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办理等更多手续“网上办”“掌上办”,国家政务平台小程序怎么完成

政务 6
周刊法眼法度法魂 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第五版《法周刊》第725期周刊部主办 法治热点 公安部制定推进行政管理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措施 公安部日前制定并印发2022年推进行政管理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措施。
公安部要求,要全力服务保障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世界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促进引进高精尖人才以及内地与港澳间人才交流交往;改善通关营商环境,持续推动边检申报、行政许 可办理等更多手续“网上办“”掌上办”“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要指导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重点城市试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建设涉及治安、户政、交管等公安服务综合窗口;持续深化高频户政业务“跨省通办”工作,稳步扩大试点范围;推动实现暂住登记线上申报办理,在有条件城市探索实施电子居住证改革,实现居住证全流程数字化;制定出台铁路公安机关制作旅客临时身份证明工作规范;在全国40家大型机场开通旅客“易安检”服务。
要继续推动公安机关已出台减税 降费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企业诉求平台”企业举报投诉线索督办核查工作,持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违规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牵头部门开展整治涉企乱收费专项行动。
要建立完善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服务机制,扩大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中的应用范围;逐步实现具备条件的户政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全国“一网通办”;推进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项信息同步,为企业群众提供标准化、一致性的线上办事指引服务。
一吐为快 无声的调解 □陈雅倩 因为无法顺利地表达,聋哑人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群体,但是法官却应当“倾听”聋哑人的诉求,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温情守护弱势群体。
前不久,我们法庭的调解室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原、被告李某和郑某都是聋哑人。
2012年4月,李某和郑某经他人介绍相识相恋,一年后结婚,现在有一个6岁的女儿。
但是曾经因境遇相同而走在了一起的两人,却难抵现实的种种冲突。
因为性格不合、家庭琐事、聚少离多等因素,两人从2020年起开始分居,婚姻关系名存实亡。
今年3月,丈夫李某提起离婚诉讼。
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我先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与两人进行线上沟通了解诉求,然后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家属,侧面了解相关情况。
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我了解到双方对离婚意向基本达成一致,只是在女儿的抚养权及共同财产分割上仍有较大争议,便组织当事人及家属开展线下调解。
释法说理、柔性劝导都在键盘敲打中一字一句地呈现在当事人面前。
当事人也通过“手机翻译软件+手语”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最终,两人同意孩子抚养权归郑某所有。
经过一整个上午的无声调解,抚养费金额、共同财产分割等重要问题也都逐项得到了解决。
弱有所扶,情法相融。
聋哑人在诉讼中存在一定的障碍,在这样的案件中我们更应当彰显司法为民的责任与担当,让当事人在“无声”世界里听到公正的声音,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少年不惧岁月长 □于婉秋 有时候,我的思绪会回到阳光铺满桌面,伏案刷题的日子;回到满心期待考试结果,一次次失利,又一次次给自己打气的日子。
但从思绪中出来,眼前的两行字让我瞬间清醒——“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原来我已经不是曾经没有方向、茫然无措的青年,而有了一个新的称呼——法院干警,肩上多了一份责任、人生也有了新的方向。
