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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Disclosure 2013年1月21日星期一D5 股票代码:000738股票简称:中航动控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草案)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公司声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预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
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1、本公司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2013年1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未决事项,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
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23,000万股(含23,000万股)。
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底价发生调整的,发行股数上限将视情况作相应调整。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3年1月2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7.71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9,600.00万元(含169,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5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力威尔航装扩大国际合作项目汽车自动变速执行机构生产线技 2术改造项目 力威尔航装贵州红林 26,470.5977,001.00 17,470.5956,496.34 3无级驱动及控制系统产品批产建设项目 西控科技 42,783.00 34,109.76 4北京航科天然气加注集成控制系统业务扩大产能项目 北京航科 18,888.00 16,166.40 5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中航动控 38,000.00203,142.59 38,000.00162,243.09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本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力威尔航装扩大国际合作项目,本公司下属企业力威尔航装为该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
为解决该项目建设用地,力威尔航装拟向发动机有限公司购买相关土地使用权(含地上构筑物或在建工程),该等资产收购涉及关联交易,有关资产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待该等工作完成后,资产评估结果将在本次发行预案补充公告中予以披露。
7、本次发行尚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8、公司于2010年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公司重组前累计亏损金额较大,本公司自2010年重组完成后至2011年末,由于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因此未进行利润分配。
经过公司积极努力,截至2012年9月30日,本公司(母公司)未经审计的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4,518.78万元,公司已经具备股东分红条件。
未来本公司将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基础上,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从保证股东投资收益权利的角度出发,积极实施以现金分红方式回报股东的利润分配政策。
释义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中航动控 指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本次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指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3,000万股(含23,000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 指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发动机有限公司 指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工业下属企业 第一大股东、西控公司 指西安航空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南方工业 指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主要股东 北京长空 指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主要股东 贵州盖克 指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主要股东 西控科技 指西安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贵州红林 指贵州红林机械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航科 指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力威尔公司 指北京力威尔航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北京航科控股子公司 力威尔航装 指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力威尔公司全资子公司 航科天然气 指北京长空航科天然气设备有限公司,北京航科全资子公司 中航国际 指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航工业下属企业 中航发展 指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原名中航技国际工贸有限公司,系中航国际全资子公司 罗罗公司 指英国罗尔斯-罗伊斯(Rolls-Royce)公司,世界主要燃气涡轮发动机制造商之
斯奈克玛/SNECMA 指法国斯奈克玛公司(SNECMA),法国赛峰集团下属飞机发动机研究制造公司 波音公司 指TheBoeingCompany,从事飞机开发及生产,是全球最主要的民用飞机制造商之
国务院国资委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AMT 指AutoMechanicalTransmission,机械式自动变速器 AT 指AutoTransmission,液力自动变速器 CVT 指ContinuouslyVariableTransmission,无级变速器 DCT 指DualClutchTransmission,双离合变速器 DSG 指DirectShiftingGear,直接换档变速器 ECU 指ElectronicControlUnit,电子控制单元 元 指人民币元 PM2.5 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华成立日期:1997年6月20日注册资本:94,283.8487万元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台西路1号股票简称:中航动控股票代码:000738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经营范围:航空、航天发动机控制系统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修理;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生产、销售;上述产品技术成果的转让、咨询、计量、技术测试等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对销贸易、转口贸易、“三来一补”业务;资产租赁、经营。
(上述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专营专控的除外)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一)本次发行的背景1、公司核心业务推动的多元化业务布局趋于成熟目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产品研制、航空产品国际转包生产及其他领域控制系统产品研制,其中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产品研制作为本公司的核心业务,为其他业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先进的加工工艺和稳定的质量控制体系。
