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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LOSURE 制作朱玉霞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zqrb.sina.net 2021年6月29日星期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1-021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商河路3号宏宇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
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庆财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作价人民币18,348.78万元,对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湾建设集团”)进行增资。
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港湾建设集团的出资额为人民币18,348.78万元,将持有港湾建设集团9.62%的股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综合考虑了港湾建设集团依托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综合资源优势,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市场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港口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港通宝航运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人民币3,665.60万元,对山东港口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运集团”)进行增资。
增资完成后,公司对航运集团的出资额为人民币3,665.60万元,将持有航运集团11.02%的股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综合考虑了航运集团依托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综合资源优势,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市场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 公告编号:临2021-022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港工”)51%股权作价人民币18,348.78万元,对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标的企业的其他投资方包括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港集团”)、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口集团”)、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港集团”)及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集团”)。
公司及其他投资方对标的企业的增资全部完成后,公司对标的企业的出资额为人民币18,348.78万元,将占标的企业完成全部投资方增资后总注册资本的9.62%。
●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8日出具的《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鲁正信评报字(2020)第0150号)确定,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
●本次交易为公司对外投资,其他投资方包括青岛港集团和山东港口集团。
青岛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贾福宁兼任山东港口集团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股票上市规则》,青岛港集团和山东港口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向山东港口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增资3,665.60万元(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公司和标的企业终止履行交易相关的义务,将导致本次交易终止。
另外,标的企业未来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存在波动风险,可能造成公司本次交易达不到预期收益。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以现场会议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商河路3号宏宇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工51%股权作价人民币18,348.78万元,对标的企业进行增资。
标的企业的其他投资方包括青岛港集团、山东港口集团、烟台港集团及日照港集团,均以人民币1元/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出资。
公司及其他投资方对标的企业的增资全部完成后,公司对标的企业的出资额为人民币18,348.78万元,占标的企业完成全部投资方增资后总注册资本的9.62%。
2021年6月28日,公司与标的企业及其原股东日照港集团签署《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简称“增资协议”),与青岛港工及标的企业签署《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工51%股权作价增资标的企业,出资额为人民币18,348.78万元,公司将持有标的企业9.62%的股权,标的企业和公司将分别持有青岛港工51%和49%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青岛港集团及山东港口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均未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一)关联方关系介绍截至本公告日,青岛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贾福宁兼任山东港口集团副总经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青岛港集团及山东港口集团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青岛港集团公司名称: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2Y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青路6号成立日期:1988年8月12日法定代表人:贾福宁注册资本:人民币186,000万元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港区土地开发;不动产租赁;有形动产租赁;港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港口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装卸;港口仓储及运输业、辅助业;货物销售;港口供水、供电、供热;保洁服务;电气设备销售;承揽电力工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51%,山东港口集团持股49%。
主营业务发展状况:主要从事综合金融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邮轮母港开发等业务。
业务运营正常。
截至本公告日,青岛港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合计3,605,332,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5.54%。
青岛港集团与公司存在综合产品和服务、金融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经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并发布公告,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青岛港集团兼职,具体兼职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除公司与青岛港集团因经营性业务发生的资金往来外,公司与青岛港集团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日,青岛港集团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青岛港集团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8,268,294 负债总额 3,220,803 净资产 5,047,491 项目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1,579,337 净利润 356,824 注:上述财务数据摘自经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青岛港集团2020年度财务报表。

2、山东港口集团公司名称: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MA3QB0H980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8号中联自由港湾A座成立日期:2019年8月2日法定代表人:霍高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经营范围:港口运营管理,港口产业投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港口和航运配套服务,海岸线及港区土地资源收储和开发利用,远洋和沿海航运,货物运输,仓储物流,大宗商品交易,股权和基金投资、管理、运营;船舶交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
主营业务发展状况:主要从事港口运营管理,港口产业投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港口和航运配套服务,海岸线及港区土地资源收储和开发利用,远洋和沿海航运。
业务运营正常。
截至本公告日,山东港口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49%的股权。
