集团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是行业创新的先行者之
一。
近年来,集团建立鼓励创新和容错纠错机制,着力推进各业务创新发展,巩固了在主营业务领域的领先优势。
2021年上半年,集团完成首批公募REITs——张江光大园公募REITs项目发行上市,核心服务角色均由集团各业务条线担任。
财富管理业务着力打造数字化财富管理平台,金融产品销售和基金投顾业务快速发展,融券余额稳步提升;投资银行业务完成全国首单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债券、深交所首批碳中和公司债券等多个项目;机构与交易业务打造“国泰君安避险”品牌,搭建场外金融云系统,加强产品创新,场外衍生品快速增长,券商代理结算取得长足进步;国泰君安资管累计完成7只大集合产品的参公改造,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完成首批产品的创设和申报,发起设立张江光大园公募REITs、首单全国长三角一体化租赁ABS和首单融资租赁类“碳中和”ABS;国泰君安国际稳 45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步推进境外布局,越南子公司收入快速增长。
(四)主要业务板块
1、财富管理业务
(1)零售经纪与财富管理业务 本公司零售业务定位于通过网下服务渠道和网上金融服务平台,从场内场
外、线下线上、境内境外为零售客户提供多市场、全周期、多层次和一站式的综合金融服务。
公司坚持巩固和提升传统证券经纪业务竞争力的同时,依托服务网络和营销渠道,不断拓展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和服务范围,努力为客户提供多元化产品和服务,全面推进零售业务向综合理财和财富管理转型升级。
2019年,本公司坚持差异化策略,推动财富管理转型,优化O2O零售展业模式,巩固了经纪业务的领先地位,市场份额稳步提升;持续推进科创板业务,期货IB、港股通、股票期权等多元经纪业务也稳步增长;深化金融科技运用,推进“五端一微”平台建设,升级君弘APP和君弘百事通系统,打造智能化、场景化、一站式数字财富管理平台;优化网点布局,全面推广智能化网点建设,推动分支机构服务模式转型;强化投顾团队建设、加强研究支持,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
其中,A股资金户数排名行业第3位。
手机终端君弘APP用户3,326万户,较上年末增长9.3%,月活跃度排名行业第2位。
投资顾问签约客户18.7万户,较上年末增长24.4%。
2019年,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市场份额5.75%,继续排名行业第1位。
2020年,本公司财富管理业务优化组织架构、推动转型升级,加强金融产品销售,加快投顾队伍建设,提升线上渠道运营效率和分支机构管理水平,零售客户群基础进一步夯实,综合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富裕客户及高净值客户数较上年末分别增长25%和28%;投资顾问人数3,347人,较上年末增长24.1%,排名行业第3位;投顾业务服务的客户人数超过2万人,客户资产规模超过20亿元;金融产品销售额2,664亿元、同比增长6.7%,月均保有量1,975亿元,同比增长22.0%。
手机终端君弘APP用户3,656万户、较上年末增长9.9%,年度平均月活506万户、较上年增长22.8%。
按照证券业 46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协会统计的母公司口径,2020年,本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市场份额5.77%,继续排名行业第1位。
2021年上半年,本公司着力打造零售客户服务体系,优化客户端平台功能,加快数字型财富管理中心试点,加强投顾队伍建设,加大金融产品销售力度,提升资产配置能力,加快推进财富管理高质量转型发展。
截至2021年6月30日,君弘APP用户3,738万户、较上年末增长2.2%,上半年平均月活556万户、同比增长9.9%。
富裕客户及高净值客户数较上年末增长11.2%。
投资顾问3,268人,较上年末增长3.5%,排名行业第3位。
投顾业务服务的客户人数超过11万人,客户资产规模超过46亿元。
2021年上半年,金融产品销售额3,429亿元、同比增长241.9%,产品月均保有量2,543亿元,同比增长50.7%。
按照证券业协会统计的母公司口径,本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市场份额5.88%,排名行业第1位。
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期货开展期货业务。
国泰君安期货的主营业务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及风险管理。
国泰君安期货前身为成立于2000年4月6日的浦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07年,国泰君安期货获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和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2011年,获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2012年,获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2015年,风险管理服务试点业务获准备案。
期货业务是本公司的优势业务之
一。
经过几年来的快速发展,国泰君安期货已经成为行业内盈利能力、客户权益规模、金融期货业务最为领先的期货公司之
一,综合实力已稳居行业第一集团。
最近三年及一期,国泰君安期货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1.04亿元、57.18亿元、68.91亿元和52.37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3.33亿元、2.59亿元、3.70亿元和4.17亿元。