近年来,本公司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核心业务持续平稳发 展,带动了航空产品国际转包生产业务竞争力的不断增强,经营效益和市场地位显著提高。
同时,本公司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有关要求,积极将航空动力控制产品领域的大量高尖端科研和制造工艺成果逐步应用于AMT自动换档执行机构、自动变速器控制模块、无级驱动及控制系统等领域的产品研发、试制和生产。
近年来,本公司结合自身在动力系统控制有关领域的研发、制造优势,充分发挥在难加工材料处理、精密机械加工及装配、电子控制等方面的专长,慎重选择了若干技术门槛高、市场空间大、发展前景好的产品进行专项研发、工艺储备和前期投入。
目前,本公司已经形成规模生产销售、具有突出市场竞争优势、并已经形成完整系列的主要产品类别包括:军民两用车辆自动变速控制系统、军民两用重型机械无级驱动及控制系统、天然气加注集成控制系统。
本公司始终贯彻中航工业“两融、三新、五化、万亿”发展战略,以航空动力控制技术为依托,衍生发展在多个相关领域的军民两用控制系统产业,以实现该等延伸产业与航空核心主业的互动发展,最终打造军民共用、良性互动的一体化控制系统产业体系,力争使本公司发展成为世界一流控制系统价值集成商和供应商。
2、航空工业整体发展驱动发动机相关产业迅速壮大近年来,我国航空工业快速发展,各种新型军用及民用飞机接连亮相,新机型的推出频率越来越快、数量越来越多,飞机性能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使得我国航空工业在全球航空产业中的地位大幅提高。
航空发动机被喻为“飞机的心脏”,对飞机的综合性能起着决定性作用,而发动机控制系统直接决定了发动机的整机性能,是保证飞机飞行速度、稳定性、载重力、机动性等性能的关键系统。
目前,在我国航空工业整体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发动机及其控制技术发展的相对滞后已经成为限制航空产业进一步跃升的短板。
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于航空发动机及其控制系统的投入,以及大量技术难题被相继攻克,未来我国航空发动机及其控制系统产品将逐渐打破国外产品的垄断,在实现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为国家军事安全和经济独立做出巨大贡献。
因此,航空发动机控制及相关零部件产业除国家大量投入以外,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源,以期分享该产业快速增长的良好收益。
3、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行业衍生发展空间巨大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研制集合了控制、机械、液压、电子等多专业尖端技术,在制造环节需要应用大量特殊制造工艺,上述技术及工艺在除航空发动机以外的其他领域均具有良好通用性,并且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企业与该等延伸行业其他竞争企业相比具有显著的技术、工艺及质量优势。
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相关延伸行业涉及军民用车辆、重型工程机械、通用工业机械以及天然气加气集成控制装备等。
我国汽车行业规模近年来快速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2年我国生产、销售整车数量均超过1,900万辆,较2011年分别增长4.6%和4.3%,已牢牢占据世界第一大汽车产销国地位。
但与汽车产销繁荣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目前我国汽车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率还很低,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还比较薄弱。
因此,未来国产自动变速控制系统将在乘用车、商用车、重型载重车等领域通过替代进口产品获得巨大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稳定并较快发展,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处于较高水平,为工程机械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
根据中国经济信息网发布的《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分析报告(2011年4季度)》统计,2011年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累计实现销售产值5,792.26亿元,同比增长34.56%。
2012年受宏观经济及相关政策影响,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增长速度有所放缓。
《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分析报告(2012年3季度)》显示,2012年前三个季度与2011年前三个季度相比,同比仅分别增长2.51%、4.23%、3.02%,但随着我国铁路建设投资快速回暖、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发展、包括城轨及地铁等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加大,未来工程机械行业仍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在全球石油价格持续高企、我国原油消费对外依赖度连年超过50%的背景下,开发廉价、可持续、低污染的清洁能源日益重要。
根据国土资源部2011年发布的《全国油气资源动态评价2010》预计,到2025年,油气“二分天下”格局初步形成,2030年天然气产量可接近3,000亿立方米。
因此,丰富的待开发天然气资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逐步替代日益紧缺、价格高涨的石油资源将成为未来趋势,作为天然气利用过程中重要基础设施的加注集成系统、天然气存储和运输装置等产品将迎来良好发展机遇。
4、国家政策支持相关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10年10月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7号),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进行了战略部署,指出“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急需,发挥军工技术优势,通过成果交易和面向社会发布军工技术转民用项目指南等形式,引导与军工技术同源或工艺相近的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安防产品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推动民用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该等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将军工技术延伸至相关民用产业,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符合该等政策精神。
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其中本公司业务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航空发动机开发制造,干线、支线、通用飞机及零部件开发制造,双离合器变速器(DCT)及电控机械变速器(AMT)等业务或产品均列入国家鼓励类产业名录。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实施和经营过程中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全方位、多角度的支持。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1、核心业务带动延伸产业,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近年来,本公司充分利用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研制实力,积极发挥有关技术研发、制造工艺和质量控制优势进入相关产业,已经培育了若干条件成熟、前景广阔的发展方向。
本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入相关已经实现规模化生产、效益良好的项目,在现有基础上扩大产能、升级产品,打造本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推动军民融合,建立多元化产业结构根据《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7号)的有关要求和精神,本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科研生产体系,加大优质民品项目的投资力度、推动产业升级。