山东港口集团与公司存在综合产品和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经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决策程序。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庆财在山东港口集团兼职,具体兼职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 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日,山东港口集团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 他方面的关系。
山东港口集团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1,484,498 负债总额 11,697,796 净资产 9,786,702 项目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5,019,505 净利润 446,880 注:上述财务数据摘自经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山东港口集团2020年度财务报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连云港路98号成立日期:2001年9月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90,000万元经营范围:土石方爆破、水下炸礁与拆除工程(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压力管道安装(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港口设施维修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预拌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物料输送类设备制造;建筑设备安装;机电设备安装;机械设备租赁;沥青(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
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装卸搬运。
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水运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日照港集团持股100%。
主营业务发展状况:主要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施工,预拌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等业务。
业务运营正常。
标的企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671,647 625,200 负债总额 502,246 449,128 净资产 169,401 176,072 项目 2020年度 2021年1-3月份 营业收入 531,808 102,257 净利润 10,858 6,569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摘自经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标的企业2020年度财务报表。
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标的企业增资情况
1、青岛港工基本情况公司名称: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润大道66号成立日期:1992年5月1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经营范围:港口与航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铁路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拆除(不含爆破);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及养护;机械设备租赁维修、港口设施租赁维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工程质量、工程材料技术试验检测;预拌混凝土、联锁块、水稳拌合料、水泥制品、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与销售;石料、沥青的加工与销售;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的销售;市场服务和摊位租赁;绿化苗木培育及销售;装饰装修材料销售;港区内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国内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环卫保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主营业务发展状况:主要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施工,预拌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等业务。
业务运营正常。
青岛港工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159,844 164,636 负债总额 129,045 134,136 净资产 30,799 30,500 项目 2020年度 2021年1-3月份 营业收入 116,327 30,686 其收中入:来自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客户的营业59,049 6,685 净利润 7,214 1,685 注:除“来自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客户的营业收入”外,2020年度财务数据摘自经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青岛港工2020年度财务报表。
2020年度“来自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客户的营业收入”对应的财务数据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出具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股权涉及的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第2611号),青岛港工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价值为人民币35,978.00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8,632.30万元,评估增值率为31.57%。
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确认。
根据上述资产评估结果,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工51%股权作价人民币18,348.78万元对标的企业进行增资。

2、本次增资出资方式根据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8日出具的《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鲁正信评报字(2020)第0150号),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价值为人民币143,762.69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12,343.28万元,评估增值率为9.39%。
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确认。
根据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工51%股权作价,以人民币1元/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出资人民币18,348.78万元,持有标的企业9.62%的股权。
公司用于出资的青岛港工股权产权清晰,未设定抵押或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或仲裁、查封或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2021年6月28日,公司与标的企业及其原股东日照港集团签署增资协议,与青岛港工及标的企业签署《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工51%股权作价增资标的企业,出资额为人民币18,348.78万元,公司将持有标的企业9.62%的股权,标的企业和公司将分别持有青岛港工51%和49%的股权。
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具体情况如下:(一)增资方式本次交易以协议方式引入公司作为标的企业投资方。
公司及其他投资方对标的企业的增资全部完成后,标的企业各股东方持股比例为: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原股东货币出资 133,369.89 69.89 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出资 30,000.00 15.72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出资 18,348.78 9.62 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出资 8,990.12 4.71 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出资 112.81 0.06 合计 — 190,821.60 100.00 各方同意委托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独立评估师对非货币出资及标的企业进行评估,以
确认投资方的认缴出资金额。
(二)工商变更标的企业于增资协议签署之日起120日内完成标的企业增资的登记变更手续。
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交割完成日。
(三)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增资协议的约定或与在增资协议中所做的声明、承诺不一致,均构成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出现违约事项,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以尽可能的减少守约方的损失。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标的企业在水运工程和建筑工程方面拥有广泛的技术储备,在市场、客户、技术等方面与青岛港工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有利于促进标的企业与青岛港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拓展市场,增强竞争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良好的回报。