经纪业务方面,2018年国泰君安期货不断优化网点布局、加强IB业务能力建设,稳步提升经纪业务实力,月均客户权益和金融期货成交量稳中有升,均排名行业第3位;全面推进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国际业务、衍生品业务发展,获得上交所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资格、个股场外衍生品业务资格、铜期权和黄金期货做市商资格,并成为大商所首批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
在2018年期货 47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司分类评价中,国泰君安期货连续第二年获评AA级。
2019年,国泰君安期货加大信息技术投入,围绕核心客户推进客户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自有资金多元化配置,推动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和国际业务发展,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成交量均排名行业第3位,2020年末客户权益规模排名行业第3位。
2020年,国泰君安期货聚焦核心客户、创新业务模式,聚焦重点产品、提升商品期货竞争力,推动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和国际业务稳步发展,行业地位稳步提升。
2020年,金融期货市场份额7.48%,较上年提升1.71个百分点,排名行业第2位;商品期货市场份额3.76%、较上年提升1.05个百分点,其中在大商所成交量排名提升至第2位;2020年末客户权益规模5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4.1%,行业排名提升至第2位。
2021年上半年,国泰君安期货加强战略客户服务,优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数字化转型,提升量化交易核心能力,持续推进业务发展。
2021年上半年,国泰君安期货成交金额同比增长87%,其中,金融期货成交额市场份额9.55%,同比提升2.98个百分点,跃居行业第1位;期末客户权益规模68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9.4%,排名行业第2位。

(2)股票质押业务 公司股票质押业务坚持“审慎积极”发展策略,发挥品牌及资金优势,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优化业务结构,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推动业务稳健增长。
2019年末,本公司的股票质押业务待购回余额410.7亿元、较2018年末下降16.6%,其中融出资金余额328.5亿元、较上年末下降17.5%。
平均履约保障比例260%。
约定购回式交易待购回余额7.1亿元。
2020年,本公司稳健发展股票质押业务,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对客户综合服务的带动效应有所显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股票质押业务待购回余额360.8亿元、较上年末下降12.2%,其中融出资金余额301.7亿元、较上年末下降8.2%,平均履约保障比例248%;本公司管理的资管产品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规模59.1亿元。
约定购回式交易待购回余额9.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0.1%。
2021年上半年,本公司股票质押业务积极引入优质客户,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业务平稳有序开展。
截至2021年6月30日,股票质押业务待 48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购回余额324.2亿元、较上年末下降7.7%,其中,融出资金余额277.9亿元、较上年末下降4.9%,平均履约保障比例297%;本公司管理的资管产品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规模46.3亿元。
约定购回式交易待购回余额15.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8.0%。

(3)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 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2010年3月,本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融资融券第一批试点资格。
公司采取审慎管理思路和逆周期杠杆调节措施,稳步推进融资融券业务创 新发展。
通过折算率、标的券范围、保证金比例等参数调整,主动控制业务规 模,有效规避了市场风险,维护了公司和客户利益,引导理性投资。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融出资金余额融出证券市值 2021年6月末907.799.2 2020年末868.6088.90 2019年末616.4015.80 2018年末447.937.33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平均担保比例远高于140%的关注线和 130%的警戒线,公司融资融券资产总体处于安全状态。

2、投资银行业务