为此,公司拟利用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力威尔航装扩大国际合作项目、汽车自动变速执行机构生产线技术改造、无级驱动及控制系统产品批产建设和北京航科天然气加注集成控制系统业务扩大产能等项目,将使公司现有的车用动力控制、无级驱动及控制系统、清洁能源控制等民品业务的竞争实力和生产能力显著增强,为公司建立多元化、抗风险、抗周期的完善业务布局,进而实现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1月21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不低于7.71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3,000万股(含23,000万股)。
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底价发生调整的,若以根据前述方法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乘以调整前的发行数量上限所得金额,大于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即169,600万元),则发行数量不作调整;若以根据前述方法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乘以调整前的发行数量上限所得金额,小于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则发行数量可做相应调整。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五)认购方式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六)限售期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八)本次决议的有效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五、募集资金投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9,600.00万元(含169,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5个项目: (下转D6版) 股票代码:000738股票简称:中航动控公告编号:临2013-002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将在审计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它议案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有权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前置审批程序完成后,公司将择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1月21日开市时复牌。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1月18日上午9:30时在公司召开。
本次会议于2013年1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的方式通知了应参会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1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
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张姿女士召集和主持,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相应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股票的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23,000万股(含23,000万股)。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底价发生调整的,若以根据本方案第5项所述方法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乘以调整前的发行数量上限所得金额,大于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即169,600.00万元),则发行数量不作调整;若以根据本方案第5项所述方法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乘以调整前的发行数量上限所得金额,小于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即169,600.00万元),则发行数量可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1月21日(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7.71元/股。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上市地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的数量及用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9,600.00万元(含169,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5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力威尔航装扩大国际合作项目 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6,470.59 17,470.59 汽车自动变速执行机构生产线技术改 2造项目 贵州红林机械有限公司 77,001.0056,496.34 3无级驱动及控制系统产品批产建设项西安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 目 限公司 42,783.00 34,109.76 4北京航科天然气加注集成控制系统业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 务扩大产能项目 科技有限公司 18,888.00 16,166.40 5补充流动资金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38,000.00 38,000.00 合计 - 203,142.59162,243.09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姿、高华、杨育武、彭建武、朱静波、张燕飞、刘忠文、蒋富国回避了表决。
8.锁定期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发行完毕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将有权根据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本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就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拟定了《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草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第7项须经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姿、高华、杨育武、彭建武、朱静波、张燕飞、刘忠文、蒋富国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部分投向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姿、高华、杨育武、彭建武、朱静波、张燕飞、刘忠文、蒋富国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具体事宜;2.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协议和文件,并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项;5.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修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或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 判断,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数
