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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李波 2022年4月30日星期六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 信息披露DISCLOSURE C395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为实现稳健经营,有效规避外汇市场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和生产经营所需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股东权益的不利影响,结合公司经营战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权、掉期(互换)、期货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对应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前述标的资产的组合。
其中与商品挂钩的衍生品交易,主要在国内期货交易所及其他境内外有业务资质的机构进行。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经营需要,经公司及子公司预测,2022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商品波动的抗风险能力为主要目的;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具体业务需求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和收益;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利润水平,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五、金融衍生品会计核算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及对方违约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七、风险管理措施
1、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2、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利率和价格波动风险是合理的,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开展以风险防范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和利率波动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8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

2、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3、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4、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目前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审议批准的额度内,全权处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务,包括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等。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利用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30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周亮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附件:周亮女士简历周亮女士,出生于1974年7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
曾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
现任北京川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北京川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除上述关联关系以外,周亮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3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16
个余热发电项目2021年度业绩 承诺利润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节能”)2021年度以现金方式收购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壕环境”)16个余热发电项目(以下称为“本次交易”),包括14个分公司的余热发电项目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余热发电项目资产组”)、重庆天壕渝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琥”)100%股权、宁夏节能茂烨余热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茂烨”)100%股权(余热发电项目资产组、重庆渝琥100%股权、宁夏茂烨100%股权以下合称“16个余热发电项目资产”、“交易标的”)。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交易标的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现就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购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16个余热发电项目股权基本情况 (一)股权收购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及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节能)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壕环境)18个余热发电项目,包括16个分公司的余热发电项目资产和负债、重庆天壕渝琥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宁夏节能茂烨余热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同日,清新节能与天壕环境完成了《余热发电项目资产收购合同》、《关于重庆天壕渝琥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关于宁夏节能茂烨余热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和《<余热发电项目资产收购合同>、<关于重庆天壕渝琥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及<关于宁夏节能茂烨余热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及股权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因余热发电项目资产中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常宁分公司、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正大分公司EMC项目业主方回购意愿强烈,清新节能与天壕环境就股权转让协议涉及的交易范围、交易价格等相关条款签订《[关于<余热发电项目资产收购合同>、<关于重庆天壕渝琥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及<关于宁夏节能茂烨余热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就股权转让协议中“目标资产”的范围予以调整,由16家分公司经审计的部分资产和负债调整为14家分公司部分资产和负债,转让方常宁分公司及正大分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不纳入交易范围。
14家分公司、2家子公司主营业务为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从事余热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通过投资、建设、运营余热电站,将合作方提供的余热资源转化为电能供给合作方使用,以帮助合作方降低实际能源消耗,减少烟气排放;14家分公司、2家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优惠电价和实际供电量与合作方进行结算,分享节能收益,获取投资回报。
根据清新节能与天壕环境及宁夏节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1、清新节能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16家分公司、2家子公司(以下简称业绩承诺主体)的股东天壕环境及宁夏节能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业绩承诺主体公司的100%股权。

2、各方同意,本次交易项下业绩承诺主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1年度、2022年度。
该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为天壕环境。
天壕环境承诺18个余热发电项目资产于业绩承诺期内(2021年、2022年)的的净利润均不低于8,800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累积18个余热发电项目资产实现净利润未达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天壕环境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应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补偿。
2021年度和2022年度分别应补偿金额为:当期应补偿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零时,按零取值,各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按如下公式计算:各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当年实际收入X(1-收入成本变动率)-固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X(1-15%)注:
1、收入成本变动率按评估报告对应年份数据测算。

2、固定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采用评估报告对应年份数据。

3、营业税金及附加按照当年实际发生数计算,其他收益中增值税即征即退部分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调整。

4、各项固定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2022年 变动成本率 14.55% 14.91% 固定成本 11,513.75 11,618.38 管理费用 1,564.54 1,599.17 财务费用 100.73 8.73 营业外收入 21.00 21.00 2021
年4月,清新节能与天壕环境及宁夏节能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1)原协议中提及的“18个余热发电项目”调整为“16个余热发电项目”。