(1)业务概述 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范围涵盖股票、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承销与发行、各类债券的承销与发行、企业并购重组及财务顾问业务、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同时亦为企业提供私募与战略投资、股权激励制度设计等财务顾问服务。
投资银行业务一直是本公司的传统优势业务,亦是本公司的核心业务之
一。
本公司凭借雄厚的投行运作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在多年的投行业务开展过程中先后为国内众多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企业提供了针对性的投行专业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
本公司投行业务几乎覆盖了全国主要 49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区域、主要行业,在金融、电力、交通运输、大型设备制造、通讯设备、有色金属、汽车及零配件、酿酒、制药、化工、煤炭等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2)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母公司)境内股票及各类债券主承销金额分别为3,830.73亿元、5,645.70亿元、8,152.60亿元和3,896.60亿元,主承销规模位居行业前列。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分别为20.09亿元、25.93亿元、37.35亿元和16.93亿元。
1)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与保荐业务情况 本公司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与保荐业务涵盖的范围主要包括IPO、配股、公开增发、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等,旨在根据客户自身条件和个性化特点以及股权结构和资本结构的差异化要求,通过提供不同股本金融资方式和金融服务,满足不同企业在不同阶段对权益资本的需求,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2)债券承销业务 债券承销业务一直是本公司的优势投行业务,在国内券商中居于领先水平,业务范围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国债、央行票据、其他各类金融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品种,旨在为企业债券融资提供从设计、协助申报、定价、发行、销售以及后续监管、服务的全过程专业服务。
本公司是国内券商中拥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最多的券商之
一,是财政部国债承销团成员,亦是国家三大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的承销团成员。
2012年5月本公司成为首批通过证券业协会专业评价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商资格的券商之
一。
2012年11月,公司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资格。
3)企业并购及财务顾问业务 本公司企业并购及财务顾问业务以发现价值、创造价值为导向,旨在通过对交易工具、交易结构、交易流程等的策划和设计以及交易标的的估值定价, 50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为交易双方提供并购、重组、股权转让等资本运作服务,以促进产业的整合和企业的发展。
业务范围包括战略性并购、财务性并购、企业资产和业务重组、买壳和借壳上市、恢复上市、企业破产重整等。
同时,本公司亦利用自身专业能力,为企业提供法律、财务、政策咨询等顾问服务。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公告,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执业能力,自2013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开展专业评价以来,连续八年获评A类资格。
4)资产证券化业务 本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券商。
作为对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分离与重组的结构性金融工具,资产证券化是近三十年来世界金融领域最重要和发展最迅速的金融创新之
一。
自2005年国家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业务以来,本公司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根据WIND资讯等统计,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承销各类资产证券化业务金额合计为3,365.00亿元,排名行业前列。

3、机构与交易业务
(1)研究业务 1)业务概述本公司的研究业务主要由研究所承担。
研究所从事发布研究报告业务,并提供对内、对外相关研究服务与支持。
本公司研究所的长期目标是成为“特色+品牌”的定价权领导者,在传承以往研究所深厚历史底蕴和气质风格的基础上,以基本面和价值研究为利器,树立卖方研究标杆,追求证券定价权,努力成为杰出的卖方研究领导者。