量区间、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时,可对拟投入的单个或多个具体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资金数额小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节约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结果,进行相应股权变更登记;8.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份认购有关的事宜;9.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登记事宜;10.若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况,授权董事会可酌情决定该等非公开发行计划延期实施;11.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12.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相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在上述授权基础上,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由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非公开发行工作小组,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股东大会的议案》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相关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股东大会。
待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资产的评估工作完成及评估结果备案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并通知召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股东大会。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之目的,特聘请以下中介机构:1.联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联合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姿、高华、杨育武、彭建武、朱静波、张燕飞、刘忠文、蒋富国回避了表决。
3.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计机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738股票简称:中航动控公告编号:临2013-003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23,000万股(含23,000万股)。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中17,470.59万元拟用于力威尔航装扩大国际合作项目。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力威尔航装,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航科之控股子公司力威尔公司为实施该项目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17,470.59万元对北京航科增资;此后,北京航科将以获得的该等增资款与力威尔公司的另一股东中航发展按照原持股比例对力威尔公司增资;最后,力威尔公司以其获得的全部增资款对力威尔航装增资并由力威尔航装具体实施该项目。
中航发展为中航工业下属企业,中航工业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上述增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力威尔航装扩大国际合作项目建设用地拟由力威尔航装向发动机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含地上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方式解决。
拟购买土地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汽车生产基地,面积为28,976.7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发动机有限公司已经取得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京顺国用2010出字第00116号)。
双方拟按照相关资产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价格确定交易对价。
本次力威尔航装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采用市场法评估的预估值为约4,100万元。
发动机有限公司为中航工业下属企业,中航工业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上述资产购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西控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29.64%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同时,中航工业下属南方工业、北京长空、贵州盖克分别持有本公司22.72%、15.67%、12.50%的股份,中航工业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80.53%的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3,000万股,发行完成后,西控公司至少将持有公司23.83%的股权,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航工业至少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64.74%的股权,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其中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6.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尚在履行资产评估等有关程序,待该等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正式公告。
7.本公告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释义本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中航动控 指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本次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指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3,000万股(含23,000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 指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中航国际 指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发动机有限公司 指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中航发展 指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原名中航技国际工贸有限公司,系中航国际全资子公司 第一大股东、西控公司 指西安航空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南方工业 指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主要股东 北京长空 指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主要股东 贵州盖克 指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主要股东 北京航科 指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力威尔公司 指北京力威尔航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北京航科控股子公司 力威尔航装 指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力威尔公司全资子公司 罗罗公司 指英国罗尔斯-罗伊斯(Rolls-Royce)公司,世界主要燃气涡轮发动机制造商之
斯奈克玛 指法国斯奈克玛公司,法国赛峰集团下属飞机发动机研究制造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一)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同比例增资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17,470.59万元拟用于力威尔航装扩大国际合作项目,该项目实施后将大幅提升本公司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国际转包业务生产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该项业务未来的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力威尔航装,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航科之控股子公司力威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17,470.59万元对北京航科增资;此后,北京航科以该等增资款与力威尔公司的另一股东中航发展按照原持股比例对力威尔公司进行增资;最后,力威尔公司以该次增资取得的全部增资款对力威尔航装增资并由力威尔航装具体实施该项目。
