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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6日星期
制作王敬涛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zqrb.sina.net 信息披露DISCLOSURE D55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公告编号:临2021-034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汽车”或“公司”)于
2021年3月31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核发现,部分披露事项在填 报理解上存在误差,现做更正如下: 一、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内容 (一)2020年年度报告第2页“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相关 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否 更正后: 是。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均已及时清理,具体情况 如下:
1、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因控股股东泉 峰精密为境外非居民企业法人实体,上市公司有为其代扣代缴利润分配预提所得税的义务。
按照税务 机关的要求,公司必须在权益分派完成后7天内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向主管 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了该项代扣代缴税款,控股股东泉峰精密已于当天将对应税款全额归还至公司 账户,期末无资金占用余额。

2、由于当地政府历史规划等原因,园区规划只有一个电力设施的接入点,且对应户号需与不动产 红线图一致,在供电部门只能有一个户名以及一个划款账户,目前户名为泉峰汽车。

因德朔实业与泉 峰汽车处于同一园区,泉峰汽车需要为其代收代缴电费,但双方电费独立计量、独立核算且分别由供 电部门开具发票。
2020年度,公司与德朔实业发生代收代付电费805.92万元,均及时归还,期末无资 金占用余额。
(二)2020年年度报告第48页“第五节之
三、报告期内资金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更正前: 不适用 更正后: 适用。
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余报生告的期期内间占发报告期内已清欠情况 期初金额报发告生期额内期额末余预方式计偿还清偿时间 用还的、总期金末额归报清欠告总期额内清欠方式清欠金额清份)欠时间(月
0 107.180 现金偿还2020-07-20107.18 107.18现金偿还107.182020-07-20
0 805.920 现金偿还各月末前 805.92 805.92现金偿还805.92各月末前 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收公代司付2022002年0度年度日常电费关的联交议案易预。
计具体的议内案容》详,见审公议司通于过2了01公9司年为12德月朔2实4业日代刊 的决策程序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9)。