公司及其他投资方对标的企业的增资全部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青岛港工49%股权,青岛港工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持有标的企业9.62%的股权,标的企业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本次交易风险因素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公司和标的企业终止履行交易相关的义务,将导致本次交易终止。
此外,标的企业未来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存在波动风险,可能造成公司本次交易达不到预期收益。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一)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以现场会议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商河路3号宏宇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关联董事贾福宁、苏建光、王新泽、王军及王芙玲均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4人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综合考虑了标的企业依托于山东港口集团的综合资源优势,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市场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标的企业进行增资系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及全体股东不存在有失公平的情形;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四)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4、《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5、《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1-020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以现场会议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商河路3号宏宇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贾福宁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作价人民币18,348.78万元,对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湾建设集团”)进行增资。
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港湾建设集团的出资额为人民币18,348.78万元,将持有港湾建设集团9.62%的股权。
关联董事贾福宁、苏建光、王新泽、王军及王芙玲均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港湾建设集团进行增资系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及全体股东不存在有失公平的情形;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港口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港通宝航运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人民币3,665.60万元,对山东港口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运集团”)进行增资。
增资完成后,公司对航运集团的出资额为人民币3,665.60万元,将持有航运集团11.02%的股权。
关联董事贾福宁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航运集团进行增资系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及全体股东不存在有失公平的情形;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青岛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山东港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港科技”)以协议方式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港科技”)进行增资,增资额为人民币52,842,245元。
增资完成后,山港科技将持有青港科技51%的股权;公司将持有青港科技49%的股权,不再是青港科技的控股股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 公告编号:临2021-023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港通宝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宝航运”)100%股权作价人民币3,665.60万元,对山东港口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标的企业的其他股东方包括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口集团”)及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港集团”)。
公司及其他投资方对标的企业的增资全部完成后,公司对标的企业的出资额为人民币3,665.60万元,将占标的企业完成全部投资方增资后总注册资本的11.02%。
●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青岛立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出具的《山东港口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企业价值拟进行增资扩股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立德评报字[2021]第1006号),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
●本次交易为公司对外投资,标的企业原股东为山东港口集团,公司董事长贾福宁兼任山东港口集团副总经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山东港口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向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增资18,348.78万元(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公司和标的企业终止履行交易相关的义务,将导致本次交易终止。
另外,标的企业未来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存在波动风险,可能造成公司本次交易达不到预期收益。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以现场会议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商河路3号宏宇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港口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通宝航运100%股权作价人民币3,665.60万元,对标的企业进行增资。
标的企业的其他股东方包括山东港口集团及烟台港集团,均以人民币1元/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出资。
公司及其他投资方对标的企业的增资全部完成后,公司对标的企业的出资额为人民币3,665.60万元,将占标的企业完成全部投资方增资后总注册资本的11.02%。
2021年6月28日,公司与标的企业及其原股东山东港口集团签署《山东港口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与通宝航运及标的企业签署《青岛港通宝航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通宝航运100%股权作价增资标的企业,出资额为人民币3,665.60万元,公司将持有标的企业11.02%的股权,标的企业将持有通宝航运100%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山东港口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均未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一)关联方关系介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长贾福宁兼任山东港口集团副总经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山东港口集团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MA3QB0H980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8号中联自由港湾A座成立日期:2019年8月2日法定代表人:霍高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经营范围:港口运营管理,港口产业投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港口和航运配套服务,海岸线及港区土地资源收储和开发利用,远洋和沿海航运,货物运输,仓储物流,大宗商品交易,股权和基金投资、管理、运营;船舶交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
主营业务发展状况:主要从事港口运营管理,港口产业投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港口和航运配套服务,海岸线及港区土地资源收储和开发利用,远洋和沿海航运。
业务运营正常。
截至本公告日,山东港口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权。
山东港口集团与公司存在综合产品和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经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决策程序。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庆财在山东港口集团兼职,具体兼职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日,山东港口集团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山东港口集团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1,484,498 负债总额 11,697,796 净资产 9,786,702 项目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5,019,505 净利润 446,880 注:上述财务数据摘自经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山东港口集团2020年度财务报表。