在实施该项目的过程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航科拟使用募集资金17,470.59万元、中航发展拟使用9,000万元按照双方原出资比例共同对力威尔公司增资。
2011年3月9日,北京航科与中航国际、中航技工贸(现已更名为中航发展,下同)、力威尔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增资扩股协议》;2011年7月6日,上述各方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
鉴于《增资扩股协议》及《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已生效,有关各方拟以上述协议约定为基础继续实施该等增资事项,将进一步明确具体增资操作方式。
(二)本公司下属企业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本公司下属企业力威尔航装拟向发动机有限公司购买相关土地使用权(含地上构筑物或在建工程),以 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力威尔航装扩大国际合作项目建设所需用地。
拟购买土地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汽车生产基地,面积为28,976.7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发动机有限公司已经取得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京顺国用2010出字第00116号)。
本次力威尔航装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采用市场法评估的预估值为约4,100万元。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其中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资产评估结果尚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一)中航发展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18号中航技大厦六层法定代表人:张辉注册资本:49,00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10105005024925经营范围:经营本系统所产运输工具、机械设备的出口业务;经营本系统所需运输工具、机械设备的进口业务;接受本系统单位的委托,代理上述进出口业务;经营本系统技术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合作生产业务;承办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业务;开展补偿贸易业务;经营与原苏联、东欧国家易货贸易业务;从事对外咨询服务、展览、技术交流业务;经贸部批准的其他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或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十六种出口商品和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十二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代理货物运输保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购销机械电器设备(汽车除外)、五金交电、化工产品。
(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2、股权控制关系 3、主营业务情况中航发展原为中航技国际工贸有限公司,是集民用飞机出口、转包生产、通用航空、国际航空合作业务为一体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多元化航空企业,拥有多种民用飞机的出口许可以及世界知名航空制造企业转包生产增值服务的认证。
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中航发展合并口径总资产26.94亿元,净资产6.25亿元;2012年度,合并口径营业收入16.39亿元,净利润0.19亿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二)发动机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25号5幢2层法定代表人:庞为注册资本:505,15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00000000042160经营范围:飞行器动力装置、第二动力装置、燃气轮机、直升机传动系统的设计、研制、生产、维修、销售及售后服务。
2、股权控制关系 3、主营业务情况发动机有限公司是国内唯一具备独立研制航空发动机能力的企业,主要从事军民用航空发动机、直升机传动系统、第二动力系统、燃气轮机的研发、制造、营销和现代服务业。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动机有限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231.08亿元,净资产76.40亿元;2012年度,合并口径营业收入161.30亿元,净利润2.99亿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一)力威尔公司情况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北京力威尔航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火炬街3号、1号、2号法定代表人:杨春生注册资本:80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10114001394255经营范围:制造销售航空发动机零部件、机械配件2、股权控制关系 3、业务经营情况力威尔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主要从事民用航空产品国际转包生产业务,主要产品为航空发动机摇臂组件、航空发动机管螺纹、航空发动机管接头等。
在技术研发方面,力威尔公司通过多年的课题攻关和工艺创新具备了较强的技术能力,拥有1项发明专利和6项实用新型专利,为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
力威尔公司注重加工工艺技术的研究,近年来对难加工材料的加工技术进行持续探索和创新,在镍基高温合金、钴基高温合金、钛合金、不锈钢等加工技术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加工经验,形成了该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在质量体系和经营资质方面,力威尔公司已经取得了AS9100-C国际宇航质量体系认证、焊接和无损探伤NADCAP认证等特殊工艺资质。
此外,力威尔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已经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取得了包括罗罗公司、斯奈克玛等全球发动机制造巨头的高等级供应商资质,并于2012年被斯奈克玛授予优秀供应商奖项,成为我国唯一获此殊荣的企业。
近年来,力威尔公司的航空发动机摇臂转包业务保持高速增长,2005年后始终保持年交付20万以上摇 臂组件,已经累计制造销售了200多万摇臂组件,装配一万余台航空发动机。
力威尔公司将以力威尔航装为实施主体,利用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和自身的业务优势实施力威尔航装扩大国际合作项目。
(二)拟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力威尔航装拟向发动机有限公司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含地上构筑物或在建工程),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汽车生产基地,面积为28,976.7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发动机有限公司已经取得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京顺国用2010出字第00116号)。
双方拟按照相关资产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价格确定交易对价。
本次力威尔航装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采用市场法评估的预估值为约4,1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一)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同比例增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航科与中航发展拟分别出资17,470.59万元、9,000万元,按照原出资比例共同对力威尔公司增资,每单位新增注册资本为1元。