1、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 益分派,因控股股东泉峰精密为境外非居民企业法人实体,上市公司有为其 代扣代缴利润分配预提所得税的义务。
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上市公司必须 在权益分派完成后7天内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了该项代扣代缴税款,控股股东泉峰精密已于当 报告期内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天
2、将由对于当应税地款政府全额历史归还规至划等公司原账因,户园,期区规末无划资只有金占一用个电余额力设。
施的接入点,且 对应户号需与不动产红线图一致,在供电部门只能有一个户名以及一个划 款账户,目前户名为泉峰汽车。
因德朔实业与泉峰汽车处于同一园区,泉峰 汽车需要为其代收代缴电费,但双方电费独立计量、独立核算且分别由供电 部门开具发票。
2020年度,公司与德朔实业发生代收代付电费805.92万元, 均及时归还,期末无资金占用余额。
导致新增资金占用的责任人 不适用 报告期末尚未完成清欠工作的原因不适用 已采取的清欠措施 沟通 预计完成清欠的时间 不适用 控及股清股欠情东况及的其其关他联说方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无 (三)2020年年度报告第53页“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十
四、重大关联交易(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更正前: 不适用。
更正后: 适用。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期初余额发生额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发生额 期末余额 泉峰精密 控股股东
0 107.18
0 合计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 因控股股东泉峰精密为境外非居民企业法人实体,上市公司有为其代扣代缴利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润分配预提所得税的义务。
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在权益分派完成后7天内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 缴纳了该项代扣代缴税款,控股股东泉峰精密已于当天将对应税款全额归还至 公司账户,期末无资金占用余额。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因控股股东当天归还,且涉及金额较小,对公司未产生实质影响。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调整, 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二、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更改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泉峰汽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因上述年报调整原因,具体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 单位:万元 往来方与上上市公司2020年2020年度2020年 往来 度偿还2020年期往来形成往来性 非占用经营性资金资金往来方名称市公司的关联核的算会计科期往初来资金累计发生累计发生末往来原因质 关系目余额金(不额含利息)金额资金余额 ChervonPrecision 股利分配 现大股东及其Technology 附属企业 Holdings 控股股东其款他应收- 107.18107.18- 代扣代缴非经营企业所得性占用 CompanyLimited 税 小计 - 107.18107.18- 前附属大企股业东及其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 - - 不适用不适用 小计 - - - - 总计 - - - - 往来方与上上市公司2020年2020年度2020年 往来 度偿还2020年期往来形成往来性 其往来它关联资金资金往来方名称市公司的关联核的算会计科往期初来资金累计发生累计发生末往来原因质 关系目余额金(不额含利息)金额资金余额 属大企股业东及其附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 - - 不适用不适用 其其附他属关企联业方及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 - - 不适用不适用 上市公司的子 公司及其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 - - 不适用不适用 附属企业 关联自然人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 - - 不适用不适用 总计 - 107.18107.18- 注:除上述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外,本公司负责统一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并按照南京德朔实业有 限公司“(德朔实业”)及南京搏峰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南京搏峰”)实际用电量向其收取代付电费。
于 2020年度,本公司与德朔实业发生电费代付人民币805.92万元(2019年度:人民币822.32万元),与南 京搏峰发生电费代付人民币0.00万元(2019年度:人民币23.36万元),上述代付款项均于各年末之前 收回。
更正后: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及清偿 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2020年 往来方与上市上市公2020年度往来2020年2020年非经营性资金资金往来方名称公司的关联关司核算期初累计发生度偿还期末往来往来形成往来性质占用系的科目会计往金余来额资(金不额含利生累金计额发资金余额原因 息) 股利分配 现大股东及其泉股峰有限精公密司技术控控股股东 其收款他应- 107.18107.18- 代扣代缴非经营性占企业所得用 附属企业 税(注1) 南限京公司德朔实业有同控制一人最终实际其收款他应- 805.92805.92- 代付电费非经营性占(注2)用 小计 - 913.10913.10- 前附属大企股业东及其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 - 不适用不适用 小计 - - - - 总计 - 913.10913.10- 2020年 往来方与上市上市公2020年度往来2020年2020年其它关联资金资金往来方名称公司的关联关司核算期初累计发生度偿还期末往来往来形成往来性质往来系的科目会计往金余来额资金(不额含利累生金计额发资金余额原因 息) 大属企股业东及其附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 - 不适用不适用 其其附他属关企联业方及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 - 不适用不适用 上市公司的子 公司及其附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 - 不适用不适用 属企业 关联自然人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 - 不适用不适用 总计 - - - - 注1:于2020年7月20日,泉峰汽车代扣代缴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泉峰精密”)股利分配所得税费用人民币107.18万元,并形成对泉峰精密的其他应收款,泉峰精密于 当天支付泉峰汽车上述代扣代缴款项。
注2:由于当地政府历史规划等原因,园区规划只有一个电力设施的接入点,且对应户号需与不动 产红线图一致,在供电部门只能有一个户名以及一个划款账户,目前户名为泉峰汽车。
因德朔实业与 泉峰汽车处于同一园区,泉峰汽车需要为其代收代缴电费,但双方电费独立计量、独立核算且分别由 供电部门开具发票。
2020年度,公司与德朔实业发生代收代付电费805.92万元,均及时归还,期末无 资金占用余额。
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 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3897债券代码:113528转股代码:191528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债券简称:长城转债转股简称:长城转股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286.33万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4月12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原为2021年4月11日,鉴于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非交易日,根据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将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89号)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科技”或“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60万股,并于2018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380万股增至17,84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限售股,共涉及股东3名,分别为: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子集团”)、顾林祥、顾林荣。
上述股东锁定期均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2,286.3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8.87%,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4月12日。

二、本次限售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7,84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为13,380万股,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为4,460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公开发行了63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3,4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39号文同意,公司63,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3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城转债”,债券代码“113528”。
转股起止日期为2019年9月9日至2025年2月28日。
自2019年9月9日起,“长城转债”开始转股,截至2021年3月31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份总数为4,240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78,404,24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540,94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2,863,300股。

三、本次限售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林祥、沈宝珠夫妇、控股股东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所持股票在上述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顾林祥作为公司董事、高管还承诺:1)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本人/本公司将遵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

2、
顾林荣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持有的股份。
2)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25%; 3)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且该项承诺不因 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若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 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本人将遵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自公司上市至今,本次限售股解禁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作出的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不存在相 关承诺未履行从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此外,上述股东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 相关规定。