本公司研究所一贯秉承客观公正、专业创新、以客户为中心的研究理念:提倡基本面分析,强调逻辑推理,注重数据分析,鼓励实地调查研究,突出定量化财务模型支持;着力创造宽松、自由的研究氛围,力图最大限度发挥研究员的潜在价值,为客户提供价值最大化的专业研究服务。
与此同时,建立完善“防火墙”制度,配有业内领先的严格质量控制与合规控制体系,最大限度保障客户利益。
研究所管理采用市场化机制,在工作中注重研究员职业能力的培 51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养,鼓励创新,拥有灵活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2)经营情况本公司研究所是国内券商中规模最大、实力最强、最具影响力的研究机构 之
一,在业内具权威性的“新财富最佳分析师”、“卖方分析师水晶球奖”以及“中国证券分析师金牛奖”评选中,研究所连年位居前列。
2018年度,共完成研究报告5,605篇,举办宏观、债券、行业及公司等电话专题路演430场。
在“机构投资者”评选中,获得大陆地区第2名;在第9届“中国证券业金牛分析师”评选中获评五大金牛团队;在第12届“卖方分析师水晶球奖”评选中获评最具影响力研究机构第2名。
2019年,公司研究所积极服务公司整体战略,优化研究体系,创新服务模式,加强重点上市公司覆盖,为业务发展提供综合研究服务支持。
全年共完成研究报告6,291篇,举办宏观、策略、债券、行业及公司等电话专题路演308场。
2020年,公司研究业务优化考核激励机制,加强研究核心能力建设,提升对内服务水平。
2020年内共完成研究报告6,039篇,举办会议1,142场,路演11,691人次。
2021年上半年,本公司研究业务不断完善研究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司内外部研究赋能,为业务发展提供综合研究服务支持。
2021年上半年共完成研究报告2,738篇,举办电话会议415场,开展对机构客户线上及线下路演6,628人次。

(2)机构经纪业务 1)业务概述机构经纪业务主要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定制化服务,包括交易服务、托管与外包、研究服务、产品销售支持、衍生品金融工具服务、基金业绩评价与分析、投资策略顾问等,其中本公司以资产托管业务为主。
资产托管业务定位于为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机构等资产管理人提供资产托管服务与机构运营外包服务。
公司于2014年5月首批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于2015年4月首批获得证券投资基金外包业务资格。
2)经营情况2019年,本公司公募业务深化矩阵式管理,创新销售模式,基金分仓份额显著提升;主经纪商业务完善专业交易系统,丰富场外衍生品策略及结构,打造全业务链服务平台,成功举办“道合-寻星”活动,PB系统2019年末客户资 52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产规模1,18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0.0%,客户数约1,097家;QFII/RQFII业务着力提升投研服务质量和交易执行能力,客户数量和战略客户覆盖率显著增长;托管外包业务深化金融机构及私募基金合作,升级科技能力,优化业务流程,推进国际化发展,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PB系统客户资产规模1,18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0.0%,客户数1,097家,海外投行QFII取得突破。
2020年,本公司聚焦机构客户综合需求,深入推进机构客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协同协作,全面提升针对不同类型机构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机构客户覆盖率显著提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构客户数4.8万户,较上年末增加11.8%。
机构经纪业务打造全业务链主经纪商服务平台,优化产品销售机制、加强重点产品销售,提升对公私募、银行理财和海外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席位租赁和PB业务显著增长,QFII在开发优质客户上取得突破。
PB交易系统交易量2.5万亿元,同比增长105%,年末客户资产规模2,90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6.5%。
托管外包业务全面推进运营流程再造,提升金融科技、专业运营服务、创新发展和合规风控能力,客户结构逐步优化。
近年来,公司抓住私募产品托管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大力拓展资产托管业务。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创新为引擎,通过组建专业队伍、健全业务牌照,积极打造高质量、高效率、品牌化的运营服务体系;依托公司整体资源的协同,促进各业务板块之间的联动与合作,确立了总分联动、多部门协作的业务模式;进一步丰富公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多产品条线,大力拓展基金专户、券商资管、期货资管等多领域托管业务,形成了具有丰富的产品链以及托管外包并重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2018年,本公司资产托管及外包业务共服务各类资管产品6,875只、较上年末增长15.99%;业务规模9,34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3.72%,排名证券行业第2位,其中托管公募基金规模567亿元,在证券公司中继续排名第1位;公募基金券商结算模式试点工作运行良好。