(2)本次交易16个余热发电项目于2021年度、2022年度的净利润均不低于8,218万元。

(3)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调整: ①剔除常宁和正大的数据。
②变动成本中水费、电费、容量费,依据2021年和2022年审计数据,参照《评估报告》中相应的金额进行增减。
③变动成本中烟气作价只包含易县项目,若其余项目在2021年和2022年内新增了烟气作价,则还原到评估基准日状态。

(4)业绩承诺计算公式中,固定成本各项目剔除常宁和正大的数据,节能事业部人员工资按在天壕环境2020年所有的工资及福利合计271万元分别加入2021年及2022年的管理费用。
(二)股权收购的审批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本公司对外投资审批权限,本次股权收购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三)购入股权的交接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16个余热发电项目主体已全部完成资产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

二、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一)16个余热发电项目主体业绩承诺情况各方同意,本次交易项下业绩承诺主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1年度、2022年度。
该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为天壕环境。
天壕环境承诺18个余热发电项目于业绩承诺期内(2021年、2022年)的的净利润均不低于8,800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累积18个余热发电项目资产实现净利润未达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天壕环境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应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补偿。
2021年度和2022年度分别应补偿金额为:当期应补偿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零时,按零取值,各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按如下公式计算:各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当年实际收入X(1-收入成本变动率)-固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X(1-15%)注:
1、收入成本变动率按评估报告对应年份数据测算。

2、固定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采用评估报告对应年份数据。

3、营业税金及附加按照当年实际发生数计算,其他收益中增值税即征即退部分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调整。

4、各项固定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2022年 变动成本率 14.55% 14.91% 固定成本 11,513.75 11,618.38 管理费用 1,564.54 1,599.17 财务费用 100.73 8.73 营业外收入 21.00 21.00 2021
年4月,清新节能与天壕环境及宁夏节能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1)原协议中提及的“18个余热发电项目”调整为“16个余热发电项目”。

(2)本次交易16个余热发电项目于2021年度、2022年度的净利润均不低于8,218万元。

(3)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调整:①剔除常宁和正大的数据。
②变动成本中水费、电费、容量费,依据2021年和2022年审计数据,参照《评估报告》中相应的金额进行增减。
③变动成本中烟气作价只包含易县项目,若其余项目在2021年和2022年内新增了烟气作价,则还原到评估基准日状态。

(4)业绩承诺计算公式中,固定成本各项目剔除常宁和正大的数据,节能事业部人员工资按在天壕环境2020年所有的工资及福利合计271万元分别加入2021年及2022年的管理费用(二)16个余热发电项目主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16个余热发电项目承诺期模拟合并利润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清新节能与天壕环境确认的16个余热发电项目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净利润为9,199.30万元。

三、结论清新节能与天壕环境确认的16个余热发电项目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净利润为9,199.30万元,已实现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3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承诺利润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或“公司”)2021年度以现金通过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取得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咨询”或“标的公司”)55%股权(以下称为“本次交易”)。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交易标的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现就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购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股权基本情况(一)股权收购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对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增资并收购其部分股权的议案》,本公司拟以人民币22,500.00万元对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咨询”)增资,对应注册资本为2,548.75万元人民币,占深水咨询28.0669%股权;在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拟以8,019.125万元收购深圳市深水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投资”)持有的深水咨询10.0661%股权,以7,565.7925万元收购宁波博原未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博原”)持有的深水咨询9.4645%股权,以5,915.0825万元人民币收购珠海市正信博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博原”)持有的深水咨询7.3995%股权。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支付交易价格合计44,000.00万元人民币取得深水咨询55%的股权。
本公司与交易对方于2021年4月21日分别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协议》。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深水咨询55%股权。
根据上述协议:
1、深水咨询新增注册资本2,548.75万元,由本公司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其他股东放弃认购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

2、增资完成后,深水咨询公司的注册资本为9,080.00万元,本公司持有28.0699%。

3、本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水咨询的股东深水投资、宁波博原、珠海博原购买其持有的深水咨询的26.9301%股权。