三、关联交易标的企业基本情况(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山东港口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8号自由港湾A座4017室成立日期:2020年3月2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经营范围: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班轮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口岸外轮供应;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船舶租赁;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船舶修理;船舶销售;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维修;集装箱租赁服务;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港口集团持股100%。
主营业务发展状况:主要从事国际及国内船舶集装箱运输、客货滚装运输和干散货运输等业务。
业务运营正常。
标的企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10,223 10,057 负债总额 142 98 净资产 10,081 9,960 项目 2020年度 2021年1-3月份 营业收入 94
0 净利润 -347 -121 注:表中数据差额系四舍五入所致。
2020年度财务数据摘自经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标的企业2020年度财务报表。
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因标的企业于2020年3月份注册成立,目前处于业务培育期,形成亏损。
(二)标的企业增资情况
1、通宝航运基本情况公司名称:青岛港通宝航运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保税港区北京路41号205室(A)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范围:国际海上运输(依据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依据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国内水路运输许可证经营);普通货物运输(依据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集装箱维修;海洋石油设备安装、维护、技术服务、吊装服务、航道疏浚;国际、国内船舶代理;国际、国内货运代理及相关业务咨询;代理报关、报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船舶机务管理,船舶海务管理,船舶检修与保养,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主营业务发展状况:主要从事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等业务。
业务运营正常。
通宝航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2,454 2,621 负债总额 181 292 净资产 2,273 2,329 项目 2020年度 2021年1-3月份 营业收入 2,821 623 其收中入:来自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客户的营业2,48250 净利润 20 50 注:除“来自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客户的营业收入”外,2020年度财务数据摘自经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通宝航运2020年度财务报表。
2020年度“来自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客户的营业收入”对应的财务数据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出具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股权所涉及的青岛港通宝航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第2537号),通宝航运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价值为人民币3,665.60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1,328.54万元,评估增值率为56.85%。
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确认。
根据上述资产评估结果,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通宝航运100%股权作价人民币3,665.60万元对标的企业进行增资。

2、本次交易的出资根据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青岛立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出具的《山东港口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委估本公司企业价值拟进行增资扩股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立德评报字[2021]第1006号),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价值为人民币10,082.00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1.15万元,评估增值率为0.01%。
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确认。
根据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通宝航运100%股权作价,以人民币1元/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出资人民币3,665.60万元,持有标的企业11.02%的股权。
公司用于出资的通宝航运股权产权清晰,未设定抵押或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或仲裁、查封或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2021年6月28日,公司与标的企业及其原股东山东港口集团签署增资协议,与通宝航运及标的企业签署《青岛港通宝航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通宝航运100%股权作价增资标的企业,出资额为人民币3,665.60万元,公司将持有标的企业11.02%的股权,标的企业将持有通宝航运100%的股权。
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具体情况如下:(一)增资方式本次交易以协议方式引入公司作为标的企业投资方。
公司及其他投资方对标的企业的增资全部完成后,标的企业各股东方持股比例为: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原股东货币出资 23,402.00 70.36 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出资 6,194.74 18.62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出资 3,665.60 11.02 合计 — 33,262.34 100.00 各方同意委托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独立评估师对非货币出资及标的企业进行评估,以
确认投资方的认缴出资金额。
(二)工商变更标的企业于增资协议签署之日起120天内完成标的企业增资的工商变更。
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交割完成日。
(三)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增资协议的约定或与在增资协议中所做的声明、承诺不一致,均构成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出现违约事项,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以尽可能的减少守约方的损失。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标的企业将依托于山东港口集团的综合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市场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竞争力,为标的企业股东创造有利投资回报,因此,从长远来看,本次交易对公司及股东是有利的。
公司及其他投资方对标的企业的增资全部完成后,公司将不再直接持有通宝航运的股权,通宝航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持有标的企业11.02%的股权,标的企业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本次交易风险因素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公司和标的企业终止履行交易相关的义务,将导致本次交易终止。