四、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长城科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限售股东均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发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2,286.33万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4月12日;
3、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本持比有例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股次)上市流通股数剩余限售股数
1 长城电子集团 8174.52万 45.82% 8174.52万
0 2 顾林祥 4075.81万 22.85% 4075.81万
0 3 顾林荣 36.00万 0.20% 36.00万
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
1、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流通股份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81,745,2041,118,10122,863,300 -81,745,20
0 -41,118,10
0 -122,863,300
0 无限售条件的A股 55,540,940 122,863,300 178,404,240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5,540,940 122,863,300 178,404,240 股份总数 178,404,240 - 178,404,240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16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20,5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418,171,100元变更为416,450,6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由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于近期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T名称: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浙江省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888号法定代表人:蒋建琪注册资本:肆亿壹仟陆佰肆拾伍万零陆佰元成立日期:2005年08月12日营业期限:200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1日经营范围:饮料(固体饮料类、液体饮料、乳制品)生产,自产产品销售,食品经营(凭许可证经营)、自动售货机的销售、租赁、安装、运营管理及相关技术咨询,纸制品、塑料制品的销售,食品生产技术咨询及产品研发,人力资源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湖州市凤凰西区西凤路1318号1号楼。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李战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4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861%。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IPO前 取得股份,该部分股份于2020年7月22日起解禁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李战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未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511,450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比例不超过0.2215%,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李战华先生在股份减持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股票首发上市的承诺。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战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 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李战华 理董人事员、监事、高级管2,045,800 0.8861% IPO前取得:2,045,8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及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李战华 680,000 0.2945% 221020/8/26~2020/12/50.40-81.00 2020年8月5日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量(划股)减持数计比例划减持减持方式 竞期间价交易减持减格区持间合理价拟来源减持股份拟减持原因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李战华 不511,4超50股过:不0.22超15%过:过大:宗51交
1,易45减0股持,不超21002/213/4/27~2021/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自求身资金需 过:511,450股 注:
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3、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上述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股票首发上市的承诺。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 作出承诺 √是□否 监事李战华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李战华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 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 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李战华先生将根据市场具体情形实施上述计划。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1年4月12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21年3月31日●延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后的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一、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9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608 恒玄科技 2021/3/31
二、股东大会延期原因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期为10天,公司应于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由于清明节法定假期原因,监事会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将不满足应于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的要求,为此,公司需对原定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延期,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公示期要求和监事会对其发表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在时间和程序上的规定。

三、延期后的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4月12日14点00分
2.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2021年3月25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3967证券简称:中创物流公告编号:2021-018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 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为18,0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 使用募集资金 归还募集资金 2020年5月18日 4,000.00 2020年6月2日 3,000.00 4,000.00 2020年9月10日 12,000.00 2020年12月29日 6,000.00 2021年1月18日 4,000.00 2021年2月24日 5,000.00 2021年3月25日 2,000.00 2021年3月29日 1,000.00 2021年4月1日 15,000.00 截至2021年4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款项18,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对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公告编号:2021-019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 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4,200,15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4,200,15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7.408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7.408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闫洪嘉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 决。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请假1人。
其中现场参会人员为董事长闫洪嘉,董事张磊、李涛勇;通过远程视频参会人员为董事闫勇、路宝鹏、李安民,独立董事彭辅顺、郭华军。
独立董事罗书章由 证券代码:605003 证券简称:众望布艺 公告编号:2021-004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投资标的名称:杭州沃驰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驰纺织”或“标的公司”)●标的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其中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望布艺”)出资2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6.67%;Z-WOVENS,LLC(以下简称“美国众望”,系众望布艺全资子公司)出资10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83.33%。
●特别风险提示:标的公司目前尚未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况公司立足未来长远战略发展规划,为快速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加快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众望布艺拟与美国众望共同出资设立沃驰纺织,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其中众望布艺出资2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16.67%,美国众望出资10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83.33%。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1-018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由公司财务总监杨志燎先生(简历附后)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详见公司2021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杨志燎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10期科创板董事会秘书培训,并于2021年3月23日参加了任职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并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目前已通过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杨志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证券代码:688513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8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说明会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2日10: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投资者可以于2021年4月8日(星期四)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ydsw@。
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苑东生物”)已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苑东生物2020年年度报告》、《苑东生物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及 证券代码:603815证券简称:交建股份公告编号:2021-013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变更法定代表人并换发营业执照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交建股份”)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吴小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公司总经理吴小辉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近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40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回购期限从2021年2月5日至2022年2月4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6日和2021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19)。

一、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603901转债代码:113559转股代码:191559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转债简称:永创转债转股简称:永创转股 公告编号:2021-017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转股情况:截至2021年3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15,000元永创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数20,804股,占永创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47%。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1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永创转债金额为511,955,000元,占永创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58%。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7号)核准。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公开发行了512.1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1,217万元。
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1号文同意,公司51,21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1月10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创转债”,债券代码“11355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 证券代码:603839证券简称:安正时尚公告编号:2021-008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11月30日经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并于2020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 证券代码:601138证券简称:工业富联公告编号:临2021-026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行权股票数量: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863,194份,行权有效期为2020年6月1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于2020年6月11日起开始进行自主行权。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1,668,161股,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34.30%。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70,520份,行权有效期为2020年11月2日起至2021年9月11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于2020年11月2日起开始进行自主行权。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20,280股,占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28.76%。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192,752份,行权有效期为2021年2月9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于2021年2月9日起开始进行自主行权。
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43,000股,占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3.61%。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1、2019年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年3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孙中亮就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19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2020-022号)。
5、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于工作原因已向公司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现场参会人员为监事刘丹、谭志刚,通过远程视频参会人 员为监事李成利。