4、各方同意,本次交易项下深水咨询业绩承诺期间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该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为深水投资。
深水投资承诺深水咨询在2021年、2022年、2023年三年期间(以下称“业绩承诺期”),深水咨询的净利润总和不低于24,000.00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深水投资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应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补偿。
2021年应补足金额=7,600.00万元-2021年实际实现净利润,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零时,按零取值;2022年应补足金额=15,600.00万元-2021年和2022年实现净利润总和-2021年已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零时,按零取值;2023年应补足金额=24,000.00万元-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实现净利润总和-2021年和2022年已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零时,按零取值。
注:业绩承诺中所指净利润均指深水咨询合并范围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者。
(二)股权收购的审批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本公司对外投资审批权限,本次股权收购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三)购入股权的交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完成向深水咨询支付增资款22,500.00万元,向交易对方共计支付21,500.00万元股权购买款;深水咨询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本公司占深水咨询55%股权,深水投资占深水咨询45%股权。

二、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一)深水咨询业绩承诺情况各方同意,本次交易项下业绩承诺主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该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为深水投资。
深水投资承诺深水咨询在2021年、2022年、2023年三年期间,深水咨询的净利润总和不低于24,000.00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深水投资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应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补偿。
2021年应补足金额=7,600.00万元-2021年实际实现净利润,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零时,按零取值;2022年应补足金额=15,600.00万元-2021年和2022年实现净利润总和-2021年已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零时,按零取值;2023年应补足金额=24,000.00万元-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实现净利润总和-2021年和2022年已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零时,按零取值。
注:业绩承诺中所指净利润均指深水咨询合并范围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者。
(二)深水咨询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深水咨询2021年度财务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水咨询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404.26万元。

三、结论深水咨询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9,404.26万元,已实现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8-12月业绩承诺利润实现情况的 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或“公司”)2021年度参与竞买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水务”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称为“本次交易”)。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交易标的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现就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竞买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基本情况(一)交易概述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水务”)成立于2019年8月5日,是由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由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2U8M3T号营业执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润水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150,000.00万元,系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以所持26家项目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的净资产作价出资。
国润水务的法定代表人为邹艾艾,注册住所位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B座19楼。
标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拟参与竞买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国润水务100%股权。
2021年7月26日,本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参与竞买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意本公司参与竞买国润水务100%股权。
2021年7月28日,本公司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确认成功摘牌。
2021年7月29日本公司与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了全部交易价款225,075.90万元,并取得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鉴证书》。
(二)业绩承诺根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邹艾艾先生、李顺先生、童婧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本公司与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签署《补充协议》。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承诺国润水务2021年8-12月、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22,500万元及28,200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国润水务任一会计年度期末(以下简称“当期末”)经专项审计报告审计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则本公司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的上述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依据以下公式分别计算并确定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当年需补偿的金额,并将利润差额及补偿方案以书面方式通知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要求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按照协议有关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应在收到本公司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进行补偿。
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逾期未向本公司支付应补偿金额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应补偿金额的0.3‰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
具体补偿方式如下:当期应支付的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累积已补偿金额以上净利润均为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一)国润水务业绩承诺情况国润水务2021年8-12月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不低于7,000万元。
(二)国润水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国润水务2021年8-12月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838.76万元,国润水务2021年8-12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28.6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XYZH/2022BJAA190104]的审计报告审定。

三、结论国润水务2021年8-12月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的金额为7,528.65万元,实现当期业绩承诺。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否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03,721,07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清新环境 股票代码 00257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秦坤 张菁菁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
69号人民政协报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 大厦10层 大厦10层 传真 010-88146320 010-88146320 电话 010-88146320 010-88146320 电子信箱 zhqb@ zhqb@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业务发展概述清新环境是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不断坚持自主创新,以工业环境治理为基础,逐步延伸市政 水务、工业节能、生态修复及资源再生等领域,是集技术研发、工程设计、施工建设、运营服务、资本投资为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商,目前已形成以“生态化、低碳化、资源化”为战略发展方向,聚焦工业烟气治理、城市环境服务、土壤生态修复、低碳节能服务和资源再生利用五个业务板块。