此外,标的企业未来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存在波动风险,可能造成公司本次交易达不到预期收益。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一)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以现场会议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商河路3号宏宇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港口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关联董事贾福宁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8人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综合考虑了标的企业依托于山东港口集团的综合资源优势,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市场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港口航运集团 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标的企业进行增资系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 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及全体 股东不存在有失公平的情形;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 允;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内容,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四)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4、《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5、《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1577优先股代码:360038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优先股简称:长银优
1 公告编号:2021-032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8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长沙银行总行1908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717,388,62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7.570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朱玉国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8人,肖文让、李晞、郑鹏程、陈善昂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本行董事会秘书杨敏佳出席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弃权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337,848,066 99.9886 90,700 0.0038 174,900 0.0076
2、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反对 比例(%) 票数 弃权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337,848,066 99.9886 90,700
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0.0038 174,900 0.0076 比例(%) 弃权票数 比例(%) A股 2,717,123,022 99.9902 90,700 0.0033 174,900 0.0065
4、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暨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反对 比例(%) 票数 弃权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717,123,022 99.9902 90,700
5、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0.0033 174,900 0.0065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反对 比例(%) 票数 弃权 比例(%) 票数 A股 2,716,547,922 99.9690 840,700 0.0310
0 6、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比例(%) 弃权票数 A股 2,700,781,561 99.3888 16,432,161 0.6047 174,900
7、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弃权 比例(%) 票数 A股 961,519,440 98.3197 16,432,161 1.6803
0 8、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比例(%) 弃权票数 A股 2,716,635,322 99.9722 578,400 0.0212 174,900
9、关于选举贺毅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反对 比例(%) 票数 弃权 比例(%) 票数 A股 2,717,210,041 99.9934 178,581 0.0066
0 10、关于调整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反对 比例(%) 票数 弃权 比例(%) 票数 A股 2,717,241,722 99.9945 146,900 0.0055
0 11、关于调整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比例(%)0.0000 比例(%)0.0065 比例(%)0.0000 比例(%)0.0066 比例(%)0.0000 比例(%)0.0000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比例(%) 弃权票数 A股 2,717,241,722 99.9945 146,900 0.0055
0 12、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比例(%) 弃权票数 A股 2,717,075,822 99.9884 137,900 0.0050 1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比例(%) 174,900 弃权票数 A股 2,717,075,822 99.9884 137,900 0.0050 14、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高管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比例(%) A股 2,717,075,822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99.9884 137,900 0.0050 同意 反对 174,900 弃权票数174,900弃权 票数 比例(%) 股持东股5%以上普通股2,245,910,499 100.0000 持股东股1%-5%普通股269,940,223 100.0000 持股股东1%以下普通股200,697,200 99.5828 其下普中通:市股值股东50万以36,313,674 99.7508 市股股值东50万以上普通164,383,526 99.5458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票数00840,70090,700750,000 比例(%)0.00000.00000.41720.24920.4542 票数00000 比例(%)0.0000 比例(%)0.0066 比例(%)0.0066 比例(%)0.0066 比例(%)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议案议案名称序号 同意票数 反对比例(%)票数 弃权比例(%)票数 比例(%)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
5 公司2020年度利润470,637,423 99.8216840,700 分配预案 0.1784
0 0.0000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
6 公司2020年度关联454,871,062 96.477616,432,161 3.4852 174,9000.0372 交易专项报告 关于长沙银行股份7有日限常公关司联交202易1预年计度285,105,73994.550516,432,1615.44950 额度的议案 0.0000 关于长沙银行股份8有年限度公会司计续师聘事务20所21470,724,82399.8402578,400 的议案 0.1226 174,9000.0372 关于选举贺毅先生9限为公长司沙银第行六股届份董有事471,299,54299.9621178,581 会董事的议案 0.0379
0 0.0000 关于调整长沙银行 10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471,331,223 99.9688146,900 津贴的议案 0.0312
0 0.0000 关于调整长沙银行 11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471,331,223 99.9688146,900 津贴的议案 0.0312
0 0.0000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4、5、6、8、9、10、11、12、13、14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参加现 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是: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南三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南天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房 产(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另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6月21日)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 持有本行股份的50%的股东,及在本行授信逾期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权将被限制。
本次股东大会限制表决权的股东是: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长沙市市政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限制表决权的议案是第1、2项议案。
会议还听取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翰骏程律师事务所 律师:邹华斌、陈小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信科技”)核心技术人员栾东方先生于近日因照顾家人需要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完成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后,栾东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栾东方先生与公司签有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经公司研究决定,栾东方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由曹宇奇先生负责,栾东方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栾东方先生于近日因照顾家人需要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完成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后,栾东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栾东方,男,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7月毕业于鞍山钢铁学院冶金机械专业,本科学历,机械工程师。