2019年,本公司资产托管及外包业务共服务各类资管产品8,413只、较上年末增长22.4%;业务规模11,14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9.3%,排名证券行业第2位;其中托管公募基金规模780亿元,在证券公司中继续排名第1位。
2020年,本公司托管外包各类产品11,908只、较上年末增长41.5%, 53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规模18,46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5.7%,托管私募基金数量排名证券行业第2位,其中,托管公募基金规模1,086亿元,继续排名证券行业第1位,在银行理财、外资资管和信托产品等领域也取得突破。
2021年上半年,本公司围绕机构客户综合需求,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不断深化协同协作,全面提升针对不同类型机构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机构客户覆盖率稳步提升。
截至2021年6月末,机构客户数5.0万户,较上年末增加5.5%。
机构经纪业务加强产品引入和销售、首发公募和权益类私募产品销量快速增长,优化专业化机构交易平台,客户聚集效应日益显现、量化交易规模显著增长,托管外包加强客户服务和运营管理,深化国际化布局,业务规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QFII业务加大海外客户拓展力度、综合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券商代理结算客户类型不断丰富、存续规模和累计交易量均有长足进步。
2021年上半年,PB交易系统交易量2.3万亿元,同比增长165.2%,截至2021年6月末,客户资产规模3,62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4.5%,托管外包各类产品14,610只、较上年末增长22.7%,规模22,65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2.7%,其中,托管私募基金数量排名证券行业第2位,托管公募基金规模1,268亿元、继续排名证券行业第1位。

(3)交易投资业务 1)业务概述本公司证券交易投资业务是指运用公司自有资金以买入持有、做市交易等多种方式买卖固定收益类产品、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主要包括权益投资业务、固定收益证券业务和证券衍生品投资业务等。
权益投资业务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基金及其他权益类证券。
近年来,公司权益投资业务秉持价值投资理念,积极发挥公司整体的投资研究优势,主要投资于蓝筹股。
固定收益证券业务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同时也在不断发展大宗商品(含贵金属)、外汇等业务。
本公司是国内取得固定收益交易投资业务资格最多的券商之
一,已获得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资格、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做市商(双边报价商)资格、利率互换业务资格、报价回购业务资格、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格、记账式国债承销团乙类 54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承销商资格,同时也是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债承销团成员。
证券衍生品投资业务指利用金融衍生品对冲股票投资风险,并寻求金融市场中具备风险收益特征优势的投资机会的业务。
本公司早在2004年就组建证券衍生品交易投资团队,是业内最早从事证券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证券公司之
一。
证券衍生品投资业务着重跟踪证券市场波动,运用股指期货、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多种金融工具和程序化交易等,执行低风险、稳定收益的多样化交易策略,在严格控制自营交易的风险敞口的前提下,获得稳定、合理的回报。
本公司证券衍生品投资业务始终致力于国内证券衍生品的创新,是国内首只ETF—上证50ETF的国内主要的技术顾问、国内首批跨市场ETF创新产品华泰柏瑞沪深300ETF和嘉实沪深300ETF的流动性服务提供商、深100ETF主创新联盟的核心成员、上证180ETF等多只ETF的主交易商。
创新业务方面,公司于2014年获得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外汇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于2015年获得股票期权自营、做市业务资格;于2017年首批取得债券通做市商资格、获准试点开展跨境业务、外汇客户账户体系获得许可、成为业内唯一一家期权波动率曲面报价商和镍期货做市商。
2)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证券交易投资业务始终把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放在首要位置,秉持稳健、审慎的投资思路开展业务。
公司固定收益投资灵活运用多种业务模式,统筹投资业务和非方向性业务协同布局,在交易投资、量化对冲、报价回购、资本中介等业务均取得较好业绩,并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证券衍生品投资开展股指期货、期权做市等风险中性业务,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对冲策略和交易模式,有效地应对市场波动;权益投资坚持价值投资理念,投资配置基本面良好、低估值的蓝筹股。