我的工作单位是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黑山头人民法庭。
黑山头地理位置特殊,南与陈巴尔虎旗接壤,东北与三河回族乡、恩和俄罗斯族民族乡毗邻。
面对少数民族群众,常常因沟通不便给工作带来很多难题。
在手机信号差的牧民区,接通电话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好不容易接通又因语言不通而沟通困难;长时间联系不上的,驱车到牧区找当事人,又常常迷路,几公里也不见一户人家。
有时候当事人联系不上,整个案件就会原地踏步。
有时候在与当事人接触时,面对他们的不理解和无理言论,经常被气得跺脚,迷茫和挫败情绪一下子会涌入心头。
一次,庭长刘晓波坐到我身边安慰我说“,群众工作不容易,但也很简单的,就是要学会将心比心,从情感入手……” 于是,我谨记在心,学着像刘庭长那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与当事人沟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法律问题,复杂的问题竟能够迎刃而解。
刘庭长是我法律生涯的引路人,他启迪我,要用亲民为民的工作作风、娴熟高超的调解技巧,倾尽全力化解一个个矛盾纠纷。
短短的几个月,让我看到了法庭工作的不容易。
但感谢前辈,让初出茅庐的我,可以披荆斩棘、一路成长。
少年不惧岁月长,彼方尚有荣光在。
纵然前路漫漫,仍要一往直前! 责任编辑联系电话电子邮件QQ群号 辛九慧010-67550730fzk@59261458 本刊特稿 □本报记者朱旻本报通讯员沈歆 吴中“:双预模式”力解房企发展困局 楼市降温,房地产企业融资难度不断增大……近年来,面对疫情叠加对房地产及其衍生行业带来的严峻考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审理好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是江苏各级法院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2019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因案施策,创新采用预重整及预破产“双预模式”,力解房地产企业破产僵局,交出了一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秀答卷。
“明星工程”烂尾传统工艺蒙尘 “天下工艺看苏州,苏作精华在吴中。
”地处太湖之滨的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是一个被誉为洞天福地的千年古镇,有着秀美的太湖山水和历史悠久的吴文化,古镇上有着玉雕、核雕、红木雕、佛雕等特色产业,创造了无数手工制作的艺术瑰宝。
2008年,呈辉公司在光福镇投资开发了“中国工艺文化城”项目,项目占地23万平方米,规划建设会展中心、艺术酒店、商铺等多类业态,共计1040套房屋,建筑面积22万余平方米。
2011年初,该项目试运营时期,曾有30余位国家、省、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在此落户,设立了创意研究室、工作设计室、展示厅等文化创意平台,共同开创传承发扬中国传统手工艺的新模式。
然而,2015年下半年起,呈辉公司因市场波动及其自身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而陷入财务困境,工程建设停滞,无法完成续建交房。
耗资2亿余元建成的酒店、会展中心成为沉没成本,公司还因与数百名房屋买受人签订了名为委托管理、实为售后返租的合同,导致工程竣工迟延需向业主支付固定收益,一时陷入近百起诉讼案件。
官司缠身的呈辉公司再也无力正常经营,项目现场管理缺位、秩序混乱、消防和安全隐患突出。
6年来,呈辉公司尝试了多种自救途径,曾与国内多家商业房地产公司或文化艺术产业类企业接洽投资,但都因项目债权债务情况复杂,仅停留在初步意向谈判阶段就停滞不前。
而同时,随着时间推移,工程烂尾带来的“后遗症”愈加明显,违约金金额滚雪球式上升,竣工验收标准一再更改,强制执行拍卖多次流拍……一时间,工艺美术城从熙来攘往的明星项目沦为鲜有问津的烂尾楼。
府院联动破局重塑项目业态 2021年5月,在当地政府的积极推动下,经过多轮谈判和多方联动,呈辉公司重组事宜有了实质性进展,沉寂多年的工艺美术城项目终于迎来了一丝曙光。
但鉴于呈辉公司名下财产几乎全部在此前的强制执行中被查封、冻结,吴中区法院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于当月27日受理了呈辉公司的预重整申请。
“呈辉公司的重整之路注定崎岖坎坷,首当其冲的是几个历史遗留难题,包括呈辉公司其自持近7万平方米大体量物业及70余亩空地难以通过市场化方式处置,减损了债务人财产的应有价值。
其次,该工程烂尾时间跨度长,竣工验收标准多已变更,部分已完成工程并不符合现行验收规范,且部分买受人因长期未能按约办证已自行改造装修入住,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困难重重。
” “还有,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审计报告显示其净资产亏空达9.8亿元之巨,若大批房屋买受人作为普通债权人无法取得公允受偿,将产生群访风险,成为当地的不稳定因素。
”该案审判长,吴中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辛欣谈到该案说。