(1)工业烟气治理公司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大型烟气治理技术,为首批参与实践烟气环保第三方治理的单位,业务包括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脱硫脱硝除尘BOT特许经营与工程服务业务。
截至报告期,累计承接火电工程燃煤机组容量超2.9亿千瓦、机组超1100台套,运营脱硫、脱硝等特许经营项目16个、总装机容量达15200MW,连续多年均居于行业前列;累计承接小锅炉总容量超过10.7万吨/小时、钢铁总容量超过6800㎡。

(2)城市环境服务公司具备从咨询、设计、投资、建设、运营、设备及工艺集成、技术研发为一体的全产业链能力,依托国润水务和深水咨询两大子公司,在川渝区域、粤港澳大湾区具有深厚的水环境治理和城市环境服务资源及业务优势。
主要业务为城乡供排水业务、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水务市政设施运营、智慧水务等,以“一城一园一企”多元化业务模式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截至报告期,供排水运营项目达34个,年供水量约18000万m?
,年污水处理量约49000万m?


(3)生态修复业务2021年,清新环境参股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天晟源公司具备成熟的检验检测、项目调查评估经验,拥有专业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调查评估团队,可开展生态环境系统多要素调查评估,可为政府对生态环境智能化管理提供有效支撑。
近年来,天晟源公司先后承担农用地、工业场地等各类土壤污染防治调查与评估类项目达100余个。

(4)低碳节能服务清新环境在双碳政策背景下,积极开展工业节能、园区能源综合服务、新能源电力工程服务。
截至报告期,公司现役水泥、建材、铁合金领域余热发电项目16个,总装机容量177.5MW,处行业领先地位,并逐步拓展干熄焦、碳素等行业节能服务。

(5)资源再生利用公司已在煤化工、工业固危废等行业内开展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等业务,重点项目包括赤峰博元煤焦油加氢、四川雅安危废综合处置、达州危废综合处置、新疆金派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等。
目前公司已具备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领域的市场拓展、项目建设、运营及管理等业务经验,逐步形成贮存、处置、资源化利用相结合的完整处理体系。

2、主要经营模式公司从事节能环保相关业务,除资源再生业务与上下游原材料市场产品价格相关,其他业务主要采用EPC、BOT、EMC、PPP等经营模式。

(1)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2)BOT(BuildOperateTransfer)是指公司与业主签订特许经营类协议,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由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资产设施,并通过获得持续补贴或出售产品以回收投资、清偿贷款并获取利润。