1987年7月至1992年3月就职于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1992年3月至1997年3月就职于广东康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3月至2005年12月就职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2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7月至2013年7月就职于中山多威尔电器有限公司;2013年7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佛山市津晶电器有限公司;2016年3月至今就职于富信科技,历任产品事业部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产品事业部总经理、配件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栾东方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1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7%。
栾东方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二)参与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栾东方先生担任公司配件事业部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配件新产品的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栾东方先生不存在参与公司正在研发的项目的情况,栾东方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在研项目及核心技术的推进和实施。
栾东方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作为非单一发明人共形成5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权人 称专利名专利类型 公开(公告)号 申请日 发明人 1广股份东有富限信公科司技桌调装面置空实用新型 CN212253000U 2020-05-29 郑志丽、温耀生、麦鉴忠、栾东方、廖家君 2广股份东有富限信公科司技液配装体置分实用新型 CN209306937U 2018-12-24 郑志丽、廖家君、陈小美、梁均、栾东方 3广股份东有富限信公科司技液配器体分发明 CN109502155A 2018-12-24 郑志丽、李小龙、万宇、廖家君、栾东方 4广股份东有富限信公科司技液配器体分实用新型 CN209306113U 2018-12-24 郑志丽、李小龙、万宇、廖家君、栾东方 5广股份东有富限信公科司技半冻奶导器体实用新型 CN209459287U 2019-02-01 邱德顺、郑志丽、栾东方、廖家君、温耀生 以上的专利所有权人或申请权人均为富信科技,不存在栾东方先生作为单一发明人申请并取得专利的情形,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公司与栾东方先生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根据协议的相关规定,栾东方先生无论因何种 原因离职,离职之后仍对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 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 息的义务;在与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从公司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 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 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也不得自营与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栾东方先生有违反保密协议及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 工作的情况。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栾东方先生目前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的研发团队具备后续技术研发及产品开发能力,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已经形成了以核心技术人员为研发带头人的成熟、专业的研发团队,具备持续创新的人才基础,为公司保持技术先进性和持续创新能力提供保障。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69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10.8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管理层决定,新增认定刘茂林先生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末及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分别为5人和5人,人员稳定,具体人员如下: 时间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2020年末 刘富林、曹卫强、高俊岭、栾东方、罗嘉恒 本次变动后 刘富林、曹卫强、高俊岭、罗嘉恒、刘茂林 公司其他关键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栾东方先生的离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为保证工作的平稳衔接,经公司研究决定,栾东方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研发工作交由公司曹宇奇先生负责,曹宇奇先生的简历如下:曹宇奇,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
1998年7月至1999年5月在湘阴县司法局新泉镇做普法宣传工作;1999年7月至2001年5月就职于大理帝龙矿泉饮料有限公司;2001年7月至2005年12月就职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2月至2008年11月就职于佛山市顺德区富信家电配件制造有限公司;2008年11月至今就职于富信科技,历任生产部部长、物控部部长、热电器件事业部副总经理、热电器件事业部总经理、热电系统事业部总经理,参与公司“新一代半导体冷水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的项目研究。
目前,曹宇奇先生已完成与栾东方先生的工作交接。
公司研发团队仍持续投入对公司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优化研发人员考核奖励机制,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富信科技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栾东方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负责的研发工作交由公司曹宇奇先生负责,栾东方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富信科技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创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栾东方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作为非单一发明人形成的相关专利,其专利所有权人或申请权人均为富信科技,且其已签署相关保密及竞业限制条款,其离职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3、目前富信科技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栾东方先生的离职未对富信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认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加强研发团队实力,确保各项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目标 的实现,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信科技”或“公司”)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经管理 层研究,结合任职履历、未来对公司研发项目和业务发展的领导及参与情况等因素,新增认定刘茂林 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为:刘富林、曹卫强、高俊岭、罗 嘉恒、刘茂林。
本次新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一、个人简历 刘茂林,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国家注册中级质量工程师,浙江省 企业首席质量官(CQO)。
1994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获本科学士学位;2012年毕业于西北大学,获硕士 研究生学位;1995年2月参加工作,先后就职于UT斯达康(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迪比特实业有 限公司、浙江达峰科技有限公司、慈溪市欧博特电子有限公司和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 业;2019年8月至今就职于富信科技,任热电器件事业部质量部部长。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茂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 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567%。
刘茂林先生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刘茂林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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