于是,在预重整阶段,法院与区、镇两级政府、资规局、住建局等多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作用,成功协调由政府指定平台公司作为保底受让人,以评估价受让呈辉公司名下部分大体量物业及未开发空地,通过规划调整,按程序重新挂牌出让,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
同时,由资规和住建部门专项保障呈辉公司竣工验收和交付备案顺利完成,扫除影响呈辉公司后续经营的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预破产案承办法官现场查看公司情况。
关键障碍;由属地公安、综治和街道等部门联合进行现场秩序疏导和维护,做好与债务人沟通、解释与安抚工作,为预重整提供安全保障。
经过多方谈判,最终确定由中国工艺美术协会控股子公司中艺互联公司作为保底重整投资人,受让呈辉公司100%股权,引入其在工艺美术领域的优势资源,重塑项目业态,恢复项目运营,努力将项目打造成苏州市政府与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合作建设的“中国工艺文化城”。
2021年10月8日,经过政府协调,抵押权人在框架协议中明确支持呈辉公司重整,并从尽快回收偿债资金的角度豁免对呈辉公司的部分债务,为普通债权人的受偿让渡了宝贵的空间。
“预重整”夯基石推进企业复苏 预重整是债务人与债权人在庭外协商制定重整计划,获得多数债权人同意后,借助重整法律程序使重整计划具备约束全体债权人的效力,以早日实现债务人复兴的一种拯救机制。
作为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衔接机制,预重整既具备庭外重组的灵活性,有利于建立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畅通沟通,又具有庭内重整的司法保护效力,有利于提高重整成功率。
相较于传统的破产重整模式,预重整的核心在于鼓励和支持经营者尽早开始重整谈判、确定重整计划,为危困企业复苏开辟了一条新路子。
据介绍,呈辉公司重整案在预重整期间,吴中区法院指导管理人完成重整投资人的公开招募,确定重整框架的核心要素,履行债权申报和审查程序,通过审计评估厘清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并据此拟定重整方案,统筹安排重整投资人、债务人、抵押债权人、普通债权人等相关方乃至政府平台公司等参与方高度关联、互相博弈的利益诉求。
2021年10月29日,管理人制订的《重整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预表决通过,吴中区法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裁定受理呈辉公司重整申请。
12月8日,吴中法院在线召开呈辉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并于次日裁定批准呈辉公司重整计划。
短短40天,一个负债接近10亿、有着将近500名债权人的房地产企业成功通过预重整程序回归正轨、涅槃重生。
随着政府平台公司收购项目地块资金的进账,有295名债权人于12月31日前收到了重整计划中第一批次金额合计2.28亿元的分配款。
其中,大部分债权人都是在10年前为了居住或经营而陆续购买呈辉公司房屋的业主,《重整计划草案》所安排的8万元小额清偿线对全体债权人8万元以下债权予以全额清偿,尽可能保护这部分债权金额相对较小、利益受损总量相对较重的债权人。
值得一提的是,预重整阶段债权人预表决的效力延伸至重整程序内。
预表决时已投票同意《重整方案》的债权人,在管理人根据《重整方案》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核心内容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受到禁止反言原则的约束。
即该债权人在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分组投票表决时反对《重整计划草案》的,按其预表决时意见处理。
“预重整中的一切活动主要依赖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债务人、债权人和出资人需对重整方案进行谈判磋商,形成预表决意见。
在民事活动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建立的禁止反言原则,能够保证预重整阶段的相关活动、决议更加稳定、可靠,巩固预重整成果,为《重整计划草案》顺利通过打下坚实基础。
”辛欣说道。
据介绍,目前在法院和管理人的监督下,项目续建和竣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预计在今年10月可分批交付房屋。
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将充分发挥其行业优势,在此成立苏作雕刻研究院、创建玉石雕大使馆群落等,将“中国工艺文化城”打造为光福特色文化小镇的靓丽文化名片。
直面“急难愁盼”“预破产”解僵局 无独有偶,在与光福古镇相距30公里的吴中城南,有一个建造于10多年前的商品房住宅小区——“越湖名邸”。
住宅区表面风景秀美,实则其地产开发商因集团内其他项目所累导致资金周转不灵,欠了大量的债务。