3、董事会秘书叶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普通股 94,200,159100.00000 0.0000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投关资于项变目更的部议分案募》集资金11,930,159100.000000.000000.000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晓静、黄心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 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月6日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杭州沃驰纺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杨林山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超峰东路2号南楼401室经营范围:一般面料加工。
股权结构:众望布艺出资2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6.67%,美国众望出资10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83.33%。
(以上事项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设立子公司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规划,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有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设立子公司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标的公司目前尚未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杨志燎先生具备相关专业 知识和工作经验,且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附杨志燎先生简历杨志燎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1年7月至2019年10月历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2019年11月至2020年9月任海伦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外财务副总监。
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杨志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利润分配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本次说明会将于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00-12: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 ()在线召开。

三、参会人员公司董事长王颖女士,董事、总经理袁明旭先生,董事、财务总监熊常健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武平 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欢迎投资者于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10:00-12: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4月8日(星 期四)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ydsw@。
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说明会咨询方式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028-86106668电子邮箱:ydsw@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照,公司新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小辉先生,原营业执照其他登记项目不变,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1、公司名称: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07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10号
4、注册资本:肆亿玖仟玖佰万圆整
5、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法定代表人:吴小辉
7、成立日期:1993年02月23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公路养护工程、机场设施施工,道路、桥梁护栏安装,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隧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机械、房屋租赁。
(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6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78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5%,成交的最高价为13.10元/股,最低价为11.22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33,973,949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94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7%,成交的最高价为13.10元/股,最低价为11.22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48,529,88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该次发行的“永创转债”自2020年6月2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10.32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一)本次永创转债的转股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本期间内永创转债转股 的金额为人民币25,000元,本次因转股形成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417股,占永创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额(439,389,026股)的0.0005%,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0,804股,占永创转债转股前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439,389,026股)的0.0047%。
(二)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尚未转股的永创转债金额为511,955,000元,占永创转债发行总 量的比例为99.958%。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2020年12月31日) 本次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2021年3月31日)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376,704
0 8,376,70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31,030,709 2,417 431,033,126 总股本 439,407,413 2,417 439,409,830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永创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
2019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571-28057366 传真:0571-28028609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月2日 公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2020105,2020-106,2020-10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股份回购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3月,公司未实施回购。
截止2021年3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8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073%,成交的最高价为10.9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8.6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8,541,427.77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已披露的既定方案。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日 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 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2020-058号)。
6、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 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剩余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 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 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2021-005号)。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姓名 职位 本期可行权数量2权02数1量年(第份一)季度行截累止计行20权21总年量(3份月)31日累总计量行的权比占重本(%期)可行权 郭俊宏会财秘务书总监兼董事144,725000 核心员工 4,718,469 1,668,161 4,014,941 82.56 合计 4,863,194 1,668,161 4,014,941 82.56 2)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姓名 职位 本期可行权数量
2权02数1量年(第份一)季度行截累止计行20权21总年量(3份月)31日累总计量行的权比占重本(%期)可行权 核心员工 70,520 20,280 42,360 60.07 合计 70,520 20,280 42,360 60.07 3)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姓名 职位 本期可行权数量
2权02数1量年(第份一)季度行截累止计行20权21总年量(3份月)31日累总计量行的权比占重本(%期)可行权 李军旗董事长、副总经理120,000
0 0
0 郑弘孟副董事长、总经理100,000
0 0
0 周泰裕董事 200,000
0 0
0 核心员工 772,752 43,000 43,000 3.61 合计 1,192,752 43,000 43,000 3.61 注明: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以上行权数据为截止2021年3月3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股票来源: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三)行权人数 首次授予本期可行权人数为840人,截止2021年3月31日,共有737人参与行权且完成登记。
部分预留授予本期可行权人数为70人,截止2021年3月31日,共有39人参与行权且完成登 记。
剩余预留授予本期可行权人数为19人,截止2021年3月31日,共有4人参与行权且完成登记。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 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731,441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股票数量为 1,668,161股,部分预留授予第一期行权股票数量为20,280股,剩余预留授予第一期行权股票数量为 43,000股。
(三)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其 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970,860,010
0 16,970,860,01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899,785,415 1,731,441 2,901,516,856 总计 19,870,645,425 1,731,441 19,872,376,866 本次股份变动后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四、行权股份登记情况 2021
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为1,731,441股,均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总额为20,294,219.96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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