该次增资完成后,北京航科与中航发展持有力威尔公司的出资比例分别为66%和34%,与该次增资前保持不变。
(二)本公司下属企业向关联方购买资产力威尔航装为解决募投项目的用地需求拟向发动机有限公司购买相关资产,双方拟按照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价格确定交易对价。
本次力威尔航装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采用市场法评估的预估值为约4,100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关于力威尔航装增资事项,北京航科与中航国际、中航技工贸(已更名为中航发展)、力威尔公司于2011年3月9日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增资扩股协议》,于2011年7月6日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
该等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增资价格该次增资为力威尔公司原股东北京航科、中航技工贸进行同比例增资,本次对力威尔公司增资的每单位新增注册资本为1元。
(二)增资款该次增资款总额为26,470.59万元,其中,北京航科该次增资的增资款总额为17,470.59万元,中航技工贸该次增资的增资总额为9,000.00万元,该次增资总额全部计入力威尔公司注册资本。
(三)股权比例该次增资完成后北京航科持有力威尔公司66.00%的股权,中航技工贸持有力威尔公司34.00%的股权。
(四)缴付金额安排北京航科认缴的17,470.59万元增资款分两次缴付,首次缴付金额为9,705.88万元,第二次缴付金额为7,764.71万元。
中航技工贸认缴的9,000万元增资款分两次缴付,首次缴付金额为5,000万元,第二次缴付金额为4,000万元。
首次缴付期限:北京航科应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30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9,705.88万元汇入力威尔公司指定的专用账户。
北京航科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中航技工贸拟缴付增资款9,705.88万元的具体日期,并保证按照书面通知中载明的日期缴付增资款。
中航技工贸应于北京航科缴付增资款当日将其首次缴付的增资款5,000万元汇入力威尔公司指定的专用账户。
第二次缴付期限:北京航科、中航技工贸的第二笔增资款应当依据法律相关规定的期限汇入力威尔公司指定的专用账户。
(五)生效条件相关协议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相关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印章;力威尔公司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该次增资及相关协议;相关协议各方根据其内部决策程序批准;中航动控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同意该次增资及相关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除上述生效条件外,无其他保留条款或前置条件。
(六)其他安排鉴于《增资扩股协议》及《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已生效,有关各方拟以上述协议约定为基础继续实施该等增资事项,将进一步明确具体增资操作方式。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一)关联交易的动因和必要性力威尔公司主营业务为民用航空产品国际转包生产业务,拥有较强的科研技术优势、生产工艺、市场开拓实力,能够有效保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力威尔航装扩大国际合作项目的顺利建设和高效运转。
北京航科及中航发展作为力威尔公司股东,均对其所从事的相关民用航空产品国际转包业务的发展前景持肯定态度,因此,双方拟共同增资力威尔公司并扩大其航空产品国际转包等相关业务的经营规模,同时将其产品扩充至医用超声波手术器械及其他精密仪器零组件等领域。
此外,为解决力威尔航装扩大国际合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力威尔航装拟向发动机有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的价格购买相关土地使用权等资产。
该等资产购买关联交易将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该等关联交易是力威尔航装扩大国际合作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和保障,而该项目的实施预计将实现良好的收益,为本公司及股东提供相应的投资回报。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1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航发展、发动机有限公司除本公告所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没有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时,独立董事对该等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备查文件:1.《增资扩股协议》及《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草案)》3.中航动控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4.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3,000万股(含23,000万股)股票 (以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投向中,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原名中航技国际工贸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均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向北京力威尔航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北京力威尔航空精密机械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中拟向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购 买土地使用权(含地上构筑物或在建工程)。

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通知了我 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和询问后,我们表示认可,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 议。
2.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中增资力威尔航装扩大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 限公司,该公司为本公司下属企业,随着该项目的建成投产,预计未来该公司将在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 方面与本公司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相关资料,并就该等事宜与公司董 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询问与探讨,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按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利益 输送行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的 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1月21日(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7.71元/股。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
5.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 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6.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将在业务经营、财务 状况、长期战略等多个方面夯实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 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相关议案。
王玉杰战颖景旭 李万强屈仁斌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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