2021年,某信托公司将申请该 黄薇摄 地产公司破产的申请书提交至吴中区法院,审查中发现该地产公司名下还有多套别墅、商铺和大量车库、库房等未处置资产,但因欠税将近两亿导致房屋遭遇办证难题,执行拍卖多次流拍,资产处置遇冷,债权人的债权多年未能清偿。
地产公司在破产审查听证中提供了大量自持物业产权证据,以证明并未达到资不抵债的状态,并表示其已在积极筹措庭外重组,希望与申请人庭外和解。
而申请人则认为债权多年未获清偿,必须通过破产清算对债权进行清理。
在征询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吴中区法院启动了预破产程序。
吴中区法院的“预破产”制度是在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时,如存在债务人异议较大、债务人资产清偿能力尚不明朗、直接受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等情形时,经征求申请人、被申请人意见,法院进行预破产登记,并指定管理人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调查清理,在情况明晰后结合债权债务人的意愿适时进入和解、重整或清算程序的机制。
辛欣介绍说:“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审查期限只有15天,法院难以在短时间内对一些资产负债规模较大的企业摸清情况,草率受理或不予受理都将对当事人权益造成影响。
预破产机制引入了临时管理人概念,由法院指定的临时管理人对被申请破产 的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调查,同时亦可引导企业寻求自行清理债务的路径,既能够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也为债务人企业觅得生机。
” 此前,吴中区法院已适用预破产程序,仅用短短69天就成功审结了某针织企业破产清算案,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因此,在信托公司与地产公司为资产负债金额争执不下时,合议庭第一时间想到可运用预破产程序“对症下药”,同时通过摇号程序选定管理人全面开展债务人企业的资产负债调查工作。
通过预破产阶段的摸排调查,该地产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逐渐浮出水面。
根据审计、评估报告显示,该地产公司除了在破产审查阶段自行申报的债务外,还存在其他大额债务,负债已达6.9亿元,而其名下资产的快速变现价值仅3.9亿元。
且走访中发现,有多名业主提出,因地产公司欠税无法开票,致其购房多年至今无法办证,他们坚决要求管理人通过破产程序解决这个问题。
而在管理人开展调查工作的3个多月时间内,该地产公司此前言之凿凿会推动完成的“重组、和解计划”均没有兑现。
2021年10月,吴中区法院根据预破产管理人的申请,受理了该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案。
经过预破产阶段的“预热”,该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管理人提交的财产管理方案获通过,目前程序正有条不紊推进中。
房企一头连着购房者的切身利益,另一头牵系地产产业链的发展命运,房企财产变现受市场影响较大,在破产清算中为尽快变价,很难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且房地产企业一般通过贷款方式取得建设资金,财产均已设立抵押,一旦破产,普通债权人清偿比例较低,在房地产破产案件办理中,吴中区法院特别强调,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与其他案件不同,要求法官要坚持服务大局,从效果出发,灵活、审慎处理房地产破产案件。
“房地产企业作为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产业,融资成本高、风险大。
一旦破产,所涉及的债权人从金融机构、税务机关到上下游供应商、购房业主、农民工等,利益交错、规模庞大。
”吴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启海表示,受制于司法权被动、中立的特征,法院在房企破产案件审理中经常集中面对资产处置、信访化解等多方面问题,案件进程慢、推动难。
对此,吴中区法院在充分论证合法性的基础上开拓创新了预重整、预破产“双预模式”。
吴中区法院一个个典型案例的成功实践证明,有效运用庭内、庭外机制的衔接,通过府院深度联动,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对涉及债权金额巨大、资产变现困难的房地产企业,以预重整推动涅槃重生,以预破产加速清偿债务,对于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负债结构,满足债权人尽快受偿的需求和预期,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形成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呈辉公司预重整案承办法官至中国工艺文化城走访入驻的工艺美术大师。
黄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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