(3)EMC(EnergyManagementContracting)简称合同能源管理,主要应用于节能类业务中,是指用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模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单位:元 2021年末 2020年末 年本末年增末减比上2019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021,586,748,892.5010,960,870,318.0916,447,404,452.031.25% 9,926,635,026.614,868,197,054.9
0 7 归产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6,089,171,641.204,670,206,686.166,394,132,999.22-4.77% 84,896,277,670.26,443,895,082.54 2021年 2020年调整前 调整后 本增减年比上年2019年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6,879,750,886.314,122,884,881.174,701,121,602.8446.34% 23,375,298,869.23,746,005,276.84 归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568,217,585.68210,027,361.72340,871,003.1166.70% 379,901,458.13444,788,279.58 归非属经于常上性市损公益司的股净东利润的扣除500,166,981.29168,478,202.12168,478,202.12196.87% 376,323,251.80376,323,251.80 经额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289,695,570.14328,015,372.54554,724,593.78-47.78% 41,345,733,283.51,559,749,433.5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95 0.1942 0.3152 36.26% 0.3513 0.41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295 0.1942 0.3152 36.26% 0.3513 0.41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6% 4.53%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 第一季度 5.15%第二季度 3.21% 7.96% 8.69%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905,041,642.30 1,154,520,059.29 1,667,974,651.31 3,152,214,533.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155,421.11 135,317,388.04 95,854,704.16 220,890,072.37 归性属损于益上的市净公利司润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77,893,297.26 86,381,754.54 94,942,896.31 240,949,033.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436,774.19 96,838,898.86 25,064,676.79 51,355,220.3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股股告东期总末数普通62,678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58,838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0股股东总数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0股股东总数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件的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 四司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国有法人 42.47%596,118,979322,448,979 质押 298,059,489 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15.33%215,191,770 新疆中能华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41% 33,889,100 王瑜珍 境内自然人 2.30% 32,230,00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清新环境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其他信托计划 1.02% 14,332,79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40% 5,670,459 杨六明 境内自然人 0.21% 3,000,000 郑欣 境内自然人 0.20% 2,800,692 吴海珍 境内自然人 0.18% 2,543,000 俞雄华 境内自然人 0.18% 2,502,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
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2、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1、公司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股份数量为1,009,800股,该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的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
2、公司股东新疆中能华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3,889,100股股份,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4,180,000股股份,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账户持有19,709,100股股份;
3、公司股东王瑜珍持有公司32,230,000股股份,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2,980,000股股份,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账户持有9,250,000股股份;
4、公司股东郑欣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800,692股股份;
5、公司股东吴海珍通过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543,000股股份;
6、公司股东俞雄华通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502,300股股份。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万元)利率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清新G1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149060 2020年03月12日2025年03月13日80,000 3.79%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20清新G1”于付息日2021年3月15日支付2020年3月13日至2021年3月12日期间的利息,每10张“20清新G1”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37.90元(含税),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3月12日,除息日为2021年3月15日。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公司聘请了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评级。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273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信用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021年度,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了跟踪评级,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清新G1”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2020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资产负债率 68.05% 59.08% 8.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0,016.70 16,847.82 196.87% EBITDA全部债务比 12.57% 10.67% 1.90% 利息保障倍数 2.95 2.29 28.82%
三、重要事项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2年4月18日发出。
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邹艾艾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全体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李其林先生代表公司管理层所作的工作报告,202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稳定发展。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92,803,347.8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9,280,334.78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73,523,013.02元;加上2020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388,423,912.81元,减去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40,372,107.90元,故截至2021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21,574,817.93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1,403,721,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0,372,107.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顺利实施,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负责本次方案有关的具体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022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相关资产作为租赁物,采取售后回租、直租、联合承租等形式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施的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效期为一年,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此项业务及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咨询服务合同等)。
采用售后回租、直租、联合承租等形式的融资租赁业务,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实际需要,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同时,融资租赁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时降低融资成本,维持、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等)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和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提用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业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银行、授信品种的选择;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金额、利率的确定;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申请、借款、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与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拓展融资渠道,董事会同意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外资银行和内资银行的离岸业务部等)在一年内申请合计金额不超过10亿元等额人民币的外币借款。
为应对外币借款业务将可能面临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公司将建立汇率风险跟踪机制,一旦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采用锁汇、续贷等方式规避风险;公司在选择融资币种时会重点考虑其利率上调的可能性,同时与各金融机构积极沟通,选择利率较低的币种进行融资。
如外币借款业务涉及外债的,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上述外币借款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具体借款事宜。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权、掉期(互换)、期货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对应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前述标的资产的组合。
其中与商品挂钩的衍生品交易,主要在国内期货交易所及其他境内外有业务资质的机构进行。
2022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十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十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为:
(1)投保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年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董事会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后续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周亮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二)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三)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
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的要求,客观、公正、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进行各项专项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义务。
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考虑到公司目前总资产规模及未来发展规划,同时还可能存在对审计工作要求时间紧及地域跨度大等情况,为更有效实现对公司及外地分、子公司的审计服务工作,2022年审计费用拟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
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梁志刚先生,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梁晓燕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春燕女士,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1年度审计费用合计400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90万元,系根据公司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1年度审计费用较2020年增加超过20%,主要原因为公司2020年12月31日购买天壕环境节能板块资产、2021年新收购国润水务、深水水务、金派等公司,以及2021年增加内控审计所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2022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的调整适当调整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行业收费及公司规模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
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的要求,客观公正、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
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的要求,客观公正、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三)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六)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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