权益业务方面,权益投资加强风险管理工具运用,优化交易策略,量化投资表现突出。
场内期权做市业务持仓量和成交量继续保持行业领先,上交所上市基金做市评价为
A。
场外权益衍生品业务在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境内境外联动,盈利水平显著提升。
2020年,场外期权累计新增名义本金1,689.5亿元、同比增长69.0%,收益互换新增名义本金468.3亿元、同 55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比增长766.5%。
2020年末,权益类场外衍生品名义本金余额77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02.8%。
跨境衍生品快速起步,全年累计新增名义本金规模339.1亿元,同比增长45.5%。
2021年上半年,权益类场外衍生品累计新增名义本金1,364.6亿元、同比增长88.6%,其中,场外期权累计新增名义本金850.3亿元、同比增长45.0%,收益互换累计新增名义本金514.4亿元、同比增长275.0%。
跨境权益场外衍生品2021年上半年累计新增名义本金规模321.3亿元,同比增长173.9%。
截至2021年6月末,权益类场外衍生品名义本金余额760.9亿元。
固定收益业务方面,固定收益投资加强风险预判和对冲,取得较好投资回报。
2020年,债券通市场份额超过8%,综合排名券商第2位,获评2020年度“债券通优秀做市商”。
银行间标准利率期权累计成交量约450亿元,位居市场前列,利率互换交易量1.82万亿元,排名券商第1位。
场外利率期权累计新增160.7亿元,是去年全年的12倍;收益互换、收益凭证挂钩标的已拓展到中资美元债、境内债券指数、成品油价格等多个品种。
新增信用衍生品规模40.9亿元,服务发行人10家,促进企业发债规模76亿元。
2021上半年,债券通市场份额6%,交易量超1,800亿元,综合排名券商第2位,获评2021年度“债券通优秀做市商”;银行间标准利率期权累计成交名义本金约171亿元,位居市场前列;利率互换累计成交名义本金1.16万亿元,排名券商第2位。
全面开展跨境收益互换,挂钩标的涉及利率债、信用债、优先股、中资美元债、REITs等多个品种。
新增信用衍生品规模20.7亿元,服务4家发行人,促进37亿元规模的债券发行,达成中国市场首单高等级CDS指数交易和首单民企CDS指数交易。
外汇业务方面,稳健开展自营人民币外汇及外币对交易业务,持续丰富交易品种和策略,提升掉期、期权等衍生品交易活跃度。
客户外汇业务逐步完善,重点发展面向持牌机构客户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跨境投融资背景下的代客结售汇业务开始起步。
大宗商品及贵金属业务方面,稳健开展跨市场、跨品种及跨期套利业务并兼顾大宗商品期货、期权做市。
2020年,场外衍生品业务快速发展,累计新增挂钩相关标的的场外衍生品名义本金1,809.5亿元、同比增长127.4%。
截至2021年6月末,场外衍生品业务快速发展,累计新增挂钩相关标的的场外衍生 56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品名义本金1,054亿元、同比增长54.00%。
碳金融打造碳排放交易定价能力,成为国内碳市场的重要参与方和定价机构。

(4)股权投资业务 1)业务概述2018年2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注册资本20亿元,业务范围为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规定的业务。
2)经营情况2020年,国泰君安证裕稳步开展股权投资业务,积极推进科创板项目跟投。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投资项目24个,投资金额16.40亿元。
2021年上半年,国泰君安证裕稳步推进股权投资业务开展,在严控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做好投资布局,积极推进科创板项目跟投。
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投资项目34个,投资金额19.00亿元。

4、投资管理业务 本公司的投资管理业务包括为机构、个人提供资产管理和基金管理服务。

(1)资产管理业务 1)业务概述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管理客户的金融资产,最终为各
类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多种证券投资增值服务。
本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资管经营资产管理业务。
国泰君安资管注册资本20亿元,是以本公司原资产管理总部为基础于2010年8月27日正式成立,是业内首批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之
一,目前拥有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QDII等多项业务资格。
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多年来一直保持业界领先地位,目前是国内最大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之
一。
2018年,国泰君安资管管理的客户资产规模为7,507亿元。
2019年,国泰君安资管首批获得大集合产品参公改造试点资格并完成2只大集合产品参公改造;新发行集合产品131只、同比增长167%,新发数量位 57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居行业第2位;推进资产证券化产品创新,业务规模同比增长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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